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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河北学刊》2024年第4期,第182-190页。为方便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查阅《河北学刊》杂志。
作者简介
项江南,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在读博士生。
[摘要]不同于家庭现代化理论中个人主义和平等主义的亲和,夫妻关系的平等化和代际团结并存于当代的中国家庭。考察夫妻关系的平等化,需要关注行动主体、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差异和对差异的具体定义。在苏南地区,以家庭为单位追求对等双系权利的两头婚实践中,双方家庭通过对传统的传嗣伦理、性别文化、照料劳动、经济付出等不同价值的通约和赋值而得到一个公平的总体判断。这种公平的积极叙事中隐含个人偏好和妥协,女方家庭和部分女性需要作出更大妥协。再造的传宗接代伦理为婚姻公平带来了议价空间,但由于代际的紧密联系,亦带来了子代自主权受限的问题。随着婚姻生活日益理性化,女性经济独立和经济地位的提升,婚姻内的不确定性增长,以代际为单位寻求家庭利益最大化或成中国式亲密关系的新趋势。
[关键词]婚姻公平;两头婚;代际团结;价值通约
一、问题的提出:
公平婚姻与代际团结
经典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夫妇式家庭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个人主义和平等主义的价值观。在现代化理论一系列的论证中,个人主义和平等主义潜在挂钩,即个人主义价值观与夫妇式家庭相适应,而大家庭隐含偏重男系的特点,不利于夫妻关系平等的实现。当代中国家庭的变迁中,夫妻关系的平等化和代际间持续紧密合作并存却指出了现代化理论力有未逮的复杂情境:夫妻关系从“夫主妻从”走向“夫妻平权”,直系组家庭在数量和生产方式上仍然占据重要地位。既有研究发现,女性家庭权力与对上一代家庭的支持呈负相关、父辈参与照料劳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男女家务分工的不平等。在中国,代际关系与婚姻关系紧密交织为理解夫妻关系平等化带来了一个新问题:代际之间的紧密合作是阻碍了婚姻中性别平等的推进,还是成为了夫妻个体在婚姻中议价的助力?
男女有别的性别角色为丈夫和妻子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塑造了截然不同的性别规范,要讨论夫妻关系的平等化需要界定婚姻中什么是可以比较的,而什么还不可以。“男才女貌”的婚姻匹配与“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分工使得家庭组成和家庭贡献以互补为主,难论其差异。故而既往夫妻平等的研究或是建构形式概念,或是从围绕家务平分、离婚财产分割等可量化的家庭事务入手。不仅如此,代际传承的身份归属问题——男性有资格传宗接代,女性嫁入夫家——这一传统伦理规范是婚姻这一范畴所无法涵摄的。婚姻中什么差异可以比较,差异如何定性,成为了理解夫妻关系中性别差异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理解夫妻关系的性别差异,本文以公平作为理解婚姻中性别差异的抓手。中国国内既有关于公平的研究主要是关注社会公平感,如以应得、平均与需求原则与其他群体对照的研究,本文则以女性主义的进路讨论家庭内部的公平。基于性别差异的不同侧面,女性主义学者提出性别平等和性别正义、性别公平等概念及不同价值判断和救济路径。性别平等强调社会规范形式上的无差异,如法学研究中关注男女在婚姻权利上的形式平等。性别正义的讨论则是在发现“社会规范形式上的无差异并不能纠偏社会文化和结构上已有的性别不平等”的基础上,强调以结果为导向的无差异,如指出离婚财产分割时女性在婚内的付出没有如男性一般被认可。公平则中和以上两者价值,倚赖更加多元的规则。其中包含着社会和个人既有的规范,如通过将社会性别分工本质化,男性将“自己每周五购买一朵玫瑰和妻子每晚做饭”的付出等量齐观,或者工资较高的丈夫通过支付更多账单来与妻子分担家务。本文拟以公平来讨论婚姻中的性别差异,一是因为在既有夫妻关系性别差异的理解下,平等仅是对差异本身的考察,而公平则包含对差异的价值选择;二是因为公平活跃于民间话语中,具有知识的地方性与生动性。
近年来,在中国江浙地区,中部平原和少数民族区域等都出现的“两头婚”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婚姻公平的视角。本文所研究的苏南两头婚往往由独生子女家庭所尝试。在具体家庭事务的协商与实践中,处处体现和强调了对等的双系权利。这种婚姻形式超越了夫妻二人的AA制,成了三代家庭之间的AA制。在两头婚的通常约定中:男女双方既嫁又娶,婚前约定免去彩礼嫁妆;婚后子代夫妻生育两个小孩各随一方姓氏,双方老人都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子代夫妻继承双方父母财产,赡养双方老人;子代夫妻在父母家各住几天。结合前面的梳理,可以发现,超越性的传嗣需求似乎是可以被比较的。进一步的,我们追问,公平立足于个体化的社会进程,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取向。当追求公平的为两个家庭时,这种错位意味着什么?在这个以家庭为单位追求男女双方公平的婚姻形式中,亲子轴和夫妻轴之间又有怎样的张力?
