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江海学刊》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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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关键词
KEYWORD
作者
AUTHOR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很发达的地方,经济照样走在前面。可以研究一下这里面的人文经济学。”城市是多样异质文明的空间化聚集,是文明的核心标识、核心载体,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空间及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城镇化的质量与水平,城镇化是否具有人文与伦理底蕴,深刻影响人文经济、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质量和水平。人文城市、伦理城市、人文城镇化是人文经济的落地方式、空间化实现。确认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底蕴,自觉推进城镇化的伦理化,建构人文城市、人文城镇,对于建设人文经济、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具有路径意义。
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本质
城镇化是一个空间生产过程,其推进需要一定的生产力与经济基础,并对一个国家和区域的经济、财富、治理、情感等结构产生综合影响;城镇化也是一个伦理与人文进程,其推进离不开一定的伦理条件、人文基础,也会对一个区域与国家的伦理意识、伦理构成、人文特质等产生重要影响。“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人们选择与推进城镇化也自觉不自觉地以“善”为重要目的,城镇化具有深刻的人文底蕴、发展伦理学意蕴。社会学、历史学、城市学等领域的学者从不同维度对城镇化的文明特性、城镇与乡村以及城镇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具有人文底蕴、伦理学意蕴的探索,代表了不同范式或向度的人文城市观、伦理城市观。
其一,社会学的重要起点人物马克斯·韦伯对城镇、城市问题进行了具有伦理底蕴的探索。在韦伯看来,完整、典型、理想意义上的城市、城市共同体,“要符合下述特征:1.要塞;2.市场;3.有自己的法院和至少部分有自己的法;4.团体的性质,以及与此相关的;5.至少部分的自治和自主”。韦伯的理想型城市研究,具有自觉的伦理倾向、伦理诉求。“韦伯把中世纪的城市作为‘完全的城市共同体’的例子,意在指出‘美好的生活’存在于城市之中,并且可能再次繁荣。”韦伯城市观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启发人们要注重城市的伦理内涵、伦理本性,要把伦理性、美好生活水平作为评价城市、城镇化的重要参照。但问题在于:在韦伯那里,美好城市生活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其所指的美好城市生活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发展范畴,还是一个指向过去的怀旧性范畴?
韦伯的理想型、典型的城市伦理、城市生活,其实是一种国家与市民相对立、城市与乡村相对立,以其所选择性建构的中世纪城市为蓝本意义上的市民理性、市民伦理、城市自由、城市自治。“韦伯暗示城市文化的高峰已经在历史上实现了,而后来出现了倒退。”在韦伯看来,“只有西方有过在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亚洲的城市,除了个别可能的例外,根本不是真正的城市社区,或者仅仅处于萌芽状态”,因为亚洲的城市“没有自治的行政管理,或者仅仅处于萌芽状况,但是首先——这是最重要的——缺乏一种城市团体的性质和与乡下人相对立的城市市民的概念”,它们“不曾存在在古代和中世纪意义上的城市市民法,因此也没有城市本身的法人性质”。
应该承认,韦伯的这种回到过去、以意向性的过去为标准进行理想性建构的研究,有一定的方法论合理性及现实批判意义。但问题在于:城市伦理生态是否只有一种,是否存在唯一合理的典型城市伦理?城市与乡村之间是否仅仅具有差异性、对立性?城镇化在总体上究竟是一个文明退步的过程,还是一个总体向好的发展进程?韦伯的城市观、城市伦理观在具有重要意义的同时,也带有一定的西方中心论、城乡二元对立论、历史倒退论色彩。韦伯的城市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是一种以中世纪城镇为底本、带有一定倒退底色的浪漫主义城市观、城镇发展伦理观。
