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张废除罪犯子女考公限制。
罗翔认为,犯罪附随性制裁制度无合法性,无合理性,不完全符合现代刑罚有节制的功利主义,必须慎重考虑该制度的废除问题。
罪犯子女不能考公问题,某种程度上与“前三十年”的“出身”和“成分”问题,颇为相似。
不少网民反对罗翔,隐隐支持这种惩戒。
上面的态度,跟以前非常相似——既不旗帜鲜明地支持,也不旗帜鲜明地反对,显得非常暧昧,也值得玩味。
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事情:
所谓罪犯子女不得考公,与所谓公务员政审问题,其实都是“前三十年”的遗留物,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血统论的真实写照。
至今这种思维依然残留,方兴未艾,等待下一步演变。
一
1966年6月,北航附属中学,一个干部家庭出身的学生,贴出一张令人震惊的对联,随即被贴到各大高校,内容朗朗上口,传唱之广,仅次于那句“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
上联——老子英雄儿好汉
下联——老子反动儿混蛋
横批——基本如此
此对联一经问世,引起各干部子女的大举支持。
其中最积极的,莫过于北京工业大学大三学生谭力夫(原最高检副检察长谭政文之子),他与人合写《从对联谈起》的大字报,并在校辩论会上大肆发言,力求维护这种“社会主义的血统论”。
有利可图,何乐不为?
谭力夫宣称,要将这对联,作为“全面性、战略性”的路线推广,上升为“本本条条”。
很快,以出身决定一切的风气,霎时间盛行开来。
升学、招工、提干、参军、医院、乘车船、进商店、住旅馆,必须报出身,看出身。
反对者中,最有名的是撰写《出身论》的北京社会青年遇罗锦,因父母被打为“Right pie”,既是成绩优异,他却不能上大学。
《出身论》开头简明扼要:
“家庭出身问题是长期以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当时,出身有黑五类的说法:地(主)、富(农)、反(动派)、坏(分子)、右(派),再加上资(本家)、黑(帮),组成黑七类。
黑七类本人受到的歧视,暂且不论。
黑七类出身的青年,天生低人一等,不能升高中,不能招工,被骂成“狗崽子”,是“先天的罪人”,论为“准专政对象”,想要招干参军更是无稽之谈,完全是不入流的贱民。
遇罗锦指出,对联的错误在于,只强调家庭影响,完全忽视社会影响,更无视个体成长的自觉性。
出身论和血统论早已被社会的进步所打破,新社会里,年轻人都归社会所有,接受无产阶级教育,不应再将儿子和老子完全挂钩。
表现比出身更重要,必须从实践中检验,娘胎决定不了什么。现阶段,必须彻底肃清这种污泥浊水,否则必定挫败青年的积极性。
遇罗锦猛烈抨击对联作者:
“依照他们的观点,老子反动,儿子就混蛋,一代一代混蛋下去,人类永远不能解放,所以他们不是共产主义者。依照他们的观点,父亲怎样,儿子就怎样,不晓得人的思想是从实践中产生的,所以他们不是唯物主义者。依照他们的观点,一个人只要爸爸妈妈好,这个人的思想就一定好,不用进行艰苦的思想改造和思想斗争,所以他们不是革命者。他们自己不革命,也不准出身不好的人革命。他们称自己是“自来红”,殊不知,“自来红”只是一种馅子糟透了的月饼而已。” 《出身论》
这篇文章一经推出,影响巨大,举国震惊。
但结果是:除周恩来总理旗帜鲜明反对血统论外,其他人态度暧昧,血统论没有消除,作者反被迫害致死。
如今已过去50年,讨论者鲜有之,出身论屹立不倒。
原因显而易见,当年“好家庭出身”的子女,早已枝繁叶茂。
形成所谓的“3-5gen”利益群体,在各重要岗位盘根错节。
他们在原则上不支持出身论,在行为上却极端维护出身论。
二
我们不能把所有错误,都归结于那三十年里,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不是蠢,就是坏。
事实上,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就是极度在乎“出身”和“成分”。
这片黄土地里,出身、成分和命,向来都比主观努力和社会影响更重要。
有人以陈胜吴广喊出“王侯将相宁种乎”来反驳。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正是因为中国社会极为重视出身,才逼着陈胜吴广喊出这等脍炙人口的口号。
