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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商誉109,223.91万元,计算过程中斐控泰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依据2020年10月31日持续计算的斐控泰克于评估基准日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扣减前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2)斐控泰克无形资产主要由目标公司的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构成,于前次收购的合并日识别并确认,截至2023年4月30日,斐控泰克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账面价值11,969.59万元,商誉76,237.60万元且未计提减值准备;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商誉占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34%、29.19%。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前次交易中目标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具体识别情况,是否已充分识别未在目标公司账面确认的客户关系、专有技术、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对目标公司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其合理性,对斐控泰克无形资产、商誉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前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经营情况、斐控泰克对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及依据,补充披露前次交易完成后斐控泰克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商誉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目标公司截至目前业绩实现情况及未来经营预期、后续商誉减值测试拟采用的测试方法、本次交易完成后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潜在影响的测算情况等,充分提示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前次交易中目标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具体识别情况,是否已充分识别未在目标公司账面确认的客户关系、专有技术、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对目标公司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其合理性,对斐控泰克无形资产、商誉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前次交易中目标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具体识别情况,是否已充分识别未在目标公司账面确认的客户关系、专有技术、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对目标公司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其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财会〔2012〕19号)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①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②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1、可辨认资产技术的价值识别
目标公司涉及专有技术已在评估过程中得到识别并估计。目标公司提供了相关技术涉及产品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值,并且未来预计使用寿命也得到较为充分的估计,采用收益法确定目标公司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商标等的公允价值。
2、目标公司未确定客户关系的原因
客户关系的辨认要满足以下条件:1)客户关系需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2)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未签署长期供货协议,客户根据其实际生产计划确认具体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和单价,且订单需求周期较短、频率较高。虽然目标公司与部分客户建立起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其主要源自目标公司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等,而其客户关系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角度考量不能依据长期供货协议可靠估计预计现金流量的流入,不满足“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
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关系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依赖于目标公司整体的经营产出能力,无法从目标公司中分离,单独进行交易以取得现金流入。
目标公司与客户虽未签署长期供货协议,目标公司认为基于与客户良好关系可以长期保持合同,企业价值测算过程中可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确定未来收益期限,但基于日常订单,目标公司无充分依据确定与客户关系的期限。
综上分析,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缺乏作为客户关系进行量化确认和计量的相应条件。
3、目标公司未确定销售网络的原因
销售网络的辨认要满足以下条件:只有满足法律环境允许营销网络资产产权可以流动,有规范的销售合作协议,一定的节点规模,较好的销售业绩等标准,营销网络才能成为无形资产;营销网络价值评估应具备可确指和整体交易两个前提条件。
目标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方式。报告期内,直销模式下营业收入分别为25,402.18万元、27,692.41万元、37,680.35万元、12,178.88万元,占比90.93%、96.60%、98.53%、95.09%,为主要销售渠道,报告期内,目标公司经销收入占比较小。
虽然目标公司与部分客户、经销商建立起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其主要源自目标公司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等,而其销售网络不能依据相关协议可靠估计预计现金流量的流入,不满足“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
目标公司销售网络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依赖于目标公司整体的经营产出能力,无法从目标公司中分离,单独进行交易以取得现金流入。
目标公司与主要客户、经销商的合作关系缺乏作为销售网络进行量化确认和计量的相应条件。
综上,上述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认过程中,已充分辨认相应的可辨认无形资产。
4、对目标公司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其合理性
目标公司是光电子自动化微组装和测试领域全球领先的设备制造商之一,产品主要应用于数通、电通领域、大功率激光器、高性能计算、激光雷达、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生物医疗等行业,设备耦合、组装、检测的精度可达纳米级。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技术资产组包括一项商标和24项目标公司拥有的专有技术。技术资产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由于商标与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作用于ficonTEC集团公司的产品及服务,所带来的收入具有不可分割性,从整体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将上述资产合并进行评估。通过对技术资产组合对应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收益情况的综合分析后,本次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对其进行评估,具体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
......
