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 | Tavarruk
本篇文章还要继续上两篇文章的话题,上次我们谈到“株”和“朱”的词源义为“醒目”,同时不免想到,类似声符的字,其词源义是什么?比如“姝”。
《诗经·郑风·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毛传:“姝,美色也。”所谓“美色”,和“醒目”义往往相因,因为一个美人在人群中,一定很醒目,大家很快就能一起注意到。我们现在形容美人,往往还会说“光彩照人”。人的语言心理,即使隔着绵长的岁月,也是相通的。当然,一个丑八怪在人群中也很“醒目”,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姝”在《说文》中写作“袾”,《说文·衣部》:“袾,好佳也。从衣朱声。《诗》曰:‘静女其袾。’”也就是说,有一种版本的《诗经》,“姝”是写成“袾”的。这也不奇怪,“朱”声字往往和“明亮醒目”意思相关,加什么偏旁是无所谓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说文》中还有另外一种写法的“姝”。《说文·女部》:“,好也。从衣殳声。《诗》曰:‘静女其。”这不由得要让我们想想“殳”的词源义。
《说文·殳部》:“殳,以杖殊人也。《礼》:‘殳以积竹,八觚,长丈二尺,建于兵车,车旅贲以先驱。’从又几声。凡殳之属皆从殳。”
按照《说文》的说法,“殳”是用棍棒(杖)把人分开,使其不能靠近。但接着许慎又引礼经,具体提及“殳”的形状,是一种用细竹条捆扎在一起的棍棒。这类东西古代叫“积竹”,握感不像木棒那么圆滑,呈八面棱形,非常长,有一丈二,相当于今天的两米八左右,当兵器用是不合适的,所以插在兵车上,配备给先驱车队。《诗经·卫风·伯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说的正是这个特征。《说文》中还有另外一个“杸,軍中士所持殳也。从木从殳。《司马法》曰:‘执羽从杸。’”段玉裁说:“军士所持杸,不必皆用积竹,故字从木。”这说法是错误的,“杸”应当就是“殳”的异体,许慎将其强行分为了两个字。
虽然古书上这么记载,但实物的殳,要等到1978年曾侯乙墓发掘之后。墓葬中共出土了七件殳,十四件晋殳。前者殳头呈三棱矛状,一侧铸有“曾侯越之用殳”六个字,杆为积竹木芯,八棱形;后者就是一根长杆,两端装铜套,铜套无刃,柄也是八棱形,通常三米二左右。和《说文》的记载基本相合。
季旭升先生写过一篇论文《“殳”古义新证》,提及《诗经》里虽然记载了“殳”,但千百年来到底是什么形状没人知道。其文主要就是根据上述曾侯乙墓出土的两种殳资料,判定“殳”有两种,一种叫“晋殳”,一种可能叫“锐殳”,可以作战争驱敌用,也可以当仪仗用。又指出秦代的殳出土于秦俑三号坑,是秦将的指挥坑,殳头部为圆筒形,顶部为三角锥形,下接长柄。不大适合实战,主要用为仪仗。还指出,汉代以后未见殳,仪仗的功能大约由棨戟、吾这类东西替代了。
文章对“殳”和“棨戟”的关系也进行了分析,引用了崔豹的《古今注》:“棨戟乃殳之遗象,用木以赤油韬之。”季旭升认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棨戟是汉代高级官吏出行时前导所拿的武器……棨戟就是戟,大概是作为前驱用,行之既久,没有必要用真的戟,所以渐渐改为木制的吧。但他还是戟,形制跟殳还是不同的。崔豹的意思是棨戟的作用和前驱的殳相同,而不是说两者是一件器物。”
我觉得季先生的文章没说到本质,其实“殳”的功能就是仪仗,这从古书上记载“殳”和“前驱”常连用可以证明。从词源义来说,“殳”和“朱”古音同,都是侯部字,可以混用偏旁,“朱”的词源义是“醒目”,“殳”的词源义应该也不例外。“殳”既超长,又竖立在先驱兵车上,或者被士卒执在手中作为前驱仪仗,这种种描述,都很明显符合“朱”声字的词源义,对应的正是“醒目”的特点。崔豹说它就像汉代画像砖里常见的“棨戟”,也是非常精准的。因为“棨”的词源义是“啟”,啟,开也。棨戟就是用来开路的,也即前驱标识。
