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发?社保怎么办?
发生了工伤,单位说你受伤了,上不了班,只发基本工资或者是不发工资。工伤期间的工资是这么算的吗?这合法吗?
首先要明确,停工留薪期只发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意味着单位无权减少工资发放。
那么,原待遇包括哪些内容呢?它涵盖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计算方式有以下三种:
1、如果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按照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2、如果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按工伤前实际月份应发工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工资标准。
3、如果工伤前工作未满一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进行计算。若未签合同或未约定,按不低于本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那工伤期间的工资要发多久呢?
这通常是根据医院的医嘱来确定的。如果医院出院证明上的医嘱建议休息三个月,那么单位必须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若建议休息六个月,则必须支付六个月的工资。
还有一种地方是有明确的停工留薪期管理目录的,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对照查询取可。也就是你的伤情决定了你停工留薪期就是几个月。
工伤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继续足额缴纳社保。如果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保中心稽核科投诉,要求补缴。
总结来说,工伤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都是有法律保障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与社保缴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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