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男、生于1957年,祖籍江苏句容。明洪武年间先祖率家族迁居扬州仪征,数年后又迁居南京六合区。自此一家定居南京。
曾祖父母共生养七子,李勇祖父李献朝排行居五,祖父母的其他兄弟有在上海做巡捕,或在南京打工,大多数在六合务农,祖父本人则在南京玄武湖门口一茶房打工。祖父母生育有四子,李勇之父李令学排行居三。
2024年8月1日李勇和作者拍摄于兰州定西南路
祖父去世后,一家无主,大伯回六合务农;二伯和四叔在建筑工地帮工;父亲李令学则在南京从事木工学徒,当时是1940年前后,该期间国民党政府由南京迁都于重庆。
父李令学,1925年6月30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篁乡林牧大队侯家田一个农民家庭,幼年读过私塾。
李令学父母早逝,留下兄弟四人:大哥李令华,二哥李令文,弟弟李令洪。四个兄弟相依为命,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幼年时即在南京学徒木工。迫于生计于1942年3月在南京参加新四军。
新四军即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华中敌后坚持抗战的人民军队。全称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隶属于国民党军队战斗序列。是第二次国共合作期间由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留在南方八省,进行游击战争的中国工农红军和游击队改编的队伍。
任命项英为副军长兼书记,张云逸为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邓子恢为副主任。陈毅为副书记。
李令学入伍后于194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3月至1948年在淮南东南支队和六纵队五二团特务连任班长,排长;参加过山东长岛战役、孟良崮战役、淮海战役。
1948年2月至1949年1月在军教导团学习;
1949年1月至1950年6月在二十四军214团一连任政治指导员;
1950年6月至1951年4月在浙江义乌土改工作队任组长。在此期间和参加土改的义乌赤岸乡小学教师冯雪琴在工作中相识,多年后结为夫妻。
李令学于1951年4月至1953年11月参加抗美援朝,任72师侦察营政治教导员;1954年12月从东北军人疗养院转业到甘肃兰州地方工作。
1954年任甘肃省副食品局食品科科长;
1960年被错误打为反党集团成员,发配至酒泉夹边沟劳教,一年后定为右倾从夹边沟转至甘肃永昌劳教农场。
1962年从永昌农场返回甘肃省商业厅重新安排工作,任甘肃省盐业局盐业批发站主任;
1971年任甘肃省糖酒公司革委会副主任;
1976年任甘肃省食品公司革委会主任;
1981年任省糖酒公司副经理;
1985年离职休养;
2010年病逝于兰州,享年85岁。
据李勇回忆,父亲生前性格平和、沉静、淡定、律己极严,如家中写信从未用过单位的公用信笺、信封。夫妻一生和睦,义乌初次和母亲相逢便一生相守、恩爱一生。
李令学妻子冯雪琴,即李勇生母。冯雪琴,籍贯,浙江义乌市赤岸镇人。1936年11月5日出生于浙江杭州市。父亲冯章泽籍贯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母亲余福慧籍贯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前畔(泉畔)村人。
父亲、母亲家族曾经比较殷实。其曾祖父在义乌赤岸修建了远近闻名的十八间(二层三十六间)豪宅,(历经160年,至今仍是义乌市政府文物保护建筑)。
外公余竞吾,曾是杭州慈善家,外婆何希权。何氏家族在诸暨前畔镇也是望族。后来家庭败落加上奶奶重男轻女,出生不久就把冯雪琴送给诸暨姓杨一无子女的家庭。
冯雪琴舅公为革命先驱汪寿华。汪寿华原名何纪元,字介尘,赵家镇泉畈村人。1920年,进入上海外国语学社学习,并参加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作职工运动报告。
8月起,历任中共上海区委(又称江浙区委)委员、区委农工部主任、上海总工会党团负责人、上海总工会代理委员长等职,领导开展工人运动。1926年10月至1927年3月,参与发动领导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后,当选为上海总工会委员长。
