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秦汉出土文献中的“学佴”

文摘   文化   2024-04-09 10:54   广东  



图源  | pexels

摄影 | Henry & Co.‍‍‍‍‍‍‍‍‍‍‍‍‍‍‍‍‍‍‍‍‍‍‍‍‍‍‍‍‍‍‍‍‍‍‍‍‍‍‍‍‍‍‍‍‍‍‍‍‍‍‍‍‍‍‍‍‍‍‍‍‍‍‍‍‍‍‍‍‍‍‍‍‍‍‍‍‍‍‍‍‍‍‍‍‍‍‍‍‍‍‍‍‍‍‍‍‍‍‍‍‍‍‍‍‍‍‍‍‍‍‍‍‍‍‍‍‍‍‍‍‍‍‍‍‍‍‍‍‍‍‍‍‍‍‍‍‍‍‍‍‍‍‍‍‍‍‍‍‍‍‍‍‍‍






前些天,看到刘钊先生的文章《说字解词——佴》一文,拜读之后,受益匪浅。想起我在五年前也写过一篇未刊论文,涉及到这个问题,于是翻出旧稿,就“学佴”的“佴”到底读为什么,以及其词义内涵做个延伸阐发。


在张家山汉简中,经常会出现一种叫“学佴”的官职:


1.史、卜子年十七岁学。史、卜、祝学童学三岁,学佴将诣大(太)史、大(太)卜、大 (太)祝,郡史学童诣其守,皆会八月朔日试之。(张·二 474)


2.不入史、卜、祝者,罚金四两,学佴二两。(张·二 480)


3. □□学佴敢擅䌛(徭)使史、卜、祝学童者,罚金四两。(张·二 484)


这个学佴,有很多学者讨论过,李学勤先生等学者都把这个“佴”解释为“次”,说“学佴”大约是学室里辅导学习的人员。臧知非先生说:“从文字学的层而看,‘佴’是相次、副手的意思。学佴就是教学辅助人员。”


张春龙先生在整理里耶秦简时,发现有 10 条简文内容涉及秦迁陵县负责县学的职官“学佴”和徒工,这里择选几条较为完整的简牍列举如下:


2 3(14-18): 正面:廿六年七月庚辰朔乙未,迁陵拔谓学佴:学童拾有鞫,与狱史畸徼执,其亡, 不得。上奔牒而定名事里。它坐亡年日月,论云何,[何]辠,或覆问之,毋有。与狱史畸以律封守上牒。以书言。勿留。 背面:七月乙未牢臣分韱以来/亭手。畸手。


正面:廿六年七月庚辰朔乙未,学佴亭敢言之:令曰童拾〼史畸执定言。今问之毋 学童拾。敢言之。〼 背面:即令守□行〼


岳麓秦简中也有“学佴”,见1774号简:“以次为置守、学佴。  迁吏卅三。”


张春龙先生还提及上海博物馆藏有秦汉时期“学佴”半通印:



因此,他得出结论:“学佴”这个官职当在百石之上,二百石以下,是一种贱官,至于它到底相当于古书上的什么词,没有人能说清楚。


上面提及的刘钊先生的文章,也指出:根据字书上记载的“佴”的“次”义,应该理解为“辅助”,“学佴”就是“学助”,也就是“助学”,秦汉时期基层曾设有“学佴”一职,负责管理学童,辅助学童学习。这个看法和上面提到的李学勤、臧知非两位先生的看法没有什么区别,刘先生还提供了“䉼募(幕?)学佴”和“佐学佴印”两枚田字格秦印,对其在当时的存在作了补充:




        

可以看出,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学佴”是一种辅助学童学习的人员。但是,从岳麓秦简律文看,学佴是学室的实际负责人,他甚至可以征发学童去服徭役,虽然律文中严禁他们这么做,却透露出他们曾经确实是有这个威严的。他们明显是体制内有编制的公务员,应该有个正式的名分。综合种种线索,我认为“学佴”应该就是指老师。


古书上词源义为“辅助”意思的词,往往也有“教育”“老师”之类的意思。比如“傅”,和“辅”是同源词,但有“教育”的意思,《说文·人部》:“傅,相也。”“相”也是“辅助”的意思,但作为官职的“相”,权力往往不是一般的大。又《孟子·滕文公下》:“有楚大父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这个“傅”是动词,指“教学”。这类词用为名词的时候,往往就是官职名。《新书·保傅》:“保,保其身体;傅,傅之德义;师,道之教训,三公之职也。” 《西京杂记》:“赵王如意年幼,未能亲外傅,戚姬使旧赵王内傅赵媪傅之。”两例中分别出现的两个“傅”,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动词,名词的就是官名。因此,训为“辅助”义的“佴”,在用为名词时,也应当是个官名,那么,它相当于古书上的什么官呢?


