环境规制、所有制结构与技术创新
——兼论国企改革的作用
王曙光,胡凯祺
(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本文刊载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引用格式:王曙光,胡凯祺.环境规制、所有制结构与技术创新——兼论国企改革的作用[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4):60-67.
摘要:环境保护可以促进资源节约、推动技术进步,因此,基于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波特假说认为,环境规制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也推动了企业技术创新和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共赢。本文在控制了市场竞争强度、企业家精神等重要解释变量下,试图回答所有制结构在我国是否影响了波特效应。研究发现,尽管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但从企业经济性质考察,环境规制的波特效应受所有制结构的影响,实际效果被降低了。可能的原因是当前我国的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够高效,环境规制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产生了不同的效应,从整体上拖累了企业技术创新。因此有必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加强环境规制,降低因企业性质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环境规制影响。
关键词:波特假说;所有制;环境规制;国企改革;技术创新
王曙光教授简介
王曙光,哈尔滨商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第九届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和全国高校财政学研究会理事,财政学国家一流专业负责人。黑龙江省公共管理学科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黑龙江省公共关系学会会长、财政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公共管理学会副会长。出版专著7部、全国统编和国家级规划教材12部;承担课题80余项,其中国家级5项;发表论文290余篇;获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收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奖励60余项。
DECEMBER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因此,如何通过环境保护和规制设计,促进包括环保科技在内的各个层面的技术创新,已逐渐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存在着的资源环境和政策差异,决定了环境规制对于不同经济体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理论上优化设计环境规制政策,能解决污染与发展不能兼顾的可持续生产问题,那么在实际中,我国环境规制能否促进和实现波特效应?相关的政策增加了企业的成本、降低了竞争力,还是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努力而增加可持续生产能力?深入考察波特效应并回答上述问题,可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生产提供重要政策启示。
良好的环境规制设计能够激发国有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潜能,协调经济与环境共同发展,然而,两类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地位一直备受争议。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大多具有垄断性,缺乏企业家精神,可能丧失创新动力,但也有学者认为不同类型的企业适合不同的技术创新,国有企业能够聚集更多的资源,比民营企业更容易获得贷款和政策的支持,在基础性、共用性和国家战略的技术创新上更有优势。基于此,本文一方面在控制市场结构、创新主体、企业家精神等变量下,考察环境规制能否实现波特效应;在控制市场结构、创新主体、企业家精神等变量下,考察环境规制能否实现波特效应;还从企业类型角度,检验在相同环境规制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是否产生了不同的技术创新效应。
DECEMBER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环境规制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Porter and Der Linde指出把环境保护和产业竞争优势对立起来是错误的,精心设计的环境规制能够鼓励企业更新生产技术、降低成本和提升质量而不仅仅是减少污染。因此,环境规制的首要目标是获得在环境治理领域技术的优势,看其是否激励了新的投资和创新,而非通过环境标准设置限制。
波特假说提出后,围绕环境规制和企业创新行为之间关系展开了一系列研究。不过,这些研究结果不能区分出是环保费用的转移还是企业创新努力导致了环境规制对R&D支出产生的正向影响,环境规制和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仍然悬而未决。原毅军和谢荣辉认为环境规制对于企业创新努力和竞争力都没有显著性影响,但是对环境专利有显著正向影响,并指出可能是环境规制变量的内生性导致其实证结果和以往的大多数研究不一致,另一个可能原因是以往研究没有考虑环境创新的机会成本,单纯考察的是环境政策对环境领域专利的影响。王馨和王营发现政策仅仅能促进高质量的环境技术专利,由于使用绿色技术的能源生产的成本相对更昂贵,可再生能源政策必然以补贴的形式来运行,吸引新生产者进入该行业增加竞争时才会产生正向效应。如果没有新生产者的进入,政策在激励创新上的作用将很小,因为行业内现存的企业不会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环境规制将危害他们已经投入大量资金的传统能源生产。Franckx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发现汽车排放标准数据对创新有重要影响,验证了波特假说。如果东道国有更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那么这些企业也将采取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文献证据显示,实施严格的排放标准会激励企业采取先发优势,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排放标准。
