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格式:[1]张铭,曾静,田野,等.中国共同富裕空间特征的组态分析[J].管理学刊,2023,36(06):38-54.DOI:10.19808/j.cnki.41-1408/F.2023.0052.
作者:
张一铭一一一三峡大学一一一一经济与管理学院
曾一静一一一浙江工商大学一一工商管理学院
田一野一一一三峡大学一一一一经济与管理学院
费佳宝一一一三峡大学一一一一经济与管理学院
研究背景与意义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更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2020年底,中国如期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创造了良好条件。然而,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现今中国仍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收入差距居高不下以及贫富分化代际传递加剧等诸多现实问题。研究显示,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尽管2020年各地区的人均GDP变异系数与2016年相比下降了4.46%,区域发展的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区域发展的绝对差距仍然很大。从基尼系数的变化分析,最近几年基尼系数仍处于高位波动的状态,属于收入差距过大的区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 CFPS)的数据也表明,以受低等教育家庭为代表的教育代际传递致使其子代社会层级相对固化,最终导致中国整体贫富分化的矛盾日趋严重。在此背景下,如何促进共同富裕成为学界和政界有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首要前提是,明晰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前因条件或影响因素,并据此设计行之有效的路径方案。研究发现,自然条件、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精神等禀赋条件因素与城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数字经济等发展程度因素对共同富裕水平差异存在着重要影响,而营商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是影响不同区域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宏观环境因素。以上探索为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前因条件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在研究视角上,大多数学者均认同共同富裕具备系统属性,其实现程度会受到禀赋条件、发展程度与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前因条件的影响,但少有研究从复杂性科学视角构建一个综合性的共同富裕水平差异影响因素框架。其次,在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大多基于理论分析探索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前因条件,实证检验其影响效应的研究仍付之阙如。最后,在研究方法上,既有研究多采用普适思维或权变思维探讨某特定前因条件对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净效应”,忽视了不同前因条件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深入揭示引致高/非高水平共同富裕的组态机制。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由内因和外因共同决定,但“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对于不同区域的共同富裕水平而言,区域内的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区域外的因素需通过区域内的因素发挥作用。因此,只有明晰区域内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形成原因,才能用好区域外的政策,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真正做到“区域当自强”。同时,复杂系统治理的实践经验表明,系统内的因素并非彼此孤立,它们通过联动匹配方式协同发挥作用。
综上,文章基于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域内部视角,引入“物理—事理—人理”方法论(Wuli-Shili-Renli Approach,WSR方法论),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 - 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fsQCA)方法挖掘区域内多个前因条件间联动匹配影响31个省域共同富裕水平的组态机制,试图回答下列问题:不同省域共同富裕水平差异的组态机制是什么?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是否存在必要条件?哪些前因组态可以产生高/非高水平共同富裕?前因条件之间存在何种互动关系?
研究发现
第一,不同省域共同富裕水平差异是多重影响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存在多条组态,表现为不同的影响机制。其中,引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组态有2条:企业家精神开拓型(H1),表现为高城镇化、高数字经济和高企业家精神、非高人力资本;营商环境优化型(H2),表现为高城镇化、高数字经济、高营商环境和高人力资本。
第二,每一条组态均由多个前因条件构成,即“多重并发”;多个前因条件所形成的不同组态,均能达到高水平共同富裕,即“殊途同归”。
第三,引致非高水平共同富裕的组态有5条,且与高水平共同富裕组态存在非对称性关系,即引致非高水平共同富裕组态的反面并非引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组态。
第四,数字经济是引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关键瓶颈,城镇化在其中发挥着普适作用;但若要达到较高水平的共同富裕,还需与一定水平下的其他条件协同匹配。
政策建议
第一,重中之重,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数字经济作为构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是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关键因素。各省域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需要着力打造自身的数字经济优势,充分利用数字资源。首先,正所谓“百丈之台,起于垒土”,各省域要注重自身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如,以应用和需求为导向,推动“新基建”与行业(如制造、能源和农业等)的融合发展。其次,各省域要注重提高数字经济的普惠水平,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如,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向农村地区普及,增加偏远地区人群使用数字金融服务的机会,为贫困人口提供储蓄和信贷服务,缩小城乡差距。最后,各省域要加强政策引导。如西部地区可以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强化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吸引数字经济领头企业和数字技术人才集聚,促进当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弯道超车”。
第二,秉要执本,推动城镇化进程,构建城镇协调发展新格局。通过城镇化增强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共享发展成果的能力,有助于补齐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这一“短板”,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各地区应更加重视且积极应对城镇化过程中的各类关系(如城市内部、人地之间、城乡之间关系)调整,促进各类人口(如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居民)的福祉增进及共同富裕。如江苏积极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2014至2020年累计实现了883.7万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全面建立了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并且,各地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不只应关注“户籍”的城镇化,还应日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如医疗、住房体系),提升就业技能和增加就业机会。
第三,因地制宜,探索最优共同富裕实践,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迈向新阶段。“深则厉,浅则揭”。各个地区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与条件不尽相同,应当选择契合于区域资源禀赋及外部环境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制定针对性的政策,发挥地区优势,避开或补足短板。以湖南省和黑龙江省为例,对应的组态分别是NH1c(~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人力资本*企业家精神)和NH1b(城镇化*~数字经济*人力资本*~企业家精神)。湖南省2019年创新创业指数位居全国第十四,创业活跃度相对较高,该省可能更适合以企业家精神开拓型(H1)的组态实现高水平共同富裕。因此,湖南省推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可能在于补足物理层面的城镇化和数字经济短板。再如黑龙江省,其2019年末的人力资本和城镇化率分别为9.502和64.62%,人口综合素质能力和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黑龙江省可能更适合走营商环境优化型(H2)组态之路。因此,黑龙江省可进一步通过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并完善市场主体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塑造出良好的营商环境,进而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管理学刊》编辑部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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