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和导演诺兰,在电影里设置了爱因斯坦和尼尔斯·玻尔的两段台词。
玻尔:“我不是来帮你的,没有我,你也能造出原子弹。我是来告诉那些政客们,原子弹不是一个新武器,而是一个新世界,但人类还没有准备好。你就是现代的普罗米修斯,赋予了人类以自我毁灭的能力。他们应该尊重这一点。”
爱因斯坦:“我离开德国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他们这样对你,你应该背弃他们。”奥氏回答:“但我是如此地爱着美国。”爱因斯坦:“那就让他们下地狱。”
这里折射出两个暗示:
1,在当时的美国,任何一个犹太人,也还是被当作犹太人来对待的。爱因斯坦的“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在一定程度上只是一种自我心愿。战后的麦卡锡主义,反公中有多少是反犹因素,是说不清楚的。因为在当时,美国是西方国家中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国家,马丁路德们,将要为自己能和白人上同一个学校、乘同一辆公交车而奋斗。
2,玻尓的话,则表明那些伟大的犹太人思想家为全人类担忧、担责的远大胸怀。
笔者在以前的《要么创世、造神,要么革命——从摩西到保罗、从西门·巴乔拉到马克思》一文中说过:有两种犹太人,摩西(型)的犹太人,和耶稣、保罗(型)的犹太人。前者是犹太人的犹太人,后者是人类的犹太人。从法国大革命通过的“犹太人的平权法案”起,越来越多的犹太人不把自己当作犹太人,而当作所在国的人,甚至是世界公民。与此同时,发生在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德国为中心的犹太人启蒙运动——“哈斯卡拉”涌现出一些影响深刻的犹太人哲学家、思想家,比如摩西·门德尔松、科罗赫马尔、盖革等。他们的观点对重新定义犹太人、甚至重塑犹太人有着“静水流深”般的影响。比如:犹太民族是一个宗教民族,不是政治民族,宗教、道德在政治之上;犹太人是一个世界民族,它没有象其他民族一样,有着盛衰起落的循环史;犹太人的散居,不是悲剧,而是使命,把人类带向上帝耶和华,等等。尤其是纳尔曼·科恩,他认为:以色列人之成为选民并非是因为他们是以色列人,而是因为他们要成为未来的人类的一种象征。他说:“犹太人的勇敢……仅仅具有历史的价值,它属于历史上的人类而不是某个个体。而且,由于弥赛亚社会打破了民族主义的藩篱,因此,犹太人的勇敢就不能单单视为某一民族的美德。”
----摩西·门德尔松
其叙事、论述的角度,无论是从原先唯一选民的高度,“降”为世界民族之一;还是从受歧视、受奴役的低处拔高到超民族、引领民族的高位,总之,他们已愿意和其他民族分享他们的上帝了,只有全人类相信耶和华,犹太人才不会遭受犹太人的苦难。犹太人的命运,只有和全人类的命运联在一起,才能最后成为不是“犹太人”的犹太人。从这里,几乎可以呼之欲出的是:“只有解放全人类,犹太人才能最后解放自己”。
“哈斯卡拉-犹太人启蒙运动”在十九世纪中叶结束后,仅仅在一、两代人的时间里,犹太人中间就涌现出一批引领思想潮流的伟大的大脑,比如马克思、弗洛伊德、爱因斯坦、玻恩、玻尔,而且时间越后、数目越多,直至奥本海默这一代。但是其引领的手段和目标,不是宗教,而是社会主义的平等理想和科学真理。而那些犹太人大师们,绝大多数都不是犹太教徒,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承认自己身上的犹太血缘和文化,但选择不做犹太教徒和独一无二的犹太人,而是人类之平等的一员。
----弗洛依德
----左/海森堡,右/玻尔
所以玻尔来到洛斯拉莫斯实验室对奥本海默说:“我不是来帮你(造原子弹)的。”所以奥本海默会有这样沉重的自责:“我现在成了死神,这个世界的摧毁者。”
犹太人的社会主义的平等理想,还没有解放全人类,却在俄罗斯、古巴、越南等地建立了史上最大的牢笼;而犹太人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才智,则能摧毁整个世界,并且是平等地无一遗漏。这真是一个事与愿违的悖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悖论。
