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实务 | 泛娱乐产品出海如何做好儿童隐私保护

时事   2024-12-27 17:06   广东  


一、泛娱乐产品出海现状

在当前“不出海,就出局”的市场大环境下,“AI+泛娱乐出海”成为了业内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根据“产品特搜”报道,预计到2030年,全球社交应用市场规模将超310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6.2%。这一数字背后,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深度布局。从短剧到AI虚拟人,从社交到直播,中国泛娱乐产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占领全球市场。


图一:中国泛娱乐产品出海市场演进路径

 

(图片来源:产业特搜)


当前正处于中国泛娱乐产品出海的风口期,泛娱乐产品出海市场规模增长仍然强劲,用户需求不断细化,以“社交+”为代表的泛娱乐应用也将继续朝着包括“社交+短视频”、“社交+直播”、“社交+游戏”、“社交+语音”以及“社交+AI”等在内的更加垂直化、多元化的态势发展。


图二:泛娱乐类型划分及供需两端市场情况
(图片来源:霞光社ShineGlobal 霞光智库)


但是,泛娱乐出海过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就包括国际法律环境日益复杂多变的合规风险挑战,从欧美到东南亚,从日韩到中东,每一个市场都有其独特的用户需求、法律文化及其挑战。因此,中国企业在出海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全球布局,更要考虑区域深耕与合规运营。


图三:中国泛娱乐出海五大首要挑战

(图片来源:霞光社ShineGlobal 霞光智库)


二、儿童隐私保护

在众多的合规领域中,儿童隐私保护是泛娱乐产品出海中的重点和难点,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儿童隐私保护均采取严格的监管态度,尤其以美国、欧洲和韩国为甚,不仅出台了专门的严格的法规,且近年来频繁执法。本文将介绍美国联邦、美国加州、欧盟、英国和韩国有关儿童隐私保护的法律要求、执法案例,并提出可采取的合规措施。


图四:主要国家/地区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重点要求概览

以上罗列的国家有关儿童隐私保护的要求大体方向上是相同的,例如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隐私保护级别,收集处理儿童信息时需获得父母的可验证的同意等。

其中,针对泛娱乐产品,“如何判断产品是否面向儿童”、“如何获取父母的同意”、“针对儿童的内容有哪些规避要求”这三点又是实践中落地合规要求的重点和难点


(一)如何判断产品是否面向儿童

判断企业所运营的泛娱乐产品是否面向儿童,是企业是否适用有关儿童隐私保护法规的前提,如果判断产品是面向儿童的,企业则必须对所运营的泛娱乐产品采取高级别的隐私保护措施,否则将有违规处罚风险以下以美国典型执法案例分析,从执法机构的指控论证中理解如何判断产品是否面向儿童。


图五:案情简介

 

图六: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论证总结

 

关于如何判断产品是否面向儿童,韩国的《海外经营者个人信息保护指南》提供的判断维度与美国COPPA及其执法机构FTC在指控文件里的论证维度相似。


图七:韩国海外经营者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指南

 

因此,我们可以从产品的主题、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内容是否针对儿童设计或吸引儿童、是否使用一些儿童喜欢的人物内容吸引儿童、是否有关于受众构成的有力和可靠的证据以及有关产品或服务的目标受众的证据等来判断和认定产品是否面向儿童。


(二)如何获取儿童父母的同意

根据美国COPPA,在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时,需要获得父母可验证的同意,即这个同意是父母实质的同意,产品运营方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儿童假装为父母进行同意。同样的,欧盟和韩国也有类似的要求。

根据美国COPPA,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获取父母的可验证同意:

① 签署一份同意书,并通过传真、邮件、或电子扫描件将其发回给运营者;

② 使用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在线支付系统,向账户持有人提供每笔单独交易的通知;

③ 拨打电话号码以验证身份;

④ 通过视频会议联系;

⑤ 要求提供一份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的副本,比对后删除;

⑥ 回答一系列基于知识的挑战性问题;

⑦ 验证父母提交的其他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的驾驶执照照片。

而在韩国,韩国政府创新性地推出了I-PINInternet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互联网个人识别号码)的在线身份验证方式。

图八:Epic采取的合规措施(提供可验证的同意的方法)

 

(三)针对儿童的内容有哪些规避要求

根据英国《适龄设计准则》、广告实践委员会(CAP)发布的有关在线行为广告的指南、公平交易办公室(OFT)发布的在线和基于应用程序的游戏原则和美国加州的《适龄设计规范法案》,建议泛娱乐产品应尤其注意在广告营销活动、游戏产品功能设计等内容营销传播中避免以下内容:

1、广告营销活动:

(1)针对儿童、直接针对儿童或以儿童为主要对象的营销传播不得包含任何可能导致儿童身体、精神或道德伤害的内容,例如鼓励与陌生人交流等;

(2)针对儿童、直接针对儿童或以儿童为主要对的营销传播不得利用他们的轻信、忠诚、脆弱或缺乏经验;

(3)针对儿童或直接针对儿童的营销传播不得夸大产品与功能、破坏父母权威;

(4)通过直接反应机制直接劝诫购买产品的营销传播不得直接针对儿童。直接反应机制是那些允许消费者在不与营销人员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下订单的机制。

2、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中应注意避免利用儿童缺乏经验、脆弱性和轻信,采取激进的商业做法,以及直接劝告儿童购买广告产品,或劝说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成年人为他们购买广告产品。

3、防止成瘾功能设计:

产品应避免通过包括奖励循环、连续滚动、通知和自动播放功能等机 制鼓励儿童用户继续玩游戏、观看视频内容或以其他方式保持在线状态,因为这些功能鼓励用户保持在线状态致使用户上瘾,而儿童用户自制力相对更弱。


图九:有关针对儿童的营销内容违规的案例


刘念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团队核心成员,曾在传音、SHEIN等知名出海厂商担任资深法务与合规专家、国际信息隐私专家、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

·行业背景:通信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商。

·双重视角:甲方法务合规经验,能够以甲乙方双重视角分析和解决问题。

·最早进入:最早一批从事数据合规的从业者之一。

·业务领域:互联网与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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