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发言实录 | “防范内卷式恶性竞争,共建电商行业良性生态”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文摘   2024-11-09 18:01   中国  

王鹏,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专家委员

*本文根据嘉宾于“防范内卷式恶性竞争,共建电商行业良性生态”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演讲整理而成,本文较演讲内容略有增删。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及本机构立场。

各位老师、领导,大家好!今天希望与大家分享一下我在电商领域工作的体会。自2006年起,我开始从事电商行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参与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合作过的客户包括3M、海尔、松下、美的等。此外,我们还承接了一些政府项目,比如电子商务示范县,因此我们对多个行业都有深入的了解。目前,我们还在从事实业相关的工作。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探讨行业内卷的问题。据我理解,首先需要明确“竞争”与“内卷”的定义。不能双标,把自己的行为界定为竞争,涉及别人就构成内卷。我尝试进行不成熟的定义,即“竞争”是优化资源配置以提升经营效率;而“内卷”则是资源配置扭曲,导致经营效率下降。

关于会议讨论到平台反馈效果相关问题,我认为这是一个简单而重要的议题。平台在座的各位应该都有相应体会,即平台对商家的态度冷漠。实际上,平台核心关注点在于整体的交易量,而非个别商家或类目的存亡。相对于单个商家的经营状况,平台更在乎的是整体的成交数据,因为涉及每个季度在财报上的体现。这就是血淋淋竞争的结果,因为对于平台而言,最大的产品就是流量。而对于商家而言,哪里有流量就意味着在哪能够挣钱,因此流量分配机制成为平台对每个商家的夺命之锁。

概括而言,流量分配机制包括2种:第一种是收费原则,平台通过售卖流量来获利,商家愿意支付越多,获得的流量和排名就越靠前;第二种是好产品原则,平台通过评价机制来评估产品质量。不同平台的评判标准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淘宝由于起步早,其机制较为复杂,会控制新店可获得的单量,以多元指标评估商家的组织能力、销售能力和发货能力,强调商家的综合表现,而非单纯的订单数量。而对于淘宝直营店铺,在搜索的流量分配上并无照顾情况;京东则有明确的流量分配政策,直营商品享有优先权;如果商家入驻京东或者入驻京东物流,则也在流量分配上存在倾斜,对此有明确政策;此外,美团偏纪实性流量反馈,即短距离配送,搜索逻辑上和淘宝差不多。抖音可能更看重用户粘性和反馈。

其中特别不一样的就是拼多多,其比较在乎的就是价格,且价格因素在整个流量体系占据绝对高的地位。这与拼多多的快速崛起相关,因为农产品具有边际成本低的典型特征,因此能将产品以极低的价格出售。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1块钱能买到1斤苹果,即便其中存在坏果,容忍度也会提升,同时对拼多多平台留下好印象。这往下延伸出的问题是,商家在拼多多平台上难以积累自身商誉和品牌,而逐渐变成拼多多的供货商。同时拼多多在流量分配上,对商家还有粘性政策,如果商家表现出退出的倾向,则店铺流量很可能突然短暂“回光返照”。

似乎在市场经济下,所有选择都是理性的,但平台内商家其实根本没有选择的空间。中国电商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早期的电商是受到外部经济压力的推动,出口转内销造成了国内电商行业爆发的后置效应,而近年的发展则更多依赖于内需的增长。在这个过程中,商家的产能、库存和人力资源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选择在电商平台上拼搏,尽管面临着利润微薄的困境。商家的生意并不好做,他们往往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选择继续经营,在选择上并没有太多余地,尽管前景并不明朗。对于很多企业而言,产能在那,产品在那,人在那,厂房在那,今天不卖就意味着明天的倒闭。因此,商家在这种环境中尽量拼搏,希望能翻盘。但是在此环境下,低端的挣不到钱、高端的卖不出去,无法完成转型升级。

第二个需讨论的问题,即舆论场上出现了很强的民粹主义。作为消费者而言,“低价”本身不是问题,但只看重“低价”可能就出现饮鸠止渴的现象。人生病需要吃药,但并不是只吃药身体就能变好成为健康的人。在生产低质低价产品这一驱使下,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道路仍任重道远。

