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案例很独特.......

文摘   2024-09-20 20:49   江苏  
理赔技术不可少,细心发现少不了;融会贯通很重要,学习储备是个宝.......欢迎大家来到理赔大家共同谈的分享平台。

这一期与大家分享的案例是一类我们总相遇的案件,案例的来龙去脉是这样发展的......

这是一起简单的双方碰擦事故,仅仅造成车辆外观的损失,没有伤及车体内部,损失金额也不大也没有涉及人员受伤和非车辆以外的财产损失,各自的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下,于是乎双方选择了快速自行协商事故责任处理,最终确认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采取互碰自赔的模式各自找对应的保险公司理赔。

确实从事故发生的碰撞痕迹和损失情况,都是一起日常的道路交通疏忽造成的事故,没有什么争议和疑问。但是这时定损其中那辆福特翼虎的定损人员却憋了一股“洪荒之力”向端端老师提了一个困惑他的问题,那就是端端老师为什么没有在审核案子环节剔除案件中那一枚虽然因事故造成损失,但属于后加装的上车踏板这一项目。

是不是端端老师也开始“懈怠”和“躺平”了,忍不住的定损员鼓足勇气拨通了端端老师的电话,内心既忐忑又好奇(用他的话就算后续自己贴这个费用,也要弄清楚当时端端老师的状态和思路)......

毕竟这辆车也是被保险车辆,同时上车踏板也是后加装的配件为什么就这么轻易的审核通过(端端老师的旁白,也许小伙伴在端端老师这边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

其实这里这位定损员的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第一不是端端老师懈怠了,第二也不是这个上车踏板属于责任免除,而是因为他没有通透的找到这起事故处理涉及的险种,只是被面向上的操作所迷幻了......

定损员通过“互碰自赔”的形式赔付这个踏板完全没有问题,为什么说没有问题,端端老师给大家揭开这其中神秘的面纱......

我们要确认这起事故定损人员使用了什么险种进行的赔付,使用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且是使用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简化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的实务举措。

所以从实际上来说,这里赔付这辆福特翼虎车损失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不是该车商业保险中的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因此虽然翼虎车的上车踏板是后加装的,也不属于责任免除范畴,在保险事故中导致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是需要进行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的。

因此定损员不是撞大运“侥幸”过关,而是运用了这种特殊的便捷处理方式进行合法、合规、合理的处理......

既然提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关于“互碰自赔”这种模式,那么端端老师也顺带和车友读者们普及一下,能够运用“互碰自赔”模式的事故场景。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元、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过期);

3.仅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元(人民币):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部门认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温馨提示: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理赔大家共同谈
与大家交流用车,养车,理赔相关的那些事,后续逐步融入非车保险的相关版图,敬请诸位看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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