本文前半部分主要考察苏南两头婚的具体实践,关注父母及其年轻夫妇对于公平的理解和具体事务的协商与公平实现的结果如何。在文章后半部分,将回应以家庭为单位追求公平对于小家庭的影响。本文的资料来源于学术界已有的关于两头婚丰硕研究成果及本人2023年3月在苏南K村的田野调查。在阅读村志及与村干部座谈会的基础之上,本文以焦点组访谈和一对一的访谈方式对话该村里的两头婚家庭的不同成员,参与观察两头婚中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以相印证。
二、两头婚中的公平基础
(一)双系继嗣的历史社会背景
继嗣需要从人和财产考虑。在传统社会偏重男性的家庭继替中,无子的家庭需要从同宗的血缘关系中过继一个,所谓“为人后者为之子”,女儿不被认为具备传嗣的身份。苏南地区因有招赘的历史,通过“父女关系来取代父子关系”,让只有女儿的家庭从生活条件较差且有两个以上儿子的家庭让儿子入赘来传宗接代,构成独女户家庭传嗣的补救性措施。随着独生子女政策在苏南地区的全面实施,独生女家庭找上门女婿的空间变少,两头婚成了继嗣的一种方式。在本研究所调研的K村,两头婚在民国时期便有零星出现,随着严格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村中1980年代出生的人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在2000—2010年,全村有70个家庭采取“两头婚”的婚姻模式。
费孝通在论证单系偏重的亲属体系时,认为大量财产的不可分割导致双系继替只能是一种设想。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父母一辈在市场经济和住房经济中积累了财富,遂使得这种设想成为可能。在富裕的苏南农村,财产指向了需要继承的对象和门当户对的风险计算。财富的积累也一定程度带来了经济风险,苏南农村进一步通过内部通婚圈通婚规避与外来人口的经济风险。根据K村村志记载,1980年代以前,本地通婚圈主要在本村内,次为邻村或附近乡镇。随着乡村工业发展而后人口流动加速,婚姻圈逐渐开始扩大,“外来媳妇”和“外来女婿”越来越多,但是姑娘外嫁外县的仅是个别。本村的女性嫁到外地或者本村的男性找了外地女性的情形常会采取传统嫁娶婚。一位村民提到,“在条件可以的情况下,女孩子不让去外地,除非在本地找不到对象,才会找在本地没有根基的外地男孩子”。外来务工人员和一些进入体制内的外地人是外来女婿的主要来源。本文讨论的两头婚主要是苏南农村K村本地通婚圈的婚姻。
(二)平起平坐的亲家实践
两头婚模式给予双方家庭保有自身继替的权利,同时赋予子代(尤其是女性)传嗣的身份。这使得对两头婚的理解不能再照搬传统嫁娶婚和招赘婚,两头婚存在双系并立的权利主体,构成了持续动态的双足鼎立。双方父代家庭与子代家庭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保留和背离的传统性别规则,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男女尽量公平”的协商规则。两头婚所指的“男女尽量公平”,不独指向年轻夫妻个体,而指向以家庭为单位的权利。家庭在很多时候“由资源更丰富的父母代表”。入户访谈第一天,我们所访谈的那个家庭的户主是一位年轻的独生女,但操持家庭事务和接待我们的却都是她的母亲,这就像是两头婚的具象化——在一段以法律婚姻关系将两个家庭勾连起来的家庭生活中,子代夫妻兼具自身的行动者和父母家庭代理人的身份。但由于生活空间的重合及父母在其中的持续付出,很多时候父母直接成为婚姻家庭事务协商和决定的行动主体。