第三个问题,会议提及如果平台内商家发现不赚钱能否主动退出,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盈利。因为难以确认数据的真实性。展开来说,电商的回款周期很快,基本上在1015天内就能将货款到账。但与供应商的结算周期却可能长达一个月、两个月甚至半年,这就造成了巨大的时间差。在短期内,企业可能看似收入颇丰,但这些钱并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而是供应商的资金。所以由于资金流转存在时间差,电商企业倒闭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第一,进了一堆货却卖不掉,钱已经花出去了,货物仍在仓库中,只能等着破产;第二,虽然卖出了货,但在卖货时并没有盈利,尽管款项到账,但这些款项需要支付给供应商和其他费用,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表面上看似风光,实际上却可能瞬间崩溃。

这就引发一个悖论:商家养活了平台,为其支付广告费和租金,但平台却对商家施加各种压力。淘宝、京东等平台不断出现的造富神话,其基本模式往往是某个年轻人成功售出某些产品后,周围的人纷纷跟随,从而形成一个产业链。但自从拼多多的崛起,这一模式又发生了变化,可能产品在平台上销量极高,但真正的销售者则不明确。就像刚才龚总提到的那款包,虽然设计出色,但作为原创者,可能只卖出几万件,剩下的销量却是由数千个商家共同完成,最终这些商家都没挣钱,只是造就一个神话。

最后关于“仅退款”问题,我认为如果价格优势不是通过金融效率的提升而带来的成本降低,而是通过压榨和破坏劳动生态来获取财富,那么这种财富便毫无意义。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搜一下关于电商公司厕所控制的新闻,这表明员工连上厕所都要摇号的情况,大家都非常辛苦。

当前的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多赢模式,平台经营者应该善待顾客,保持良好的口碑,保证产品质量,期望消费者能长期在平台上购买产品,从而形成共赢的局面;而另一种则是极端低价模式,以低价换取消费者的忠诚,但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小赢”,平台“大赢”,商家的处境往往会非常艰难。

当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时,便出现了仅退款这一现象。据我理解,如果再过100年,“仅退款”这项政策一定会被视为中国商业史上的污点,其本质上等同彻头彻尾的“零元购”,同时无法律上限。例如,在海尔购买了一台4800多元的空调,安装后表示不喜欢,便申请了退款,退回了4000多元。这样的情况对于即便是号称世界500强的海尔来说,也无能为力。

更令人惊讶的是,有商家截取了一个图片,有顾客在骑电动车时丢了钱包,他向卖家反映后,系统便监测到他对该产品不满意,建议进行退款。大家可以想象,如果你在网上购物,随便提一个小问题,马上就会引发直接的反应,人性能否经得住这种考验?

事实上,北京某些大学区域,山东、河南、河北的很多高校都已经被拉入黑名单,因为已经系统性地形成了有组织的“仅退款”行为,向他们出售的商品,几乎不可能收回款项。其他地区,诸如河北、河南和山东,被认为是电商数据反映出来的“灾区”。这些高校的学生通过努力考入大学的。然而,从一开始接收的商业价值观却是通过钻政策漏洞获取收益,未来他们可能走上管理岗位,其所形成的商业观念就是“见缝就钻”。

淘宝前段时间也曾推出“仅退款”政策,遭到商家的广泛批评,之后进行调整。平台内部对不正常的“仅退款”请求进行拦截,平均每天拦截四五十万笔交易。可想而知,还有多少没有被拦截。

接下来谈到罚款问题。对于定制类和生鲜类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类产品不在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内。然而,平台要求商家在48小时内发货,否则将面临罚款。这种情况下,商家可能会通过做虚假单号来应对,而消费者并未因此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平台是否能获利?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未按指定时间发货,平台则可以进行罚款。而罚款便是平台的利润来源。其实,从技术和流量分配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但如果平台本身不想解决,那就无计可施。

关于假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了假一赔三和假一赔十的制度。然而,许多平台通过仅退款的方式来关闭交易,消费者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损失,反而认为自己没有亏损。但平台却可以利用这一点,对商家进行罚款,使得商家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最终,平台将这些罚款收入财务合并报表,向美国股民展示良好业绩,这实际上是在牺牲中国自己商家的利益。可以看到,强制退货、仅退款与职业索赔的叠加,严重破坏了商业环境,导致了不良现象的增多。例如,有人故意在电器销售区域放置食品,待过期后再提出索赔,这种现象在市场中甚至越来越普遍。

综上所述,当前的电商环境亟需改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动行业向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敬请持续关注

会议成果发布

为活跃电子商务法领域的讨论,使更多业界同仁享受到本次会议的讨论成果,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电子商务法研究”微信公众号将在未来几天持续发布本次会议的嘉宾发言内容,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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