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理解辱骂者?

文化   文化   2024-09-26 00:12   上海  

但凡是做自媒体的,有相当一部分人都被“辱骂”过,特别是那些被定性为“公知”的学者,往往成为众矢之的。

对待这些辱骂的声音,有的博主会针锋相对,有的则会耐心解释,而有极少数的博主却不发一言,任由这样的辱骂声响彻云霄也不作任何回应。

为什么?

是他觉得理亏?还是觉得根本不屑理睬那些辱骂者?毕竟,口出污秽之人,大都是素质低下、认知贫乏的井底之蛙,真正讲道理的人,即使对方讲错了,也不会口出不逊,更不会随意给对方扣上一顶顶的恶帽子。

都不是。

事实上,不做任何回应的主要原因是,对于辱骂他的这些人,他很理解。

反过来,那些辱骂他的人显然是绝对不理解他的,否则就不会有辱骂了,取而代之的,一定是探讨、争鸣。

那么,这种单向的理解是怎么发生的呢?

都说“理解万岁”,或者说,人与人之间最难得的就是(互相)理解。但到底什么是理解?理解有哪些最关键的要素?我们如何能真正做到互相理解?

本文要回答的正是这些问题,并且,我会从精神哲学角度,即从底层逻辑出发进行较为深入的阐述,其核心理念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憎恶,是理解的前提;第二,认知,是理解的尺度;第三,关爱,是理解的代偿。

下面,我就对这三个点逐一进行解析及相关的论证。

第一:憎恶,是理解的前提

理解的前提是憎恶,或者说,必须先有憎恶,才能产生理解,这是一个正向的结果。

负向的结果,憎恶产生怨恨,怨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仇恨。

由憎恶产生怨恨乃至仇恨,这跟我们的直感匹配,因此是很容易得到认同的,但说理解的前提是憎恶,我想绝大多数人会感到莫名其妙,毕竟,这似乎跟我们的“常识”是相违背的。

看似这个说法很荒谬,但却是事实。

下面的这些场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

不管是夫妻、父母与子女,恋人抑或是好朋友,一开始两个人几乎不分你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彼此之间一定会产生憎恶(感)。

亲密关系如此,非亲密关系则更甚了,比如,新认识的朋友,往往因为一个很小的原因,立即就会互相憎恶,然后形同陌人,再不往来。

显然,憎恶(情绪)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而理解及怨恨就少很多了。

人们习惯于说,“没人真正理解我!”,另一部分人则憎恶一切,但却说只是单纯地憎恶,他们并不怨恨任何人。

如何理解这些(精神)现象?下面,我们就从精神哲学角度,展开对此论题的探讨及解析。

核心问题:憎恶(感)从何而来?

