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格式:[1]祁壮,莫漫漫.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数字治理的价值偏离与纠偏[J].管理学刊,2024,37(02):70-80.
作者简介:
祁一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一法学院
莫漫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计划与政策局
研究背景与意义
新一轮科技革新带动了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数字技术与应用加速融合、快速渗透,深刻影响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不断改变着人们思考社会的知识范畴、改进着国家治理的行为方式、重塑着人类社会的空间秩序。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未来如何适应数字化变革趋势,树立科学的数字治理思维,明确正确的价值取向,进而开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数字经济发展道路,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数字治理所要面对的重要内容。
主要内容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本文分析了数字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现阶段数字治理所呈现出的新特征,研究认为数字技术发展存在不确定性,人类应用技术是一种有限理性,如果数字技术运用违背治理初衷与价值追求,可能引发数字治理危机。数字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数字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理应交织着国家对技术治理价值取向的不断调整与反思。因此,明确数字治理科学的价值导向,才能更好地回应数字时代的治理需求。
研究发现
第一,数字技术不当利用侵害着个人权利。无所不在的数据采集与分析使得民众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受到严峻挑战。然而,数字技术的专业性、不透明性以及利用技术实施侵害行为的隐蔽性,使得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难以认定相关主体的侵权责任,缺乏相应的救济手段。
第二,数字技术在治理领域高歌猛进,其所彰显的以事为本、权威为主的运行逻辑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的主体价值,延展了国家治理的“触角”,强化了政府对社会的管控,但也在潜移默化中形塑出了“数字利维坦”。
第三,治理动机的偏离滋生出“数字形式主义”和“数字官僚主义”,背离了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初衷,增加了群众的困扰。
第四,数字安全是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根基。实现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安全之间的平衡,是国家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要长期面对,并伴随技术迭代而历久弥新的一个命题。
政策建议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权力观。数字治理的目的,要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治理目标,数字技术的实施和运用不是“因”而是“果”,数字化转型须臾不可偏离的宗旨就是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二,倡导平等公平的数字权利观。国家在制度设计和规则制定上,需要尊重和保障人们数字权利的实现,加大对“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政府和社会在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要坚持传统服务与科技创新并行的治理模式,为“数字弱势群体”保留线下的公共服务渠道和人工服务方式,不让任何一个人在数字时代掉队。
第三,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数字秩序观。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开发,推进治理资源的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消灭数字烟囱。通过数据流与信息网络,在不打破体制界限的前提下,实现公共管理人才无边界共享,以数字化方式实现部门协同治理,共同构建数字治理的生态圈。
第四,树立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数字安全观。要统筹做好个人的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之间的关系,公共的数据安全与数据共享之间的关系,数字的伦理安全与技术发展之间的关系。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找到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管理学刊》编辑部
202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