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和因明·“有我之辩”与“无我之辩”

文摘   2024-12-15 22:19   北京  

王国维和因明

“有我之辩”与“无我之辩”

王国维论诗词,谓:

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有我之境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也。

上次提到因明的自续格式和应成格式。

比如最标准的因明三支比量的格式是:

宗:声(有法),无常,

因:所作性故,

喻:(若是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

翻译为应成格式就是:

声音应非所作性,

因为是常的缘故。

前者是一个陈述程序,后者是一个难问格式。

这个讨论的背景是,对方“声常”论者,认为声音是常,也认为声音是造作出来的(所作性)。

按第一种格式,先抛出“声无常”的宗,这是对方不承认的,同时又是自己承认的,这叫“违他顺自”——辩论就是要对方“投降”而认同己方的观点嘛。

那么对方一定不能同意“声无常”。

然后抛出对方认可的“声音是造作的”,由于,“凡是造作,必是无常!譬如瓶子也是造作,瓶子是无常”,这样对方就只能认可“声是无常”了。

在这个讨论背景下,对方和己方的观点都出现的,对方是:“声音是常;声音是造作的”,己方是“声音无常,声音是造作的”。

按应成格式,对方的观点也是“声音常”“声音是造作出来的”,但是在用“声音是非造作的,因为(你说)声音是常之故”这么说的时候,己方的观点没有直接出现(你应该承认……因为你说……)。

那么,前者那个宗因喻三支论式格式的就是自续因,后者就是应成。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二十一说:

“由是因緣,若以前說之量,立、敵共成之因(按:声是造作性),成立所立(声无常),名自續因。若不以彼,唯由敵者所許三相,成立所立,名為應成。”

若视《人间词话》,则,因明的自续与应成格式,正是“有我之辩”与“无我之辩”……


嘉祥观清
三论后学,嘉祥纯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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