李胜兰等讨论了环境规制的严格程度与企业创新行为之间的关系,发现严格的环境规制在短期内能大幅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尤其是制造业,部分原因是环境政策增加了企业的进入、退出和选址的约束条件。环境规制亦如其他规制政策一样,会扭曲对公司利润最大化行为,放弃一些可能更好的投资机会。但是,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显著性会随国家不同而变化,而不与环境政策的严格性相关,环境政策的制定应该把对企业进入和竞争的障碍降至最低,在设计环境政策时降低成本、减少对新企业进入行业的歧视。
沈能和刘凤朝指出,虽然很多研究一直在试图证明波特效应是否存在,但是证据是相互矛盾的,对于环境规制工具的设计需要从理论和实践角度详细考察。由于企业的异质性会影响环境规制和R&D支出之间的关系,笼统地把企业的异质性都归于不可观测效应并不可取。由于技术创新往往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研究中是否采用动态方程也可能导致结论不一致。Lanoie et al.指出波特假说效应具有长期动态性,但是大多实证研究考察的都是短期关系,因此出现了不显著的结果。基于上述文献分析,提出假设1——
假设1:在控制各种外部因素后,波特假说是成立的,即环境规制可以促进技术创新。
从某种程度而言,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函数的直接和间接效应,影响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根据规制理论,规制存在直接效率损失,但是这种损失能够换来其他更大的收益,因此,适度规制一直被经济学家所推崇,而“适度”如何考量也就成为经久不衰的经济学中心议题。环境规制首先表现为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的利润率,企业为了降低这种影响,将会被动或主动采取试图降低环保成本的行为,被动行为包括通过缩减其他成本来抵消污染治理成本,例如降低工资、提高产品价格、向规制部门“寻租”等,主动行为包括对更经济环保技术的需求,加大引进和培育环保人才力度,重构企业制度和文化激励节能环保行为,增加环保基础设施的相关投入,从原有生产模式向可持续生产模式逐步转变,而这些都将影响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已有环保技术和创新技术的成本收益对比,将是企业是否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决定因素,而环境规制的严格程度将影响这一成本收益分析。越严格的环境规制越导致企业承担更高的环保成本,对此企业有可能采取两种行为,一种是付出高昂的环保成本,另一种则是通过全面技术创新降低成本,保持企业利润率。
虽然学者们试图运用各种数据检验波特假说,然而,所有制结构在多数情况下被忽视了。在规制背景下,对所有制结构与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多集中于何种结构最有利于技术创新。蒋为指出环境规制和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受到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影响,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时,环境规制实质上成为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法律法规约束,经理人为了实现私人利益最大化,将不得不大幅增加企业的R&D支出进行创新,以降低污染。因此,市场自由化对经济的效果可能在长期内才能显现。刘金科和肖翊阳认为,作为一种规制手段,环境的保护税改革主要诱发了非国有企业的实质绿色创新活动。
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适用于不同类型技术创新的观点也被频繁讨论。余伟,陈强和陈华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分析了所有制结构对企业创新努力的影响,发现公有制和私有制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创新。对当前收益的关注和失败的低容忍度,使得公有制的管理者更愿意运用已有的发展理念选择开发传统项目,不愿意从事市场前景不明朗的项目,而私有制管理者适合探索新的想法和项目,创新项目的利润可以作为选择所有制结构的标准:相对于传统项目而言,价值较高的创新项目应选择私有制,私有制企业的现金流应该更充沛,创新利润也更高,否则应停留在公有制状态,公有制适合成熟但具有成长价值的企业。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如果能够增加与民营企业的竞争、减少腐败和政治干预、激励经理人注重长期投资战略等做法,那么它比民营企业更能促进长期技术创新。基于此,提出假设2——
假设2:所有制对于波特效应具有放大或缩小的效果。
DECEMBER
三、模型和数据
(一)模型设定
制造业是我国污染排放的主要行业,其面临的环境、能源约束比其他行业更大,本文构建了一个含有技术创新滞后项的动态回归模型,包含市场结构、国家创新程度、创新主体和创新激励等要素,来衡量环境规制和所有制结构的交互作用对区域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控制了其他可能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个体特征变量,包括外商直接投资、政府技术创新水平、企业家精神等。为了降低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和方程的异方差性,对相应变量采用了对数形式,具体计量模型为:
