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 | 郭栋:《〈隋书·经籍志〉对汉唐间杂史撰述的学术总结》

文摘   2024-09-29 16:07   北京  

《隋书》


中国古代史学


《隋书·经籍志》对汉唐间杂史撰述的

学术总结


郭   栋

湖北理工学院师范学院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24年第3期】


摘   要:《隋书·经籍志》史部设立杂史二级类目,著录史家率尔而作,体制不经,内容芜杂的历史撰述71部,对汉唐间的杂史进行学术总结。此后,杂史成为古代文献书目常设类目。唐初史臣撰写《隋书·经籍志》时,清楚认识到杂史多为史家私人撰述,属辞比事与《春秋》有明显不同,撰史目的和撰述体裁体例与正史也有显著差异。这些杂史撰述不重视体裁体例和材料采择,撰述较为随意,内容多糅杂委巷之说,甚至把一些迂诞怪异之事掺入撰述之中,以致历代文献书目往往把杂史与小说相混。杂史虽然不是“史策之正”,不甚符合政治需要和道德要求,却仍然是史书,不是诸子中的杂家,也不是小说,具有一定的的史学价值。


关键词:《隋书·经籍志》;杂史;汉唐史学;汉唐学术;文史关系


世变方殷之日,正是史学创作之时。受时代激发,汉唐之间,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家以鲜明的角色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意识,明正统,辨兴亡,记人物,述国事,史家辈出,史风炽盛,历史撰述种类繁多,史学获得多途发展,《隋书·经籍志》(下称《隋志》)对此做了全面学术总结。《隋志》在史部下创设“杂史”类目,著录那些体制不经,内容真虚杂糅的历史撰述71部。刘知幾《史通·杂述》也将正史(六家二体)之外的著作按照史料价值高低分为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十类。《杂述》篇所引40部史著中,有7部直接见于《隋志》杂史类。虽然《隋志》与《史通·杂述》在文献分类标准和分类内涵上有所不同,但都用一个“杂”字概括这些历史撰述的体裁体例和内容特征,甚为精当。一些学者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杂传有较为系统的文献辑录、整理和专题研究,但对于杂史关注不多。也有一些学者或者从文献目录角度梳理杂史类目从《隋志》到《四库全书总目》的传承演变,或者讨论中国古代杂史的文学性质及其叙事方法,但学界对于汉唐间史家撰述的众多杂史做专题研究的成果尚不多见。汉唐间史家撰修的众多杂史散佚严重,《三国志》注、《文选》注、《世说新语》注及唐宋类书的引录也多是一些断章片语,此期杂史全貌已难详考。《隋志》为何要用“杂”字概括汉唐间诸多历史撰述?“杂”的内在意涵是什么?这些体制不经的杂史在唐初史家眼里是否有价值?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通过《隋志》“杂史序”及汉唐间杂史残存的断章片语的研读,可以理解《隋志》对于汉唐之间杂史学术总结的内在意蕴,并从这个侧面窥探此期史学多途发展的时代特征。

一、《隋书·经籍志》对汉唐间杂史的设类

林东先生认为,秦汉是中国古代史学正史创立时期,诞生了《史记》《汉书》等正史经典,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获得多途发展,史家撰史热情高涨。就正史撰述而言,自西晋立国以来,“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先秦及汉代史学发展《汉书·艺文志》做了总结,但史附于经,没有自己独立的部类。《隋志》面对汉唐间史学多途发展兴盛局面,果断把史学从经学中剥离出来并独立成类,并用13个二级类目著录隋朝以前各类史书817部,13264卷。《隋志》在著录书目同时,撰有史部总序和13篇二级类目小序,总论与分论相结合,学术总结与文献书目相配合,从学术层面对唐代以前,尤其是汉唐间史学发展进行总结。

瞿林东先生


其一,杂史及其意义。《隋志》设杂史类目并著录71部历史撰述,自此以后,杂史也成为文献书目常设类目。究竟什么是杂史?自唐迄清,众人各持其说,分歧很大,但杂史涵义在学术讨论中逐渐清晰。《四库全书总目》说:“杂史之目,肇于《隋书》。”杂史与正史一样,始于《隋志》的发明,但《隋志》对于杂史的解释较为笼统模糊,把那些较随意,体制不经,真虚莫测,非史策之正甚至摘抄旧史而自为一书的撰述概称之杂史。如《隋志》杂史著录的《古文琐语》四卷已佚,详细内容难考,《晋书·束晳传》说,汲郡人得竹书,得“《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显然,比较随意,不以政治需要和道德要求为撰述目的是《隋志》杂史主要选录标准。李延寿曾经自述说,他撰《北史》,除参考八代正史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一千余卷,皆以编入。”李延寿眼中的杂史,其范围可能比《隋志》宽泛,把正史之外的历史撰述都纳入杂史。