在为小家庭提供支持上,父母是当之无愧的行动主体。可见,两头婚的公平需要背后对等的财力支撑。门当户对不仅仅是在婚姻缔结前的谋划,还持续发生在两头婚的存续期间。K村中一位开电器厂的老板与我们分享了他的一个朋友在孩子结婚后开始奋斗的事例:“我朋友家选择了两头婚,他的亲家很有钱。60多岁的他为了和他们平起平坐,这两年奋发努力,投资炒房赚了6000万。他有一段时间账上流动资金都没有1000块,加个油都加不起。但没办法,想要和他们平起平坐是这样的。” 在经济条件相对一般的家庭中,村民也表现出对于与对方家财力相匹配的努力。一位儿子是两头婚的女性村民向我们倾诉了孙子上学后她找工作的焦虑:“一般你还要继续补贴子女,还有人情开销、生病加上还房贷。”她提到的房贷,是她儿子和儿媳在镇上买了新房,房贷平分给两边亲家来承担。现实的物质要求迫使两家始终保持着经济上的动态平衡。
“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完成了”,K村中一位刚为儿子结婚操办酒席的村干部意犹未尽地与我们分享了他儿子结婚的经过,他将儿子的婚姻视为自己人生的使命。正如很多K村村民和我们反复强调的,尽管父母总是操心,年轻人相识相恋往往来自同村人之间的自由恋爱。两个小年轻自己确定关系后,会主动和对方家长说见面吃个饭,这一次见面意味着双方父母认可了这个关系。第二次见面时,双方家长便商定订婚仪式,需要和亲戚朋友在场,正式确定这个关系。“他们在法律意义上结婚后,我们传统意义上要办婚礼”。这里所谓的“传统”更适合理解为将两人婚姻的法律事实变成社会事实,因为他随后提到的婚礼仪式只有部分保留了“传统”嫁娶婚仪式,指向了当地的新传统。
在他的叙述中,传统的迎亲仪式仍然存在,但是由双方家庭各行一遍,确保形式的对称。女方迎亲队伍先把新郎迎过去,在新娘家,新娘和新郎一起拜家里的灶王爷,以表示新娘家里添了一口人。而后,新郎和伴郎从女方家出来,再用男方迎娶的方式将新娘娶过去。新娘被接到新郎家后也会和新郎一同拜新郎家的灶王爷,以表示新郎家里也添了一口人。彩礼这种物化女性的象征如今已经不兴提起,双方家长会各给新人一人一万元的改口费。这种对称的仪式很重要,结完婚新人会邀请邻居来一同看婚礼录像,其他村民从迎娶新人的方式来认定这对新人是两头婚还是嫁娶婚。到了晚上,两家人在村里的宴会厅摆了70多桌酒席,几乎一家一半,来的人多是两边父母的亲朋好友。两对亲家平摊了这个花费100万元的婚宴。当我们问到“结婚当晚年轻人住在哪”这个嫁娶婚里似乎不容商榷的问题,这位村干部说:“我们没有约定这个事。婚礼结束后,我问我老婆小家伙们在哪里,我老婆说他们住在女方那里。”在两头婚中,传统嫁娶婚中原本不可撼动的单系权利可以被商榷。彩礼嫁妆、新婚之夜住在谁家,这些此前和冠姓权一同只属于特定家庭的家族权利清单被拆开,也可以被另外的家庭所享用。正如一个独生子母亲和我们提到他们家两头婚的原则:“两头婚不说主家,时时处处要小心,体现公平。”