其二,作为一位有重要影响的历史学家,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对城镇发展、城镇化的内在、伦理趋势进行了深刻而有人文、伦理特点的揭示。在斯宾格勒看来,文明有诞生、发展、消亡三个阶段,“有三个阶段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来——文明从文化中解脱出来;优雅精致的文明形式的产生;以及最后,文明的僵化”。他认为,乡村是文化的载体,城市是文明的载体。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总体和谐的文化关系。城镇的诞生使人类从文化状态进入文明状态。文明是一种以城镇为载体的无根状态,一种以智性、理性为基础的生存与行为状态。“一个结论性的事实——但迄今还没有人认识到——就是:所有伟大的文化都是城镇文化……世界历史便是市民的历史,这就是‘世界历史’的真正尺度,这一尺度使得世界历史与人的历史非常鲜明地区分开来。民族、国家、政治、宗教、所有的艺术以及所有的科学,全都有赖于一种原初的人类现象,那就是城镇。”在斯宾格勒看来,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这种由乡村到城镇,再由城镇到乡村不断循环的过程。
斯宾格勒的城市观的意义在于,指出了城镇发展、城镇化不是一个可以游离于乡村,并由无限理性把控的无限扩张的过程,城镇在为人们带来巨大文明的同时,也可能使人们成为一种片面的理性、货币化存在,一种异化、无根、不可持续的城镇动物。“文明总是一种无条件的货币霸权”,在货币霸权主导下,“完全解放了的才智产生了一个巨大的象征和容器,这就是世界城市,而世界历史的进程,便以此为中心,通过自行终结而告结束”。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只知道、追求异化的、形式上的生活和娱乐,丧失了同自然相互和谐共生的真正的总体性。
斯宾格勒对城镇化问题的警示性研究无疑是深刻的。但问题在于:乡村与城镇的关系是否如其所言,乡村是否无限美好,乡村生活是否不需要改进?城镇是否在无限异化,城镇化是否没有未来,不可能继续完善?总体上,斯宾格勒是一个带有一定悲观色彩、忧郁气质的历史循环论者。乡村与城镇在他那里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城镇化只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试错过程,人类文明最终要回归乡村与田野。在这个意义上,斯宾格勒应该是一位立足于其构想的理想乡村对城市进行批评的乡村中心论者。斯宾格勒的城市观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典型性,是一种以乡村为蓝本的城市批评观、城镇化伦理观。
其三,城市学者雅各布斯则代表另一种范式或向度的城市观、城镇化伦理观。虽然同为人文城市学的代表人物,但不同于霍华德、格迪斯、芒福德等对大城市的批判以及对小城镇甚至乡村生活的向往,雅各布斯对大城市的发展效应、伦理效应做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建构好、“善”的城市社会、大城市生活进行了探索。在雅各布斯看来,霍华德、格迪斯、芒福德等过度聚焦甚至夸大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问题。花园城市的倡导者“霍华德创立了一套强大的、摧毁城市的思想:他认为处理城市功能的方法应是分离或分类全部的简单的用途,并以相对的自我封闭的方式来安排这些用途”,其描述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生活,实际上也是一个家长式的政治和经济社会”。格迪斯延续了霍华德的花园城市设想,并从整个区域规则的角度认为“花园城市就应该是均匀地遍布大区域,与自然资源的分布契合,与农业和林地形成平衡,组成一个分布广泛,合乎逻辑的整体”。而“诸如芒福德的《城市的文化》一类的书,基本上就是对城市疾病的可怕的、充满偏见的罗列”。雅各布斯认为,这种非中心、扩散性的城镇化思想,其实建立在错误的原则之上,忽视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在经济、生活、文化、创新等方面的综合正向效应,其本质是一种反城市的思想。“它们只是抛弃城市的理由和手段,非中心主义者们对此毫不隐讳。”
雅各布斯认为,需要客观地评价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作用,从大城市、不同类型城镇的现实作用与机理出发理解大城市、小城镇。“试图从小城镇的行为或者说想象的行为来理解大城市已经使我们陷入了足够的麻烦之中。而试图从大城市的角度去理解小城镇则更会加剧混乱。”雅各布斯认为,好的城市的根本优势是其文明多样性,人口的多样、建筑的多样、产业的多样、生活方式的多样、文化观念的多样等,使城市充满了活力,成为创新的发生地、经济的繁荣地、安全丰富有序生活的理想场域。“大城市是天然的多样化的发动机,是各种各样新思想和新企业的孵化器”,在“城市无序的表象之下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有序”。可以看到,雅各布斯代表着一种面向未来的城市主义,持有一种对城市、城市世界的未来充满乐观与希望的城市伦理理念。
但问题在于,雅各布斯这种对城市的乐观,是否会导向城市中心主义,甚至走向对乡村、农业的历史地位的否定?在《城市经济》一书中,雅各布斯认为,“我们通常以为属于乡村的工作并非起源于农村,而是城市。当前诸多领域的理论,如经济学、历史学和人类学,都认为城市是建立在农村经济基础之上的。但如果我的观察和推理没错的话,那么事实恰与此相反:包括农业劳动在内的农村经济,乃是直接建立在城市经济和城市劳动的基础之上的”。在《城市的形成》的作者科斯托夫看来,雅各布斯的这种城市先在论并不符合历史本身。不管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看,雅各布斯对乡村地位的否认都很难成立。雅各布斯的城市观也是一种颇具代表性的带有独特气质的面向未来的城市中心论,一种否定乡村作用的绝对乐观的城市中心论。