《汉书·韩延寿传》:“建幢棨,植羽葆。”把“棨”和“幢”连用,《说文新附·巾部》:“幢,旌旗之属。”古代的旌旗是基础标识物,具有“醒目”的特点,《说文·木部》:“棨,传信也。从木,启省声。”小徐本:“传书也”。《汉书·文帝纪》:“三月,除关无用传。”注引李奇云:“传,棨也。”《后汉书·窦武传》:“取棨信,闭诸禁门。”注:“棨,有衣戟也。《汉官仪》曰:凡居宫中,皆施籍于掖门,案姓名当入者,本官为封棨传,审印信,然后受之。”
从上引辞例看,“棨”在古书里有“传信”和“有衣戟”两种词义,作为“棨戟”的“棨”是一种“醒目”的先驱标识物,作为“传信”的“棨”则是一种符信,看似互不相属,其实词源义也是相关的。因为做信物的东西,本质上也是一种标识物,可以出示验证。大凡兵符、节信皆被用来表面身份,苏武被匈奴扣留,节旄依旧不离身,就因为这种身份证明对他来说极为重要,无论谁看到都会明白:那是汉朝的使者。
又《说文·糸部》:“綮,㨖缯也。一曰幑帜,信也,有齿。从糸声。”这个“綮”和训为“传信”的“棨”是同源词,许慎训为“一曰幑帜”,就是身份证明标识。至于训为“㨖缯”,是一种很细腻、很华美的缯,也是很“醒目”的。1973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在居延肩水金关遗址发现一件棨信,红色织物,长21厘米,宽16厘米,颜色赤红,非常醒目。上边有系,正面墨书“张掖都尉棨信”六字。虽然写作“棨”,却非普通的传信,而是挂在竿头的标识,有作为仪仗的用途,也有可能仅用来证明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曾侯乙墓里提到“殳”,并非光秃秃的一根竹杖,而是附有装饰物。比如14号简:“一晋杸,二旆,屯八翼之䎖。”3号简:“一杸,二旆,屯八翼之䎖。”不管是哪种殳,上面都系了两旆,也就是两条旗幅,每条旗幅上还缀有八个两两对称的翼状燕尾标识,这无疑更说明了“殳”的功能特征。
明白了“殳”的词源义,我们就能理解《说文》中的“祋”字。《说文·殳部》:“祋,殳也。从殳,示声。或说城郭市里高县羊皮,有不当入而欲入者,暂下以惊牛马曰祋,故从示、殳。《诗》曰:‘何戈与祋。’”
说的是城里市井中常常有人高悬羊皮,一旦有不该进入某个区域,却偏偏闯入的牛马,就立刻把羊皮坠下,惊住它们。《说文》所引的“何戈与祋”,在《诗经·曹风·候人》篇:“彼候人兮,何戈与祋。”毛传:“祋,殳也。”可知“祋”和“殳”就是一物。《齐诗》有将“祋”写成“缀”的,说明它跟“缀”的古音相近。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五行》176行:“《诗》曰:未见君子,忧心祋祋。”今本为“忧心惙惙”,可以证明《齐诗》由来有自。上古音“惙”是端母月部合口三等字,“祋”是端母月部合口一等字,古音很近,确实可以通假。从词源义来看,“祋”是高悬的羊皮,其实也是一种标识物,警告牛马此处禁止通行。因此,它的词源义也是“醒目”。但它和“殳”是同源词吗?
我认为可能是的。从《诗经》的原文和毛传的训释来看,“殳”和“祋”应该是一种东西,只是后者是加了个“示”,《说文》说是声符,但并不可靠,因为“示”是船母脂部开口三等字,和“祋”的韵部和开合口都不同,很难成为“祋”的声符,因此,我觉得“祋”依旧是从“殳”声的,“示”反而是意符,指出示,表明。“殳”是禅母侯部合口三等字,从出土文献的通假情况来看,目前很多学者同意,合口音的月元部字和侯部字有密切关系。包山楚简里提到的人名“李偳”,或写成“李侸”,前者是端母元部合口一等字,后者是端母侯部开口一等字。又如“短”是端母元部合口一等字,它的声符“豆”则是定母侯部开口一等字。《老子》:“兕無投其角。”马王堆帛书作“矢(兕)無(所)椯其角。”其中“投”是定母侯部开口一等字,“椯”是禅母元部合口三等字。月部是元部的入声,理论上“祋”可以用“殳”为声符。
总之,“殳”的词汇义是“长木杖”,从文献上看,它常用来作为先驱的标识之物,这和它的词源义“醒目”是契合的。如果我们把相关词源义尽可能多的都系联起来,不但可以在不远的将来编成一部真正的《同源词典》,方便人们深入理解古汉语词义,还可以让我们深入挖掘古人的文化心理,总结出更接近事实真相的词义引申途径,这对词汇词义等领域的语言学研究都具有重大意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