(3)收入分成率选取
销售收入分成法是一种便于操作、有效的确定委估无形资产在企业整体收益中贡献量的方法。它以使用委估无形资产后企业预期可获得的收入为对象,在为获得该收入的各要素间进行分配。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对各国技术贸易合同分成率作了大量调查统计,认为分成率一般在产品净销售价的0.5%-10%之间,绝大多数控制在2%-7%分成。其中,石油化学工业0.5%-2%,日用消费工业1%-2.5%,机械制造工业1.5%-3%,化学工业2%-3.5%,制药工业2.5%-4%,电器工业3%-4.5%,精密电子工业4%-5.5%,汽车工业4.5%-6%,光学和电子产品7%-10%。具体分成率确定过程如下:
综合评价是对评价对象的多种因素的综合价值进行权衡、比较、优选和决策的活动,又称为多属性效用理论,简称MAUT(MultipleAttributiveUtilityTheory)。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分成率,主要是通过对分成率的取值有影响的各个因素,即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及经济因素进行评测,确定各因素对分成率取值的影响度,再根据由专业人员确定的各因素权重,最终得到分成率。运用综合评价法确定的分成率,考虑了可能对分成率取值有影响的各种因素,并且参考了国际技术贸易中对技术分成率的数值及我国各行业技术分成率调查统计结果。
1)建立分成率评测表
由于分成率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在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时,首先对分成率及它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影响分成率的因素主要包括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
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对影响因素按照其内在的因果、隶属等逻辑关系进行分解,并形成评测指标层次结构;通过系统分析,初步拟出评价指标体系之后,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确定评价指标体系、标值以及各指标权重,确定分成率测评表。
2)确定委估技术分成率的范围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制造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动微光学组装–ASSEMBLYLINE系列(A&AL)、自动光纤组装–FIBERLINE系列(F)、灵活芯片贴片平台–CUSTOMLINE系列(CL)、全自动测试–TESTLINE系列(TL)、全自动视检–INSPECTIONLINE系列(IL)、激光半导体bar条堆叠–STACKLINE系列、激光焊接(SL)–WELDLINE系列(LW)产品,归属于光学和电子产品行业,结合评估人员的经验,此类技术的收入分成率一般可达“7%-10%”,故选取7%—10%。
3)确定委估技术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将影响分成率取值的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细分为专有技术类型及法律状态、保护范围、侵权判定、技术所属领域、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供求关系等11个因素,分别给予权重和评分,采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确定分成率的调整系数,即委估技术的分成率在取值范围内所处的位置。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专有技术的性质、特点等,按分成率测评表,确定各影响因素的取值及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4)确定委估技术销售收入分成率
根据技术分成率的取值范围及调整系数,可最终得到分成率。
计算公式为:
K=m+(n-m)×r
式中:K-委估技术的分成率
m-分成率的取值下限
n-分成率的取值上限
r-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根据上述分析,委估技术资产的销售收入分成率确定为9.31%。
考虑到技术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经济效益会有所下降,故每年考虑一定的折减率。
(4)折现率选取
1)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
技术资产组作用的公司主要的经营地在德国、美国、中国、泰国等,根据Bloomberg系统查询的上述国家的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水平,评估选取的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根据不同市场的无风险报酬率、市场期望报酬率按各经营地毛利占比进行加权平均确定。
2)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β
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值β主要根据同类或近似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确定。本次评估,主要通过Bloomberg系统查询确定估值对象权益资本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
3)公司特有风险调整系数ε
本次评估考虑到评估对象在公司的规模、发展阶段、资本流动性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及评估对象未来市场拓展和调整、成本费用控制计划的不确定性所可能产生的特性个体风险,同时考虑无形资产一定的特性风险。
综合上述参数,本次评估无形资产折现率取值20.03%。
综上,目标公司非专利技术及商标权收益法评估主要参数取值依据充分、合理,本次交易评估涉及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二)对斐控泰克无形资产、商誉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前次交易中,斐控泰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相关规定,确认了非专利技术和商标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在前次交易中,斐控泰克将收购FSG及FAG93.03%股份对价与FSG及FAG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综上,对斐控泰克无形资产、商誉确认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结合前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经营情况、斐控泰克对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及依据,补充披露前次交易完成后斐控泰克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商誉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目标公司截至目前业绩实现情况及未来经营预期、后续商誉减值测试拟采用的测试方法、本次交易完成后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潜在影响的测算情况等,充分提示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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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本次交易商誉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目标公司截至目前业绩实现情况及未来经营预期、后续商誉减值测试拟采用的测试方法、本次交易完成后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潜在影响的测算情况等,充分提示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1、本次交易商誉计算过程及其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三条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上市公司对交易标的的合并成本为122,658.37万元(包括①购买日之前持有的18.82%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21,480.91万元、本次收购标的公司81.18%股权的对价92,667.09万元以及②本次收购目标公司6.97%股权的对价8,510.37万元)。购买成本扣除上市公司按交易完成后享有的斐控泰克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109,223.91万元,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新增商誉的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① | 上市公司收购斐控泰克股权之合并对价 | 114,148.00 | 针对境内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交易作价为评估基准日斐控泰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境内交易对方持股比例。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斐控泰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天道资报字〔2023〕第23028107-01号)。对于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原持有斐控泰克18.82%之股权,以2023年4月30日公允价值计量。 |
