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格式:[1]贾洪波,毛博书.新时代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发展研究[J].管理学刊,2023,36(06):1-20.DOI:10.19808/j.cnki.41-1408/F.2023.0050.
作者:
贾洪波一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一公共管理学院
毛博书一一复旦大学一一一一一一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研究背景与意义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进程中,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使全体人民共享共创日益美好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以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要思路,着力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
针对社会中出现的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贫困、失业、残疾等各类弱势群体,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台了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制度等等,这些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解决贫困问题、调节社会收入差距、消除和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救助范围、救助水平和救助效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改善空间。在所有救助群体中,贫困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顽疾,面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中规模最大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目前,我国绝对贫困问题虽已消除,但相对贫困等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可见,现阶段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缺性”决定了其实施效果关联着共同富裕进程,而共同富裕的进程又反过来影响着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二者是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发展的复杂系统。探究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内在关联,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发展,是新时代推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
主要内容
基于2012—2021年省际面板数据,使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测度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水平,使用分区均值统计和Kernel核密度估计方法分析其动态演进特征,用空间莫兰指数和Dagum基尼系数分析了其空间分异特征,最后得出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
第一,2012—2021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呈现整体优化趋势。在时间上,全国各省耦合协调度都得到了提高,基本消除了耦合协调失调的情况。在空间上,西部地区的耦合协调度提升最快,地区之间的耦合协调度差距有所降低,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改善。
第二,2012—2021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存在显著的空间相关性。相邻单元的耦合协调度彼此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时代发展有减弱的趋势。具体在地区层面,东部地区的省份出现了较为显著的高-高类型聚类,西部地区省份出现了显著的低-低类型聚类,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省份的聚类结果不显著,地区之间的空间溢出效应明显,呈现“马太效应”。
第三,2012—2021年,我国最低生活保障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的全国差距主要由四大经济区域之间的差距主导,区域内部和区域重叠的差距对全国耦合协调度的差距贡献较弱,在十年的发展中,全国的耦合协调度差距显著降低。
政策建议
《管理学刊》编辑部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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