1927年4月,被杜月笙暗杀于上海枫林桥,成为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中第一位牺牲的共产党员。
后来日本人打到杭州,外婆把冯雪琴接回到父母身边,为了避难,从杭州逃到父亲老家义乌赤岸镇。
冯雪琴在杭州上城区饮马井上小学,毕业后考上浙大附中,在浙大附中只上了一学期,随母亲回到了义乌,当时土改工作队正好在此土改,土改工作队成员都是军人,冯学琴成为土改工作队义乌话翻译,此时认识了当时土改工作队的队长李令学。
当时附近八石村的小学老师因是反革命分子被镇压了,推荐冯去顶替教书,共有二十多个学生。五三年秋季因她父亲工作地在金华,把她接到金华中学继续上学。并且加入了共青团,当了班长。
五三年从金华中学考上杭州幼儿师范。一九五五年转学到兰州女子师范。一九五五年和李令学成婚。
一九五七年七月毕业后,分配到甘肃省保育院任幼儿教师;一九五八年五月调到省委幼儿园任幼儿教师;一九六三年调到甘肃省委信访室工作;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一年在甘肃徽县伏家镇红旗山五七干校劳动;
一九七一年十月从甘肃省委五七干校重新分配到兰州大学马列教研室,后调人兰大历史系办公室工作。至一九九二年四月从处级调研员岗位退休。
冯雪琴在兰大期间曾竭尽全力,长期帮助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因其仁心宅厚,被同学称为“冯妈妈”。
据李勇回忆,每到周日家中来的兰大学生总是络绎不绝、应接不暇,斗室难以容下许多人,以至于他和姐妹常无容身处,且因此常常被母亲冷落。
冯雪琴退休后被兰大出版社返聘。在兰大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她本人于2021年,2月9日在兰州辞世,享年八十六岁。
李令学、冯雪琴夫妻一生养育四个子女,依次分别是:姐姐李敏、李勇、妹妹李华、弟弟李王沛。
本文主要谈李勇,其余人则从略。
李勇,男,于1957年11月25日生于兰州。入水车园小学读书,小学毕业进入水车园中学读书至中学毕业。
小学期间,喜好乒乓球。初中期间获班主任鲁玉兰老师的鼓励和关心,对其树立自信产生巨大影响,对学习也产生浓厚兴趣。
鲁玉兰老师于2017年去世,李勇至今心存感激怀念鲁玉兰老师,是她亲手在其幼小心灵播种下爱学求知的种子。
中学期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张克明老师,张克明老师知识渊博,讲课循循善诱、旁征博引、独特的讲授风格使他受益匪浅。李勇由对老师渊博知识的崇拜,进而激发自身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
此后的人生几十年,李勇一直养成读书学习的习惯,对新知识不停追求的兴趣和动力,最初就来自于张克明这位良师的感染启迪。
张克明老师退休后和李勇一直没有中断交往。张克明老师母亲生命弥留之际,李勇和同学张琪,杨军,刘宏,王利民将张克明母亲一路从兰州护送至河南老家,张克明老师母亲去世后他们又一次赶到河南巩义送老奶奶最后一程。
李勇于1974年高中毕业,按照国家当时的有关知识青年的政策,他来到临夏康乐县草滩公社麻家生产队落户。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生存环境的改变、又恰值青春期精力旺盛,李勇以顽皮混世闻名于当地,成为当地颇具知名度的刺头。以至于当地草滩公社杨书记在各大队干部会议上点名批评,说知青回城全部走完都不要放他走,当然此乃激愤之言。
李勇于1976年通过招工返城安排工作,分配在兰州油泵油嘴厂磨工岗位。这是一个清闲且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岗位。国家七七年恢复招生,在母亲的提醒督促下,他参加了七八年高考,当年秋季入天水高等师专就读。
从天水师专毕业后,当时的政策是国家包分配,他被分到兰州汽车制配厂子弟中学担任中学语文老师。
在此期间,他曾参加兰州中学老师语文知识竞赛,获得知识竞赛全市第一名,人生开始崭露头角。
1984年调入甘肃省总工会组织部,后又将其转入甘肃总工会干部学校任教师。此时期为改革开放前期,和大环境配套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作为工会系统,须面对诸多劳动系统的法律事务。