建立模型和采集数据的特征,公式(1)中的解释变量中包含有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项,与误差项中的个体效应相关,存在内生性,本文选用动态面板数据系统广义矩估计(系统GMM)方法,对回归方程进行估计。系统GMM估计方法通过引入内生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可以有效解决由于内生性导致的回归结果有偏的问题。为了避免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本文实证分析中通过逐个引进变量对直接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并添加年份虚拟变量yer2-yer16作为外生控制变量。
(二)数据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2000-2021年期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西藏)的年度面板数据。样本的相关数据来源于历年《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工业统计年鉴》《区域经济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经济普查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开资料没有各省单位制造业R&D支出的直接统计数据,本文首先选择各省规上工业企业R&D内部经费支出数据,然后采用制造业R&D内部经费支出占工业企业R&D内部经费支出的比重作为制造业R&D支出系数,将两者相乘构造出各省制造业R&D内部经费支出指标,代表制造业技术创新水平。也有研究采用专利数据例如专利申请数来衡量技术创新程度,指出研发不仅仅是技术改变,还包括其他多种形式的创新,产品或服务设计,服务领域、生产过程、销售过程以及支持的领域。本文认为专利数量上并不能衡量出技术创新程度,有些R&D支出虽然不能在短期内形成专利,但是可以作为下一步或者其他更有意义研究的基础,因此能更好地诠释所研究技术的价值。采用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代表环境规制强度变量(In ERS),稳健性检验部分我们也使用了排污费指标(In ER2)。所有制结构变量采用国有企业工业实收资本占全国工业企业实收资本比例来衡量(Ownship)。考虑到同样规模的企业盈利上的差异,而盈利水平又与其可以投入的研发资源相关,所有制结构也采用了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占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例来衡量(Ownship2)。采用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代表政府技术创新努力,2005年之前的数据无法直接获得,我们根据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进行测算,首先计算出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据此得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再根据地方财政支出总额测算出财政科技支出额。采用私营工业企业单位数占工业企业单位总数的比重代表企业家精神。本文实证研究所涉及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DECEMBER
四、实证分析
(一)全样本估计
表2为回归分析的结果,第(1)列和第(2)列分别为随机效应和固定效应的估计结果,(3)-(6)列为系统GMM估计结果。(3)列测度了环境规制、所有制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4)-(6)列则依次增加了政府创新努力、外商直接投资和企业家精神等变量。表2中也列出了衡量动态面板数据的两个重要检验结果,Sargan用来检验在广义矩估计中是否存在过度限制约束问题,Arellano-Bond用来检验误差项是否存在序列相关问题,如果存在序列相关,则差分方程的工具变量必须选取滞后。AR(2)为二阶差分残差序列的Arellano-Bond自相关检验结果,从表2中可以看出P值在0.16-0.53之间,表明样本的残差序列不存在二阶以上的序列相关,另外,(1)-(6)列的Sargan检验的P值都在0.30-0.80之间,表明方程存在过度识别,两个检验表明各个方程中引入的工具变量是合理有效的。
通过逐个引入解释变量,发现环境规制变量的系数始终显著为正,表明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也在增加。这个系数度量了Ownship=0时的影响,所在的样本中Ownship的最小值为0.134,最大值为0.951,表明不考虑所有者变量,环境规制会正向影响企业技术创新。其原因可能在于,随着环境规制制度逐步完善和严格,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的比例越来越高,单纯地投资于污染治理不能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和保证利润率。通过增加R&D投入,从污染治理技术上予以突破,利用技术优势是更为现实的选择,这一点对民营经济更为重要。总体来看,波特效应在我国是存在的,当前的环境规制促进了企业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假设1得到验证。但是,通过比较回归结果(3)-(6)列可以发现,随着解释变量的逐步加入,环境规制程度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系数存在增加,这意味着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努力的影响,还与各地区其他经济特征等因素相关。
