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炎才 | 民初新式知识分子重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

学术   2024-10-22 17:30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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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河北学刊》2024年第4期,第106-114页。为方便阅读,微信版删除了注释,如果您想引用原文,请查阅《河北学刊》杂志。



作者简介
                                 

    赵炎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民初新式知识分子重释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



摘要]民初一些知识分子以报刊为阵地大声疾呼并努力诠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们赋予此一流行话语以时代新义,其中“天下”与“国家”由异趋同聚合为近代共和国,而“匹夫”则由传统臣民一跃而为近代国民。“天下”与“匹夫”的关系遂转变为国家与国民的新关系。而近代语境下的“匹夫有责”的“责”则凸显为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道义精神,视其为天赋人权精神中应有之义,具体外现为职责、责任、良心与诚信等道德素养,蕴含着浓郁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等价值诉求。这从一个侧面透露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渐成中国近代爱国主义的代名词。


[关键词]民初;新式知识分子;报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正文

 

     在中国近代史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可谓激励无数仁人志士义无反顾担起道义,积极救亡图存,勇于流血牺牲的流行语,是中国近代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的独特表达形式。对其历史流变,有论者认为它意出顾炎武,语出吴趼人,而将其发扬光大则始自梁启超。不过,梁启超1897年的《论幼学》和1915年的《痛定罪言》中所述之义与顾炎武有关“亡国”与“亡天下”的原义实已存较大差别,凸显近代文化特色。伴随辛亥鼎革,共和肇立,如何重构近代理想人格实乃民初社会急需思考的重要思想文化议题。在理论上,此期的广大民众已一跃而为国家的主人翁——国民,理应履行其神圣职责以振兴国家。而在现实中,面对国家之窘状,社会中漠视主人翁责任者颇不乏其人,民主共和名实相悖令人堪忧。有鉴于此,民初一些新式知识分子以报刊为阵地大声疾呼并努力宣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迄今为止,学术界对此虽不乏一定论及,但多将其直接纳入中国近代爱国主义范畴,具体深入考察之文尚付阙如。本文拟以民初部分报刊为中心,在梳理相关史料的基础上,尝试对此作一初步探究,以推动相关研究日臻完善。


一、报刊为民初新式知识分子

疾呼兴亡有责之要具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源自顾炎武的《日知录》,其更早则可溯及《左传》和《列女传》。在语言学上,它是清季以来舆论界的一条流行语和闻名遐迩的爱国名句。伴随民初共和肇立,社会各界不同群体从各自的认知立场出发,或视其为追寻近代政治理想的精神力量,或视其为重铸近代道德理想人格的宝贵资源,使其逐渐衍化为表达中国近代政治意识和文化诉求的特定语。总体来看,此期相关表述者甚多,风云政治人物、普通社会大众和新式知识分子等均涉足其中,彰显出此期思想文化领域新陈代谢的新动向。


(一)风云政治人物的话语表达


     民国初期,许多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风云政治人物对此多有述及,其中尤以孙中山为最。早在清季,孙中山即指出:“天下安危,匹夫有责,先知先觉,义岂容辞!”后又常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来激励自己鼓吹民族主义,推进民族革命。迨至民初,孙中山反复申言此意,如要求国民党员勇担政治责任,强调“国家之内,一物不得其所,便是我们的责任”。同时,他还要求国民积极“谈政治、理政治”。面对武人争雄,遭遇挫折,孙中山仍决心“以匹夫有责之身”“尽其扶助民国之天职”,其强烈爱国之情溢于言表!

     在护国战争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成为当时各派政治博弈的重要精神武器。如袁世凯在19151212日发表接受帝位申令时说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予之爱国,讵在人后?但亿兆推戴,责任重大。”综合其言论行止,此乃伪饰搪塞之语。相比而言,蒋智由、章炳麟等则秉持“匹夫有责”精神在上海发起组织弭祸会,强烈要求袁世凯以“退位”来“弭祸”“济变”。还有诸多反袁斗士亦受此感召而行。可见,“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已成民初激烈政治斗争中拥护共和者揭橥的道义大旗,近代爱国道德韵味十足。

     在继之而起的护法运动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是被拥护共和者视为维护共和政治义不容辞的责任。如在反对黎元洪复任总统的通电中,李烈钧等人坚守民元宪法,决不忍听黎氏以非法复职再祸民国,强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惟力是视”。针对张勋复辟之祸,蔡元培从“匹夫有责”精神出发建言冯国璋从速依法召集国会,厉行法治,以杜乱源。在反对曹锟贿选总统中,褚辅成等议员号召“国人念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之义,共起而讨贼”。为罢免段祺瑞之职,陈炳焜、程璧光等致电冯代总统强调“欲尽匹夫有责之义,力图挽救之方”。显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成为维护共和政治的强大精神武器。