发展伦理学以肯定发展为底色、以推进合理发展为目的,是一门以具体的社会人为价值中心,对什么是好、“善”的发展,如何实现好、“善”的发展进行伦理沉思的交叉性学科。“发展伦理学的重要任务是使得发展行动保持人道,以保证在发展旗号下发动的痛苦变革不产生反发展。”发展伦理学不是否认发展,而是主张对发展问题进行建设性的伦理与人文规范并探索新的发展可能。“发展伦理学高举的最重要旗帜是希望,对于产生新可能性的可能抱有希望。”从发展伦理学维度看,韦伯、斯宾格勒、雅各布斯分别代表了三种关于城镇化的发展伦理观。他们都对什么是“善”的城市与城镇化,如何营建“善”的城市与城镇化进行了探索,但其结论、底蕴、意蕴等却存在巨大差异。比较而言,韦伯的城市观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在营建、享有美好城市生活的同时,要注意城市无限发展的可能风险;其问题在于,把西方的城镇等同于理想的城镇,没有看到城镇化范式本身的多样性,没有看到乡村与城市存在现实差异甚至对立性的同时,也存在本体性的融通、和谐关系,从而否定、关闭了城镇化的发展可能、多样可能。斯宾格勒的城市观的意义,在于看到了城镇发展对乡村的依赖,揭示了城镇与文明的关系及其变迁的周期,并对城镇化无限、异化发展的后果进行了警示;其问题在于,用一种悲观、对立的态度看待城市与文明,看待城镇与乡村的关系,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城市的发展可能,否定了城市发展的价值与意义。雅各布斯的城市观的价值在于,对城市、城镇的作用、前途与价值给予充分肯定,对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运行机理进行了揭示;其问题在于,过于注重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价值与作用,而对乡村、农业的作用进行了历史否定。
我们认为,社会发展包括城镇化是一个多因素相互交织、多路径曲折推进的过程,虽然,发展包括城镇化进程中会出现诸多问题,但不发展问题会更多。反思历史与现实,可以发现,城镇化是一个综合性的发展进程,涉及空间、人口、资源、生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人类存在与人类文明、文化的所有因素、所有方面。在发展伦理学视野中,城镇化是一个通过合理发展不断向“善”的过程。(1)从空间形态看,城镇化并不意味着只发展大城市,不发展中小城市,任乡村衰败,随意破坏自然,而是一个多样的人化空间与多样自然空间和谐共生的伦理生态变迁过程。(2)从生产方式看,城镇化是一个多样生产方式传承与不断开启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只发展最新的高科技产业、金融化的虚拟经济,不意味着传统产业的彻底消失,而是一个多样传统产业与多样新兴产业和谐共生的伦理生态变迁过程。(3)从生活方式看,城镇化不意味着对传统生活方式、生活理念的抛弃,不意味着只有现代生活方式、生活理念才是合理的,而是一种传统生活方式、生活理念同新型生活方式、生活理念和谐共生、共同推进的伦理生态过程。(4)从社会结构看,城镇化不意味着只有少数区域的少数人才能获益,不意味着区域与阶层间的财富与机遇的差距会不断拉大,而是一种力图惠及所有区域、所有社会成员的多样需要与多元利益的有伦理底蕴的进步过程。
不断深化的城镇化更是表现出深刻的综合性、总体性、人文性、伦理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特性,要求人们树立一种以人为中心、具有伦理与人文底蕴的包容发展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思维,对城镇化的条件、进程、效应、策略等进行更为具体的沉思。
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转换
发展伦理学的重要目标是认识和克服“反发展”、异化发展,确认、营建、助推真正的发展、“善”的发展、有人文底蕴的发展。面对城镇化这个重大发展问题,发展伦理学的重要工作是反思城镇化变迁的伦理逻辑,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助推城镇化的伦理策略。
其一,以农业革命为基础的早期城镇化,已经具有深刻而具体的伦理性、人文性。反思城镇化的起源,可以发现,城镇化从来就不是一个孤立的空间现象、经济现象或政治现象,而是城镇与乡村、不同产业、不同人群、不同生活方式既相互支撑又相互博弈的综合性的伦理人文生态。
在本特利等人看来,“大约在6000年前,世界上出现了最早的城市,这些城市很快又成为各地的政治和经济中心。事实上,自从城市出现以后,整个世界和人类一步一步地被纳入到围绕城市所组成的复杂社会的影响之下”。没有农业生产力的提高,没有农业所生产的剩余产品,没有人口的增多与聚集,没有交换、交往的需要推进,没有人们在劳动及交往中所形成的伦理规范、文化传统、主体素养,就没有城镇化。一方面,城市是多因素发展成果的复杂造物,另一方面,城市的诞生又使人类进入复杂社会,复杂社会与城市相互生成。“‘复杂社会’(complex society)这个术语指的是在古代世界的一些地区中出现的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形态。”复杂社会的重要特点是人们被分为不同的职业和阶层。城市的生成需要生产力、伦理规范等诸多条件,而城市一旦诞生又为新的伦理和生产方式打开了空间。在这种双向打开机制的作用下,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日益多样化,相应的伦理观念、伦理关系也日益多样复杂,对什么是好的社会、好的生活、好的城市等开始形成比较自觉的要求和认识。