于是单位推荐李勇并经过考试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脱产学习,在此期间李勇专门攻读《劳动法》。
1986年,李勇结束学业回单位,在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专门讲授法律课。本人亦在业余时间报考律师资格考试的函授学习,并取得律师资格。在省工会担任教学工作的同时,并在兰州第二法律顾问处做兼职律师。
1988年国内改革形势向纵深发展,诸多生产要素被激活,机关、企事业除主业外,国家政策允许事业单位开办经营公司。此后李勇从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调入甘肃省科委所属甘肃省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本人被任命为星火服务公司副经理。
一年后被任命甘肃省技术交易市场主任。此时国家政策赋予无形资产商品属性,甘肃省科委成立西北首家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甘肃省科委任命李勇为甘肃省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有科技交易就有纠纷,李勇于1993年在省司法厅申请批准成立了甘肃省科技律师事务所,李勇任主任。
当时的律师事务所属于体制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李勇自此和律师事务所正式结缘。
1995年李勇调甘肃生产力促进中心,任副主任,该促进中心隶属甘肃省科技厅。
1995年,司法部要求不再按行业划分律师事务所,科技律师事务所后改为甘肃通达律师事务所,直属甘肃省司法厅。
1997年,甘肃通达律师事务所正式改制成合伙制,更名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自此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李勇为创始人。
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名不见经传,如何打开局面是面临生死存亡的头等大事。于是李勇决定选择从公益案件代理作为突破口。
如先后曾为原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贺某某受贿案、原连城铝厂厂长魏某某受贿案、原金昌市委秘书长张某某受贿案辨护;李氏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辨护;为震惊全国的“小芳轮奸案”和“甘肃张金柱——永登“11·3”汽车肇事案”进行法律援助。
上述这些案件一个共同点,均为刑事案件。律师行业内人都清楚,代理刑事案件收益不及代理民事案件。作为律师事务所必须生存,这是前提,但生存不是唯一,追求公平正义应是法律人的最高准则,但过度追求公平正义意味着就要让渡一部分经济利益。
如代理经济案件就比代理刑事案件收益好。提供法律援助则没有收益,还要付出。一个律师事务所,对于案件取舍的选择,就决定该所的眼光和格局,没有收益肯定不行,光考虑钱肯定也走不远。
勇盛律师事务所和同行相比的区别似乎就在于此,就在于度的把握上显出格局高下之分。
我采访李勇时他对我说,人生在世追求名利是其本能,没有错。但须从长计议,当如于右任先生所言“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当求万世名”。
李勇回忆,时值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一天快下班时,一位操着武山方言的外地老人给李勇打来电话,简单说明来意后请求见面。李勇正好有事不在单位,他让老人第二天早上到办公室面谈,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次日上班时间,李勇刚到单位门口,便见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蜷缩在办公室门外,看见有人开门,忙站起来问好。李勇的泪水瞬间流了下来,他的心被震动了。“那是个冬天,老人没钱吃饭,在办公室门口整整呆了一宿。“就因为我的疏忽,让他受了这么大的罪!”