由于汉唐时期杂史撰述甚多,史家对于正史、杂史的概念比较模糊,二者没有作严格区分,因此史家撰史时杂史入正史相对随意,情况较为普遍。刘知幾对此很不满,他批评说:

王隐、何法盛之徒所撰晋史,乃专访州闾细事,委巷琐言,聚而编之。目为鬼神传录,其事非要,其言不经。异乎《三史》之所书,《五经》之所载也。

取材的随意,使本来要达道义,彰法式的历史撰述因为各类杂史的掺入,显得不是那么严肃,以至于马端临把杂史与野史混同。他说:

杂史、杂传,皆野史之流,出于正史之外者。盖杂史,纪、志、编年之属也,所纪者,一代或一时之事;杂传者,列传之属也,所纪者一人之事。

马端临从撰述内容的随意性和非正统性两个方面指出杂史与野史相同之处,即《隋志》所言杂史“非史策之正”的特点。这种认识被后人沿用,明代学者焦竑也认为“杂史、传记,皆野史之流。”四库馆臣在对前代杂史学术演进考察的基础上,在《四库全书》中保留杂史类目,收录杂史22部,著录杂史存目179部,并通过《杂史序》对什么是杂史,及其著录标准做出清晰界定,把杂史定义为“兼包众体”“宏括殊名”“难以条析”的文献典籍。



马端临


其二,《隋志》史部设立杂史类,从学术层面区分史学流别。面对体例不一,种类繁多,内容千差万别的众多历史撰述,《隋志》设立13个二级类目予以牢笼和归属,殊为卓识。正史、古史、霸史之外,用杂史类目著录《周书》《古文琐语》《春秋前传》等杂史著作71部,917卷,并撰有“杂史序”。自此以后,杂史作为史部二级类目被后世文献目录承袭因循。类例是历史撰述中重要理论范畴,表面上虽然只是一个图书分类问题,实质是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郑樵说:“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俱在”,意思是说,在著录文献时,人们通过一定的类例,就可以揭示出学术的源流及传承演变。与此同时,读者也可通过文献目录部类获得读书治学的学术指引。章学诚《校雠通义》云:“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盖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叙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

曹魏秘书郎郑默《中经》已佚,其创立图书文献“四分法”详情虽不可考,但荀勗在《中经》基础上新撰《中经新薄》,明确使用甲乙丙丁四部分类,而且丙部专门著录史部著作,史学首次有了自己独立类属。李充编《晋元帝四部书目》,又将荀勗四部中的乙、丙次序调换,子史换位,钱大昕说:“至李充为著作郎,重分四部,五经为甲部,史记为乙部,诸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而经、史、子、集之次始定。”史学虽然独立成类,但其下的二级类目如何设立,目前尚不清楚。王俭“又依《别录》之体”,私撰《七志》改变四部分类方法,实行七分法,在《经典志》中“纪六艺、小学、史记、杂传”,首次用“杂”著录各类人物传记。在后世的文献书目中,这些人物传记大多属于历史撰述范围。王俭《七志》虽然受到学界较广泛的批评,但他首次用“杂”字为一些人物传记定义和归属值得我们重视。阮孝绪在官修《五部目录》的基础上,总结刘歆《七略》和王俭《七志》的学术成果,撰成《七录》,其中《纪传录》专门著录各类历史撰述,分设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薄录共12个二级类目,基本上确定了后世文献目录中史部独立地位和二级类目的设置。

《隋志》面对数量众多,体裁体例多样,内容纷繁的各类历史撰述,按照史书的内容设立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13个二级部类分别著录,表现了唐初史家卓越史识。《隋志》首创杂史二级类目,既是汉唐间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唐初史臣们对于前代史学学术流变的概括和总结。

