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如何计算?工资如何发放?
今天我们来聊聊职场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医疗期的计算与工资发放。这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权益,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1、什么是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 4 7 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医疗期到底有多长?
医疗期期限取决于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工作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上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计算方法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累计病休时间。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21 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 9 9 4]4 7 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待遇问题
1)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
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医疗期的相关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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