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53 | 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南:认知构建-实施路径-策略部署

文摘   2024-08-11 08:30   重庆  

(上述图片来源于Pixabay.com,感谢图片作者ArtSpark

第 226 篇 原创
文 | 智识君  朱幸律师

前言

大修后的《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这一条款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的监管要求高度统一。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在治理方面,在法律及监管层面均体现了高度的统一性和协同性。
其中,风险管理作为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等环节,以确保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各种潜在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将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法务管理、内部控制等紧密结合,形成协同运作的机制,共同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合规水平。这种高度统一和协同的治理要求,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国有企业严格监管的态度,也反映了国有企业自身对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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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旨在为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提供落地指导,尤其聚焦于一道防线,即业务及职能部门,切实助力其践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企业稳健运营与持续发展。通过本指南的实施,国有企业将能够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与流程,提升风险识别、评估、监控与应对能力,进而将风险管理融入日常业务运营与职能部门管理中,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覆盖的风险管理文化,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01 认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基础认知
02 实施路径: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一、认知构建:全面风险管理基础认知
1.1 什么是风险、全面风险以及全面风险管理?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第二条规定: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全面风险,从类型上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从类别上包括纯粹风险(带来损失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1.2 什么是重大风险事件?
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合规管理、法务管理,以及违规追责对重大风险事件的界定,均涉及相关规范要求:

风险管理方面的监管要求,主要来源自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国资发监督规〔2021〕103号】,其中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以下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并及时报告:

可以看到,对于重大风险事件的界定中,5000万是一个基础指标,凡涉及损失、影响(已产生或预计产生)等超过5000万即构成重大风险事件,其他认定指标还包括上年末净资产10%、生产经营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特别重大变化、监管立案调查、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国际管制、制裁、重大负面舆情等。

1.3 风险管理的监管脉络

央企层面的全面风险管理,从2006年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到各中央企业新设风险管理部,到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企业开展编报管理报告,到《企业风险管理报告》转为中央企业自主选择报送,以及连续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于风险研判、风险评估常态化、风险管理全过程、风险管理与企业管理的深度融合、风险管理报告编制、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此后,风险管理逐渐成为国有企业的常态化治理要求,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长期发展战略中。因此,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经历了政策指引出台、组织架构调整、试点工作开展,到深化实施、自主选择和持续优化的发展过程,最终成为中央企业常态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地方国企也在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如:2008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山东省省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天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2011年浙江发布《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2年山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关于建立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2013年《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通知》、2021年广东省《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重庆市《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实施路径: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地方全面风险管理监管要求等,国有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风险管理组织流程管理、风险管理的数字化及文化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2.1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四十二条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以下是智识君结合地方国企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监管要求梳理:

在构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时,国有企业有必要关注:
(1)梳理现有法人治理结构,如章程、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等;
(2)对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中嵌入风险管理机制进行自评估;
(3)法人治理侧重于董事会、总经理等,需注意与最新《公司法》链接;
(4)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需为“专职”,但地方国企尚无明确限定,可由现有法务或合规部门兼任;
(6)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相较于业务及职能部门,其侧重于风险管理的方法论的组织,包括全面风险的判断标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及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等;
(7)内部审计部门,亦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部门,职责履行可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其更侧重于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

(8)业务及职能部门、业务单元,其系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履行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等;
(9)制订相关风险管理制度以确定组织体系,并完善相关履职配套文件。

2.2 风险管理流程管理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二章至第五章提出了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并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督改进。
前述监管要求,可简化为以下流程管理:

2.2.1 收集信息

收集信息,是指国有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合规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有企业在收集信息时需注意:

(1)信息收集的职责分工:考虑到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外部环境的全面调研,涉及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国有企业有必要将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元。

(2)信息收集的初步加工:国有企业有必要将收集到的初始信息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3)信息收集的分类拆解:国有企业有必要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拆解,形成《基础风险库》,一般包括三级风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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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风险:可参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风险分类,即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五大类别;

二级风险:在一级风险之上进一步分类,如运营风险可进一步划分为投资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健康安全环保风险等;

三级风险:在二级风险之上进一步分类,如集团管控风险可进一步划分为决策违规风险、管控执行风险、报告处理失职风险、子公司风险、整改风险等(如下图示)。

国有企业在制订《基础风险库》时有必要关注:

(1)可参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二章“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内容(可参照制订一、二级风险);
(2)可参考与风险相关的其他规范文件,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所列举之9类51项违法行为以及《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中列举之10类71项违规行为,其中亦涉及风险管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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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参考地方国资委对于风险分类的参考标准
(4)结合企业本身经营管理情况;
(5)风险收集本身也是风险识别的过程,国有企业可通过
多种方法进行风险的识别收集,包括:资料查阅法、问卷调查法、面谈采访法、历史事件分析法等。