老人的案子井不复杂,完全是奔着信任他而来。经过李勇的答复,老人脸上很快有了喜色,起身要走。李勇赶紧扶住老人,掏出口袋里的二百多元,让他先吃饭,再买车票回家。老人坚持不收,李勇只好说,"你已经让我对不住你一回了,你就答应吧!”这才送老人出门。
提起这件事,李勇至今仍不能原谅自己。从此,为平民百姓服务成了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一个发展方向。
众所周知,律师事务所是要靠自己的业务来支撑的,即“经济是生命”。一些律师事务所,只接有钱的案子,经济案子是争抢的领域,许多贫困弱者群体的利益得不到及时维护。他却在这个被大家认为不赚钱的业务中倾住了自己力所能及的努力和爱。
李勇律师和他的同仁曾先后为甘肃省公安厅原厅长贺某某受贿案、连城铝厂原厂长魏某某受贿案、金昌市委原秘书长张某某,兰州市原市长张某某,甘肃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某某,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某某、兰州市政协原副主席严某某,甘肃省临夏州副州长临夏市委原书记曹某某。等重大影响受贿案担任辨护人;
为震惊全国的李氏,马家军,陈氏等黑社会性质团伙成员辨护;为震惊全国的“小芳轮奸案”和“甘肃张金柱——永登“11·3”汽车肇事案”进行法律援助。
上述一系列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子,引来了百姓的赞誉和媒体及官方的关注。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的名字开始在兰州市民间不胫而走。
作为维护农民工法律权益的公益机构,在成立当日便受理了宋金玉工伤案件,经过工作站律师6天的奔走和协商,最终和用人单位达成了调解意见,用人单位为宋金玉的家属魏雪英和宋娇霞支付了工伤赔偿金10万元。
之后,山西黑砖窑事件揭露,李勇又安排律师介人,公布了维权热线,并与新闻媒体共同为受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为四十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询。
而闻名全省的杨虎兴工伤案,李勇从早到晚在施工现场和包工头王有胜及甘肃省静宁县建筑公司第八项目部负责人多次沟通,三次召集三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赔偿二十三万四千六百元。
经过李勇和勇盛团队提供法律援助的还有:王根才工伤案、刘亨凯工伤案、杨杰工伤案,姚学明、金耀武、金义霖、张思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案;孙学明、达文昌.李生活等八人拖欠工资案等。同时,李勇还为多名农民工挽回拖欠工资,对引大入秦工程解聘农民工案等群体性农民工提供过法律援助。
甘肃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成立至今,已成为全省农民工维权的前站和阵地。据不完全统计,该站共接听农民工电话咨询五千八百一十七人次,接待来访咨询两千七百三十二人次,符合援助条件、已受理的案件五百五十八件,涉案人数一千六百九十六人,现已办结案件三百三十五件,为当事人索回赔偿五百三十六万五千余元。
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最初是由北京佟丽华律师倡议并发起成立,其宗旨是无偿为农民工维权。
当时全社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很普遍,讨薪难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以至于先后两届总理都曾出面为农民工讨薪。
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总站在北京,全国各省设分工作站,该机构属公益机构,无偿代理农民工维权案件。甘肃境内的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就设在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内。
省司法厅选择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担此重任,应是经过斟酌和筛选绝非随机选取。
2006年3月,勇盛律师所的安治国、罗娟律师积极参与《兰州晚报》发起不让农民工流完汗水流泪水“讨薪律师团”组织活动。
此案涉及地域广、部门多,仅证人就有五十多人,还涉及到两所医院及其他部门,而且均不在同一地区。他阅看了十二本约三千多页的卷宗。
一方面积极与调查组的人员开展合作,一方面做信访人邢宗莲息诉罢访的稳控工作,自掏腰包往返三百公里买礼品看望当事人,支出各项费用两千余元。历经六个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为了最大程度地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帮助广大弱势群体争取到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李勇律师率领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与兰州市工商局合作在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家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设立法律服务中心;
并与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甘肃省劳务办公室密切合作,为广大妇女、未成年人及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义务提供咨询法律服务,为他们义务讨要工资,为社会各界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历经近四十年的拼搏奋斗,李勇身上有一系列的社会职务和荣誉:
曾任、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甘肃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长、
甘肃省评估协会理事、甘肃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甘肃省中小型企业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江苏商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甘肃分会监事长、甘肃省老年法律协会副会长、甘肃经贸协会监事长、兰州老子协会副会长、兰州冬泳协会副会长、甘肃省科技促进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科技创业孵化协会副秘书长、甘肃省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站站长、兰州市个协、私协、消协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副主任;
