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莞车检涨价、贵州羊肉粉涨价,到民航加价选座,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助力市场监管

2025-01-16 15:32   北京  
媒体监督、舆论监督一直是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关切的重要推动力。
近期有网友在《建议:市监总局及时纠正贵州市监局查处六盘水车检行业垄断协议案处罚决定的三点错误,协助消费者依法获得合理赔偿》后留言(如下截图),就贵州车检行业价格垄断协议规制问题表达了悲观的看法。之所以会出现从2016年贵州发改委查处毕节市车检行业价格垄断协议之后,贵州省多地在过去十年仍旧长期存在车检价格垄断协议,除了反垄断执法机构长期不作为之外,还一定程度上与缺乏媒体监督、舆论监督有关。

相反,羊城晚报下属的广东羊城晚报数字媒体有限公司官方账号【羊城派】在2024年8月14日发表报道《上涨达200余元,东莞多家汽车检测站集体涨价是为何?》,对东莞车检企业集体涨价行为进行了报道。

上周日的汽车年检费还是200元,这周一就直接涨到了460元。我咨询了好几家检测站,也都是翻倍地涨价!”连日来,多位车主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东莞的多家机动车检测站于8月12日集体涨价,导致“检不起”。8月13日,记者实地走访东莞市区多家机动车检测站,发现涨价情况属实,涨幅均在200元左右。


对于此次集体涨价,东莞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直言,涉嫌协商定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表示,该局非常重视,业务科室已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https://news.qq.com/rain/a/20240814A09J1Y00
2024年8月23日,羊城晚报又对相关车检企业下调车检费用进行了报道。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摄影报道:随着政府部门介入调查、行业协会连发通知,东莞市机动车年检费用出现回落。记者8月22日对此前报道(详见2024年8月15日羊城晚报A7版报道《东莞多家汽车检测站集体涨价是为何?》)的多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了回访,其中一家检测站调回至8月11日之前的290元/台,另外两家检测站的检测费分别下调35元和170元。与此同时,广州、深圳、惠州等地的汽车检测站表示近期年检的“粤S”牌车辆有所增多。

https://news.qq.com/rain/a/20240823A00P5B00
虽然,截至2025年1月15日,广东省市监局尚未公开是否已经对东莞车检企业短暂的集体涨价公开立案,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但是,至少媒体的报道起到了遏制上述涉嫌价格垄断协议继续实施的效果。
相比之下,过去十年,贵州省内媒体对当地车检收费普遍高于周边省份的情况缺乏集中曝光。即便2024年贵州铜仁检察院促成车检费用调降,也没有媒体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查。但从网友在《贵州铜仁、榕江检察院促成车检费用调降,而六盘水网友反映反垄断执法后车检费用仍远高于周边城市》一文评论区的留言反馈来看,铜仁车检费用并未明显下降。对此,贵州省内媒体则似乎没有报道,全国性媒体也没有关注。在这种情况下,贵州省市监局能否及时介入调查,就很难会被打上一个问号了。
此外,2025年1月15日也有贵州本地网友在《贵州铜仁、榕江检察院促成车检费用调降》一文的评论区留言吐槽当地羊肉粉价格居高不下,并未跟随羊肉、牛肉价格回落而调降。对此,仍需贵州消费者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请执法机构及时介入调查当地餐饮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横向价格垄断协议,限制价格竞争。
实际上,早在2019年就曾有媒体曝光贵州存在羊肉粉价格集体上涨的情况。例如2019年10月18日,界面新闻记者赵孟就此对此发表报道《不准涨价!贵州习水羊肉粉涨2元被约谈,官方:理由不充分》。但是,后续因为缺乏媒体跟踪报道,贵州省市监局至今也未公开对羊肉粉涨价行为的调查结果,更没有公开处罚决定。而且,理论上讲,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餐饮企业自主地调涨价格无可厚非,只要没有彼此通过实施垄断协议串谋涨价,就不会违反《反垄断法》。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如果坚持干预商家涨价,则难免会影响服务品质。

习水县马临黄家羊肉馆经营者黄某告诉界面新闻,今年以来“所有成本都在上涨”,习水县普通牛羊肉粉一直保持在8元每碗,同样分量在贵阳的价格则是10元。最近,贵阳一些牛羊肉馆涨到了每碗11元,因此他们决定将当地的价格提每碗10元。


黄某称,提价没几天,市监局执法人员就向部分商家发出约谈,要求他们将价格恢复原价。“还说成本高的话,可以在分量和用料上适当控制,但价格要维持不变。”黄某说,如果用料打折,势必导致味道变化,不利于长期经营。但监管部门有要求,他们只能先将价格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分量也未打折。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592710.html

