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理解”(一):憎恶,是理解的前提

文化   文化   2024-09-08 00:10   上海  

都说“理解万岁”,或者说,人与人之间最难得的就是(互相)理解。但到底什么是理解?理解有哪些最关键的要素?我们如何能真正做到互相理解?

本系列文章要回答的正是这些问题,并且,我们会从精神哲学角度,即从底层逻辑出发进行较为深入的阐述,其核心理念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憎恶,是理解的前提;第二,认知,是理解的尺度;第三,关爱,是理解的代偿。

我们将用三篇文章的篇幅分别对这三个点逐一进行解析及相关的论证。

今天是第一篇,我们写的是“憎恶”与理解之间的关系。

理解的前提是憎恶,或者说,必须先有憎恶,才能产生理解,这是一个正向的结果。

负向的结果,憎恶产生怨恨,怨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仇恨。

由憎恶产生怨恨乃至仇恨,这跟我们的直感匹配,因此是很容易得到认同的,但说理解的前提是憎恶,我想绝大多数人会感到莫名其妙,毕竟,这似乎跟我们的“常识”是相违背的。

看似这个说法很荒谬,但却是事实。

下面的这些场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

不管是夫妻、父母与子女,恋人抑或是好朋友,一开始两个人几乎不分你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之间一定会产生憎恶(感)。

亲密关系如此,非亲密关系则更甚了,比如,新认识的朋友,往往因为一个很小的原因,立即就会互相憎恶,然后形同陌人,再不往来。

显然,憎恶(情绪)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而理解及怨恨就少很多了。

人们习惯于说,“没人真正理解我!”,另一部分人则憎恶一切,但却说只是单纯地憎恶,他们并不怨恨任何人。

如何理解这些(精神)现象?下面,我们就从精神哲学角度,展开对此论题的探讨及解析。

核心问题:憎恶(感)从何而来?

这里直接给出产生憎恶的底层逻辑:憎恶本质上是让人去分别,是将事物区分开来的力量,其服务于人的求存意志,具有先天及后天的双重属性。
比如,即使是在相爱的两个人里面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力量:一开始两个人如胶似漆,这其中充满了"神秘互渗",于是他们需要发展出憎恶来将彼此分开。
不久之后,这种憎恶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彼此抗拒以赶走对方,否则他们将处于一种自己无法承受的普遍无意识当中。
在心理分析中这也常见。在一个夸张的移情现象里,不假时日便会出现相应的对抗,这也是某种特定的憎恶。
以上表述有效解释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的原因:
二个曾经是最亲密的恋人,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到彼此产生憎恶感最终选择分手,其中有一部分发生了移情,而另外一部分则根本没有第三者的介入,但结局却是完全一样的。
显然,第三者的出现是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
起决定性作用的,其实是憎恶。
古希腊人用恐惧来取代憎恶。他们说首先产生的是爱或恐惧,不同的人根据他们的性情喜好使用这两者。乐观主义者说本质是爱,悲观主义者说本质是恐惧。
而恐惧比憎恶使人更具有分别心,因为恐惧驱使人逃跑,使人离开危险之地。
这里再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一个人抱怨他总是无法与他妻子或任何他所爱的人共处,而他与他们之间总是有着嫌隙甚至对抗。如果分析此人,你会发现他一直与他所爱之人处于"神秘互渗"的关系中。他常与他人纠缠在一起,直到他发展出区别于他们的自我个性。因为与他人的纠缠是与塑造自我的过程相违背的。此后他们将因彼此间自然的对抗性而分开。
心理学家对他说:
当然了,总是陷入争端是让人悔恨的事,但你能意识到你自己在做什么吗?你爱某人,你与之共鸣融为一体,那么自然你会让自己处于你所爱对象的上风,用你非常明显的自我个性压制他们。你对待他们就好像他们是你本身,你们之间也当然会出现对抗。这是这些人塑造自我的过程中产生的暴力,也是对自我个性的一种罪行。这些对抗是一种最有用也最重要的本能,你经历对抗、争吵、失望,然后最终真正意识到自我个性,并且憎恶感也不复存在。
写到这里,真相已接近大白。
憎恶,实际上是由“自我个性”导出的一种情绪(意识形态),其最主要的功能或者说积极价值在于能塑造一个人的自我个性,其负面价值,是能促使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分离。
这里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一个人的青少年逆反期,子女的行为会被父母感受为子女对自己有憎恶感,但本质上这是子女为了摆脱对父母的依附感,希望能塑造独立的自我而不自觉做出的“正常”行为。
但很多父母会认为这是子女“不懂事”,他们认为自己为儿女付出了那么多,儿女是绝对不应该对他们产生出憎恶感的,在很多家庭中,这种“矛盾”会逐步激化,最终,父母与子女均陷入憎恶之中,另外一部分则会产生怨恨。
事实上,如果父母能明白其中的缘由,就能避免这种矛盾的产生及激化。试想,你们的儿女从小都是那么依赖你们,如果他们长大后还是完全依赖你们,他们还是希望跟你们融为一体,那么,他们真正进入社会后,还能很好地生存吗?
肯定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一定需要做出改变,什么改变?与父母(个性)不一样的改变,而这个行为只能通过“憎恶”来完成,这就是憎恶在一个人的青少年时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所谓的“青春期”的逆反心理,本质上的驱动力就是“憎恶”感。
当憎恶演变为怨恨时,会出现一方的逃离,原先的关系开始出现破溃。这就是有些孩子在考大学时,会选择远离家庭所在地的主要原因。
作个小结:所有的理解只发生在个性不同者之间,个性相同的人,是无需“理解”这个东西的。而憎恶是主客体个性分离的必然途径,当双方的个性不同点被彼此强烈认可,遂产生理解,当双方的个性不同点被彼此强烈反对,遂产生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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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的奇谈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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