同时还担任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先后担任过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甘肃省公安厅干警维权顾问、兰州市公安局监督员、近百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先后曾获得荣誉:中央政法委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兰州改革开放三十年风云人物等荣誉。
勇盛律师所从原先租借的100余平方米的房间,发展到如今有近2000平方米,拥有宽敞明亮的律师办公环境和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现有专、兼职律师120余名,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李勇平时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关注普法教育,为十多家新闻媒体组编、撰写大量问题解答、专题文章;同时先后发表论文《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实务》、《论罚金具体实施》、《计生工作法律探讨》、《浅谈中国律师素质教育》等,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
在李勇律师的带领下,2006年勇盛律师事务所被省委组织部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司法厅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光荣称号;被甘肃省政府授予“全省劳务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民政厅授予“助残先进集体”。
同时他本人当时也被司法厅、省律协授予“甘肃省优秀律师”,授予“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在社会公益方面,李勇用实际行动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如榆中县甘草店祁玉霞是个孤儿,因生活困难而辍学,李勇知道后,伸出援助之手,前往她家为其缴纳小学期间全部学费,使她重新走进课堂;
康乐县草滩乡苏河村麻家社赵某某、晏某某两名学生因家庭贫困上不了学,李勇主动提出资助,承担两人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每到逢年过节都要打电话询问他的学习情况,并让人送去现金、衣物、书籍;
失足少年小闫迷失了方向,李勇多次往返西固,对其进行帮教,最终使小闫悔过自新,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
在榆中县三角城乡高墩营村举行的“法律进农村”活动中,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捐赠三千元支援农村法制建设。陇南地震,又前往灾区成县鸡峰镇潘山村进行为期三天的“地震灾区进村普法活动”,并捐赠衣物八十一件、向村民发放各类实用法律图书一千五百册,向潘山村小学捐款五百元。
近十几年来,仅李勇个人给社会困难群体、灾区和助学捐款达二十余万元。
勇盛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地方的法制建设,他曾作为甘肃省律师界代表,为《甘肃省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草案)》、《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送审稿)》和《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办法(修订稿)》等行政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
还委托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张学军副主任,与甘肃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一起,前往舟曲、文县等“灾后重建”涉法涉诉问题,进行为期四天的调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不应按法律程序解决,应按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进行解决的建议,得到了采纳。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六日,甘肃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西北宾馆召开,李勇、周文杰,张学军当选为代表,李勇当选为第五届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同年十二月三十日,“甘肃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换届,李勇、周文杰、张学军、张笑好、安治国、周曙煜被推选为代表参加第二届省属分会代表大会,李勇当选为直属分会会长,周文杰为理事并被聘为副秘书长。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先后被甘肃省律师协会评为“甘肃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被甘肃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劳务经济工作先进集体”,被甘肃省委宣传部、司法厅、民政厅和省残联评为“全省先进助残律师事务所”,被国家司法部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甘肃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而就李勇个人来说,所获荣誉实在太多,有人甚至评价他是“成为时代符号的人物”。
在兰州民间,李勇的知名度很高,被人们戏称为“李半城”,意思是半个兰州城市的人都认识他。
2010年勇盛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律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第67位。勇盛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之初,即心系苍生,他们决定在全省小学校园捐建100个图书馆,此计划被称为“萤火虫计划”,这个计划目前继续推进中。
李勇于2018年退休,目前仍担任勇盛律师事务所名誉所长。他虽然退休了,只是律师所的事务管的少了点,但他身上仍有一大串社会职务兼职,商会、运动协会、民意监督、行业监督等等一大堆头衔,此处不一一赘述。本该是享受含饴弄孙的时光,却一天到晚忙碌。
他的忙碌非为谋衣食、积财富。因其心忧家国、苍生,他人生的脚步只能一直匆匆前行无法停歇,一路匆匆,直到生命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