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实务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终局裁决”:快速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
时事
2024-12-19 16:32
广东
很多人可能都了解,劳动仲裁案件通常会经历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今天给大家介绍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一种特殊情况——“终局裁决”。这种裁决方式旨在提升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效率,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保护。同时,它还有助于减轻法院的案件负担,使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终局裁决,是指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两种情况适用“终局裁决”。(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如:追索计时(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等案件。追索工伤医疗费案件如:追索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或者与工伤职业病治疗有关费用的案件。►适用该条需同时满足属于上述4类纠纷,且最终确定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两个条件。►该条规定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是以仲裁裁决数额为准,还是以劳动者申请的数额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5年1月26日对此问题的做出了明确答复,如果当劳动者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数额与仲裁裁决的数额不一致的,应当以仲裁裁决的数额为准来认定其是否为一裁终局。►“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具体金额如何计算?该条规定的金额是指仲裁裁决中涉及的每项内容最终确定的数额,均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例如,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裁决书最终确定的每项内容金额不得超过2360*12=28320元。同理,广州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裁决书最终确定的每项内容金额则不应超过2300*12=27600元。(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三、同一仲裁裁决中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如何处理?如果仲裁裁决书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裁决结果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可以自收到该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的主体为劳动者,并没有提及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即便不服“终局裁决”的结果,也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没有救济的途径,用人单位的救济途径为: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以及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此外,实践中还会出现劳动者就终局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处理方式为,优先处理劳动者的请求,而不受理用人单位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即便受理了用人单位的申请,法院也会裁定驳回。用人单位可在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劳动者撤诉后,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诉讼业务主要为与公司相关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离婚纠纷等。除诉讼业务外,曾为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多家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