其三,用“杂”字为史书赋性,彰显汉唐间历史撰述的多样性。据目前所知,用“杂”字为图书文献分类当始于《汉书·艺文志》。历史撰述在《汉书·艺文志》中没有独立的史学类属,相关史著附于《六艺略》春秋类下,但在《诸子略》九流十家中有“杂家”,著录那些“兼儒、墨,合名、法”的诸子学术著作。班固说杂家“兼儒、墨,合名、法”,“杂”就是兼糅诸家学术,聚合各家学说,内容繁芜,体例和思想都不纯粹,撰写也较为随意,“漫羡而无所归心”。从《汉书·艺文志》著录的20部杂家著作看,用“杂”字概括这些诸子著作的特点,甚为允当。吕不韦集门人集体撰写的《吕氏春秋》虽然有人说是道家著作,但它从体例到内容杂而不纯,已是学界共识,《四库提要》认为它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多家思想并糅互涉。《东方朔》20篇为什么归入杂家,余嘉锡先生在论及古书通例时解释说:“东方朔之学,兼儒墨,合名法,侈丽闳衍之诗赋不足以名家,故归东方于杂家而不录于诗赋。”

《汉书·艺文志》中的杂家出于议官,属于诸子范畴,而《隋志》杂史出自史家,是史家撰述。借用《汉书·艺文志》杂家的“杂”字为历史撰述赋性,是《隋志》对于杂史类撰述较为全面的学术总结。《隋志》顺应汉唐间史学发展大势,完全确立了史学独立类属,并在吸收和总结前代文献目录学术思想和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设立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薄录13个二级类目,姚名达说:“《隋书·经籍志》之四部貌似荀、李而质实刘、阮,远承《七略》之三十八种,近继《七录》之四十六部。”对比《隋志》和阮孝绪《七录》的纪传录,可以看出,《隋志》将《七录》二级类目中的国史裂分为正史、古史,注历改称起居注,仪典改为仪注,法制改为刑法,伪史改为霸史,杂传与鬼神合并为杂传,土地改为地理,谱状改为谱系,新增杂史,正式用“杂”字为史书赋性,反映了汉唐间历史撰述的多样性。

其四,《隋志》杂史类目的学术传承及其影响。《隋志》史部13个二级类目中,杂史属于新设类别,并为后世大多数官、私文献目录因循继承。《四库全书总目》说“杂史之目,肇于《隋书》”,肯定《隋志》对于杂史类目的创设之功。《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史部都设有杂史类,分别著录杂史102部和107部。经过比对,《隋志》著录的杂史在两《唐志》中有少许变化,但变化不大,说明他们对于杂史的定义和性质认识大体一致。虽然《宋史·艺文志》有别史类而无杂史类,其他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郑樵《通志·艺文略》、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焦竑《国史经籍志》《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总目》都设有杂史类目。这些书目文献继承《隋志》设立杂史类目,尽管对于杂史的理解有些变化。

清修《四库全书》对二千多年来学术文化发展进行学术总结,四库馆臣依照《隋志》四部分类及史部下设杂史类目旧制,收录杂史22部,存目179部。在“杂史序”中,四库馆臣对杂史做了较为清晰的定义,也规定了杂史“史”的性质和“史”的功能,明确指出杂史既不同于小说,也不同于纪传、编年类的正史,这是对《隋志》关于杂史性质认识的继承和发展。

二、《隋书·经籍志》对汉唐间杂史特点的揭示


《隋志》以后,杂史成为文献目录史部常设的二级目类,但对于杂史定义的理解和杂史范围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以致不同文献书目对于杂史的著录差异性很大,甚至有些混乱。《隋志》设立杂史类,并于“杂史序”中对其设类原则和文献著录标准做了说明:

自秦拨去古文,篇籍遗散。汉初得《战国策》,盖战国游士记其策谋。其后陆贾作《楚汉春秋》,以述诛锄秦、项之事。又有《越绝》,相承以为子贡所作。后汉赵晔又为《吴越春秋》。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又自后汉已来,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而体制不经。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然其大抵皆帝王之事,通人君子,必博采广览,以酌其要,故备而存之,谓之杂史。

