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热和理性、自杀和“他杀”——维特根斯坦的学说和传奇(下)
文摘
2024-07-14 11:34
澳大利亚
他忙碌的一生充满极度的躁动和极度的沉浸,并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不断地赶来赶去:一会儿造飞机,一会儿学哲学;一会儿做花匠,一会儿做教授;一会儿想自杀,一会儿求他杀……续上篇:狂热和理性、自杀和“他杀”——维特根斯坦的学说和传奇写完了这本《逻辑哲学论》,维特根斯坦认为已解决了所有的哲学问题了,或哲学已不成问题了,已不值得他去研究了。于是,他在1920年回到了家乡维也纳,先去一个教堂做花匠助理,后又去几个乡村小学当数学老师。直到1923年英国哲学家和数学家Frank•P •Ramsey 来到了他任教的乡村小学,与他讨论哲学、数学和逻辑,并劝他出山,回到剑桥去。维氏有点心动,但并不仅仅是哲学再次吸引了他,而是他发觉自己的《逻辑哲学论》可能有错。但直到6年后的1929年,他才回到了剑桥。这可能是当时思想界的一件大事,因为,同在剑桥的凯恩斯主义的创始人经济学家凯恩斯在给他的太太的信中写道:“啊,上帝回来了,我在5点15分的火车上遇到了他。”维氏以《逻辑哲学论》作为论文,获得了博士学位和讲师教职。他在剑桥教书,直到1941年。期间,纳粹吞并了奥地利,并实施了臭名昭著的反犹主义的《纽伦堡法案》。按此法案,一个人的祖父祖母、外公外婆中有三个犹太人,其即为犹太人。维氏家族符合这一条款,便是犹太人。如果维氏没有回剑桥,仍在维也纳教小学或教堂做花匠,定会遭遇针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但其家族信仰天主教并拥有巨大财富,也许会免于一般犹太人所受的苦难,但是,以维氏之骄傲而刚烈的性格,即便不死于集中营也会死于自己的手枪。所以,可以很肯定地说,哲学在此救了他的命,使他逃脱了纳粹的魔爪。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维氏在奥地利领导一场反希特勒运动,战死沙场或杀死老同学希特勒。但即使这样,仍然有超过50%的概率丢了性命。从1929年回到剑桥,一直到1951年去世,在这下半生,维特根斯坦所思考的主要问题是他的《逻辑哲学论》的错误和可能的错误。这一反思是如此地彻底、无情和无私,以至几乎要杀死他自己的哲学。但是凤凰涅磐,他从被他摧毁的《逻辑哲学论》上建立起了一个新学派——“日常语言学派”,而他“手刃”自己脖颈的武器就是他死后出版的名著《哲学研究》。在哲学史上,在所有的各领域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他那样:“以今日之我,难昔日之我(梁任公语)”,并且双双成功:“难”人难成了,被“难”的也未败;今日之我雄起,昔日之我则仍然坚挺。
这真是一个奇观,读到此,笔者的感慨是:这个哲学真的没有道理,不能学,因为它违反了矛盾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时,矛穿盾陷;以子之盾防子之矛时,又盾固矛折,简直一个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看速度-矛时,看不清位置;定位置-盾时,测不了速度-矛。不管怎样,让我们简述一下:维特根斯坦的“矛”——《哲学研究》如何去攻他自己的“盾”——《逻辑哲学论》的。而《哲学研究》曾被选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书之一。维特根斯坦不再认为哲学仅仅是被动的“澄清”问题,而是一个治疗的过程,即一种综合了思想和行为的诊疗运动/excersise,在此,人能思想清晰、心理平静、方向明确。简单地说:哲学就是一种思维和智力的保健操。如果说,他以前哲学的“澄清问题”的观点,是把哲学分析或分拆后加以限定、限制的话;那么,哲学是一种治疗的观点,则是指把哲学扩大、综合到思想、行为的活生生的生命、生活的领域中去。不仅观点变了,其背后的视角和思维方式也变了,简单地说:从分析思维转到综合思维——动态的、具体的、情景化的“综合思维”中去。他说:“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比如,一把刀的意义,有时是杀人,有时是救人,有时是杀猪……也就是说,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统一的意义。但是,使用一个词仍要遵循一种规则,如同玩游戏的规则。比如刀,无论杀人杀猪都是把刀作为刀来用,而不能当作来复枪来耍,那样就变成义和团了,那就不是论输赢的游戏,而是找死的勇敢。