亚里士多德的城邦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人们对早期城镇化的伦理认识。城邦是城镇与其周围地区的统一体,也就是一种城乡共存的共同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起源于村落的聚集,是人们以共同体的方式追求至善的自然产物。“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大到足以自足或近于自足时,城邦就产生了”。一个好的城邦是人们认同并遵守公共规则,并可以进行整体、共同行动的伦理共同体。“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建构一个好的城邦也就是建构一个好的城乡结合体,需要自觉的伦理行动,通过教化、司法等,使中庸、公正等成为城邦的共同价值、共同伦理。一方面,城邦产生于人们对至善的追求,另一方面,也只有对至善的自觉营建才可能使城邦持存。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早期城镇化而言,其实然的伦理状态是怎样的,比如,乡村与城镇的关系如何,人们的财富状态与生活水平如何,是否存在巨大的阶层与财富差异,人们会以何种观念看待其所处的世界?彼德·霍尔对早期雅典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些问题。在霍尔看来,农业剩余的有限性以及人口不断增加的压力,促使人们从事商业活动,推动了希腊城邦的产生。“它是乡村人口增长、土地压力加大、金钱之上的商业经济发展的结果。”城市与乡村不是一种割裂的关系,人们之间也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专业分工。“城邦远不只是一个城市:它拥有周围的农地,包括到达海洋的出口。它拥有农场主、手艺人和航海者,且许多人还同时充当其中的多种角色”,“他们懂得农业、商业和工业是如何纳入一体的”。人们的重要理想是兼得城市与乡村的益处。“通过城乡结合,城邦就可能实现自给自足,这正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理想。”随着城邦的发展、商业的发展、殖民的推进,人们之间的阶层差异逐渐形成,但是性质温和,“最贫穷的市民对最富裕的外邦人仍然具有一种优越感”。也就是说,虽然贵族与贫民、市民与奴隶、本地人与外邦人之间的分立已经存在,但并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巨大财富、阶级与观念差异。究其原因,在于早期希腊的生产力水平总体偏低,既没有成为全面的商业社会,也没有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制造业,是一种相对传统的社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了人们的伦理关系与伦理观念的状况。“在一个没有竞争和失业的稳定社会,这里几乎没有人会为工资报酬而工作,世世代代保持不变;这个世界建立在稳定而不是进步的观点之上。”可以说,以希腊城邦为代表,早期的城镇社会并不以发展、进步为目标,而是一种以生存为目标的城乡结合体。强调整体、注重生存,是早期城镇化最重要的伦理特征。
其二,以工业革命为基础,城镇化进入以进步为目标的伦理与人文新阶段。在这个阶段,城乡开始走向对立,人与人之间的阶层差距拉大甚至成为对立的阶级,人们开始形成以进步为目标,以自我、现世生活为目标的伦理与人文观念。
在恩格斯看来,工业的发展催生了现代工业城市。工业的发展与集中拉动了人口的集中,集中起来的人口有多样需要。“为了满足这些需求,还需要其他人,于是手工业、裁缝、面包师、泥瓦匠、木匠都搬到这里来了……于是村镇变成小城市,小城市变成大城市。城市越大,定居到这里就越有利”,“大工厂城市的数量就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起来”。近代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资本日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也催生出巨大的负面效应,“实际上,大城市只能使那些至少已处于萌芽状态的灾难迅速而全面地发展起来”。但同时,近代工业城市也推动了社会的发展,激发了人们改变城市问题,建构更美好社会的新的发展理想、发展伦理愿景,特别是促进了工人阶级这个新的发展主体的成长与成熟。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近代城市的发展,近代以工业为基础的城镇化的根本发展伦理问题,是巨大的城乡对立、社会分裂,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性缺失。“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城乡对立、社会分裂之所以不断深化,在本质上是因为在近代的城市与社会发展中,存在同私有制相共生的分工的强制性,或者说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异化的分工。“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只要这种强制性的分工不消失,阶级对立、阶层对立、城乡对立就不会消失,城市正义、城乡正义也不会真正建立。“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减少、克服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异化,创造美好的具有伦理底蕴的城镇化社会、城乡正义,是一个涉及制度、观念、行为、条件与环境的复杂过程。