纵观中国历史,“血统”“出身”“种”的概念一直根深蒂固。
血统不仅象征着血缘,也是社会等级和身份的标志。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血缘纽带的重要性不断变化,却始终未能完全消逝。
奴隶社会,血统理论几乎是社会结构的核心,直接决定个体的地位:
滇西的景颇族,分为官种、百姓和奴隶三个等级,官种是高贵血统,非官种不得作官,倘若官种绝嗣,必须从外接官种来继任山官。景颇俗话说:“南瓜不能当肉,百姓不能当官。”
封建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血缘因素的直接作用,但血统论依然根深蒂固,它与宗法制、天命论和祖先崇拜的紧密结合,迭变为全新形态。
陈梦家先生对先秦时期的宗教和政治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商朝,上帝与人王并无血统关系,但随着“祖先崇拜的隆重,祖先崇拜与天神崇拜的逐渐接近、混合,已为殷以后的中国宗教树立了规范”。
西周之后,祖先崇拜和天命崇拜逐渐融合,共同构成中国文化的底层逻辑。
人的命运,全然被宗族和祖先庇护所决定,所有飞鸿腾达,都不能归结于自身努力,而是“祖坟冒青烟”。
人好不好:完全由祖宗冒不冒青烟决定。
祖宗冒不冒青烟:完全由天命决定。
在这种逻辑下,天命论、血统论与宗法制,合三而一,颇为牢靠。
三
天命论与血统论的结合,体现在王权的合法性上。
“天子”被视为“天的儿子”,其统治权由血统和天命共同决定,个人、群体和人类的命运完全由天决定。
王夫之和王国维的研究也表明,宗法制度和祖先崇拜在决定社会等级和财富分配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战国时期,虽然宗法关系有所放松,天命论和血统论也受到一定冲击,但这两种理论仍然是统治者用以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秦朝的大一统和封禅仪式,就是这种思想的明显体现。‘
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从奴隶主贵族手中抢来天命后,第一时间去泰山封禅,试图将自己翦灭六国,统一天下,是受于天命,这叫“受命然后得封禅”(《史记·封禅书》)。
嬴政一脉的血统也受天承认,因而升格。
秦朝通过宣扬血统论和天命论,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合法性。
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顺命》中做出概括:
“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 《春秋繁露·顺命》
魏晋,氏族横行,后五胡乱华,氏族式微。
隋唐后,科举兴,在一定程度上,摈弃出身影响,但实际上,贫民子弟难以中举,登科之喜,多在大家族中。
即使后来,朱元璋这种正儿八经的平民皇帝,称帝后第一时间,也是想认南宋朱熹当祖宗。
综上所述,血统理论和天命论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色,深刻影响社会结构、思想和信仰:
人的地位,皆由出身所定,贵者恒贵,贱者恒贱。
END
前三十年,这套逻辑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颠倒,贫农工人是好种,地主富农就是坏种。
后四十年是一个特殊阶段,社会流动性变强,不太强调血统,重视自我奋斗,类似资产阶级发家的初期。
但颠倒终究还是要回归的,阶级固化后,如今各种二代们换汤不换药,重新从裤裆里掏出血统论和出身论,他们自称有家教家风,自带贵族气质,看不起平民百姓。
平民百姓拿不出高贵出身自我包装,转而攻向更弱者,他们骂罪犯子女是天生坏种,不配与他们这种普通人拥有同等权利,理应付出代价。
跌跌撞撞,重回所谓“正轨”。
罗翔要下药,针对性治疗,药猛,病秧子身体弱,药劲大,受不了。
于是纷纷叫嚷,罗翔你莫要害人,可不曾想,是自己,病入膏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