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下午,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菁英班导师陈韦安律师,邀请李佳琪、尹佳琦、许芸三位同学到炜衡深圳所参加实践学习活动。
本次实践学习活动由乔正炜律师主持,就手头已经办结的若干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之商事仲裁案例分析、仲裁准备及仲裁注意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李佳琪同学结合本学期学习的课程,引用民法典的法律条文,为仲裁请求论证了合理恰当的请求权基础;许芸同学结合案例事实,准确分析案情,找到了适用定金罚则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尹佳琦同学在前两位同学提出的仲裁请求项下,就事实及理由部分进行了陈述。在案例分析环节结束后,乔律师给同学们分享了仲裁、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的异同点,仲裁条款或协议的有效性,约定仲裁机构要准确、唯一、明确等实务经验,三位同学经过本次实践学习活动,对商事仲裁程序有了初步的接触和了解,以便于在今后的学习实践活动中更加有的放矢。
陈韦安律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提醒同学们要多留心身边的法律现象,多思考针对特定案件如何高效地化解矛盾,提供更有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