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实权派”排行榜,你猜谁能跻身前五名?

文摘   2024-10-29 07:24   辽宁  

我国实行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管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的基石和最小单元,承载着连接城乡、服务群众的重大使命。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们的言行举止、决策能力和工作能力都直接影响着外界对当地政府的看法和评价,在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所以组织也赋予了他们这些领导相应的履职权力。

以镇为例,乡镇党委政府班子领导主要有以下这些人:镇党委书记、镇长(兼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专职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副主席、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镇宣传委员、镇统战委员、镇武装部长、副镇长(镇长助理基本上已经不设立了,我们本次不再讨论)、镇派出所长(视为镇班子成员讨论)。其中,实职正科有镇党委书记、镇长和镇人大主席,其余均为实职副科。



我们现在从上述这些镇领导手中握有的实际权力来分析一下,镇领导能排在前五名的都有谁?以下是我以个人视角分析的:

01
第一名:镇党委书记

我把镇党委书记放在第一名,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赞成我的想法。毋庸置疑,镇党委书记是镇党委政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乡镇各项工作的最终决策者。根据分工,镇党委书记原则上负责党建、人事任免等工作,比如公务员、事业编的晋级(包括其他班子成员)。镇长负责抓属地经济建设和财务管理等工作,很久以前,当镇长和镇党委书记发生矛盾时,有的镇长还可以跟镇党委书记掰手腕,毕竟镇长是镇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底下人报销的相关票据都需要镇长签字,这是镇长重要的权力之一。

放眼现在,为了保证各乡镇经济发展等事宜朝着正确方向推进,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大前提下,镇党委书记成为了镇里真正的掌舵手,一般在程序上通过镇党委扩大会议(将镇人大主席、副镇长扩进来)集体研究当地的经济发展、财务管理、项目审批等事项,“一把手”这个称呼实至名归。

02
第二名:镇长(兼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作为乡镇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负责本镇的经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在这些方面有很大的话语权,仅次于镇党委书记。虽然镇党委书记在职务上有一定的优势,理论上可以针对镇长的决策进行重新研究,但毕竟两人一起搭班子,共同管理乡镇事务,并且都是正科级干部,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镇长就提拔到其他乡镇担任党委书记了,镇党委书记对于镇长的建议基本上都会充分考虑的,即使二人之间产生了一些分歧,也都会进行沟通解决的,确保镇党政班子团结。我认为镇长的实权在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权以及其他事务的建议性话语权。

03
第三名,专职镇党委副书记

专职镇党委副书记主要负责分管镇组织、政法、宣传等部门,其主要工作是协助镇党委书记开展镇里日常党建、人事等工作,理论上跟镇党委书记、镇长走的都比较近。所以在镇政府内设的各站、办、所调整负责人等人事任免方面,有很大的建议权,让镇组织部门能够将人选的“盘子”端给镇党委书记。另外,年轻的镇党委副书记下一步必定提拔为某镇的镇长,走进实职正科领导岗位,大家也都看在眼里,对于这样一位有前途的镇领导,抛开其分管的工作,镇里的班子成员也会积极支持其工作的。从手握实权的角度考虑,我认为专职镇党委副书记的实权主要是人事任免建议权


 

04
第四名,镇纪委书记

镇纪委这块很特殊,我要多说一点,镇纪委有两块牌匾,一个是某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个是某某镇监察办公室。从部门属性来说,镇纪委属于双重领导的,一方面镇纪委书记属于镇党委成员归镇党委领导,另一方面镇纪委办理相关案件要服从上级纪委(县纪委)领导。捋顺了上面这些,你看我为什么说镇纪委书记的权力较大:

一是,自主办案权,镇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负责对镇内所有党员、干部进行执纪监督。其中,负责查处镇内的站办所长、相关工作人员、村两委成员以及农民党员违纪案件,线索来源既可以是信访举报,也可以是监督检查中发现。尤其这个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即自动启动核查程序的权力,是镇纪委的一把尖刀。

二是,对同级镇党政班子成员开展同级监督,包括镇党委书记,发现问题线索后可以上报县纪委处置。虽然实际上,这种同级监督开展难度很大,但其毕竟有这种权力。

三是,镇纪委书记的办案话语权,镇纪委书记对于自主办理的相关案件履行立案程序时,只需要由镇党委书记签字,如果镇党委书记不同意立案,在沟通无果后,镇纪委书记可以向县纪委进行汇报,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县纪委审理室进行论证研判。所以在案件中,镇党委书记也要充分地考虑镇纪委书记的意见。

从手握实权的角度考虑,我认为镇纪委书记的实权主要是纪律监督权

05
第五名,属地派出所长

属地派出所所长虽然不是镇党政班子成员,但在权力方面毫不逊色。派出所所长负责本地区的治安管理,具体包括日常监督中发现并查处赌博窝点、卖淫窝点、寻衅滋事、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以及调解纠纷等工作,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和自主性,是典型的“官小权大”,是乡镇重要的“执法力量”。你说哪个乡镇没有一些打架纠纷等事件,最终都要派出所来进行解决,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处理的轻与重都在派出所所长的一念之间。另外,如果个别乡镇具有矿产资源,相关矿山企业主也都会与派出所搞好关系,毕竟由于生产经营、占地用地等与村民发生纠纷时,都需要派出所第一时间去协调解决。

从手握实权的角度考虑,我认为属地派出所的实权主要是治安执法权

 

另外,本次我们只排了前五名,所以考虑到镇人大主席虽正科但为虚职特点、镇政法委员信访维稳特点以及镇组织委员党建工作等特点,从手握实权角度没将其纳入前五名,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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