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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 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智识君)
前言
03 国有企业资产交易常见的违规情形?
国有企业应注意以下合规风险:
(1)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授权范围转让;
(2)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违反相关规定;
(3)隐匿应当纳入审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织提供和披露虚假信息,授意、指使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鉴证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等;
(4)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5)违反相关规定和公开公平交易原则,低价转让企业产权、上市公司股权和资产等;
(6)未按规定进场交易。
04 国有企业资产交易如何保证交易标的“权属清晰”?
实践中,国有企业可根据以下路径识别交易标的是否“权属清晰”:
(1)核查权属认定佐证材料: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表,其他还包括产权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清产核资证明等;
(2)核查权属认定登记类型: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
(3)核查企业产权登记表,如《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6条:批准或决定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当审核下列文件:……(四)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
须注意,对于因情况复杂,一时难以界定清楚所有权关系的资产,要专门记帐反映。在依法作出所有权界定之前,任何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链接:《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05 带抵押物权的资产能否作为交易标的?
《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第43条: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且已经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主张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因受让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导致抵押权消灭的除外。
06 资产交易应如何注意决策审批条件?
07 资产交易中涉及审计评估有何合规要求?
08 审计报告可替代评估的法定情形?
09 资产交易“进场”的合规识别路径?
对于资产交易,国有企业可核查以下要求:
同时,须特别注意:
《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三条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开进行。其中土地使用权、房产、知识产权和账面净值(或评估价值)100万元以上的生产设备、债权、在建工程等重大资产转让,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为规避进场交易,通过先新增负债再实施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引进投资者”。
10 资产交易“场外交易”的合规情形及审批界面?
根据32号令及《重庆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9〕114号】,场外交易的合规情形及审批界面如下:
与此同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2022.05.16 对前述审批进一步作审批下发,即:
(1)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2)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不得因产权转让、企业增资失去国有资本控股地位。
(3)国家出资企业内部重组整合中涉及该类企业时,以下情形可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企业产权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子企业之间转让的;国家出资企业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子企业参与增资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其他情形由国家出资企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1 资产出租有哪些合规要求?
12 无偿划转是否属于资产交易受32号令约束?
不适用。具体按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规定执行。
13 产权置换是否是否属于资产交易受32号令约束?
不适用。具体按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1〕121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国有产权置换,是指中央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时,中央企业及其全资、绝对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单位)相互之间以所持企业产权进行交换,或者国有单位以所持企业产权与中央企业实际控制企业所持产权、资产进行交换,且现金作为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比例低于25%的行为。
14 国有资产涉及监管程序的缺陷及合规风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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