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实务 | 年休假法律规定大揭秘!

时事   2024-12-18 17:08   广东  


2024年即将结束,年休假的相关问题将再度成为劳动者关注的焦点。笔者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年休假的法律知识。


一、年休假的享有时间及天数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来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档次: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小案例:如小aa公司工作满8个月,后离职去了b公司,只要在b公司工作4个月以上,小a就能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照上述第一档计算,为5天。


二、年休假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

1. 正常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能享受。故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的,也应正常发放职工工资。

2.职工未休满年休假的

若用人单位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天数折算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工资计算方式为:折算后的天数*职工日工资*300%

注意: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再支付。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3. 职工主动放弃年休假的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职工因个人原因并提交书面材料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需支付该职工正常工资,不需要支付3倍年休假工资。


三、过年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年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

2.休息日加班:若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


四、年休假工资发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1. 年休假天数计算争议

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是否应合并计算,常常引发争议。但如笔者前述,劳动者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合并工龄计算,建议用人单位妥善保存劳动者的入职记录和工作年限证明,避免出现计算差错。

2. 年休假工资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在计算日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月工资计算,而非基本工资。

3.跨年度安排年休假

虽然法律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跨年度安排,即“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4. 劳动者放弃年休假的书面声明

若劳动者主动放弃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保存好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书面声明。否则,可能面临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风险。

5. 加班与年休假的冲突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年休假,若安排加班,则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年休假及工资发放问题涉及多个环节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条参考: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谢衡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涵盖民商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及仲裁。
诉讼业务主要为与公司相关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等。除诉讼业务外,曾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多家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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