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应成派主张:过去法、未来法和坏灭之法,都是(有作用、能生自果的)事物。”
这一段很像有部的“三世有”,但,应成派是“三世假有”,而非有部的“三世实有”。
关于“坏灭之法是有作用的事物”,是指“应成八难题”中的“业灭无自性”。意思是,“业”是有为法,“业灭”也是有为法,“业灭”不是不存在,只是“业”“过去”了。其中,“业灭”的“灭”不是毕竟无的“断灭”,也不是“灭谛”的“灭”,这个“灭”是指“过去”了的……比如“业”。这个“灭”有生起的功能,就像“死”,死不是空无,死也有作用,就是能为“生”作因。
“业灭”能为生起作“因”,那它就不是不存在,是有作用的有为法。
所以,在应成派看来,“业灭”是一个存在的假法,他非实有、无自性,本身就可以为生起作因,所以不需要“不失法”、“得”、“异生性”、“阿赖耶识”等来储藏过去的“业”而等到将来感果。
“应成派也承认外境,因为他们主张,能取所取异体。”
这一段是和唯识的区别。1、唯识说,“唯识无境”,应成派认为,外境是无自性,但不是没有。2、另外,唯识说“能取所取异体空”,应成则认为这并不是合格的“空”“无我”,“能取”“所取”虽非独立存在,但不是不存在,也不是自性存在——“能取”“所取”是互相观待、互相依靠而有的。3、而且,《般若经》里提到的“一切法无自性”是了义的,不需要用“三性三无性”来帮助解释。
这里的一二三,其实就是针对唯识的“无我”来说的,唯识给的三层递进的无我观,在应成来说,都是不究竟的无我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