这里直接给出产生憎恶的底层逻辑:憎恶本质上是让人去分别,是将事物区分开来的力量,其服务于人的求存意志,具有先天及后天的双重属性。
比如,即使是在相爱的两个人里面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力量:一开始两个人如胶似漆,这其中充满了"神秘互渗",于是他们需要发展出憎恶来将彼此分开。
不久之后,这种憎恶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他们彼此抗拒以赶走对方,否则他们将处于一种自己无法承受的普遍无意识当中。
在心理分析中这也常见。在一个夸张的移情现象里,不假时日便会出现相应的对抗,这也是某种特定的憎恶。
以上表述有效解释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的原因:
二个曾经是最亲密的恋人,从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到彼此产生憎恶感最终选择分手,其中有一部分发生了移情,而另外一部分则根本没有第三者的介入,但结局却是完全一样的。
显然,第三者的出现是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
起决定性作用的,其实是憎恶。
古希腊人用恐惧来取代憎恶。他们说首先产生的是爱或恐惧,不同的人根据他们的性情喜好使用这两者。乐观主义者说本质是爱,悲观主义者说本质是恐惧。
而恐惧比憎恶使人更具有分别心,因为恐惧驱使人逃跑,使人离开危险之地。
这里再举一个实际的例子:
一个人抱怨他总是无法与他妻子或任何他所爱的人共处,而他与他们之间总是有着嫌隙甚至对抗。如果分析此人,你会发现他一直与他所爱之人处于"神秘互渗"的关系中。他常与他人纠缠在一起,直到他发展出区别于他们的自我个性。因为与他人的纠缠是与塑造自我的过程相违背的。此后他们将因彼此间自然的对抗性而分开。
心理学家对他说:
当然了,总是陷入争端是让人悔恨的事,但你能意识到你自己在做什么吗?你爱某人,你与之共鸣融为一体,那么自然你会让自己处于你所爱对象的上风,用你非常明显的自我个性压制他们。你对待他们就好像他们是你本身,你们之间也当然会出现对抗。这是这些人塑造自我的过程中产生的暴力,也是对自我个性的一种罪行。这些对抗是一种最有用也最重要的本能,你经历对抗、争吵、失望,然后最终真正意识到自我个性,并且憎恶感也不复存在。
写到这里,真相已接近大白。
憎恶,实际上是由“自我个性”导出的一种情绪(意识形态),其最主要的功能或者说积极价值在于能塑造一个人的自我个性,其负面价值,是能促使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分离。
这里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一个人的青少年逆反期,子女的行为会被父母感受为子女对自己有憎恶感,但本质上这是子女为了摆脱对父母的依附感,希望能塑造独立的自我而不自觉做出的“正常”行为。
但很多父母会认为这是子女“不懂事”,他们认为自己为儿女付出了那么多,儿女是绝对不应该对他们产生出憎恶感的,在很多家庭中,这种“矛盾”会逐步激化,最终,父母与子女均陷入憎恶之中,另外一部分则会产生怨恨。
事实上,如果父母能明白其中的缘由,就能避免这种矛盾的产生及激化。试想,你们的儿女从小都是那么依赖你们,如果他们长大后还是完全依赖你们,他们还是希望跟你们融为一体,那么,他们真正进入社会后,还能很好地生存吗?
肯定是不可能的,于是,他们一定需要做出改变,什么改变?与父母(个性)不一样的改变,而这个行为只能通过“憎恶”来完成,这就是憎恶在一个人的青少年时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所谓的“青春期”的逆反心理,本质上的驱动力就是“憎恶”感。
当憎恶演变为怨恨时,会出现一方的逃离,原先的关系开始出现破溃。这就是有些孩子在考大学时,会选择远离家庭所在地的主要原因。
作个小结:所有的理解只发生在个性不同者之间,个性相同的人,是无需“理解”这个东西的。而憎恶是主客体个性分离的必然途径,当双方的个性不同点被彼此强烈认可,遂产生理解,当双方的个性不同点被彼此强烈反对,遂产生怨恨。

第二:认知,是理解的尺度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解析,上一节文章揭示的其实是(产生)“理解”的“动力因”,只是,把憎恶作为产生理解的“原动力”与我们的直感完全相违背,因此也就较难理解了。

本节我们探讨的,是“理解”的尺度问题。

说理解的尺度,很多人可能一下子还不能“理解”。这里我们换个方式,即我们在本文的开头部分曾提到的一个问题:我们如何能做到互相理解?

这里直接给出答案: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只存在二种状况,第一种,二个人的认知基本是一致的,这二个人就比较容易达成彼此的理解;第二种,一个人的认知比另外一个高(很多),那么前者就能理解后者,但反过来后者是不能理解前者的。

显然,理解的决定性因素是认知。

但需特别说明的是,二个人互相理解并不需要他们的认知都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准,只要他们的认知基本处于同一水准就可以了。

这里的认知包括认知的能力及认知的内容,即认知的深度及认知的广度。

由于每个人的差异是极大的,因此,要想二个人的认知完全匹配,难度还是很大的。

所谓的知己,其实就是二个人互相理解,用大白话说就是“你懂我,我懂你”,因此,我们习惯说“知己难求”,就是上述的原因造成的。

并且,认知的内容并没有对错之分,也就是说,如果认知的内容完全是错的,但二个人都认同,他们仍然能互相理解,甚至成为知己。

这就是网络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泾渭分明的两派在互相争吵的原因,由于认知的不一致,两派均会认为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理解”才是正确的,并且,他们都很容易找到知己(彼此理解者)。

关于第二种状况,我们作个比喻,就很容易说明清楚了。

即“一览众山小”,一个人站在山脚下,一定是看不清楚的,唯独站在山的最高处,才能看清楚整座山的面貌,而在半山腰的人,则比山脚下的人看得更清楚点,但却没山顶上的人看得清楚。

