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风余”“诗母”的词义兼与田晓菲教授商榷

文摘   文化   2023-04-17 11:33   广东  



图源  | pexels

摄影 | Lina Kivaka





前几天,无意中在手机里读到哈佛大学东亚系华裔教授田晓菲的论文《高楼女子——〈古诗十九首〉与隐/显诗学》(文章原载《文学研究》第2卷第2期,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我阅读的是“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公号转载,2023-04-08),才读了前几段,就感觉有些问题,如骨在喉,不吐不快,因此写一篇短文谈一谈。


在文章的开头,田晓菲教授引了明代学者陆时雍的评论,说《古诗十九首》“谓之风余,谓之诗母”,随即藉此引申发挥说:


似乎没有其它论断比这一双重比喻更能贴切地把握住《古诗十九首》的特质与地位了。“谓之风余”,将《古诗十九首》比作《诗经》的后裔(这当然是要符合时间上的顺序,因为《诗经》早于《古诗十九首》很多世纪);而随后的“谓之诗母”,修辞上似乎有些乱点鸳鸯谱了,将《古诗十九首》提升到了《国风》“配偶”的高度,那么后者不言而喻必是“诗之父”。这样一种提升又因为被评为“余”而有所消减——“余”表示“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这褒贬共存的评价正是女性在男权社会文化中的准确写照。值得注意的是,《古诗十九首》中的阴性气质(feminine)被具体化为了“母”:确实没有任何形象比母亲形象能更好地表示这组诗了:权威显赫,因而充满威严;同时又深度边缘化,所以又令人安心。


这段话中,有两个槽点。第一个槽点是田晓菲说“诗母”这个评价不伦不类,她把“诗母”理解为《国风》的配偶,因为推断《国风》相当于“诗父”。这种理解,无疑是有问题的。其实“母”在古汉语中有一个义项是“源头”“源起”。《老子》:“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始”和“母”相对。我们日常说的“酒母”“字母”“航母”,其中的“母”都是指滋生其他事物的根本。“酒母”即制酒的“酵母”,没有它,无法产生酒液。“字母”是组成单词的基本符号,没有它,单词无法拼合。“航母”是海上飞机的载体,没有它,飞机无法起降。“母”在这些词里的意思和“元”相近,所以汉语说的“元音”,日本人称“母音”。难道有“母”必有“公”吗?有“酒母”必有“酒公”吗,有“航母”必有“航公”吗?


关于“诗母”,研究《古诗十九首》的著名学者马茂元和赵昌平解释说:《古诗十九首》的作者,打破了当时从形式上尊崇《诗经》《楚辞》,专尚回言、骚体(及其流裔汉赋)的积习,大胆地向民歌学习,将被上层文人视作“俳优倡乐多用之”的俗体诗,也就是新兴的民间五言歌诗作为主要的创作手段,同时将汉乐府中已有表现的叙事与抒情分流的倾向,加以进一步发展,创造出了一代新诗——五言抒情古诗。这种诗体及其表现手法,在中古以后的古典诗歌诸形式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因此说《古诗十九首》又是“诗母”。


这个说法,我认为是较为合理的,也就是说,所谓“诗母”,指《古诗十九首》是中古以后五言诗的源头,而不是《国风》的老婆。


田晓菲上面那段话还有第二个槽点,她认为陆时雍把《古诗十九首》称为“诗余”,是一种贬低,其理由是: “余”表示“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而且还因此谈到了女权主义,说“这褒贬共存的评价正是女性在男权社会文化中的准确写照”,并且很遗憾地判定:陆时雍对《古诗十九首》“诗母”的赞扬,因他同时将其评为“余”而有所消减。


这都是错误的理解。问题出在哪呢?和“诗母”的“母”一样,这也是因为田晓菲根本没理清楚“余”的意思,就武断下了结论。在古代汉语中,“余”有很多义项,有带贬义的,也有带褒义的。《说文》:“余(余),饶也。”其本义指丰富、富饶,无疑是褒义。韩愈《赠孟郊》:“人皆余酒肉,子独不得饱。”说的是别人家酒肉丰饶。至于“余”的“残余”义,和“富饶”的意思相关。太富饶了,就会有盈余,盈余的东西,既可以视为褒义,比如钱财有盈余,钱财还怕多吗?也可以视为贬义,比如手指头盈余一个,当然不会是好事。《庄子》里说:“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意思是,并生的大拇指,或者多生的枝指,这是天生的吗?但都是比常人“侈(多余)”的东西。因此,“余”有不好的意思,也顺理成章。


