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只有6便士,但还望着月亮——四十年读一本书的经历

文摘   2024-10-28 10:25   澳大利亚  




本人喜欢读书,但读得并不多。因为,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和超越日常的体验,并非有求知、求技、求提高的目的。尤其是到了澳洲,从事着体力活,也不想改变,阅读便没了目的和方向。拿起一本书,似乎走进了另一个与现实世界无关的文本世界,或是一个个人的精神后花园,你可以在此为所欲为而不计后果,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到他人的后果。更重要的是,与现实脱钩的阅读,没有一去不复返的时间之矢,也没有不可抗拒的地心重力,一切都可以停顿、闪回、跳过,或干脆一切重新来过。阅读,不会有错过和遗憾。

所以我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反复地读过同一本书,那么他/她就没有在一个超越性的世界里活过,或在现实里超越性地活过。

我有两本书是从大学时代开始,一直读到了现在,可能读得完,也可能一直读不完:一本是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本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从中国到澳洲、从中文到英文、从少年到光头、从“丹凤眼”读到老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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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周,写了一篇小文,《如何象存在主义者那样喝咖啡》,颇受朋友们的嘻哈,于是又想写一篇《如何象印象派画家那样蹭咖啡》。因为我记得,《月亮与六便士》里有一段描述:在巴黎一个肮脏街区的咖啡馆里,主人公Strickland/高更与人下棋输赢一顿晚饭;或死皮赖脸地跟着作者/“我”/毛姆讨一杯苦艾酒喝,等等。

但我一时想不起具体的有关“蹭咖啡”的文字了,于是重新打开《月亮和六便士》翻找。没想到,一翻开首页,一轮明月便皎洁地挂起,与四十年前,我在“上师大宿舍”看见的月亮竟一模一样,似乎自己又成了一个少年,虽然是个光头少年。我很少怀旧过去,也不想回到青少年时代,但翻开一本旧书,却一不小心,既回到了高更的历史年代,又回到了读大学的青春岁月,真是奇妙。





记不得是在大学几年级,也记不得是谁,把《月亮与六便士》带到了宿舍。好像是个夏天,宿舍门外开着栀子花,洁白而又浓烈,“浓得花不开”。同学们象塔希堤岛上的土著人那样,只穿着一块裤头,在蚊帐里“只挂一丝”地夜读。





记得当时对这本书的一段话印象尤其深刻。

“他沉默不语地坐在画室里,天晓得脑子里在想什么。有时候他也看书。


他读书的样子就象小孩子一样,动着嘴唇一个字一个字地拼读。

尽管他的身体很弱,但是仍象往常一样,从不讲求舒适。

画室里摆着一对非常柔软的扶手椅和一张长沙发。思特里克兰德从来不坐这些椅子。有一次我来看他,画室里只有他一个人,我发现他正坐在一只三脚凳上……。

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这么不关心周围的生活环境的。”(傅惟慈译,下同)


我不知道,年轻时的阅读,为什么对这段话念念不忘?象孩子般的阅读,对身体舒适的无动于衷,表现了斯特里克兰德/高更的单纯和专注?伟大的天才都是单纯和专注的,他们既没有被世俗的功利污染,也不受崇高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他们只专注于自己的心灵及其种种意象。搞好了,是超世脱俗;搞砸了,是疯子或无赖。

本人虽然知道这个道理,但至今无法做到单纯和专注。唯一有点象单纯或专注的,便是读书时也喜欢念出声来,虽然不至于用手指摸着字“卿卿我我”地念,却也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唇齿相依”地念。而且,强迫症般地念了一遍,又,再念一遍,没完没了。

*****

大概是第一遍阅读后的近二十年吧,二千年初,我从澳洲回上海,在一个书店——可能是外文书店,看到了一本中、英文对照的《月亮和六便士》,于是就买了下来。

1990年来到澳洲后不久,我就决定留下来,既不是为了什么民煮自由,也非求知或发财,而是很简单的两个理由:一,在澳洲可以不进也不退,吊在半空中晃,不飞起来,也不摔下来;二,孤身在外,做人做鬼我做主,没有来自亲友们期许或攀比的压力。

我在澳洲从事的,大都是做晚班的体力活,在阳光下出门,在月光下回家:——有时是贝多芬的《月光/Moon Light》,优美而动人;有时是德彪西的《月光/Clair de Lune》,皎洁而空灵;偶然地也有过一次广东话的《彩云追月》,“蹬蹬”、“蹬蹬蹬”地追,追倒是没追上,心却“蓬蓬蓬”地一直跳到了喉咙口。

有天夜里,吃完饭、洗完澡后,就一支烟、一杯可乐地坐到了园子里,随手从桌下摸出一本书来看,刚巧是那本在上海新买的中英对照的《月亮与六便士》或《The Moon and Sixpence》。当时想,既然在国外,就应该读《The Moon and Sixpence》。因为夜深人静的,不敢发声念,只能象思特里克兰德那样摸着字“秋波传情”。这样地,就读过了好几个月亮的升降、大把六便士的零乱和散落。记得当时感动我的是这么一段情景。

一次,作者/毛姆?去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即将登陆之前,一天早上,我被通知同其他旅客一起排好队,等待医生上船来检查身体。来的医生是个衣履寒酸、身体肥硕的人。当他摘下帽子以后,我发现这人的头发已经完全秃了。我觉得仿佛过去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忽然,我想起来了。”

他叫亚伯拉罕,曾是伦敦一家医院的崭露头脚的年轻医生,十年前忽然毫无预兆地辞职了,从此便杳无音讯。没想到,却跑到埃及来了。

作者问他,是怎么回事?