这里(山)的高度,我们可以类比为认知的尺度。

对于事物的理解,基本可以参考上述这个类比的方式进行考量,我们就不特别展开了,即,我们对(某一)事物的理解程度,完全取决于我们认知的广度及深度。

因此,我说“认知,是理解的尺度”,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理解,还是单纯对某一事物的理解。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解析,认知就是理解的“质料因”。

这就是我们号执着于写认知的原因。事实上,认知差不多可以决定人类的一切,之前我们写老子的“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认知可以让人不被侮辱、不陷入困境,本节阐述的则是,认知是理解的尺度,或者说是理解的决定要素。

这里的理解包含互相理解、理解他人及理解事物。
我们惊奇地发现,实际上,互相理解虽然也比较难,但(不被他人理解却)理解他人则更难,毕竟,后者需要认知这把尺足够的长。
而理解更多的(高认知)人,则反而会被绝大多数人所不理解,因此,作为中国古代认知最高的老子这样说: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以此审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即跟我们封面相关的一个话题,本文标题的答案就一目了然了。
而本人作为一个只写奇谈怪论的公众号作者,包括写的文章,不容易被理解,并经常被辱骂,就更不足为奇了。
因此,我的理念是:别人不理解我没关系,只要我理解他们,很多事(包括被辱骂)便无需计较了。
举个例子,曾经有位粉丝朋友在后台问了我一个问题,我的回答很简单:我很理解他们。

顺带作个说明,这也是我基本上不回复留言的原因,认知不同,再怎么去争辩也是没有结果的,也毫无意义。
至于为什么很多留言会莫名其妙的消失,我想说明的是,这并非是我所为,而是系统的操作行为,有些时候,一篇文章一大半以上的留言都会消失,这实在没啥稀奇的。
但有人借此诋毁某大V删了大部分评论是对言论自由的双重标准,只能说这是他们的无知,最终也只能理解他们了。
做个小结:唯有改变认知,然后才能达成理解。而这正是我们号一直在坚持做的事情,笔者深知难度极大,毕竟很多人的认知(由于被误导而掉入认知陷阱)已经完全定型了,是极难改变的,因此,也只能尽绵薄之力,勉强为之了。
第三:关爱,是理解的代偿
理解如此之难,上文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表述,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与我们相处的人,特别是必须朝夕相处的亲人,由于认知的局限,一定是很难互相理解的。
分开当然是一个办法,但当无法分开时,该怎么办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一个哲学概念“代偿”,由于篇幅问题,对这个概念我们就不作详细解析了,这里我用另外一个大家熟悉的词来代替它: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无法达成理解,用关爱可以弥补一部分双方关系的缺陷。
这种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其实很常见。比如,夫妻双方学历、认知能力相差很大,显然,夫妻双方是很难做到互相理解的,但这种家庭却很少出现吵架等不和谐的状况,只因他们彼此关爱。
因此,组建一个家庭,并非一定是夫妻双方都互相理解的,如果有足够的关爱能给予“补偿”,那么,这样的家庭同样能非常幸福。
朋友间也是如此,真正的知己是很少的,但如果朋友间有关爱(关心),那么这样的关系就能更长久,也是很难得的,是一定要珍惜的。
但,由于关爱往往不能持久,因此,关爱的“补偿”效应往往也是有时效的,当一段关系在失去了理解后,又失去了关爱,那么,其一定会走向终结。
做个小结:建构(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要么有理解,要么有关爱,二者皆得是极为稀有的,但如果拥有其一,这样的关系至少还是有相当稳定度的。
除了理解,关爱的力量之大,由此可见一斑。实际上,这就是爱的本质(属性)之一,不过,本文不是讨论“爱”的,因此,相关议题就不多展开了。
尾言

憎恶、怨恨、恐惧、理解,这些都属于内心的(行为)情绪,而剖析这些情绪则需要挖掘更深层的底层逻辑,比如感应属性、感性逻辑及部分的知性逻辑。

本文的撰写采用的是纯哲学语言,属于精神哲学的范畴,在这个以图像为主要媒介的视频时代,如此枯燥、奇怪的表述方式一定是少人问津的,不被理解或许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但我只能这样写,因为唯有如此,才能让读者对“理解”有一个深彻的底层架构的洞悉,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表观层面的情绪共鸣中。

- End -

不一的奇谈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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