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增企退人员请注意!11月起,除养老金重算补发外,还有1项“新收入”!瞧瞧你能受益吗?
民生
2024-11-08 16:02
河南
养老金作为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全国近1.17亿企业退休职工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经济基础,其待遇水平的高低对退休人员而言可谓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基本养老金是退休职工主要的收入来源,待遇水平越高,则往往意味着经济保障能力越强;反之,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经济保障能力越低,老有所养更无从谈起。从这个角度而言,每一位企业参保职工都应当在自身经济能力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尝试通过多缴、长缴基本养老保险的方式来努力提高自身退休之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进而在改善晚年生活质量和提升经济保障能力的同时,增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按照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职工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通常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其一,累计缴费满15年;其二,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也就是说,以正常退休为前提(病退、提前退休除外),企业参保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前提条件是:累计参保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年满60/55/50周岁。根据政策规定,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依法、依规办理退休养老手续,并自完成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通常所讲的按月领基本养老金。
参考《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这项政策文件我们可以得知,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金待遇通常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而对于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且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职工,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根据政策规定,还会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给予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者分别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上述计发公式,我们不难看出,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退休年龄以及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当年度社保待遇计发基数等等因素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其退休后所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这其中,社保待遇计发基数的高低,往往还会因当地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而逐年进行调整,目前来看各地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随着社保待遇计发基数的逐年调整,对于当年度新增的退休人员而言,往往还会牵涉到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重算补发。而之所以会存在这一个流程,主要是因为当年度社保待遇计发基数或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时间相对比较滞后,而人社部门在测算其基本养老金待遇时往往会按照上一个年度的计发基数测算并预发基本养老金。如此一来,便导致实际应发的待遇与预发额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在重新核算之后将差额补发给退休人员。据悉,自步入9月份以来,不少省市的统计部门相继公布了2023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数据,当地的人社部门也根据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陆续公布了2024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而根据往年的经验来看,31省市的人社部门将会自11月份起公布当地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并启动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新核算补发。具体来看,涉及到重算补发的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差额为:①基础养老金待遇月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2×(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1%②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月差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月差额相加,然后乘以补发的月数即为重新核算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重新核算和补发并不会导致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提高。除“重算补发”之外,还有1项新收入!瞧瞧你能受益吗?对于2024年新增的企业退休职工而言,除了基本养老金待遇会迎来重新核算和补发差额之外,对于北方绝大多数省市费企业离退休人员来说,还有一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待遇之外的福利——冬季取暖补贴,以确保各地广大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能够温暖过冬。比如以山东青岛为例,根据当地人社部门所披露的信息来看,2024年青岛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的发放标准为每人1700元,自10月18日起已经开始陆续发放。其中,在10~12月底期间办理退休的企业离退休职工,取暖费在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予以发放。这也就是说,若青岛市企业职工在2024年10月份办理的退休,那么这1700元将会在11月份到账。再比如河南省,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8〕54号)规定,自2008年11月起,河南全省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11月、3 月每人每月 60 元,12 月、1 月、2月每人每月120元。其中,在取暖季节(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将随基本养老金待遇按月发放。再比如甘肃嘉峪关市,在2023年当地为36423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照每人1250元的标准发放了冬季采暖费补助。并且,根据当地人社部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在2023年这笔冬季采暖费补助是于11月份随11月份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的。因此,若不出现任何意外的话,这笔冬季采暖费补助在2024年也应该会继续发放,届时当地也会披露相关公告。不过这里还需要提及一点,自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以来,不少省市将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待遇不再列为统筹内的待遇了。所以,具体发还是不发,或者发多少,目前不同统筹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也并不统一,需要以实际为准。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政策背景下,不仅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测算和发放更加严谨,对于预发和实际应发待遇之间的差额各地也会统一部署然后一次性补发给退休人员,以确保新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待遇。同时,部分地区为了让当地广大的企业离退休职工温暖过冬,还会发放冬季群暖费这项补助。所以,从这两个层面来看,都让我们不得不感叹在国家养老政策越来越完善的背景下,咱企业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最起码从经济层面也会更加有保障了!我们也希望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健全的现状之下,未来每一位退休职工都能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养老无忧!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