亚伯拉罕说:“一天早晨,他乘的那艘货轮在亚历山大港靠岸,他从甲板上看着这座阳光照耀下的白色城市,看着码头上的人群。他看着穿着褴褛的轧别丁衣服的当地人,从苏丹来的黑人,希腊人和意大利人成群结队、吵吵嚷嚷,土耳其人戴着平顶无檐的土耳其小帽,他看着阳光和碧蓝的天空。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心境忽然发生了奇异的变化,他无法描述这是怎么一回事。事情来得非常突兀,据他说,好象晴天响起一声霹雳;但他觉得这个譬喻不够妥当,又改口说好象得到了什么启示。他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突然间,他感到一阵狂喜,有一种取得无限自由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好象回到了老家,他当时当地就打定主意,今后的日子他都要在亚历山大度过了。离开货轮并没有什么困难;二十四小时以后,他已经带着自己的全部行李登岸了。”

作者问他,你后悔过吗?他说,从未。于是毛姆就有感而发了:“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当时读了,我也获得了某种安宁:“德不孤必有邻”。当时是中国势头最好的年代,朋友故旧们正当年,发财的发财、升官的升官,一片光明。而本人只是开着一个小的清洁公司,打扫着地球上的厕所、厨房和办公室。亲友们话里话外地暗示着:如果你不出去就好了。我虽然没有后悔,想着“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或“子非我,安知吾不知鱼之乐”?但内心总有点烦躁。如果我背着吸尘器、拎着水桶、拖把的身影被小辈们看见,是否会写出另一篇《我的叔叔于勒》?

现在好了,心安了:有些人,无论是选择还是被注定,必然地只有月亮,而没有六便士,或只有6便士。

*****

前两天,我终于读到了那段蹭咖啡的情节了。

“我看见一个人俯身在棋盘上,我只能看到一顶大毡帽和一捧红胡须。我们从桌子中间穿过去,走到他跟前。

我注意到他的两只手不很干净,指甲很长,除了筋就是骨头,显得大而有力,但是我却不记得过去他的手形曾经这么完美过。他坐在那里专心致志地下棋,给我一种很奇特的印象——仿佛他身体里蕴藏着一股无比的力量。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削瘦使这一点更加突出了。

他走过一步棋后,马上把身体往后一靠,凝视着他的对手,目光里带着一种令人奇怪的心不在焉的神情。与他对棋的人是一个蓄着长胡须的肥胖的法国人。这个法国人察看了一下自己的棋势,突然笑呵呵地破口骂了几句,气恼地把棋子收在一起,扔到棋盒里去。他一点也不留情面地咒骂着思特里克兰德,接着就把侍者叫来,付了两人的酒账,离开了。”


但是,不知为什么,却没了过去读到过的那种精彩。这段情节对我的印象本是如此深刻,以至几年前,有两𠆤朋友前后去巴黎,我都对他们说:去“摩纳街”或高更刚来时住的“比利时旅馆”周围看看,拍几张照。他们都哈哈大笑。

现在,莫非是自己的眼光变了?过去是1.5以上的“鹰眼”,现在是老花眼?但,不管怎样,倒也止不住地读了下去,一直读完、念完。但是,这次令我悸动的却是以下这段话,英文写得非常精彩。

“he was like some wild creature of the woods, resting after a long chase; and she wondered what fancies passed through his dreamsc. Did he dream of the nymph flying through the woods of Greece with the satyr in hot pursuit?, She fled, swift of foot and desperate, but he gained on her step by step, till she felt his hot breath on her neck; and still she fled silently and silently he pursued, and when at last he seized her was it terror that thrilled her heart or was it ecstasy?”

那时,思特里兰德刚从死亡边缘康复,住在善良得象小丑般的荷兰人施特略夫家中,他的来历不明又朴素得体的太太勃朗什照顾着他。这段描述,就是作者对他们俩人的一种无声而充满张力的关系的感受。




我试图以我的语言把它译成中文,以表现我读出的语调和节奏。


“他就象森林里的某种捕猎动物,在一阵长长的追逐后,喘息着、休憇着;而她则在揣摩——掠过他梦中的,会是怎样的一种幻欲?他是否梦见了在古希腊的神话森林中,半人半神的萨蒂尔正在追逐半妖半仙的精灵宁芙?她碎步如飞,无望地逃窜着;他则一步一步地猛追,以至他的热喘渐渐地吹到了她的脖颈上;但她仍然无声地飞窜着,而无声的他仍然追逐着,当她最后被抓住时,是恐惧摄住了心房?还是一种欲仙欲死的迷幻?”

我一开始,自己也觉得奇怪:年轻时对这段野兽和美女、惊竦和狂喜之词没留下什么印象,现在年过六十,既无花心也无色胆了——已经花“溶”失色了,反倒留意起这种半人半兽、半神半妖的美之肉欲、或肉欲之美了。难道“I want /我想要”,是因为“ I want/我缺乏”(Want /要,是因为没有或缺乏)?

但转眼想想,其实也不难明白。

年轻时稍有志向,故关注高更的不顾一切的专心致志;中年辛劳,但也决计“辛劳由我,躺平亦由我”,故记住了那个亚伯拉罕:他既象高更那样绝然而然,但又不象高更那样超世脱俗;现在将近老年,也是这辈子最放松的时候:既无往者要谏、要悔,也无来者要追、要盼,于是注重当下、注重审美、注重语词的细节和技巧。如果说,过去读书是学习,那么现在更多的是“把玩”和欣赏。尤其是文学作品。

其实,任何一次阅读,都是一种新的阅读。就象赫拉克利特说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人也不能两次阅读同一本书,但是,你只有两次或多次地阅读过同一本书,才会知道“人不能两次阅读同一本书”。纸本文字没变,但意义变了,阅读者也变了。

【如觉有趣,点个“在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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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知、行,有趣见、识----张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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