相反,如果2025年1月15日贵州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在牛羊肉价格明显下降的背景下,同一城市的羊肉粉价格若维持不变,则不排除存在限制价格自由竞争的垄断协议,或者行业协会组织的“价格同盟”。这些行为则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值得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更需要贵州省市监局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另外,2025年1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文章《中消协观点:“加价选座”不应成为“行业惯例”》,对民航企业加价选座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而相关争议最初也是澎湃新闻等媒体在2024年12月进行报道后,才正式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关注。
例如,2024年12月27日澎湃新闻资深记者邵冰燕、李艺珺、万钰皎发表报道《究竟|线上值机遭遇大比例锁座?收费选座是否合理?旅客体验和航司效益如何平衡》。

“对于航司而言,付费选座虽然收入占比很小,但属于纯收益,没有成本。”一位航司高管向澎湃新闻记者指出,付费选座主要是跟随全球民航市场趋势,与国际接轨。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邹建军进一步指出,今年“锁座付费”增多的案例越发普遍,主要由于今年民航市场整体呈现出“旺丁不旺财”的现象。虽然飞机上座位充足,但是票价水平较低,航司不得不更多地考虑收益性问题。


一位航司市场营销部人士也指出,“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可以进一步增加收入,还能提升高积高里程客户的黏度,需要一些权益才能留下人”。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762523

不过,2025年1月25日,【航旅圈】发表文章《被中消协点名!航司收了十年的“选座费”,会黄吗?》,代表民航企业为选座费声辩。其中指出市场监管政出多门的客观现实:

2016年7月,北京市发改委对中联航作出重罚,称其自立收费项目,要求立即改正“收取选座费”行为,并没收其所有违法所得,处以443210元罚款。……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机票属于“政府指导价”,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运输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务,所以中联航不能再额外收取座位的费用。……


之后,国内航线的现金选座收费暂停,但国际航线的选座收费依然持续。

国内航线到现在则演变成了部分靠前,靠窗,靠安全通道的座位,需要通过

积分兑换,并且不管是全服务航司还是低成本航司几乎都在这么做。


这样的选座收费模式,也得到民航局的“默许”,因为国内航司要对各种服务进行收费时,都需要在民航局进行差异化服务的报备。

航旅圈,公众号:航旅圈被中消协点名!航司收了十年的“选座费”,会黄吗?
不过上述报道也通过采访“F先生”给出了新加坡航空范例,建议民航企业应当在购票前像消费者说明加价选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而这恰恰是国内部分民航企业并没有都能做到的,也是引发消费者不满的关键。

E先生:目前全球最大的30家传统航司中,有超过20家实施了经济舱不同服务和价格分级的“品牌运价”,甚至包括连年获评五星航空的新加坡航空。但“品牌运价”与“选座收费”不同之处在于,消费者在支付机票前就已经明确知晓了可以得到的相应服务,而大多数航司的“选座收费”,还是在消费者支付机票之后的选座环节才被告知。所以合理的方式是将选座的功能前置,在订票的时候就将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座位和需要支付的价格予以明示,给予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航旅圈,公众号:航旅圈被中消协点名!航司收了十年的“选座费”,会黄吗?
除此以外,还应强调的是:如果存在竞争关系的民航集团之间,通过达成垄断协议,或者协同行为,协调选座收费的价格水平、加价选座的比例,还会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综上,通过罗列上面三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领域先后出现的涨价问题,我们不难发现,保障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对于市场监管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媒体监督、舆论监督
  • 不仅有助于帮助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其可能没有发现的案源线索,
  • 也可以通过采访专家学者、消费者代表、实务界人士,更好地分析法律适用,找到更好地解决方案,
  • 更有助于通过事后跟踪报道,监督企业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然而,在新闻媒体长期无法照亮的角落,除了通过12315、12345等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外,则更多需要消费者自己通过微博、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与朋友圈,来为自己发声,争取更多舆论支持,就像2024年初抖音平台多位大V关注重庆燃气收费争议那样。而由此推进的执法工作,不仅惠及重庆,也对全国各地燃气消费市场都引发了关注,起到了警示违法行为的积极作用。
只是类似2024年初重庆燃气收费争议的现象级传播毕竟是极少数的,消费者自己维权又困难重重。因此,更多还是需要媒体记者更多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多为消费者发声。而只有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促销费政策才能更好地实现。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刘旭,字绍耕,自2006年起至今发布竞争法博客文章千余篇、微博两万余则。开设该公众号普及竞争法知识,研究国内外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谏言竞争法立法、执法、诉讼与合规,监督国内反垄断法落实,助力中国市场经济的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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