双主家的格局从仪式进一步拓展到日常生活中。亲属网络的对等复制,拓展了新的性别对称性。我们在调研时住在一个两头婚的女青年邱爽父母家。邱爽生了一儿一女,女儿随她姓,儿子随其丈夫姓。平日里,邱爽和她的丈夫、女儿都住在她父母家,周末会去婆婆家看儿子。在我们住宿期间,邱爽的丈夫总是很快吃完饭钻回卧室,根本不在公共区域停留。邱爽的婆婆提到自己儿子时,说儿子会在自己有事时,如需要看病时主动来电,其余的时候不常联系。邱爽丈夫在女方家中的状态很像传统嫁娶婚中出嫁女与娘家的关系,他与母亲的关系变得像亲戚一般。在两头婚中,或许是因为独生女父母的争取(村中人常说“父母舍不得女儿”)或是因为惯例,很多子代夫妻更多地选择和女方父母一起住。主场地位的丈母娘成为了女婿的“婆婆”。一定程度上为独女的母亲落实了原本可能无法获得的“完成安身的归属感”的婆婆身份,享有在家庭中有话语权的女主人身份。在村志中,我们发现,两头婚中女儿和其后代可以留在其父亲宗族的族谱中。这是双系继替的书面证明。诚如邱爽的母亲总结的,“我们的一生是追求延续的一生”,通过让子代进入家族与乡土社会的脉络,父辈享有了完整的家族身份和生活体验。
三、公平作为一种未完成的叙事
(一)通约不同家庭事务价值的公平
上述两头婚中的公平,一部分来自可量化的金钱、具象的仪式等平均分配,而另一部分,家庭生活中内涵不同价值的事项成为公平协商的亮点。通约不同家庭事务的价值成为了达成婚姻公平的主要方式。一位村民向我们介绍他区分两头婚和嫁娶婚的方法,“姓可以换彩礼”。在两头婚这个双系互动的过程中,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项都可以赋值比较。以最受瞩目的姓氏归属为例,尽管两头婚约定子代夫妻给双方家庭各生一个孩子传嗣,但由于生育具有不确定性,故确定第一个孩子的姓氏归属就成为一个重要事项。在一种比较主流的选择中:头胎给男方,传统性别文化中男性传嗣成为一重考量。此外,基于可操作性原则:“如果女的不愿意生,第二个就让她们自己家里解决,压力给到女的父母”。然而,这并非是压倒性的衡量标准,隔代照料的提供可以成为争取冠姓权的依据。一位村民说儿子的第一个孩子降生时由于她与丈夫在外打工,孩子的照料遂主要来自女方家庭,于时他们就在婚前约定第一个孩子随女方姓。此外,婚姻仪式也可以和头胎姓氏相比较。有村民说“结婚那天晚上住在谁家,第一胎随谁姓是两个便宜,不能都占”。对于具体利益的争夺包含多元的协商与均衡。
女方家庭的经济付出成为了两头婚协商家庭事务的另外一个筹码,与偏重男系的性别文化和婚姻规范相角力。不同于女方家庭对两头婚的青睐有加,一些生了儿子的村民提到,“有条件的话会让儿子用传统的嫁娶婚,孩子就随男方姓,未来养老压力也小一些”。这常常形成一种实质的婚配结果:如果男方家境远好于女方,男方会将女方娶走;如果双方家境相当或女方条件略好于男方,双方会采取两头婚,女方家庭可以用更优越的家境弥补婚姻制度中女儿的劣势;如果男方家境远低于女方,则多半以入赘的方式婚配。有学者认为,两头婚是招赘婚的变迁后的一种形态。在实际上后二者区分并不明显。这是因为当女方家庭条件比男方好得多时,为了增加女方在婚姻中的筹码,女方家庭也会顾着男方面子,给一个男方孩子的姓氏。
在两头婚的公平讨论中,传宗接代的传统伦理、偏重男系的性别文化、照料劳动、经济付出等各种要素包含不同价值,这些价值本身是不可比较的。但是在当地村民的叙述中,这些贡献与价值被重新概念化并赋值,从而可以比较。这构成 “将对象归类分组,并区分赋值,并自定义优先级”的等效原则。以往不可比较的价值变成了家庭生活中诸多可评估和可比较的因素。通过再造香火传递的传嗣伦理,具备超越性意味的传嗣伦理不仅限于男系家庭,而且为独生女家庭所共有。这挑战了男系血缘为轴的传统伦理在传统农村家庭中的地位,即在父辈眼中,“父子一体”的人伦基础不再是必须遵循的,而是被折中,成为协商诸多价值中的一种。