所有制结构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国有经济比重的提高,技术创新的支出也随之增加。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相对于民营企业更有优势,这也从另一个层面表明,民营经济的力量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但是所有制结构和环境规制的交互项显著为负,这个系数是本文重点考察的对象,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2,所有制对于波特效应具有放大或缩小的效果,导致环境规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技术创新影响是不同的,国有经济比重越高,环境规制程度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努力的影响越小;反之,民营经济比重越高,环境规制程度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努力的影响越大。
从其他控制变量的结果来看,外商直接投资变量的系数在表2中的第(1)列和第(2)列中显著为正,但在(5)-(6)列中系数为负,但并不显著,这表明外商企业的知识溢出和竞争效应在促进当地企业的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存在不确定性。政府创新努力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其原因可能在于政府的财政科技投入为企业创新打造了良好的平台和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企业支出,并提高了社会整体创新水平。R&D投入滞后一期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前期的R&D投入可能影响未来的R&D投入。企业家精神变量的系数虽然为负,但是不显著,表明当前我国的创新激励机制尚不完善,也有可能是工业内大量国有企业的存在,为民营企业进入形成了较高的门槛,经济个体的创新理念和意识不足,创新能力尚未形成。
(二)分组样本估计结果
考虑到环境污染的累积效应会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从全样本的视角考察其影响效应可能会忽略不同地区环境规制程度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异质性,因此本文按环境规制程度的差异对样本进行分组,以考察不同分组情况下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本文以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的平均值作为划分标准,如果某个年份某个地区的平均治理规模大于整体样本的平均值,则将该年该地区样本划分为环境规制严格组,反之,将其划分为环境规制宽松组。考虑到不同的技术创新基础也会影响环境规制的效应,本文同时按技术创新水平差异对样本进行分组,以制造业R&D内部经费支出的平均值作为划分标准,如果某个年份某个地区的制造业R&D内部经费支出大于整体样本的平均值,则将该年该地区样本划分为技术创新高水平组,反之,将其划分为技术创新低水平组。本文对四组数据分别进行系统GMM估计,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从技术创新水平滞后一期变量的系数来看,环境规制严格组、技术创新高水平组、技术创新低水平组的符号显著为负,并且从系数来看,技术创新低水平组对创新的影响要小于技术创新高水平组。这可能是前期的技术积累为进一步的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降低了当期的技术投入压力。
从环境规制严格程度分组和技术创新水平差异分组来看,四组样本都表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分组估计仍能验证假设1,环境规制能够正向促进技术创新。从环境规制系数大小来看,四组样本中,环境规制宽松组小于环境规制严格组,说明环境规制不严格地区的技术创新水平受环境规制的影响更明显。这一结论不难理解,由于环境规制不严格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可能更严重,为了更有效率地降低污染水平,该地区企业不得不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技术进步;技术创新高水平组小于技术创新低水平组,说明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环境污染,因此其通过提高环境规制程度带来的技术创新程度要低于低水平技术创新组。四组样本的所有制结构系数大多显著为正,进一步证明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从所有制结构和环境规制的交互项来看,三组的系数显著为负,进一步表明所有制结构对波特效应存在一定缩小效应,验证了假设2。技术创新高水平组的交互项对技术创新的负向影响最大,国有企业比重高更可能扭转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正向作用。
从政府创新努力变量来看,环境规制宽松组的系数显著为正,且在四组样本中最大,表明对于环境治理薄弱地区,通过增加政府创新投入能更有效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从外商直接投资变量来看,系数总体上和全样本的估计结果一致,影响程度存在不确定性。技术创新高水平组的lnfdi系数并不显著,这可能意味着fdi存在一个门槛效应,在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外商投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将变得不明显。从企业家精神变量来看,环境规制严格组和技术创新高水平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家精神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发挥受外界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和国有企业总资产占比测度了环境规制、所有制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在稳健性分析部分,我们选取排污费的对数作为环境规制的替代指标,用In ERS2来表示,国有企业工业利润总额占比作为所有制结构的替代指标,用Ownship2来表示,结果如表4所示。