《隋志》在正史、古史、霸史之外,用“杂”字对《山阳公载记》《魏尚书》《九州春秋》等72部历史撰述进行定义,深刻揭示出所著录杂史的基本特点。

首先,杂史是“史”,不是先秦诸子中的杂家,也不是小说。从学科属性方面说,魏晋以前,文与史之间缺乏清晰的学科界线,文史不分。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曾经说过:“古者文史相通,一言历史,即联系到班、马的文章。这是因为史的发源,都源于古代的神话与传说的缘故。这些神话与传说的记载,即是古代的文学,亦是古代的历史;故文史不分,相沿下来,纂著历史的人,必为长于文学的人。”李大钊通过对于史学源头的考察,清楚看到先秦时期文史不分的学术特点,这种情况在萧统编《文选》时得到改变。萧统的《文选·序》在文与史之间划了一条清晰的学科边界,文史开始异途。但是,杂史与中国古代小说之间交融、互涉、混杂一直是困扰文史学者的难题之一。史家杂史撰述材料选择不是很严谨,某些街谈巷说之语,神鬼虚诞之事都写入史著,杂史中掺糅有小说成分,导致历代官私书目中小说与杂史混杂。从《隋志》“杂史序”看,唐初史臣所列举的杂史是《战国策》《楚汉春秋》《越绝书》《吴越春秋》等,这些著作与《春秋》《史记》《汉书》一样,性质都是历史撰述,不是小说,所不同的只是撰述体裁体例和属辞比事等方面有所差异而已。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所说,杂史“既系史名,事殊小说。著书有体,焉可无分。”正是因为杂史的史学性质,故成为史家撰史重要材料来源。《隋志》杂史类著录有谢绰撰《宋拾遗》,《初学记》卷七地部下引谢绰《宋拾遗》:

张永开玄武湖古冢上得一铜斗,有柄。太祖访之朝士,何承天曰:“此是新威斗。王莽时,王公亡皆赐之。一在冢内,一在冢外。”于时江左唯有甄邯为大司徒。俄而又得一斗,复有石书,称甄邯之墓。

这记述了汉代大司徒甄邯墓的发现过程,极具史料价值,因此被李延寿《南史·何承天传》抄录。

其次,杂史体裁体例比较随意,难为“史策之正”。《隋志》“杂史序”清楚表明,以东汉末年的灵、献之世为分界,以前凡是在属辞比事方面与《春秋》《史记》《汉书》等正史不同的历史撰述列入杂史,此后列入杂史的是那些体制不经,内容芜杂的历史撰述,这些杂史撰述“非史策之正也”。

所谓“史策之正”,指的是《春秋》《史记》《汉书》等这些体例严整,符合史家撰史要求或政治需要的历史撰述。《春秋》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它以时间为经,以史事为纬,排比史事,有条不紊。刘知幾说:“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春秋》在用词造句,缀辑文辞,排列史事方面都有严格的规范,“属辞比事而不乱”。司马迁“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弼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撰成《史记》,创立体例规整的纪传体例,并为后世因袭。班固“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为春秋考纪、表、志、传,凡百篇”,撰成纪传体断代史《汉书》。范晔评论《汉书》说:“若(班)固之序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信哉其能成名也。”刘知幾评论《汉书》时也说:“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兴废,包举一代,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隋志》认识到各种杂史多为私家撰述,虽然数量多,但体裁体例不像《春秋》《史记》那样整齐划一,而且在用词造句,连缀文辞方面也多“率尔而作”,在撰修体例方面较为随意,体制不经成为历代杂史的撰述特点。如《隋志》杂史类著录乐资《春秋后传》31卷,记述秦灭周以及秦朝二世而亡的历史掌故,无论是史事采择,还是行文表述都较为随意。《后汉书·襄楷传》注引《春秋后传》云:

使者郑客入函谷,至平舒,见素车白马,曰:“吾华山君,愿以一牍致滈池君。子之咸阳,过滈池,见一大梓树,有文石取以扣树,当有应者,以书与之。”郑客如其言,见宫阙如王者居,谒者出受书,入有顷,云:今年祖龙死。”

这则记述近似志怪小说,应该没有事实依据,作者借这些怪异故事表达对秦朝暴政导致天怒人怨的不满。正是因为杂史撰写的随意性,明人钱棻在其《萧林藏书记》中说:

汲冢诸书,杂而伪者也;穆满诸传,杂而荒者也;西京诸纪,杂而碎者也;吴越、十六国诸春秋,杂而芜者也。然杂史之繁,亦正史之助。

《隋志》以后,体例不规范,不严整成为各部文献书目界定杂史的重要标准。《唐六典》说:“乙部为史……三曰杂史,以纪异体杂记。”《旧唐书·经籍志》称:“三曰杂史,以纪异体杂纪。”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在抄录《隋书·经籍志》“杂史序”后指出:“宋三朝志曰杂史者,正史编年之外别为一家,体质不纯,事多异闻,言或过实,然借以质正疑谬,补辑缺遗,后之为史者有取资。”《四库全书总目》“杂史序”也说:“杂史之目,肇于《隋书》,盖载籍既繁,难于条析,义取乎兼包众体,宏括殊名。”四库馆臣把那些名目繁多,体例纷乱,难于归类条析的历史撰述都归之杂史。