近代城镇化主要具有以下伦理特征:从空间形态看,城市与乡村成为具有巨大差别的差异性空间。虽然人们也会向往乡村的宁静、村落的纯朴,虽然《乌托邦》《太阳城》等著作作者希望建立一种城乡融合的社会,虽然乡村给城镇提供了食品、劳动力等资源,但乡村客观上逐渐成为失落、落后的空间,乡村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落后、保守的代名词。重建城乡融合,成为人们的重要理想。从社会结构看,近代以工业为基础的城镇化使社会结构、阶层分化更为复杂,新兴工业使一部分人迅速积累起巨额财富,也使一部分人成为无产者。一方面,平等成为人们认同的天赋人权,另一方面,人们又成为被分割于不同产业中的实然性的差异者,面临日益严重的阶级、阶层、财富差异与固化。从生活方式与生活观念看,传统村落式聚集生活仍然存在,现代契约社会、消费社会也开始出现,人们在不同的生活方式间多少有些迷茫,多样的生活塑造起多样的观念,人们对什么是好的生活的认识也日益多样化。但无论如何,近代城镇化仍是一种城乡之间、人们之间客观上相互依赖的伦理生态关系。不过这种依赖从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依赖,变成了以物为中介、链条更长的间接依赖。这一点正如马克思所说,以物的依赖为基础,是近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
其三,20世纪后期以来,城镇化呈现出新的趋势、新的伦理与人文特征。在同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金融化等力量的相互作用中,城镇化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行为、发展选择、发展浪潮,人类加速进入城市世界、城市时代。发展同城镇化的内在联系日益被人们确认,城镇化特别是发展大城市,成为推进发展的重要选择。城镇化的空间关系、社会结构、生活方式都变得更为复杂。
虽然村落仍然存在,大中小城市都在发展,但大城市特别是诸多全球城市、世界城市的发展更为迅速。沙森认为,当下是一个以诸多大城市、全球城市为节点的城市世界。“由大约40个全球城市组成的城市网络,是今天世界上跨国界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框架。这个组织框架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既具有高度的地理上的分散和流动性,又具有显著的地域集中倾向,这种集中,对于分散化的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服务是必不可少的。”全球城市的推进伴随重要的伦理效应。全球城市往往是高科技产业、金融业聚集的地方,也是金融、管理等精英聚集的地方,但全球城市也是一个由不同产业、多种业态、多样生活方式所构成的综合生态。一方面,全球城市的推进为所有人提供了机会,“富有朝气的全球城市为低收入群体创造了更多的工作机会,正如它们也使收入分布的高端阶层更加富裕一样”;另一方面,全球城市“总的结果,是收入差距变得更大了”,“在此过程中,贫穷并不是新鲜的事情。真正出现的新情况,是由此带来的大量无家可归者的严重性”。当代城镇化,人与人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地理层级间的财富与机遇差异有拉大的趋势。
当代城镇化是一个大都市及大城市获得更多机遇的极点型、差异化的城镇化。空间被生产、分类为具有深刻差异性和不平等性的空间。“在全球城市的繁华区里,我们看见一派美丽的生活景象。这些地区与大多数城市居民之间会产生越来越大的距离,进而从社会上分解城市。”在沙森看来,城市需要多样人群的和谐共生,“一个城市既需要高收入又需要低收入的劳动力。……尽管城市需要这两种类型的劳动力,但高薪阶层的购买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赶走低收入阶层”。财富与阶层的差异关系,日益呈现为不同阶层对品质不同的差异性空间的不平等占有。面对以全球城市等大都市为极点的当代城镇化,我们需要更关注当代城镇化的日常生活机理,更关注普通人的工作、生活、感受,更关注城市与乡村之间、市民与农民之间的巨大客观差异。
在这样一个发展至上、竞争加剧的时代,在全球资源配置、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语境下,人们往往更关注城市,特别是大型城市的创新引领作用,而对乡村的作用有所忽视。在格莱泽看来,城市特别是大都市而不是乡村,才是发展、创新的发动机。因为大都市聚集了更多的异质性人口、异质性观念、异质性技术,使人们可以更容易创新,也更有创新的压力与动力。“城市已经成为了创新的发动机。”在他看来,大都市是实现低成本发展、低成本创新的最佳空间。“在今后的50年里,巴西、中国和印度可能会变得更加富裕,创造财富的将是与全球其他地区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城市,而非封闭孤立的农村地区。”面对这种问题,显然,人们需要对发展本身、发展的目的等进行更为深入的伦理沉思。
当然,面对这种大都市中心论、城市创新中心论,一些主体也开始向往乡村生活。这不仅表现为一些有条件的主体通过各种方式回归乡村生活,也表现为人们日益具有乡愁意识,在城市中营建乡村景观。社会发展需兼具城市与乡村的优点,日益成为人们的重要伦理诉求。其实,霍华德就表达过这种希望,认为应该“把城市和乡村生活的健康、自然、经济因素组合在一起”。布罗代尔也曾有类似思考,认为“城市和乡村从来不会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同时兼有分离和靠拢,分割和集合”。
