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速递 |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电子商务立法与网络交易监管

文摘   2023-12-31 17:23   北京  

年会回顾

2023年12月16日,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实施五周年:回顾与展望”年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监管处二级调研员荆峥先生代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以“电子商务立法与网络交易监管”为题进行发言。探讨了网监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法律规定面对互联网发展的完善改进空间,以及网监司下一步的工作总思路与工作着力点。

感谢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管司对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以及对本次研讨会的大力支持。


电子商务立法与网络交易监管

       

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电子商务法》,以“促进发展、规范秩序、保障权益”为指导思想,在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上,强调了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约束,特别是侵害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破坏电子商务诚信、扰乱电子商务秩序等行为的约束。为了实施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网监司研究制定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于2021年经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对当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新业态规范管理、“零星小额交易活动”认定标准、平台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网监司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迅速,网监司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则供给,进一步夯实网络交易监管制度基础

推进《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细化落实,研究制定《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构建“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引导自然人网店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聚焦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信用信息管理的行为,研究制定《网络交易平台信用信息管理指南》,推动指导平台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平台的作用,引导平台内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此外,还有《网络交易合规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规则,也都在制定当中。


(二)强调协同共治,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进专项行动落实到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网络违法违规案件2.7万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6万条、责令整改网站3.2万个次、提请关闭网站1374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7390个次,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坚持开拓创新,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场份额高、交易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百家平台作为重点对象,推动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并创新性地对专项行动社会效果进行评估,有效落实了平台企业的信息公示义务,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引导平台企业全面自查,组织评审规范一批协议规则,督促平台企业优化一批协议规则,形成一批经营者认可和消费者满意的典型事例。推动建立常态化平台企业合规推进机制,聚焦网络监测、社会舆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常态化为平台企业提供场景化、专业化指导,推动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落实两个责任,提升网络交易平台合规水平

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交易平台合规规则建设,以合规指引等形式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推动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完善内部合规体系,促进平台企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属地部门合规监管责任。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网络交易平台合规监管工作机制,结合合规监管重点制定“三单一书”,明确责任与任务,指导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控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合规监管效能。

二、工作体会与法律规定的完善改进空间

      

在工作中我们也深刻的体会到,电子商务、网络交易是一个与技术进步深度绑定的领域,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行业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比如直播电商的兴起,与5G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等新技术的研发,在进一步推动网络交易迭代更新的同时,也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中我们也逐渐感到,当前的法律规定在面对互联网快速发展时,还存在着进一步完善改进的空间。比如与新型业态的新技术、新模式、新手段带来了大量网络消费侵权纠纷,但是现行电子商务法对经营者身份的认定、监管体制和职责的划分等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再比如《电子商务法》对平台企业跨界开展经营活动时平台主体责任的认定、对境外电商平台的规制等,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欠缺。


三、进一步的工作总思路与工作着力点

       

     下一步,网监司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保护平台经济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敬请持续关注

会议成果发布

为活跃电子商务法领域的讨论,使更多业界同仁享受到本次会议的讨论成果,“电子商务法研究”微信公众号将在未来几天持续发布本次会议的嘉宾发言内容,敬请关注。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

图片:年会会务组

审核:瞿倩妤


电子商务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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