这有点像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的“能指/signifier 和所指/the signified 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索绪尔认为,词/符号的能指,即符号的形状、词的字母的造型是“漂浮的/floating”,不确定的,可以随着不同的情景而有不同的所指:比如,一个红灯在路当中,它是交通灯,它的所指、意义是——停车!如挂在一幢白房子外,它就是医院的标识了,这时候它的所指是:有病的人或怀疑自己有病的人可以进来;如果它在悉尼,挂在暗街里的一幢暗房子的门上,便是妓院的标志,它表达的意义是:力有余、钱有余的男人请进来,等等。同样,一个词在不同的句子、段落和篇章中,也会或多或少地有着不同的意义。这样,在语法的规则中,词义可作无穷的变化。对词义的研究便是作一个一个案例的研究,如同英美的案例法,而非欧洲大陆的“法条法”。所以,我们可以打个比方说:这个出生在奥地利的欧洲人,因为在英国生活了下半辈子,就变成英式思维了,并且以晚年的英式思维来否定早年的大陆思维。维特根斯坦的临终遗言是:“告诉他们,我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但是,有人觉得这句话有点奇怪,不可理解。也就是说,并不认同他有一个美好、美妙的人生——就wonderful /美妙、美好的一般意义来说。综观维氏的一生,会觉得这是一个极度躁动和沉浸,并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不断赶来赶去的忙碌的一生:一会儿造飞机,一会儿学哲学;一会儿做花匠,一会儿做教授;一会儿想自杀,一会儿求他杀。这有点像大卫·休谟对卢梭的描述:他好像不仅是赤身裸体,而且是剥了皮在暴风骤雨中狂奔(大意)。巧合的是,维氏第一次在剑桥时的男友David•Hume•Pinscent 就是休谟的后代,《逻辑哲学论》的扉页上就写着:“献给David•Hume•Pinscent。”如果要去寻找这焦虑不安的背后的原因,可能是他的一种双重人格所致:理性和激情,或叫做科学的严苛性和宗教信仰的狂热性的对峙。具体点说,他是以一种艺术家的狂热的激情和宗教信徒的沉浸般的虔诚去思考那些最枯燥最“教条”的哲学问题的。所以,一有成果,便狂喜不已,以为一锤定音、一劳永逸;一有挫折,便全盘否定——别人的连同自己的,于是要死要活。这种极端的反差,令人印象深刻到昏眩,因为极少有人能在这两极间走来走去而不陷入迷失和迷狂。而他却由此建立了两种传奇:思想的传奇和人生的传奇,虽然对当事人来说,这并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当时的杰出大脑、一代维也纳学派的语言学天才卡尔纳普是这样描述维特根斯坦的:“他对人和问题、甚至那些最理论性的问题的看法和态度,更像一个有创意的艺术家而不是科学家;人们也可能会这样说,更像那些宗教的先知或预言家……有时,经过冗长而艰巨的努力,他的回答终于诞生了,他的陈述摆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件新创作的艺术杰作,或一条神圣的启示……他给我们的印象是:他说的话好像来自他内心中的神圣的灵感。由此,让我们情不自禁地觉得:对此作任何冷静而理性的评论和分析,都是一种亵渎。”他的一生,就像一个背着十字架的信徒,走在赎罪和朝圣的路上,却不知道耶路撒冷在哪里。他散尽家财、亲临战场,扬名学术殿堂、受垢于乡村小学,批判他人、否定自己……却总是与耶路撒冷擦肩而过,也许,仅仅在弥留之际,他才隐隐看到了耶路撒冷圣殿山的落日余辉,所以他最后的一句话是:“我有一个美妙的人生。”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在1944年出版了一本小说《刀锋》。主人公拉里·达雷尔参加了一次世界大战,是一个飞行员,他看到战友为救自己而死,于是对人生产生了迷惑和思考。战后,他从美国来到巴黎,后去游历欧洲,一边干苦工一边寻找真相和真理,最后在印度受启于《奥义书》而得到心灵的安宁。回到美国后,他散尽家财,开起了出租车。笔者在大学里读此书时,曾注意到译者周煦良先生的译者序里说:“一九五九年,却被我无意中发现了拉里的蓝本,原来是剑桥大学新近逝世的维特根斯坦。”周先生举的一个例子是:拉里在图书馆里读美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而维特根斯坦在剑桥上课时只引用过此书的话。当然,俭朴的生活、掉换工作、散尽家财、严苛的思考等等,皆可类比。但是作家毛姆本人没有说——因为《刀锋》首次出版的1944年维氏还活着——事情也就不能定论,只能想像和附会。如果是的话,小说主人公拉里最后去开了出租车——与维氏不一样——也算是一个开放的/open-ended结局了,是维氏传奇的接龙和多元化。只是不知道:拉里是否承袭或发展了维氏的思想,写出了《出租车哲学论/Tractatus Taxi-Philosophicus》和《出租车研究/Taxi investig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