(1)列选取排污费指标替代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变量;(2)列选取国有企业工业利润总额占比比例替代国有企业总资产占比;(3)列同时替换两个变量。从表4中可以看到,主要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与前文实证结果的检验符号基本一致,且绝大多数都通过了10%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前文对模型的计量检验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其中,第(1)列中的回归结果中排污费变量系数不显著,但是其与所有制结构变量的交互项系数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交互项的存在降低了排污费变量的独立效应。
DECEMBER
五、结论与建议
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兴于波特假说,但随着研究的进展,发现不同特征的企业虽然面临着相同的环境规制政策,但其技术创新行为往往存在差异。本文使用制造业行业R&D内部经费支出占工业企业R&D内部经费支出的比重作为行业的技术创新指标,不仅考虑总体样本,也考虑了环境规制程度分组和技术创新程度分组的样本,并通过分组样本检验环境规制与制造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差异可能带来的影响。
其一,环境规制程度会显著增加制造业技术创新。计量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程度分组、技术创新程度分组和总体分析都显示环境规制严格将会增加技术创新。值得注意的是,在四组分样本数据回归模型中,技术创新低水平组的环境规制系数最大,因此,技术水平越低,加大环境规制力度越能促进技术创新。其二,不同所有制结构下的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程度不同。四组分样本数据中,环境规制严格组的正向效应最大,表明国有经济比重高的企业,环境规制更能起到激励作用;环境规制宽松组的负向效应不显著,这是因为在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现实情景下,即使环境规制较松,国有企业也不得不采取更多的技术创新行为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其三,外商直接投资由于环境规制程度的差异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不断变化的。技术创新高水平组的该系数为负,且不显著,表明随着国内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可能会逐渐消退。政府创新投入都有利于制造业技术创新,并且越是技术水平落后地区,政府创新投入对技术创新水平的影响越大。但也可以看到,环境规制程度将会影响政府创新投入产生的效果,其中环境规制宽松组的政府创新投入系数最小,且不显著,表明宽松的环境规制条件下,政府创新投入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方面作用有限。其四,企业家精神对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不相同。总体上,企业家精神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为负不显著,但是在分组分析中,环境规制严格组、环境规制宽松组和技术创新低水平组都为正,表明企业家精神对技术创新的作用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只有面对相似的环境规制和技术条件时,企业家精神对技术创新的正向作用才能显著发挥出来,这也从某个角度验证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因此,要以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切入点,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一是提升民营经济的比重,大力发展当前国家层面强调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开放国有工业企业的垄断领域,在保持重要行业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商业类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在公益类国有企业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二是把技术创新水平、能源消耗率等指标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机制中,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晋升、退出的市场化机制。围绕改善营商环境,在金融支持、政府配套补贴奖励资金、人才引进和培育等相关政策方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倾斜。同时,在环保科技攻关、重点生态环保工程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源,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力量,提高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
END
因排版篇幅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读原文,王曙光,胡凯祺:《环境规制、所有制结构与技术创新——兼论国企改革的作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4期。
编辑排版|肖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