反思城镇化的主要转换阶段,可以看到:一方面,城镇化是文明进步的趋势,城镇化的成就巨大,日益成为世界范围不同层面与区域主体推进发展的自觉选择;另一方面,城镇化在解决旧问题、推进新发展的同时,也可能加剧已有问题,并遭遇、生成新的问题。比如,城乡对立并未解决,城乡之间的差距甚至有拉大的趋势;不同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发展差距有拉大的趋势;城镇化的成果在全球不同区域及不同社会群体间的配置仍不平等,财富等方面的差距甚至有拉大的趋势。以“善”的方式营建具有自觉人文底蕴的“善”的城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人们进行更为真切的伦理沉思、人文行动。
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营建
把握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本性,探索助推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方略,推进人文经济,需要弱化、超越极化的二元对立思维。近代以来,人们似乎更习惯用对立性、分立性思维看待城镇化。比如,在早期社会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腾尼斯看来,乡村与城市是二元对立的。乡村社会是一种充满人间温情的共同性、礼俗性共同体;城市社会则是一种人情冷漠的法理社会,人们生活于理性的相互计算之中。“腾尼斯认为,我们通过对欧洲历史的研究,可以发现一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逐渐替代共同体的过程。……他认为在社会中,共同体中的那种团结性和人文关怀已经渐渐消失了。”涂尔干的社会学、城市观也带有这种城乡二元对立的色彩。“与腾尼斯提出共同体与社会这类相互对立的成对概念一样,他也提出了两种用来分析和比较的理论概念: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乡村对应于机械团结,“机械团结指的是基于人们的相似性、共同信仰与习惯、共同仪式与符号的社会团结和连带。诸如家庭联盟、部落或小乡镇等这样的团结是‘机械的’”。城市对应于有机团结,“有机团结描述的是一种基于个体差异的社会秩序。现代社会的特征,特别是城市的特征,就是有机团结,其有赖于复杂劳动分工,不同的人们分别专门从事不同的职业。现代社会与人的身体这种有机体相似,人们更多地依赖于彼此,以满足各种不同的需要”。正如史蒂文森所述,“这种二元对立深深地植根于大众想象之中,以至于自19世纪以来所有的城市理论都或明或暗受其影响”。在雅各布斯、芒福德、斯宾格勒等人的城市观之中,都可以发现这种城乡二元对立思维。
反思文明史,人历来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有区域的人们历来都是以共同体、社会、集体或者组织的方式存在与发展的。乡村、城镇、城市、大都市则是人之社会本性的不同实现与呈现方式,是人们解决人地矛盾、营建合理的人与自然关系、营建适宜聚集空间的不同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乡村与城市并不存在本体论层面的对立。乡村是一种人口相对固定、人口规模较小、社会分工相对简单条件下的聚集方式,城市则是一种人口流动性更大、人口规模较大、社会分工更为复杂条件下的聚集方式。乡村与城市虽有空间形态与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区别,但这种区别并不是斯宾格勒、腾尼斯所谓的对立性的区别,而是一种奠基于人之社会性这个共同性之上的区别。虽然从乡村文明到城市文明是一种总的趋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社会、乡村空间、乡土生活、乡村情感在本质上是落后不文明的,或最终会消失甚至被取消。反思文明史,可以看到,虽然人类的城镇化率在总体上不断提高,但农业、乡村从来没有消失过。乡村、乡土不仅日益作为一种乡愁式的意象空间存在,也始终作为一种现实空间而存在。乡村、乡土所提供的更贴近自然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生命情感等始终作为一种文明根基、精神底蕴存在于城市及城市社会。“城市使乡村城市化,乡村也使城市乡村化。”人类文明的趋势不是乡村、农业、乡土的消失,也不是乡村与城市的对立,而是乡村不断吸纳城市的文明要素使自身不断改进与进步的过程,以及城镇日益需要乡土文化、乡村生活、乡土情感作为其内在积淀的过程。
对当代中国而言,尤其需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包容性思维、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二元对立思维,具体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的伦理与人文策略。
