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女教师,10月办退休!新办法下,11月领到手的退休金到底有多少?参考答案来了!
民生
2024-11-06 16:00
河南
长期以来,围绕基本养老金待遇而展开的话题讨论一直是广大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所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双轨制”模式下,体制内、外退休金水平的巨大差距,更是屡次引发热议。所谓基本养老保险的“双轨制”,简单来讲,指的是在并轨改革之前,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体制外企业职工分别实行的2套不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往往被称之为“双轨制”。据悉,在养老金双轨制模式下,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差异:①参保缴费方式不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其无需实际参保缴费,即并未建立个人缴费模式;而体制外则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企业参保职工需要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②待遇计发办法不同: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工龄长短、职务(职级)以及退休前的月平均工资水平确定退休金的发放标准;体制外的企业退休职工需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③养老金待遇水平不同:从养老金的替代率层面来看,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普遍可以达到80%,甚至90%;而体制外的企业参保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仅仅只有40%左右,甚至部分低收入的劳动者还不足30%,两者待遇差距十分明显。为逐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待遇差距,同时也是为了确保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以及长期可持续运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正式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据悉,这一改革措施被社会各界称之为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在改革政策落实后,体制内、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逐步实现了统一。
根据上述《决定》,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国家又根据体制内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和退休时间的不同,将其分为3种不同的类型,即我们常常所提到的老人、中人和新人。并且,根据类型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退休金待遇计发办法。①老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前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仍按照国家规定的老办法计发,且能够正常参与后续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②中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决定》当中所提到的内容,国家通过建立过渡性措施,以保持其退休待遇水平不降低。③新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后参加工作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改革前后待遇的合理衔接,计发办法与企业职工一致。为了实现改革前、后2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启动之时,国家便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即从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的9月30日。也就是说,从时间节点上来看,10年过渡期已经正式结束,自2024年10月1日起,养老金制度正式实现并轨,同时中人也将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待遇。问题来了,新办法下,在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养老待遇如何计发呢?据悉,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自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也便正式同步实施。这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和新人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也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职业年金,退休后享受对应的待遇。也就是说,新办法下在2024年10月1日及之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和新人,其退休金待遇是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3部分组成。然后,这几部分分别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平均缴费指数×过渡系数④职业年金=参保职工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所对应的计发月数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与职业年金相加,即可得出中人的退休待遇。与普通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的退休年龄有所不同,在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当中,国家明确具有高级职称的副高级别女教师,其法定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10月办退休的副高级女教师,11月能领多少退休金?问题来了,满60周岁的副高级女教师在2024年办理退休手续,那么按照新办法计发,其在11月份领到手的退休金待遇究竟有多少呢?下面还是老规矩,我们以具体示例展开介绍。浙江省某副高职称的女教师,总工龄时长为35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实际参保缴费年限为10年;假设视同缴费指数为1.4,平均缴费指数为1.285,过渡系数为1.3%;办理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为6.8万元,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存储额为10.2万元。查询得知,2024年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为8310元/月,然后测算:①基础养老金=8310×(1+1.285)÷2×35×1%=3322.96元/月②个人账户养老金=6.8万÷139=489.21元/月③过渡性养老金=8310×1.4×25×1.3%=3781.05元/月④职业年金=10.2万÷139=733.81元/月将4组数据相加即可得出该副高级女教师在11月份领取的退休金待遇为8327.03元。从数据层面不难看出,与企业退休职工相比,体制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仍占据很大的优势。综上所述,国家推动基本养老金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只是实现了制度层面的统一,即让体制内、外职工的参保缴费方式和待遇计发办法保持一致。但是,由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存在以及体制内实际参保缴费基数又普遍比较高,往往又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即便是按照新办法计发退休待遇,仍会比企业退休职工高出一大截。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近些年来之所以考公务员、考编制如此备受推崇,不仅仅是因为工作稳定,退休待遇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因素。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和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