其三,杂史的内容芜杂虚诞,有违史家直书实录、撰作信史的原则。《隋志》认为,汉唐间史家撰修的这些杂史不仅体制不经,在内容方面“又有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意思是说,这些私家撰写的杂史,既不像孔子面对世衰道微,乱臣贼子横行的局面,以救世宏愿编《春秋》,惩恶而劝善,也不像司马迁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而是立足于所见所闻,甚至是道听途说,着眼于所述人物的屑微小事,致使杂史在内容上往往真假难辨,迂怪妄诞。如《吴越春秋》是一部抄撮旧史,掺入传说而成的杂史,《隋志》有著录,现存10卷。相较《左传》《史记》对于伍子胥的记述,《吴越春秋》在情节上有明显的虚构、夸张和渲染。在叙述伍子胥从楚奔吴途中,过昭关,被江所阻,幸得到渔父帮助渡江,又得到浣丝女的馈食,《吴越春秋》记载:

既去,诫渔父曰:“掩子之盎浆,无令其露。”渔父诺。子胥行数步,顾视渔者,已覆船自沉于江水中矣。

子胥默然,遂行至吴,疾于中道,乞食溧阳。适会女子击绵于濑水之上,筥中有饭,子胥遇之,谓曰:“夫人,可得一餐乎?”……子胥已餐而去,又谓女子曰:“掩夫人之壶浆,无令其露。”女子叹曰:“妾独与母居三十年,自守贞明,不愿从适,何宜馈饭而与丈夫?越亏礼仪,妾不忍也。子行矣!”子胥行五步,反顾女子,已自投于濑水矣。

《吴越春秋》对于伍子胥逃亡情节书写得曲折、悲怆,甚至有些离奇。从伍子胥的反复告诫,离去后的顾视、反顾,烘托出一个谨慎多疑的逃亡者形象,生动逼真,而且船自沉,女投水,虽有些荒诞,但烘托了悲壮气氛,增益了伍子胥的正面形象。

内容芜杂不仅是汉唐之间杂史的特点,也是后世文献目录著录杂史的共同特征。《四库全书总目》“杂史序”云:“大抵取其事系庙堂,语关军国。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编。或但述一时之见闻,只一家之私记。”四库馆臣们认为,那些私人根据自己的见闻撰写的各色人物和各类事象,虽然不全面,甚至有些零碎,只要叙事清楚,情节完整都可列入杂史。张之洞《书目答问》将“录其有关政制、风俗、轶事者”定义为杂史。他在别史注中称:“别史、杂史颇难分析……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在杂家注中,张之洞又称:“学术不纯宗一家者入此。其杂记事实者入杂史,杂考经史者入儒家。”

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家的杂史撰述大多亡佚,基本上没有完整刊刻本传留至今。《三国志》裴注,《世说新语》刘注,《文选》注和唐宋类书的注释引录,使我们能够大致窥探此期杂史大致面貌。元代陶宗仪《说郛》辑有一些汉唐间杂史佚文,清代黄奭、茆泮林等人对汉魏六朝杂史的辑佚取得了丰富成就。敦煌石室遗书中发现唐卷子本《春秋后语》,收入罗振玉《鸣沙石室佚书初编》。这些残卷和佚文鲜明体现出汉唐间史家撰修的这些杂史的散漫、随心但又不失灵动鲜活的叙事特点。

三、《隋书·经籍志》对汉唐间杂史价值的肯定


直书实录,撰作信史是中国古代优秀的史学传统。孔子强调务必尊重客观事实、力戒主观臆测的言论,“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都是孔子告诫人们不要主观臆断,应该“多闻”“多见”“多识”,慎重选择,“多闻阙疑,慎言其余”。《穀梁传》评价孔子编订《春秋》时“信以传信,疑以传疑”,“著以传著,疑以传疑”。司马迁也表明自己撰写《史记》“疑则传疑,盖其慎也”。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凡是有较好史家修养、有责任感的史学家都把“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作为撰史的基本原则。

汉唐间杂史撰述数量多,但多为私人撰述,体制不经,内容芜杂,甚至掺杂有许多迂怪妄诞的记述。把没有经过验证的里巷之说、妖魔鬼怪之论采择入史,从中国传统史学基本精神来说,这是史家之忌,历史撰述之失,违背了求真精神和信史原则。那么,汉唐间那些抄撮旧史,自成一书,但体制不经,真虚莫测的杂史是否就没有价值呢?《隋志》对此做了客观评论,不仅认为这些杂史有史学价值,而且这些价值是多方面的。