除去对具体事项的理性衡量,公平作为总体叙事,存在着自由裁量的空间。尽管在总体介绍和自我评价中两头婚看似十分“公平”,村民在描述两头婚时还是出现了许多诸如 “我现在更想通了”“都挺好”之类权衡的话语。如在两头婚中,很多子代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更多在女方家居住,这件事就包含女方家投入更多经济花销与照料劳动、子代夫妻和女方家庭情感上更亲近两个价值。两边家庭都会觉得对方占了更多的便宜,但她们会用另外的价值取向来平衡自身的感受。比起偏好,对于公平的描述更多包含着个人的妥协。
(二)权利失落的女方家庭
前述提到由于女性在婚姻中的结构性劣势,女方父母往往通过额外付出而为女儿争取对等的夫妻关系。但父辈额外的经济付出并不总能达成美满的婚姻。K村村民和我们谈论同村里不如意的生活:有一位村民,“就一个女儿,从体制内出来后办厂。结婚的时候送了女婿别墅。但女儿性格柔弱,身体也不好。隔三差五被老公打,能有什么办法?”有一位有钱村民,“为了招婿,把小女儿的恋爱拆散,找了很穷的男人,那个男人让孩子随自己姓,后来说想离婚就离了”。由于村中人不兴提婚前协议这种说法(但有些村民表示私底下可能会立协议),故而两头婚这种非制度化的形式根本无法保障离婚时女方家能保有在前期努力争取的权利。一位初婚是两头婚的女性村民提到她初婚时所生的一个孩子在离婚时被前夫家要走了,二婚时她和丈夫约定好只生一个孩子,让孩子随男方家的姓,她们家就没有留下属于自己姓氏的孩子。在我们所调研的村里,许多女方家庭在女儿婚姻前期的付出和努力都落空了。
两头婚相对于传统的嫁娶婚的一大进步意义在于,女方家庭将对女儿的全力支持,通过两头婚的方式实现家庭意义上的权利和女儿个体意义上的权利。但家庭和个人本身的诉求并非完全一致,这种差异往往需要女方家庭消化。如在生育这件事上,双方家庭的父代和子代常常出现不一致的诉求。不同于传统嫁娶婚体恤女儿辛苦的娘家,当传嗣同样成为了女方家庭的需求时,女方父母和女性个体也成为对立面。对父代而言,往往会把生育二胎合理化。在村中,有年轻夫妻不愿意生二胎,村民的评论是“这个怪他女儿,是他女儿不肯生”。出于履行生育二孩的约定,有些女性就需要一直承受生育的压力。一位村民提到,“做老板的人都想生儿子。有钱老板的女儿肯定吃亏,要一直生出儿子”。还有位村民想让子女生二胎,儿媳妇输卵管节扎,身体不好。“疫情前跑到各个大医院做试管,后来又耽搁了,现在还在试。”因为女性个体生育本身和后期抚育所带来的压力,都在两个父代家庭公平的笼统叙事中成为不被侧目的倒影。
两头婚象征性地开辟了师出有名的可协商形式,但是婚姻制度内部大量尚未厘清的性别规则形塑了女性和女方家庭的困境。不少女儿“心向着男方家”,把父母为自己争取来的好处拱手相让的案例在村民的嘴中都被描述成是因为这个女儿“不争气”。与此同时,与父母的意见不同,又让“心向着自己家”成为了不足为外人道的受气选择。两头婚的积极叙事将无计可施的女方父母和懦弱/倔强的女儿成为两头婚中的例外状况,把年轻女性婚姻中遭遇的劣势总结为个人性格和选择,一定程度上回避和巩固了两头婚中未能破局的性别不平等。这本是没有性别平等意识且被赋权的年轻女性所遭遇的自然情形,但最后变成了女方家庭的一地鸡毛。
四、亲权主导下的公平:
小家在哪里?
在两头婚双方家庭一以贯之对等的权责清晰诉求下,传统婚姻制度中男系有偏的惯习不再不可撼动。如此,子代夫妻的婚姻关系就有了一定的公平基础。子代(尤其是妻子一方)的公平地位是被赋权的,她们无须特别向男方家庭论证以往家庭对于女性的压迫并为自己的权利斗争,尤其是冠姓权的归属。前述我们讨论的主要是两个主家,小家庭在赋权之下是否存在隐忧呢?