2.2.2 评估风险

评估风险,是指国有企业在风险识别收集基础上,应用相关方法对合规风险可能导致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等潜在后果,以及对企业整体运营产生的影响程度等进行分析判断的管理行为。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其中:

(1)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
(2)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
(3)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其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评价,可参考:

风险影响程度评价,可参考:

国有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有必要关注:
(1)风险评估既要满足完整性(重要风险没有遗漏),又要满足有效性(以最小的管理成本完成风险评估),有必要结合企业环境现状从《基础风险库》中梳理出当年度所面临的关键风险形成当期“关键风险数据库”,关键风险数据库可控制在【20】项以内为宜;
(2)需从企业层面考虑风险对企业的整体影响,而非对单个部门或单个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影响;
(3)评估是参考过去风险发生频率和平均影响程度,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做出对未来的判断;
(4)评估的时间覆盖范围应为一定周期(原则上为1年),即评估时点开始的未来一年内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对企业的累积影响;
(5)国有企业应对风险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进行重新评估。
2.2.3 制定策略

制定策略,是指国有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其中:风险偏好:是指为了实现目标,企业在承担风险的种类、大小等方面的基本态度。风险承受度:是指企业愿意承担的风险限度,也是企业风险偏好的边界。

国有企业在制定风险策略时,可选择的风险管理工具包括:

(1)风险承担:指国有企业对所面临的风险采取接受的态度,并承担风险带来的后果。这种策略通常用于那些风险较小、损失可预测且企业有能力承担的情况。如:研发新产品技术失败且损失较小的风险。

(2)风险规避:指国有企业通过中断或退出可能会产生风险的活动。如:处置一个业务单元并切断该风险业务,决定不参加有风险的活动(停止P2P项目或可能涉嫌融资性贸易的项目等)。

(3)风险转移:通过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将风险转嫁给另一个人或单位。其目的是将自身可能遭受的损失以一定的方式转移给对方或第三方。如:货物买卖中购买保险等。

(4)风险转换:风险转换是指将一种风险类型转化为另一种风险类型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改变风险的形式或承担者来降低整体风险水平。如: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将用工风险转换为合同风险。

(5)风险对冲:通过投资或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衍生产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的风险损失。其目的是通过引入相反的风险因素来降低整体风险敞口。如:通过股权回购等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6)风险补偿:企业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其目的是通过提高风险回报的方式来弥补潜在损失。如:通过股东差额补足等对赌方式降低投资风险。

(7)风险控制:指通过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动因、环境、条件等来达到减轻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或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的目的。其目的是在风险发生前或发生时采取措施来减少损失或降低风险水平。如:通过内部审计减少交易过程中的廉洁风险,通过商业伙伴资信尽调降低合同风险等。

国有企业在选择应对策略的过程中,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1)实施策略后的影响效果,是正向还是负面,是否可能会扩大风险影响,如某些用工风险,若擅自采取强硬风险控制手段,可能引发群体性风险等;
(2)是否与企业的整体风险偏好相协调;
(3)所采取策略所需的成本、资源与效益;
(4)所采取策略是否对战略有影响等。
2.2.4 提出方案

提出方案,是指国有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以国有企业舆情管理为例,前述方案需明确:

(1)牵头主体:一般为党委、宣传部门;
(2)风险管理目标:如舆情处置方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防止对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有较大影响;
(3)涵盖范围:确定国有企业集团部总以及二级子公司;
(4)控制措施:如由企业判断舆情处置是否对战略管理的实施以及对集团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事前采取方案审核方式,事中舆情监控方式,事后有舆情处理预案执行等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手段。

2.2.5 监督改进

监督改进,是指国有企业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其中:

(1)压力测试:是指在极端情景下,分析评估风险管理模型或内控流程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的方法,目的是防止出现重大损失事件。如某项合同,可设想交易方破产,其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返回测试:将历史数据输入到风险管理模型或内控流程中,把结果与预测值对比,以检验其有效性的方法。如复盘某项纠纷所涉及的合同管理。

(3)穿行测试: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将初始数据输入内控流程,穿越全流程和所有关键环节,把运行结果与设计要求对比,以发现内控流程缺陷的方法。如设想某个采购前提进行采购流程模拟,评估内控流程中的缺陷问题。

国有企业在进行监督改进时有必要关注:
(1)业务及职能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需有风险管理自查检验的机制;
(2)风险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可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
(3)内审等作为
“第三道防线”,可将风险管理指标纳入内部审计要求等;(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管理指引》,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一次对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4)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有企业可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
光阴荏苒三十载,为了事业投入爱(引用自《市场法则》)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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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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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 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智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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