其一,防止空间权利的粘性化,营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共治型城镇化。城镇化以空间生产为重要内容。当代社会,空间日益成为权利的重要内容和财富的重要载体。是否拥有空间、拥有多少空间,已成为衡量人们是否拥有权利和自由的重要尺度。空间权利的平等,已成为人们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追求。保障与扩大人们的空间权利,也成为各级政府着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但在重视扩大人们空间权利的同时,也要防止空间权利的粘性化。“所谓权利粘性,就是由于权利的过度个体化或区块化、区域化、国家化,由于微观、区域或体系主体对自身权利、利益的理性或非理性坚持,也由于国家宏观制度对权利确认与设置的片面化、刚性化,不同层面的权利主体围绕空间、物品、财富等权利对象所形成一种相互纠缠、胶着、无法改变与推进的状态。在这种相互胶着、扭结的状态下,所有主体都丧失了行动可能,所有主体的权利都无法进一步改善。”
保障人们的空间权利,会为城镇化带来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预期,激发城镇化的重要活力和动力。但是,如果空间权利粘性过大、走向固化、不能流动,也会妨害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乡村、城镇、都市的新建与更新,都必然涉及空间的重新配置。如果空间权利粘性过大、完全固化,必然加大城镇化的难度与成本,甚至使城镇化战略无法实践操作。建构一个有弹性的空间权利制度,既避免空间权利得不到保障,也防止空间权利的粘性化、固化,对于城镇化的良性、稳定、可持续具有基础作用。
营建有弹性的城镇权利、空间权利,其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私人性与公共性的关系。近代以来,人们对权利包括空间权利的论证似乎更倾向强调个体性、私人性。其实,对于城镇化而言,“个人主义与基本的集体主义之间的矛盾,这贯穿于整个社会及其讨论中,正如在我们的社会中一样”。亚里士多德也早已指出,“如果整个城邦的大多数,或所有人或某些人没有享受到幸福,整个城邦就不可能有幸福可言”。也就是说,在同私人性的张力中,公共性贯穿人类文明史、城镇化变迁的始终,是文明与城镇化的内在属性之一。城镇化社会是私人性与公共性、个体性与整体性的具体有机统一。当代中国城镇化,尤其需要警惕空间权利的个体性、私人性至上的倾向。
需要超越市场与国家、社会与政府二元对立的思维,具体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混合型的、有弹性的城镇化运行制度。城镇化从来都是多元主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并不存在唯一起作用的政府主体、国家主体,或者唯一起作用的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城镇化社会是一个高复杂性社会,其分工领域不断增多,其构成与运行的链条、环节也日益增多。为了保证城镇化及整体社会的稳定运行、可持续创新,就需要一种个体性与整体性、市场主体与政府主体相互融合的弹性城镇化制度。
在行为经济学家塞勒看来,有效的社会运行和社会治理,单纯依靠自由主义或单纯依靠威权主义,都很难取得良好效果,而是需要两者结合的“温和专制主义”。“我们之所以称其为温和专制主义,是因为选择设计者有理由努力地去影响人们的行为”,“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敦促人们‘自由地去选择’”。中国城镇化建设,尤其需要包容性思维,在实践中探索民主集中制在城镇化运行中的具体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各区域乡村、城镇、城市、都市层面的多元主体的智慧和力量,不断营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运行与治理体系。
其二,防范城镇化的公式化倾向,探索有特色的融合型城镇化。近代以来,由于复杂的原因,西方在现代性及现代城镇化进程中处于先导地位,这使人们往往把西方的城镇化等同于世界的城镇化,认为西方的城镇化是一种“普适”的城镇化范式。甚至有学者认为,“即使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已然超过了发达国家,也仍然动摇不了那些发达国家城市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长期统治地位,它们的统治地位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而变得更加稳固”。但在《比较城市化》的作者贝利看来,“20世纪快速城市化过程中,通过对世界不同部分的比较,使我深信,尽管城市化存在很多共性,但可以肯定不会只有一种,而是有多种路径,各自的成因及相应后果不同”。布罗代尔也曾指出,“并非所有城市同时演进,演进方式也各不相同”。即使西方也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城市化模式。反思历史与现实,现代性不等同于西方性,城镇化不等同于西方化。城镇化从来都是一个多范式、多路径、多可能的进程。