在具体的句子中,“余”是作为褒义还是贬义,并不难分辨。其实撇开词义分析,从情理上考虑,对《古诗十九首》极度推崇的陆时雍,会不会在短短的一句话里,就同时下褒贬两种结论呢?我不知道田晓菲教授是古典汉语水平不够,还是对意识形态的急切逢迎遮蔽了其作为学者的理性,竟然硬把“风余”的“余”理解为贬义,解释为“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而不肯去搜索一下相关辞例。


事实上,古书上用“余”字修饰古诗时,大多用为褒义。比如在古代典籍中,“诗余”有时是“词”的专称。从当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历代文人基本都以为词起源于诗,只是有的以为它起源于《诗经》,有的以为起源于唐近体诗,有的以为源于绝句歌诗。还有的学者从词的音乐性方面考虑,认为词起源于乐府,因为乐府和词都是用来歌唱的,故词是乐府之余,而不是诗之余。另有一些人折中,以为词虽然起源于古乐府,而古乐府也出于《诗经》。尽管他们对“诗”的具体指向不同,对于“余”字的意见却基本一致,都认为“余”指余波别脉,而不是“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了解词这种文学形式人都知道,在内容、风格、语言、格律方面,词和诗有差别,词的语言更通俗,内容更偏重爱情,句子更参差,押韵更是自由得多,但在文学成就上,和诗不相上下,并非低一等的东西。把“诗余”的“余”理解为“余波”“余韵”无疑更加合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陆时雍认为《古诗十九首》是“风余”,显然是说它属于《国风》的余波余韵,这并不是贬义。从时间先后来看,《古诗十九首》晚于《诗经》,如果认同它有《国风》的风格,那自然是《国风》的余波,称之为“风余”,无疑是一种褒奖。明代戏曲理论家何良俊还说,后世所有的诗歌,都是《诗经》的余波。明代文人秦士奇也说:“自三百而后,凡诗皆余也,即谓骚赋为诗之余,乐府为骚赋之余,填词为乐府之余,声歌为填词之余,递属而下,至声歌亦诗之余,转属而上,亦诗而余声歌。即以声歌、填词、乐府,谓凡余皆诗可也。”基本和何良俊的观点雷同,我们能说他们都在贬低《诗经》之后的所有诗歌,视之为“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吗?


马茂元、赵昌平的《古典文学三百问》说:“《古诗十九首》这一性质,决定了它与汉乐府一样,继承了《诗经》以来‘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特点,所以说它是‘风余’。”他们虽然没有具体分析“余”的意思,但基本道理是对的。


从古书上相关词义组合来看,“风余”也是褒义词。比如古书上有“余论”,司马相如《子虚赋》:“问楚地之有无者,愿闻大国之风烈,先生之余论也。”其中的“烈”和“余”意思相似。《尔雅·释诂下》:“烈,余也。” 说的是想听听大国的流风遗业,先生的剩余之论。但不管是“风烈”还是“余论”,都是褒奖,意谓大国正式的功业和文章“猗欤伟欤”,我不敢与闻,能听些余波遗韵,就很满足了。但很明显,这些余波遗韵,也是美好的东西,断然不是“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宋书·周朗传》:“吾虽疲冗,亦尝听君子之余论,岂敢忘之。”宋苏轼《答范景山书》:“久不闻余论,顽鄙无所镌发,恐遂汩没於流俗矣。”这两段文章中的“余论”都是褒义,总不可能写信给的对方,说想听听你说的一些“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议论吧?


“余论”和古书上常见的“绪言”意思相近。《庄子·渔父》:“曩者先生有绪言而去。”成玄英疏:“绪言,余论也。”《文选·刘孝标〈重答刘秣陵沼书〉》:“绪言余论,蕴而莫传。”张铣注:“绪,遗也。”据两处古注,“余论”也可以指“遗论”。“遗”也有“余”的意思。《广雅·释诂三》:“遗,余也。”《汉书·地理志》:“地有遗利,民有余力。”以“遗”对“余”,都是指“饶余的”,而不是指“多余的,不必要的,残余的”,是褒义词,而不是贬义词。


由此可见,研究古典文学,也要具备基本的古汉语阅读能力,否则按照自己的错误理解去解读诗歌,还因此扯到一些高大上的理论上去,就会显得空疏滑稽。田晓菲教授就是因为错误理解“诗母”“风余”两词的词义,思维立刻发散,迎合时下流行的女性主义话题,说什么“这褒贬共存的评价正是女性在男权社会文化中的准确写照。值得注意的是,《古诗十九首》中的阴性气质(feminine)被具体化为了‘母’:确实没有任何形象比母亲形象能更好地表示这组诗了:权威显赫,因而充满威严;同时又深度边缘化,所以又令人安心。”完全不知所云,和某个特定年代的极左学风一样,实在让人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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