从古音来看,“耳”和“疑”都是之部字,声母虽然一个是日母,一个是疑母,有舌喉之别,但从“疑”声的“癡”是透母字,也是舌音;而“佴”在出土文献中,常当成“耻”字来用,“耻”也是透母字。因此,我认为“学佴”的“佴”可以读为“疑”。古书上“疑”正好也有“辅臣”一类意思。《礼记·文王世子》:“虞夏商周,有师保,有疑丞。”孔颖达疏:“古者天子必有四: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可志而不志,责之丞。”这段话中,所谓的“辅”,就是“傅”的同源词,只是前者专门表示帝王国家的辅佐,后者用为一般的教师罢了。“疑”应该也是这样,既可以指国君的辅佐,也可以指一般的教师。只是在秦汉时代,当成基层教师的意思用时,字形写作“佴”。孔颖达的疏说“天子有问无以对,责之疑”,似猜测“疑”的得名在于为天子解惑,恐怕是不对的。我认为来自于“儗”,“儗”有“并列”的义项,就像“辅”也有“并列”“相等”的义项,这种意思的词,往往都会引申出“辅助”的意思。在古人看来,教师就是辅佐学生学习的。汉简里的这个学佴不但是教师,而且是官职,符合秦汉“以吏为师”的风气。简而言之,同样有辅佐意思的“丞”“辅(傅)”都可以当官职的名称,“疑”作为官职的名称,又有什么奇怪?只是它写作“佴”。


我把“佴”和“疑”联系起来,并认为“佴”的词源和“疑”的同源词“儗”“擬”意思相关,这样的话,可以弥补上述刘钊先生文章中的一个不周全的判断。他说:


《汉语大字典》佴字❸的“疑”这一义项(笔者按:指刘钊先生文章前面列举的《汉语大字典》义项❸ 疑。《集韵·至韵》:“佴,疑也。”),引《集韵·至韵》“佴,疑也”为书证。按《集韵》一书中存在的讹误问题很多,如述古堂本和明州本《集韵·志韵》下“《说文》饮也,一曰贰也”中“饮也”之“饮”显然就是“佽”字之讹误,又《集韵·至韵》“佽也,疑也”中的“佽”字或讹为“攸”。《集韵·至韵》“佽也,疑也”这一义项既无明确来源又无书证,完全不可信,应删除。


《集韵》讹误问题很多不假,但“佴,疑也”这条训释却未必假,它正是一种声训,而且应该来源很早。就像本文前面说的,“疑”和“擬”“儗”皆同源,两者都有比方、比拟的意思,和“辅助”的意思相因。《说文·人部》:“佴,佽也。”《尔雅·释言》:“佴,贰也。”根据这些古字书里的训释,也说明“佴”在《集韵》里的“疑”义与其一脉相承。先秦时代,“疑”往往可以直接用为“儗”,“疑惑”的“疑”本身词义也和“儗”有关,“儗”就是双、贰,在两者之间摇摆,就是疑惑。甚至在出土文献中,“佴”常用为“耻”,都并非毫无关系的通假。我们可以这么想,假如“疑”用为动词,则是“使人疑惑”,而使人疑惑就是欺骗,欺骗实质上也相当于一种智商上的侮辱,所以古书上常常“欺侮”连文。《逸周书·酆保》:“欺侮群臣,辛苦百姓。”贾谊《新书·解县》:“匈奴欺侮侵掠,未知息时。”我一直认为,很多看似词义相差很大的“通假”用法并非单纯通假,也是因为此。


总之,我认为“学佴”可以读为“学疑”,相当于《礼记·文王世子》“有师保有疑丞”的“疑”,“疑”这个用法在古书上非常罕见,用例词义却是非常明确的,至于“佴”的词头下,《汉语大字典》里不但不必删掉“疑”这一义项,反而应该补上它跟“学佴”的“佴”词义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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