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现境和隐蔽境

文摘   2024-12-06 22:22   北京  
《宗义略讲》007·027

1、境:

存在的事物、境、所知三者同义。境分为:显现和隐晦二法,及(胜义和世俗)二谛。

这几乎是大家通用的说法,或者说,这一段基本上是宗义书系统里各宗通用的主张,但,这么主张多少有点问题,我们到时候再说。

“①显现法和隐晦法

不依靠因(比量),单靠感官经验之力就能了解的法,就是显现法的定义。现前法、显现法、根的对境、非隐晦法等四法,同义而异名,例如;色、声、香、味、触。

必须依靠理由或因才能了解的法,就隐晦法的定义。隐晦法、非显现法,推理所量诸法,三者同义而异名。例如:声非常声无我’(等观念就是隐晦法。因此,此派主张:显现法与隐晦法二者彼此相违,而显现、隐晦与极隐晦三处所量也彼此相违。

这段是在说显现境和隐蔽境,前者是现量的境,后者是比量的境。我们认知的心有现量和比量,相应的境就有显现境和隐蔽境——隐蔽境需要通过推理来认识,显现境则不需要通过推理可以直接直观地认识。

还有一种称为极隐蔽境的,只有通过圣言量才能了解的。比如我看到电脑、吃到素食,那都是显现境;听到外边的声音,我们推理出“有车开过去”,这个境就是隐蔽境;通过佛说,我们了解到“布施得受用、持戒得安乐”,这就是极隐蔽境。


嘉祥观清
三论后学,嘉祥纯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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