推进城镇化是一个传承、借鉴、创新相统一的过程。在当代交往社会、信息社会语境下,借鉴往往是一种快速推进城镇化的有效方法。我国一些地方的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更加注重借鉴、模仿,而相对忽视传承、创新的情况。但正如著名发展伦理学家古莱所说,忽视传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发展伦理问题。“许多传统的长处、本土的价值观以及当地的体制有着变革的潜在动力但却没有得到‘技术观点’常规实行者的足够尊重。”传统虽然具有复杂性、复合性,往往同时内含合理与不合理的因素,但“古代的传统并非被无批判地接受;相反,第一个新的世代都有自身的理由来认可其上辈视为正确的东西”。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千城一面、缺少特色等现象,其重要原因正是一些区域的发展主体还没有树立起城镇化自信,没有处理好借鉴、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没有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振兴与幸福生活,就没有中国城镇化的伦理未来。探索中国城镇化的特色路径的一个基础工作,就是从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出发,有效地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我国城镇化对农业农村农民需要给予更多关注。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与农业的基础薄弱、现代化程度较低,农民的总量及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仍然较大,相对于城市群体,不少农民并没有充分共享到城镇化的成果和红利。
我国不同区域面临的“三农”问题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之间既存在传统的乡土依赖关系、家族依赖关系,更生成了新型的非依附性的契约和交换关系。农村社会联系的纽带在发生变化,乡村的文化功能在发生变化。面对复杂的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并不存在一个通用的公式,需要结合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在传承、借鉴与创新的统一中,具体探索个性化的可行的伦理方案。
其三,防止城镇化的“涂层化”倾向,营建健康可持续的城乡命运共同体。涂层本是一个工艺学概念,指通过特定的工艺,为特定的对象叠合上一层东西,以增加牢度和美感,并获得效果。但在市场逻辑、效率逻辑、效用逻辑的左右下,为快速、低成本地达到某种效果或效用,涂层也成为一种被广泛甚至过度、异化使用的策略,成为一些主体掩饰问题、装点门面、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涂层是当代城镇建设中常用的策略,比如,为了增加房屋的防水性,为其涂上特定的涂料。但涂层在城镇化建设中被不合理甚至过度使用时,就会产生一种异化、涂层化、形式主义的城镇化状况。“涂层的效用与价值终归有限,往往并不长久。或早或晚,或某处或全部,涂层总有脱落的一刻。涂层落处,尽显真容——斑驳甚至丑态。”
观察现实,可以发现诸多涂层式城镇化的现象。比如,有的乡村不去改造破旧危房,不去改善道路、供水、卫生等基础设施,而是沿村外道路修一道新墙,以达到出新的效果。比如,有的城镇为了建设特色小城镇,只是重新装饰一些中心街道房屋的外立面,使其成为仿古城镇,而不考虑这些街道、城镇本身的机理。又如,有的城市为了达到城市更新、城市美化的目标,对一些主干道的沿街店面进行形式统一的外观整治,而不考虑这些建筑的内在结构是否已经不再牢固,等等。
涂层化城镇化虽然有让人惊叹的短期效果,但风险与危害也非常大,容易使城镇化走向形式主义。涂层式空间生产,往往更为注重空间的外立面,即使“在西方,正面对空间的主宰确实还没有完结”。涂层式城市化本质是一种形式主义化的空间生产。涂层化城镇化的生成原因是多样的,其重要的发展伦理原因,是人们把发展等同于追求速度,而没有认识到真正的发展是速度与质量的统一,一个没有质量的发展至多能维持表面上的繁荣,其本质是对风险的培育,是人们把城镇化的发展等同于营建形式,而没有认识到真正的城镇化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个徒具形式、外观的城镇化决不可能持续,也不具有真实的文化与伦理内涵。
城镇化应是速度与质量、内容与形式、基质与涂层的统一。相对于社会关系的合理化,空间的生产只是形式和涂层;相对于建筑的功能与安全,其美好外观只是形式和涂层;相对于城乡的总体和谐,个别城市的繁华只是形式和涂层。一个没有合理和谐的社会关系,没有合理和谐的城乡关系,没有合理和谐的城市间关系,没有所有城乡人员共同美好生活的城镇化,往往具有深刻的涂层性、非真实性。克服城镇化的涂层化倾向,需要全面推进人与自然、乡村与城市、社会与空间之间关系的合理化、伦理化、人文化,以经过伦理与人文反思的行动推进安全、健康、可持续的城镇化。人文城市、伦理城市是人文经济的空间化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文城市、伦理城市应是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代性‘涂层问题’的理论反思与实践应对研究”(项目号:20AZX001)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 | 冯 潇
微信制作 | 静 姝
图文初审 | 丁惠平
审定签发 | 赵 涛
本文原载《江海学刊》2024年第2期,参考文献及注释参见本刊原文,欢迎转发与授权转载。如需转载请留言或联系025—85699971,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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