② | 上市公司收购FSG及FAG6.97%股权之合并对价 | 8,510.37 | 针对境外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交易作价基于评估基准日FSG及FAG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天道亨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FSG及FAG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天道资报字〔2023〕第23028107-02号)。结合本次收购拟达成的商业结果、合同订立情况,标的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本次收购视同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于上市公司层面确认收购FSG及FAG6.97%股权所对应的商誉。 |
③=①+② | 合并成本 | 122,658.37 | - |
④ | 购买日斐控泰克净资产公允价值 | 89,672.06 | - |
⑤ | 购买日斐控泰克商誉 | 76,237.60 | - |
⑥=④-⑤ | 斐控泰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含少数股东权益,不包含商誉) | 13,434.46 | 以2020年10月31日持续计算的斐控泰克于评估基准日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扣减前次交易形成的商誉。 |
⑦=③-⑥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商誉 | 109,223.91 | - |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按前次交易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连续计量的2023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在考虑前次交易产生的商誉后,确认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
2、目标公司截至目前业绩实现情况及未来经营预期
目标公司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及与历史期间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7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12,807.96 | 38,244.00 | 28,668.07 |
2023年度,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4.1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38,244.00万元,实际业绩完成情况良好,已完成2023年度业绩预测的112.55%。2024年1-7月,目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07.96万元,截至2024年7月末,目标公司在手订单金额约7,032万欧元,折合人民币54,458万元,其中,已发货/FAT金额1,820万欧元,已签订订单暂未发货/FAT金额5,212万欧元,为后续收入转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的主要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金额(万欧元) | 金额(万元) |
英伟达 | 2,433.83 | 18,847.34 |
法雷奥 | 1,803.23 | 13,964.04 |
台积电 | 213.49 | 1,653.28 |
nLight | 160.39 | 1,242.05 |
Jabil | 157.63 | 1,220.63 |
LoepfeBrothersLtd. | 156.88 | 1,214.85 |
TowerSemiconductor | 96.37 | 746.28 |
ExalosAG | 94.17 | 729.24 |
香港科技大学 | 83.88 | 649.52 |
LeibnizUniversitätHannover | 81.85 | 633.86 |
注:欧元对人民币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7月31日公告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7439。
目前,AI大模型带动数据中心和高性能计算需求爆发式增长,硅光领域、CPO加速布局,有望在2025年放量增长,在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目标公司收入将持续增长。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随着规模增长、经营管理改善以及本地化生产落地,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提高,未来业绩将进一步改善,业绩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1)后续商誉减值测试拟采用的测试方法
后续商誉减值测试方法应当与以前会计期间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方法保持一致,除非有证据显示变更后的测试方法得出的结论更具合理性,或者因以前会计期间采用测试方法依据的市场数据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再适用。首先估算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当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算结果低于资产组账面值时,再估算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并按照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本次交易完成后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潜在影响的测算情况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为估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形成的商誉可能发生的减值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特设定以下假设,就本次新增商誉减值可能对备考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资产总额产生的影响进行测算:
单位:万元
假设商誉减值比例 | 商誉减值金额 | 2024年1-7月 | 2024年7月31日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
减值前 | 减值后 | 减值前 | 减值后 | 商誉减值金额占减值前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减值前 | 减值后 | 商誉减值金额占减值前资产总额的比例 | ||
1% | 1,092.24 | 3,216.81 | 2,124.57 | 179,627.47 | 178,535.23 | 0.61% | 392,909.64 | 391,817.40 | 0.28% |
5% | 5,461.20 | 3,216.81 | -2,244.39 | 179,627.47 | 174,166.27 | 3.04% | 392,909.64 | 387,448.44 | 1.39% |
10% | 10,922.39 | 3,216.81 | -7,705.58 | 179,627.47 | 168,705.08 | 6.08% | 392,909.64 | 381,987.25 | 2.78% |
20% | 21,844.78 | 3,216.81 | -18,627.97 | 179,627.47 | 157,782.69 | 12.16% | 392,909.64 | 371,064.86 | 5.56% |
50% | 54,611.96 | 3,216.81 | -51,395.15 | 179,627.47 | 125,015.51 | 30.40% | 392,909.64 | 338,297.68 | 13.90% |
100% | 109,223.91 | 3,216.81 | -106,007.10 | 179,627.47 | 70,403.56 | 60.81% | 392,909.64 | 283,685.73 | 27.80% |
(3)充分提示交易完成后的商誉减值风险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交易相关风险”之“(三)商誉减值风险”中对商誉减值风险提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新增商誉109,223.91万元,占2024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0.81%、27.8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放缓,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假设商誉减值比例为10%,则商誉减值金额为10,922.39万元,对2024年7月31日备考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的减少比例分别为2.78%、6.08%;2024年1-7月备考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将减少10,922.39万元。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