在婚姻内追求公平,尤其是财产的公平,被不少学者视为市场经济下的新兴市场经济下的个人主义与家庭主义实践的张力,是一种精明“家庭资本主义”。这种分析似乎想当然地将代际关系作为婚姻关系的背景板。但事实并非如此,亲子轴和夫妻轴都是家庭关系的组成部分,沿用“家庭”这一概念来判断会减损其内在丰富性的把握。问题不在于家庭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取向问题,而似乎指向了个人对于个体家庭的理解,指向个体更亲和于亲子轴还是夫妻轴。当冲突发生时,两头婚中不同个体是将家庭中的其他个人作为支持/控制的对象、行动的资源还是作为主体的同盟军?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问题不是非此即彼,夫妻轴和亲子轴可以并重。通过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可以理解两头婚中代际间亲密与婚姻关系的互动。
代际间的亲密在当代中国家庭中颇为普遍两头婚中,提到父代对于子代干预或者支持主要是纵向比较此前的婚姻,而当我们横向比较时,发现父代的支持情况不独存在于,但代际间的亲密和夫妻的亲密不是零和博弈。访谈到的两个经济一般的受访者提到,父母提供有限的经济和照料帮助,年轻夫妻自己带娃、拿主意,有事找父母。如一个受访者说,“所有的钱都是一个口袋进,一个口袋出”,不分你我。在生存需要保障的境况下,公平不是家庭诸多决策中的主要原则,让一家人过上相对好的生活是主要目标。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中,父母所能给予的经济和育儿支持更加密集,“你家的”和“我家的”的区分更加明显。由于两头婚的家庭基本上都是门当户对的,家庭的财富总量成为个人相比于夫妻关系更青睐于亲子轴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是各自父母家庭的代理人。相对于和婚姻的另一半形成“我们感”,代际间的认同似乎更胜一筹。
与代际之间的紧密联系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个人和小家庭的自主性问题。既有的研究对两头婚中代际导致的自主性干涉给出了不同的判断,认为代际间干涉较少、代际权力扁平化和代际干预过重等观点兼而有之。当家庭利益和个人利益一致时,父母的力量是子女的助力,构成协商式亲密关系。只有当冲突产生时,代际干预才能被检视。如前述提到,两头婚中生育是家庭利益与子女个人利益易出现冲突的一个问题:父母出于家族绵延的角度,期望子女生下两个或者更多的孩子来传宗接代,而年轻女性则关注生育成本和个体实现。尤其当两头婚的婚姻形式约定了生下两个一边一个后,这种冲突就显得更加醒目。
在不愿意生、生不出、想不清楚要不要生二胎时,年轻人根据现实情境和个人需求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当平衡难以达成时,有一部分人选择了坚持自己的意见。一位女受访人提到她在结婚前双方父母约定好生两个孩子,她默许了。但经历了生儿子的痛苦并完成儿子随男方家姓之后,她决定不再生育。她的父母和男方父母都想要她再生,尤其是她自己的父母。她自家的亲戚见到了她总会问“你什么时候生老二”,她只能顶住压力,装作还在考虑二胎。像她这样的不在少数,她和几个高中好友都采取了两头婚形式,他们在生完一个孩子后都决定不再生,但都在与父母周旋地表态。只有一个男性例外,那个男性与妻子头胎是女儿,他家中十分富裕,双方家庭的母亲都是全职妈妈带孩子,他便很快与妻子又要了一个。纪芳将子代的经济能力视为自主性的依据,当子代经济能力不强时,对于父代家庭的依赖和介入会不断强化,以至于父母主导了子代夫妻的家庭生活。而当子代经济能力较强时,子代可以突破父代的干预而将父代提供的资源整合。本文认为,影响子代自主性在于子女相对比于父母的经济能力,而非子代或父代绝对的经济来源。当父母相对于子女的财富非常高时,子辈便难以从父辈的资源结构和权力话语中解脱。如前述仍在周旋的受访人,她和丈夫在经济上已经在反哺父母,父母不能再提供经济和劳动上的育儿支持,他们可以下定决心只生一胎;而那个一胎圈子里唯一生二胎的男性却拗不过父母的意思。而后者这种情况似乎非常普遍,在前述那位拼命挣钱想要和亲家平起平坐的村民,在他赚够钱的时候,“现在两家人谈好了生三胎”。在父代非常富裕时,子辈难以从父辈的资源结构和权力话语中解脱,从而自主性受限。
不仅是显性的冲突,年轻一代对于自主性的博弈也是日常生活的常态。在我们与前述提到的邱爽闲聊时,邱爽说她曾想要改造家里的阳台和庭院,很快发现父母又按照他们的意思改动了。因为平日里靠母亲收拾家里,她常常出现找不到东西只能问母亲的窘境。“我三十多岁了,这么大个家只有我的卧室是能让我自己安排的。在我婆婆家时,我就是一个客人。在我爸妈家时,我不像客人,也不像主人。”邱爽和我们分享了未来的规划,她主动拉着丈夫去镇上买房看房,当孩子都到了学龄时,她就会和丈夫以及两个孩子一起去镇上居住。两边的父母也自发地承担起了部分房款。由于采取两头婚的家庭基本上都是由80后组成家庭,我们无从确定这种自主性的博弈是属于特定家庭生命周期中和空间划分中,还是会存在更长的一段时间。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受到父母全方位支持下,年轻一代会通过让渡个体的部分权利来维持家庭和谐。
