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基本养老金迎“重算补发”!哪些人能受益?差额如何计算?待遇水平高,补发额一定多吗?答案来了!
民生
2024-11-11 17:10
河南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体制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与体制外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均共同遵循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且,根据政策要求,参保企事业单位职工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①最低缴费年限:目前,社保制度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②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50周岁。也就是说,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以正常退休为前提,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的前提是累计缴费满15年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根据政策规定,自参保职工依法、依规完成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养老金)。参考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2项政策文件,我们可以得知,退休人员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通常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而且,根据政策规定,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且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会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给予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其实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共同组成。
目前,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分别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可参考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平均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上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我们不难看出待遇水平高低受到3项因素的影响。按照现行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累计参保缴费年限每延长1年,则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比例提高1%,且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有所提升。另外,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是决定过渡性养老金计发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且能够影响基本养老金。
通常情况下,缴费基数越高,则往往意味着缴费金额越多,而在同样都是累计缴费15年的前提下,缴费金额越多也恰恰能够意味着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存储额越多。所以,缴费基数的选择不仅关系到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标准,同时也能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水平。③本省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相同、缴费基数相同的退休人员,若待遇领取地所处的省份不同,则往往也会导致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存在差异,而导致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不同省市的计发基数或者上一年度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有所不同。就现状而言,普遍表现为经济发展状况越好、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越高的省份,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在之前一系列的介绍当中,我们其实已经讲解过与“重算补发”相关的内容,但从不少网友从后台发来的私信来看,仍有不少退休人员对此并不十分了解,接下来我们再展开详细介绍。所谓“重算补发”,指的是基本养老金的重新核定和差额补发,而之所以会存在这一项流程,主要是因为各省市人社部门公布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时间相对比较滞后,对于当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将会按照上一年度的计发基数为依据来测算并预发养老金。然而,由于计发基数随着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的提高而逐年上涨,进而使得预发基本养老金与实际应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额。因此,为了确保当年度新增退休人员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养老金待遇,需要待新的计发基数公布之后进行待遇重新核算和补差。而且,根据往年的惯例来看,我国不少省市公布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时间周期多集中在每年的11或者12月份。所以,若没有任何意外的话,自11月起,各省市人社部门也将相继公布2024年的计发基数,然后对新增退休人员进行待遇重核和补发。根据上述的内容,不难看出,除了部分省市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会牵涉到待遇重新核算和补发之外,通常情况下,在当年1月1日及之后、新的待遇计发基数公布之前退休的新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将迎来待遇的重新核算和补发,也就是能够从中受益。按照上文提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我们不难看出,涉及到重新核算和补发的待遇主要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然后,将两部分的待遇差额相加即可得出总补发额。基础养老金补发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根据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的实际需要补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平均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退休人员退休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的需要补发的月数也就是说,基础养老金补发差额+过渡性养老金补发差额即等于合计应该补发的总待遇金额。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补发差额的计算公式,我们不难看出,新增退休人员实际应该补发的待遇金额主要与待遇领取地所处省份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增长幅度、本人的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等多种因素有关。所以,这也就意味着预发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并不一定比待遇水平低的新增退休人员补发金额多,区域差异则占据着很大原因。总而言之不难看出,在各省市自11月份起相继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之后,人社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将会根据新的计发基数重新核算在2024年1月1日及之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将预发临时养老金与实际应发基本养老金之间的待遇差额一次性补发给退休人员。与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不同,重算补发并不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上涨,而是为了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