其一,杂史撰述也是史家责任意识的表现。中国古代史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把撰史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董狐不畏强权,“书法不隐”,记述“赵盾弑其君”,因而被孔子誉为“良史”。齐太史兄弟三人因写下“崔杼弑其君”而被杀,南史氏不惧死亡威胁,依然前往,把崔杼弑君的事实记载下来,就是史家责任意识的鲜明表现。孔子面对世衰道微,礼坏乐崩的混乱局面,自觉担起史官责任,作《春秋》,即孟子所言“孔子惧,作《春秋》”。汉唐之间是中国古代历史大变动时期,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权力斗争激烈多变,封建政权更替频繁,面对这个世变方殷的时代,史家拿起史笔,各记所闻。《隋志》说:

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又自后汉已来,学者多钞撮旧史,自为一书,或起自人皇,或断之近代,亦各其志。

唐初史臣将汉唐间杂史撰述置于历史变动中观察,认识到自东汉末年以来,天下大乱,秦汉大一统政治局面被打破,原有的社会秩序崩解,“司典序言,史官记事,考论得失,究尽变通,所以裁成义类,惩恶劝善,多识前古,贻鉴将来”,本来应该是官方史家承担的责任,但变乱的时代中“史官失其常守”,不能忠实履行自己的史官职责和撰史使命。就在这时,一些散处民间的博达之士对于官方史家的不作为甚为不满,担心历史记述中断,激愤而起,拿起史笔各记闻见,以备遗亡,为记述历史、保存历史主动担当。撰述《山阳公载记》10卷的乐资史载不详,但他热心史学,倾力撰史,刘知幾在《史通》中说:

于时文籍,唯有《战国策》及《太史公书》而已。至晋著作郎鲁国乐资,乃追采二史,撰为《春秋后传》。其书始以周贞王续前传鲁哀公后,至王赧入秦,又以秦文王之继周,终于二世之灭,合成三十卷。

公元220年,汉献帝刘协被迫禅位给曹丕,封为山阳公。乐资撰有《九州志》和《春秋后传》外,又撰《山阳公载记》,为被废后的汉献帝立传,保存了重要的历史资料。撰述《吴越春秋》的赵晔生平事迹不详,《后汉书·赵晔传》记载:

赵晔字长君,会稽山阴人也。少尝为县吏,奉檄迎督邮,晔耻于厮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资中,诣杜抚受韩诗,究竟其术。积二十年,絶问不还,家为发丧制服。(晔)〔抚〕卒(晔)乃归。州召补从事,不就。举有道。卒于家。晔著《吴越春秋》《诗细历神渊》。

赵晔生平虽然不详,但据这段简略记述可以知道,赵晔是一个潜心学问,不慕权势,有节操有个性的读书人,他借撰写杂史《吴越春秋》,用小说化的叙事方式,再现春秋时期吴、越之事,表达他贬吴褒越的道德取向,宣扬复仇报恨的思想倾向。

其二,杂史事系庙堂,语关军国,记述范围很广泛,往往成为正史撰述的取材来源。虽然多数杂史都是史家私撰,不重视体裁体例,史料采择也不精密,比较随意率性,但这些杂史所记述或是游士记其策谋,或是诛锄秦、项之事,事系庙堂,语关军国,也具有很重要的政治价值。东汉末年,大一统的汉帝国崩溃,社会纷乱不堪。王粲撰《汉末英雄记》,运用“空间化”叙事结构记述了东汉末年那段混乱黑暗的历史景象。在书写诛除董卓的历史事变时,《汉末英雄记》这样记述:

时有谣言曰:“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犹不生。”又作《董逃》之歌。又有道士书布为“吕”字以示卓,卓不知其为吕布也。卓当入会,陈列步骑,自营至宫,朝服导引其中。马踬不前,卓心怪欲止。布劝使行,乃衷甲而入。卓既死,当时日月清净,微风不起,雯、璜及宗族老弱悉在郿,皆还,为其群下所斫射。卓母年九十,走至坞门曰:“乞脱我死。”即斩首。袁氏门生故吏,改殡诸袁死于郿者,敛聚董氏尸于其侧而焚之。暴卓尸于市。卓素肥,膏流浸地,草为之丹。守尸吏暝以为大炷,置卓脐以为灯,光明达旦,如是积日。后卓故部曲收所烧者灰,并以一棺棺之,葬于郿。卓坞中金有二三万斤,银八九万斤,珠玉锦绮奇玩杂物皆山崇阜积,不可知数。

汉末董卓之乱,生民涂炭。诛除董卓是当时重要的历史事件。王粲是时代和事件的亲历者,他运用空间叙事的手法,把这场惊心动魄的事变做了生动记述,既是述历史,也是记兴亡,更是评善恶,彰道义。

