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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 幸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智识君)
律师的内在力量到底是什么?这是近期智识君思考较多的问题。
我们每个人对于律师的内在力量或许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法律能力、专业技能、执业素养、职业操守等等。
这样的答案过于宏观,对于律师的执业成长而言,哪些场景下会体现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能否训练达成等等问题,或许才是更有指导意义的问题。
内在力量,体现的是律师执业成长过程中的一种内在驱动力和支撑力。
这种内在驱动力和支撑力,在顺境中或许不易察觉,但在律师面对每一次困难和困境中可能尤为展现。本文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01 困难和困境,或许才是执业成长的日常和常态
02 外迁和外求是执业应激反应,但并不完全有效
03 诚实面对每一次的困难和困境,激发内在力量对于律师这一职业而言,其执业成长之路往往伴随着无数的挑战和考验。而这些困难和困境,恰恰构成了他们执业成长的日常和常态。律师认知成长的第一步,是真正理解到,这些困难和困境,构成律师执业成长的日常和常态。它们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构成了律师执业成长的阶梯,通过挑战和考验不断提升自我,因此对于律师而言,面对困难和困境是一种日常化的技能。困难,通常是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或障碍,可能是暂时性的,比如:执业工作量大、新规变化的解读压力、时间不规律、某项法律问题复杂度较高等等。困境,通常是执业成长中遇到的持续性的、难以摆脱的不利状态,一般体现为长期的,比如:成长局限、经济窘境、执业短板、外部评价等等。可以看到,困难是暂时性的,通过短期努力或寻找合适的方法来解决。而困境是多个困难的累加,是一种长期的、持续性的、难以轻易摆脱的不利状态,有时我们会察觉自身到了成长“瓶颈”,有时我们却茫然不自知,长期陷入成长困境。区分困难和困境的重要意义在于,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律师执业的理解,不会因短期的困难患得患失,茫然不自知;也不会对长期的困境,抱有弯道超车的短期心态,采取更为稳健的长期主义策略。面对困难和困境,律师需要积极姿态和长期策略来有效应对。面对困难和困境,律师常见的应激反应是畏难,潜意识会采取外迁和外求的应对策略。
外迁和外求是一种有效的困难和困境应对策略,比如:人类历史上出现饥荒还通过地域迁移等方式,去寻找新的定居点,如闯关东、走西口等等(外迁);出现社会问题时,会寻求外部资源来作内部重塑,如中国改革开放等等。
对于律师而言,虽然外迁和外求作为应对困难和困境的策略,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问题,但仍需要识别其负面影响的一面,比如:但凡遇到困难和困境,在没有解决问题之前,律师就轻言职业转型、更换赛道。本质上是畏难情绪在发挥作用,表面上还以冠冕堂皇之理由去搪塞。周围人虽看清,但亦不会(当然也无义务)去点破。律师就在频繁放弃、频繁更换关注力的过程中自我消耗,自我麻痹,难以有效成长。
外求包括两个方面负面影响,一是外部依赖,二是外部迁怒。
外部依赖,即过度依赖外部资源和支持,从而导致个人失去自主性和独立性。一旦外部资源和支持中断或减少,律师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比如:协办律师过于依赖主办律师的任务安排,缺乏主动思考和主动总结,依赖性会不断加强,遇到环境变化出现的困难和困境时缺乏适应能力。
外部迁怒,即将自己的执业中的焦虑和不满情绪,转嫁至同事、律所,甚至客户。比如当律师面临工作压力时,会对客户的合理询问粗暴反应;成长遇到瓶颈时会抱怨律师环境不佳;对家人或朋友发泄情绪等等。这些外部迁怒行为不仅会损害律师与同事、律所、客户,甚至与家人的关系,还会对律师的成长的内在安全感和稳定性产生负面影响。本质上,人生所有的难题最终都要自己去面对和处理。如果一味外迁或外求,那你永远成长不了。对于律师而言,执业成长如同驾驶车辆开往目标,你不是后排的乘客,也不是副驾驶,你只能是那个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面盘,思索着行驶路线,走过不同路口,最终抵达终点的司机。因为在面对困难和困境时,律师的畏难情绪会导致我们外部依赖和外部迁怒时,会产生一些有意或无意的应激反应,比如:
(1)不愿正视事实:比如案件败诉,我们更愿意相信是对方律师找了关系,或法官有偏见,从而在客户面前抱怨前者,但不会全面分析对方律师的诉讼策略和法官的裁量思路,找到自身诉讼策略的短板,也不会如实向客户提供败诉后的有效解决方案,隐瞒关键细节或误导对方。(2)过度承诺:面对一个苛刻的客户,比如询问胜诉率,律师可能会不负责任地过度承诺,对不切实际的结果进行虚假分析,难以实现后又迁怒于他人,最终损害客户利益和自身声誉。(3)逃避责任:如前所述,当案件遇到困难或挑战时,律师可能会选择逃避责任。他们可能会将问题归咎于客户、法院或其他外部因素,而不是主动寻找解决方案或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正视事实-过度承诺-逃避责任是律师面对困难和困境时常见应激反应。更有甚者,部分资历老的律师会将前述畏难应激反应自诩为一个个律师执业的生存之道,包装为“法术”,青年律师要注意识别。从智识君的执业经验来看,选择诚实的功效和功能在于:(1)那些所谓“法术”不一定有用但负面影响很严重:短期来看,不愿正视事实-过度承诺-逃避责任可能会一定程度帮助律师走出困难或困境。但长期来看,前述应激反应不是真正的解决问题,而是逃避问题本身。长此以往,诺干所谓“法术”会形成自身的执业习惯,影响成长。(2)专业客户的成长,会让“法术”难以产生作用:法律服务市场中,客户会越来越专业,尤其是企业客户(不少企业的法务团队比律师还要专业),律师服务的诚信度直接影响到专业客户的信任基础。“法术”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下移,律师若依赖“法术”,其客户范围会不断萎缩。
(3)诚实有利于信息的有效传递、客户沟通和法律问题解决:诚实主要是体现在沟通上,沟通本质上是一种信息传递。律师服务的本质在于,从专业研判中向客户传递有效的信息(并非无用之信息),便于客户选择有效的解决法律问题的策略。(4)更重要的是,在诚实的选择中,律师会不断提升面对风险的勇气和抗压能力,以及寻找机会和应对策略的选择能力,这种品质才是律师成长的核心竞争力,这才是律师执业成长的内在力量。诚实,不应作为一种道德教化或职场PUA的工具,更应成为律师和律所的核心原则。从智识君的执业经验来看,可以从以下具体方面去提升诚实的内在力量:遇到困难和困境,本质上证明自己是有能力边界的。不管别人怎么看,对自己来说如果是有意义的挑战,就应该从接受自己的“不会”“不能”“不行”开始,不要试图云淡风轻,亦不要刻意表演。- 我害怕的这件事,为什么对我重要?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 如果没那么重要,那真正重要的是什么?我更深层的恐惧是什么?
事实上,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解决问题,但它却比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更为重要。因此经由这些问题,我们会慢慢接近困难和困境的本质。我们会发现,所有困难和困境的本质,都是我们内心底层的某种恐惧和不自洽(引用自李一诺)。
了解了自己内心底层的恐惧和不自洽之后,我们才能以一种做事的态度看待困难和困境,作自主评价(而非当然地依靠别人给予帮助,代替完成):
当然,即使做了前述自主评价,我们依然心存疑虑,这是大多数困难和困境的特点,也是这个世界的常态——不确定性。容忍不确定性存在,同时通过行动不断消除不确定性,是重要原则,这一点智识君在以往写作中反复提过,不再赘述。对自我诚实,对于律师个体是一种核心品质,这一点会很不容易。但更不容易的是,律师要将诚实贯穿于交往之间,拓展至组织。因为不愿正视事实-过度承诺-逃避责任的应激反应,更多时候是我们在交往和组织中采取的一种应对策略。瑞·达利欧在《原则》一书中提出的极度求真和极度透明的工作环境,以及做有意义的工作,发展有意义的人际关系,是诚实原则在管理中的具体体现,其背后有一系列的机制要求,比如:信息公开机制、容错机制、分歧讨论机制、共识维护机制等。吴军在《世界文明史》的课程中也提到类似观点,从历史来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组织,都会受到向心力和离心力的作用限制。向心力愈强,则离心力愈弱,个体价值发挥更大,系统效能更高,个体与系统产生正向价值。离心力愈强,则向心力愈弱,个体价值发挥受限,系统效能更低,个体与系统产生零和博弈,出现系统内耗。向心力强往往出现在信息互通、容错机制、坦诚交往的宽容环境中出现,离心力却常常在信息闭塞、谣言四起、交往提防的严酷环境中出现。
对于律所而言,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加强,客户的专业度越来越高,“法术”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坦诚环境和氛围的塑造和机制保障是其成长发展的关键基石之一。李一诺有一段话很有智慧:
真实的人生,以及职业和事业的发展,都不是线性的。它们有停顿,有曲折,也有跃迁。在这下面其实有一条隐形的道路,这条隐形道路的主线,是我们对自我和世界的认知。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人生最重要的是真实丰富的经历和思考。因此,我们在做选择时,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这个选择会不会扩大视野,加深认知,如果是,就选择这条路。明确了这条内在的隐形道路,我们就知道外在的快和慢其实都是暂时的。
对于律师而言,遇到困难和困境,不用过分焦虑,也不用一味向外求,自己不行就承认不行,但要有方向、有努力、有担当,解决困难和走出困境只是时间问题。
因此,诚实面对每一次的困难和困境,才是成长的真正”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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