犹太人,在美国,被当作苏联的人,当作共产党及其同情者;在苏联,又被当作美国的人,资本主义的走狗。千言万语、千般努力,总是错。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首先,是一种整体的观点。在世界上、在绝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无论是主体民族还是少数民族,都把其他民族看作是一个整体,以一个集体名词去标签一个个个体的作为。这对主体民族“有侮辱性,但没有伤害性”。但对少数民族就既有侮辱性,又具伤害性。如果把资本家、银行家的犹太人和共产党、工运分子的犹太人当作同一种“犹太人”,而非两种“人”,那么犹太人在那里都是坏人——底层人把犹太人当作剥削阶级,而上层人士把犹太人当作颠覆分子。这是反犹运动总能成功的思想和心理基础。
第二是一种历史观。人们至今倾向于用历史的眼光来评估一个人:他从哪里来?他在哪里受的教育?干过些什么?他的父母又是哪里的人?而非以此时此地的现实眼光来作评判。历史观,容易让人去臆想一种因果关系链、一种现在被过去决定的主观推理。由此,一个活人无论成功或失败,都由无数个死人在背后决定着,“死魂灵”决定着我们的活思想、活行为。
第三,词语的习用和便利
当我们被其他民族称作华人时,是否觉得有一种冒犯?因为此词可包含台湾人、香港人、出生在澳洲的中国人、出生在大陆的中国人、爱国华侨、反专制华侨、囤积房产和爱赌博的同胞等等。所以,当我们称呼某人为中东人、阿拉伯人、穆斯林时,是否也在施行一种冒犯?因为这个称呼里既包含了石油大亨,也包含了恐怖分子。现在开始一种委婉的说法,有“华裔背景”的人,或有亚洲文化、中国文化背景的人;地中海相貌的人、来自中东地区的人、东南亚人等等。问题还未解决,但确是朝着要解决问题的方向,虽然如何解决、能否解决仍旧还是一个问题。这些改革语词的努力,被许多人斥之为“政治正确”,包括种族歧视的施害者,也包括它的受害者,这是令人气馁的。许多人、包括以色列政府,把反以色列政府、反内塔尼亚胡当作是反犹主义,这种词语的滥用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对人对己都是一种伤害。只要“反犹主义”是一个禁词、一顶帽子,那么犹太人永远是可被识别、被划分、被贴标签的民族,也就永远存在着被歧视或再被歧视的可能。
一次我去买香烟,和店主闲聊,顺便问起他从哪里来?他说:“黎巴嫩。”说完,马上用手在胸口划了一个十字架:“基督教黎巴嫩人,mate.”恐恐如惊弓之鸟。难道我们也应该说:“我是信仰民主的中国人,Mate?”。
回到“奥本海默”。他想做一个普罗米修斯,他的煎熬是:他盗来的火种是用来照明、烹煮,还是爆炸、毁灭的工具?但是羞辱、迫害他的人,不在乎他是哪种普罗米修斯,而在乎他是普罗米修斯?还仍旧是上帝的选民?另一方面,同为普罗米修斯式的“同胞”,如玻尔、西拉德,则质疑他是一个“反普罗米修斯”、一个潘朵拉,“为人类带来了自我毁灭的能力”;而仍为“上帝的选民”的同胞,比如氢弹之父泰勒,则因他不坚持上帝选民的身份、不为犹太人说话而在关键时刻背弃了他。
在这种背景下,不把自己当作犹太人的奥本海默和奥本海默们能作什么?爱因斯坦最潇洒,“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虽然没有哪里是完全自由的。他也为造出原子弹向日本人道歉,对就对,错就错。核物理学家西拉德最有原则,当得知希特勒在造原子弹时,他联合爱因斯坦等给罗斯福写信敦促造原子弹;当得知纳粹德国必将战败,不可能造出原子弹时,又联合一些科学家给杜鲁门写信,敦促中止核计划、核试验。氢弹之父、爱德华·泰勒则一杆子插到底,一不做二不休,造完原子弹再造氢弹……。只有奥本海默,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受着个人野心与和平原则、政治权力和科学伦理、荣誉和罪过、忠诚和背叛的自我煎熬。
圣人,没有自我斗争的痛苦;恶棍也同样没有。从这一点说,柳下惠和柳下跖真是一对兄弟。如处在圣人和罪犯之间、野心和良知之间、才智和道德之间……虽不是罪犯,却会有深深的罪感;另一方面,从外部、从非犹太人角度看:普罗米修斯是盗火还是造原子弹,问题不大,是希腊的普罗米修斯、还是希伯莱的上帝的选民,问题就很大,就一切皆有可能。
《圣经·旧约·创世纪》说,第一代人类——亚当、夏娃是有原罪的,那么作为他们的直系子孙——犹太人显然是最先承继了这种原罪,因而也要首先赎罪?
奥本海默在明白了这一处境后,便选择了在“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抽烟沉默,并于1967年62岁时患喉癌去世。1942年,奥本海默受命主持曼哈顿计划时,只有3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