赵晔撰《吴越春秋》,记述吴、越二国错综复杂的关系,重点叙述吴越争霸和勾践灭吴的历史过程。《吴越春秋》名为“春秋”,虽然属辞比事与孔子《春秋》不可并论,但实际上依然想借“春秋”之名,寓褒贬,辨是非。《吴越春秋》前5卷主要记述吴国史事,重点叙述吴王夫差刚愎自用,亲近奸小,逼杀忠臣,以致国破身亡,为天下人所耻笑。后五卷主要记述越国史事,重点叙述越王勾践韬光养晦,卧薪尝胆,潜心复仇的坚韧意志。一正一反,一褒一贬,一兴一亡,彰显王朝兴衰之道,呈现史家是非观念和道德评判。越王勾践为报仇复国,忍辱负重入臣吴王,在江上与群臣相别,《吴越春秋》这样叙述:

五月,与大夫种、范蠡入臣于吴。群臣皆送至浙江之上,临水祖道,军阵固陵。大夫文种前为祝,其词曰:“皇天佑助,前沉后扬。祸为德根,忧为福堂。威人者灭,服从者昌。王虽牵致,其后无殃。君臣生离,感动上皇。众夫哀悲,莫不感伤。臣请荐脯,行酒二觞。”越王仰天太息,举杯垂涕,默无所言。种复前祝曰:“大王德寿,无疆无极。乾坤受灵,神祇辅翼。我王厚之,祉佑在侧。德销百殃,利受其福。去彼吴庭,来归越国。觞酒既升,请称万岁。”越王曰:“孤承前王余德,守国于边,幸蒙诸大夫之谋,遂保前王丘墓。今遭辱耻,为天下笑,将孤之罪耶?诸大夫之责也?吾不知其咎,愿二三子论其意。”……越王曰:“孤虽入于北国,为吴穷虏,有诸大夫怀德抱术,各守一分,以保社稷,孤何忧焉?”遂别于浙江之上,群臣垂泣,莫不感哀。

越王仰天叹曰:“死者人之所畏。若孤之闻死,其于心胸中曾无怵惕。”遂登船径去,终不返顾。越王夫人乃据船而哭,顾见乌鹊啄江渚之虾,飞去复来。因哭而歌之曰:“仰飞鸟兮鸢乌,凌玄虚号兮翩翩。集州渚兮忧恣,啄虾矫翮兮云间。任厥兮往还。妾无罪兮负地,有何辜兮谴天。颿颿独兮西往,孰知返兮何年!心惙惙兮若割,泪泫泫兮双悬。”

这段江边送别场景,《吴越春秋》写得凄苦悲怆,感人泪下。大臣们悲苦担心,勾践义无返顾,悲壮前行,感天地,泣鬼神。虽然“鹊啄江渚之虾,飞去复来”记述有些怪异荒诞,但对勾践颂扬之情溢于言表。

李延寿撰《南史》,虽然八代正史是他取材的主要来源,但众多杂史也是他重要参考史料。谢绰的《宋拾遗》被《隋志》归于杂史类,如果把《宋拾遗》的佚文与《南史》相关人物传进行比对,我们看到,《南史》许多史料不见于八代正史,而见于《宋拾遗》。如《南史》卷三十《何尚之传》载:

(尚之)与太常颜延之少相好狎,二人并短小,尚之常谓延之为猨,延之目尚之为猴。同游太子西池,延之问路人云:“吾二人谁似猴?”路人指尚之为似。延之喜笑,路人曰:“彼似猴耳,君乃真猴。”

这则记述既不见于《宋书》卷六十六《何尚之传》,亦不见于《宋书》卷七十三《颜延之传》,而见于谢绰的《宋拾遗》,《南史》几乎是全文抄录。《太平御览》卷三八二《人事部二十三·丑丈夫》引谢绰《宋拾遗》说:

何尚之、颜延年少年好为嘲调,二人並短小,常谓颜公为猴,颜亦以何为猴,常共游戏西池。颜问路人云:“二人谁似猴?”路人指何曰:“彼似猴耳,君乃真猕也。”

一般认为,李延寿撰《南史》基本上是抄撮八部正史,实际上杂史也是《南史》重要材料来源。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南史》与《齐书》互异处”条批评李延寿“好取新奇语入史”。在“《南史》增删《梁书》”条中,赵翼又指出:“《南史》增《梁书》事迹最多。李延寿专以博采见长,正史所有文词必删汰之,事迹必隐括之,以归简净。而于正史所无者,凡琐言碎事,新奇可喜之迹,无不补缀入卷。”