五、结论与思考
两头婚实践提供了新的婚姻家庭组织形式。一名受访者如是总结:“因为都很对等,我们这里的婚姻是很理想化的。”对于父辈来说,独生女家庭的传宗接代得以实现;对于年轻一代的个人(尤其是女性)来说,私人领域的性别平等土壤已经存在。但是由于代际的紧密联系,也带来了新的自主权受限的可能。以家庭为单位追求婚姻中的公平在总体上实现,这是中国传统婚姻模式之下的女性所不可想象的,是私人领域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
我们不知道这样的家庭生活在多大程度上是可复制的,两头婚主体来自特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经济环境。其直接原因是苏南独生子女政策的严格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制造的家庭关系结构使得父辈对独生子女在物质和情感上急剧增加投资。在这个过程中,财富自始至终扮演了重要角色。苏南地区的城镇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家庭快速积累财富,当财富的积攒积累到一定程度时,缺乏私人财产安全感的家庭需要借助比传统门当户对更严谨的理性选择以获取安全感。在这个版本的门当户对中,并非妻子来到夫家,而是年轻夫妻都手握来自父代积累的财富建立小家庭。两头婚的顺利进行需要父母辈持续为成年子女和第三代的发展提供物质与精神支持。故而,要为四个老人养老这一尚未发生但是终将面对的反馈问题是不少村民的隐忧。当我们问村民下一代还会不会再采取两头婚的婚姻形式时,村民们都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年轻的父母觉得未来的孩子不再会像他们一样在乎传统和姓氏、年老的父母不认为自己的子女能如自己一般无限向下付出。
但是对婚姻公平的追求不止于采取两头婚的人群。随着女性经济独立和经济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关注到女性在婚姻中和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劣势。她们在意婚姻中的损益,提出“AA制约会”“婚前协议”和“家务平分”等量化亲密关系的非传统实践。婚姻不再是郎才女貌等充满异质性的交换,而是建立以相对平等主体之上更加细分的无差异协商。在市场化的趋势下,家庭事务中的种种可以被外包,进一步扩展了可量化权衡的家庭事务。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婚姻公平的追求是个人婚姻理性化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祛魅了爱之避风港等家庭描述,提前了既往只有在离婚时才会调动的权衡与比较,使得亲密关系成为时刻需要省思的对象。在反复省思与协商公平的过程中,婚姻不再是提供确定性的港湾,而是时刻涌现不确定的地方。
在婚姻关系不确定的涌现中,血缘的不可选择性通过再造传宗接代的传统伦理将确定性经由亲子关系固定下来。代际关系的再家庭化,亲代和子代在观念与意识上都将对方的未来纳入自己未来的生活预期中,婚姻公平不是个人的追求,而是成为直系组家庭的共同追求。追求公平的婚姻必然会导致学者所批判的传统家庭性别角色的破坏,因为在传统性别角色不再固守的当代婚姻家庭生活中,婚姻内曾经的互惠原则不再是不言自明的互补,而以对称性来观察和评估。双方家庭追求的不是公平,而是自身家庭利益最大化——公平成为势均力敌家庭的最好选择。而随着财富的逐步积累、婚姻和家庭生活日益理性化、女性经济独立和经济地位的提升,讨论婚姻公平或许会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亲子轴与夫妻轴的中国式亲密关系需要有待更多的经验研究的发掘。
附本文引证格式
1.项江南:《“家族的AA制”: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姻公平实践》,《河北学刊》2024年第4期。
2.项江南.“家族的AA制”:以家庭为单位的婚姻公平实践[J].河北学刊,2024(04):18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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