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起,“中人”退休金还能喜提一笔额外收入?是真是假?咋回事?一文讲清楚!
民生
2024-11-07 16:01
河南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的功夫已经步入11月上旬,距离2025年仅剩下不到两个月了。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10年过渡期”已经正式宣告结束,中人退休金待遇的计发办法也将发生新的变化。也就是说,对于在2024年10月及之后新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而言,其退休金的待遇计发方式将会与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有所不同,且还涉及到补发的环节。毫无疑问,待遇计发方式的转变无疑是广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关注的焦点话题,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企业退休职工对这个问题的关注。接下来,我们就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详细介绍。据悉,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正式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体制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办法,目的是为了缩小差距,同时推动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运行。根据《决定》要求,为了实现2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同时也是为了确保改革前、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能够合理衔接,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设置了10年的过渡期,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到2024年9月30日止。
所谓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简单来讲,指的是在2014年9月30日及改革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后退休的体制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政策规定,若中人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则退休金采取新老办法待遇标准对比计算的方式,即保低限高。具体来看,若老办法待遇标准高于新办法,则仍按照老办法的待遇标准计发,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若新办法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则新办法超出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提高。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中人”退休金如何计发?
按照政策要求,在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制度彻底完成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并实现正式并轨。而且,对于在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新增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其养老金待遇将不再采取“保低限高”的对比计算方式,而是按照新办法计发。所谓新办法下中人的退休金待遇,通常是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3个部分组成,即中人新办法下的退休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对应计发公式为:
A: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B: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计发月数C: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D:职业年金=参保职工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据了解,在现实生活当中,无论是在10年过渡期内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还是将会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于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新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在退休金待遇计发办法转变和社保待遇计发基数调整的过程中,均会牵涉到基本养老金的重核、补发。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当中,通常会牵涉到1个问题,即部分地区对于体制内退休人员养老金测算的新老办法转换不及时,进而导致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大多数体制内中人仍是按照老办法测算并领取的预发基本养老金。如此一来,又会进一步导致预发的基本养老金与实际应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之间存在差额,所以需要进行重新核算并补发。不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重新核算和补发的环节当中,不同的统筹地区之间可能会存在区域性的差异,比如部分地区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待遇的重核和补发工作是以年度为单位开展开的,这也就意味着2023年退休的中人,其补发的待遇在2024年才发放。比如以四川攀枝花为例,当地在2024年的8月份完成了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正式待遇核定和补发兑现工作,共涉及到1342位退休中人,且待遇增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②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且属于当年度新增的退休“中人”上文提到,对于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养老待遇将会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不过,这里面同样也会牵涉到一个问题,即社保待遇计发基数的更新。按照惯例来看,在新的社保待遇计发基数公布之前,对于当年度的新增退休人员,当地人社部门往往会按照上一个年度的计发基数作为测算基本基本养老金的依据,而在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社保待遇的计发基数其实也是在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所以,按照上一年度测算并预发的待遇与实际应发的待遇之间也会存在差额,各地人社部门也会在当年度社保待遇计发基数公布之后,启动新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重新核算和差额补发。由上述不难看出,无论是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还是在养老金正式并轨之后退休的中人,其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均可能会涉及到重新核算和补发。而需要注意的是,待遇的重核和补发与调整增发属于两个概念,虽然重核补发也能够使退休中人按月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有所提高,则这笔差额属于其原本就应得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能够将这笔差额重新核算之后补发给退休人员,无疑也体现出国家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中人”退休金还能进行待遇重新核算和补发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0年过渡期的影响,另外一方面则是与计发基数的更新有关。当然,还是那句话,具体到不同的省市、不同的统筹地区,关于待遇重新核算和补发的政策部署和时间安排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所以,具体到实际情况,仍需要以各地的通知公告为准。另外,笔者这里也建议各地区能够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机制,并加快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的重新核定和补发工作,确保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待遇保障。最后,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未来随着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差距将逐步缩小,更有利于养老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运行。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