其三,只要善取,杂史可以质正疑谬,矫史官之失。《隋志》认为,只要史家善于采择取材,杂史可以为后世史家撰史和治史提供详细生动的文献史料。刘知幾的《史通》对于唐初撰修的《晋书》多有批评,批评的焦点正是《晋书》从前代,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家撰修的“杂书”中取材。《史通·采撰》曰:

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之徒,其所载或诙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朝新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粃,持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偏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

刘知幾认为这些“杂书”或记述鬼神,难以征信;或诙谐戏说,有违圣贤之意。由于刘知幾所言“杂书”大多散佚,这些“杂书”究竟怎样荒诞不经,今天难得其详。从刘知幾所列《语林》《世说》《幽明录》《搜神记》等书来看,其所言“杂书”应该就是《隋志》等文献目录中所著录的杂史、杂传、别传和小说之类。《晋书》从唐初尚存的诸多“杂书”中取材,虽然内容庞杂,难以承载圣人道统,但《晋书》“甚为详洽”,内容丰富、充实,人物形象生动活泼。清初四库馆臣们在审视《晋书》时说:“其所褒贬,略实行而奖浮华。其所采择,忽正典而取小说。波靡不返,有自来矣。”陈寿《三国志》在记述官渡之战中审配之死时这样说:

配兄子荣守东门,夜开门内太祖兵,与配战城中,生禽配。配声气壮烈,终无挠辞,见者莫不叹息。遂斩之。

陈寿的记述很简略,审配被俘后,不屈不挠,被曹操杀害,审配被俘细节不详。裴松之引乐资的《山阳公载记》和袁暐《献帝春秋》补充说:“并云太祖兵入城,审配战于门中,既败,逃于井中,于井获之。”据裴注可知,审配兵败后逃藏于枯井中被发现,后被曹操生擒,甚为狼狈。正是这些形象生动的记述,有损陈寿心中审配那种壮烈形象,引起了裴松之不满,他批评说:

臣松之以为配一代之烈士,袁氏之死臣,岂当数穷之日,方逃身于井,此之难信,诚为易了。不知资、暐之徒竟为何人,未能识别然否,而轻弄翰墨,妄生异端,以行其书。如此之类,正足以诬罔视听,疑误后生矣。寔史籍之罪人,达学之所不取者也。

裴松之的不满和批评,恰好反证了《隋志》对于《山阳公载记》和《献帝春秋》等杂史不顾政治要求和道德要求“率尔而作”的撰述特色,这些杂史虽不正统,但为人所喜爱。

其四,可以存掌故,资考证,补辑缺疑。虽然汉唐间杂史不像《春秋》《史记》《汉书》审慎取材,缀辑文辞,排列史事井然有序,但基本史事是可信的。

乐资所撰《山阳公载记》全文已佚,但这部杂史是唐代李贤注《汉书》的重要材料来源。《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在记述灵帝卖官鬻爵时,李贤引《山阳公载记》补充史事:“时卖官,二千石二千万,四百石四百万,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于西园立库以贮之。”汉灵帝如何明码标价卖官,范晔记述较为模糊,经李贤引《山阳公载记》补充,汉灵帝西园卖官的丑行昭彰。

赤壁之战是中国古代经典战例,一直被后世称道不已。陈寿《三国志》在记述曹操赤壁大败时只是简要说:“公至赤壁,与备战,不利。于是大疫,吏士多死者,乃引军还。备遂有荆州、江南诸郡。”裴松之注引《山阳公载记》曰:

公船舰为备所烧,引军从华容道步归,遇泥泞,道不通,天又大风,悉使羸兵负草填之,骑乃得过。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军旣得出,公大喜,诸将问之,公曰:“刘备,吾俦也。但得计少晚;向使早放火,吾徒无类矣。”备寻亦放火而无所及。

正是《山阳公载记》的记述,使后世知晓赤壁之战的惨烈,也使曹操的性格更鲜明,战争情节也更为生动有趣,这也是罗贯中《三国演义》敷衍华容道的材料来源。

综上所述,《隋志》充分认识到因时代激发,一些私人史家鉴于官方史家失其常守,勇敢担负起撰史责任。他们或记自己所见所闻,以备遗忘;或追述历史往事,表达自己的历史认识和是非观念。他们在撰史时,少了些政治约束和呆板的撰史规范,随心记录,率意评论。这些杂史虽然不符合政治统治的需要,甚至有违儒家道德说教,被人们视为“非史策之正”,但其小说化的叙事方式,灵动的历史书写笔法被人们喜爱。其所记帝王之事,被通人君子,博采广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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