     其时,类似表述在其他政治人物的言论中亦多有流露,如前述梁启超所言即为显例。蔡锷在统一共和党云南支部会上大声疾呼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语,在今日尤为适切。”胡汉民在接受新任致国务院电中说:“民国新成,拥护维持,匹夫有责,故不敢妄自菲薄,忝膺重任。”可以说,在民初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已成为各方政治精英人物乐于使用的精神利器。


(二)普通社会大众的相关诉求


     相比而言,民初普通社会大众中也有许多人自觉地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支配自己日常言行的重要文化价值导向。如辛亥鼎革后,许多绅商除个人义捐外,还向大众募集国民捐,强调“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号召“吾四万万同胞各尽其力所能为,庶足使死者慰其灵,生者鼓其气,此为国民所当务之天职”。1914年,陶行知指出:“顾子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共和主义即以此责任付之各分子。盖个人之有价值,以其对于社会有天职之当尽耳。”国民理当群策群力,群运群智,群负群责,以求群之进化福利。而《创办学生守卫团意见书》则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吾侪学生,素以将来之主人翁自命。主人之名义固尊荣,主人之担负亦繁重。”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广安学生爱国分会在公启中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吾侪既占国民一分子,当应尽国民之责。”是年,先施永安公司秉持“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精神在《申报》刊登广告“不卖日货”,表示“宁愿牺牲血本,以示与众共弃之决心”,其情形历历在目,何等感人!

     其实,民初普通社会大众的如此表现可谓清季相关思想的逻辑延续与时代发展。早在清季,松江女士莫雄飞即指出,以公理而论,男女平权平等。“孔孟称匹夫匹妇,男与女固并肩而不相害,并行而不相悖。”故天生男女同赋自由之权,同赋主人翁之责任。在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中,人们宣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天下虽分四民,而士商农工俱惟国民之一分子”,方今拒约事起,“而实行之力,则惟商界是赖”。民初普通社会大众积极践行民族国家责任,充分彰显中国近代人权思想的进一步觉醒。


(三)新式知识分子的疾呼宣传


     针对民初内忧外患形势异常严峻,而许多国民漠视国家利益的劣根性却依然如故,一些新式知识分子深以为忧,急欲寻觅化解之道。他们以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疗治痼疾的“药石”,以报刊为阵地大声疾呼,发表了诸多论说性和评论性文章。这些报刊主要有《申报》《大公报》《妇女时报》《国风报》《神州女报》《民国汇报》《东方杂志》《甲寅》《国民杂志》《妇女杂志》《学生》《进德杂志》《青年进步》《新民德》《庸言》《民彝》等。其类型主要涵盖学术性、政论性、社会性等报刊以及学生自办报刊等。而具体篇目,以1913年的《责任的国民》、1914年的《国民之自觉》、1915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1916年的《论国民须负国家的责任》、1917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1920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真解》等文尤为突出。它们或长短不一,风格各异,然皆能聚焦主题,剖析深刻,显现出他们在相关认识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深度。

     如稍加审视则不难发现,民初报刊的此一思想动向实乃清季舆论界相关思想的自然延续与逻辑发展。如《新世界学报》虽是清季学术性刊物,但其办刊宗旨并非纯为学术而学术。其《序例》曰:“顾亭林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学,其尽匹夫之责欤。”而《鹭江报》载文云:“顾亭林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尽人而明此理,吾中国其庶几乎?”侯官林砥中(来稿):《论尽人有救亡之责》,《鹭江报》1902年第5期。梁启超所创办的《清议报》《新民丛报》和同时代的其他诸多进步报刊无一不循此而来,广泛涉足其中,积极参与,宏论迭出,将清季社会鼓动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讨论不断推向高潮。而民初报刊中的此一思想文化倾向则明显是此前思潮的进一步深化。

     综上,推崇、运用和疾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渐成民初社会各界的重要共识,而报刊则是新式知识分子表达自身价值诉求的重要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数千年来中国传统士人的道德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此期的新发展,既体现了整个社会国民责任意识在不断觉醒,同时也表明这些知识分子在努力提升国民共和政治素养,以更好地契合现实社会政治之需要。


二、“天下”与“国家”逐渐聚合

而为近代的共和国


     从理论上而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一语言简意赅地道出了国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而民初部分新式知识分子反复吟唱此一主题歌,实乃对现实社会中那种国民主人翁精神匮乏、漠视国利民福、政治意识淡薄等弊端极其有力的思想回应。众所周知,受中国传统“家国一体”宗法君主专制思想影响,不少官员士子多视忠君爱国为一体,混淆了天下与国家、国家与朝廷的区别以及国家与国民的关系。然而,伴随中国近代民族国家思想和国民观念的进步,国民与国家的密切关系渐为更多人所认知。鉴于民初现实社会中有不少国民责任意识淡薄,为进一步提升国民主人翁意识,一些新式知识分子力图重新诠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义,以满足时代发展与进步之需要。其中,界定“天下”与“国家”的内涵及其关系,成为他们所关注的首要问题。


(一)民初新式知识分子的“天下”与顾炎武的“天下”形同而神异


     总体来看,民初这些新式知识分子对顾炎武之言颇为推崇。如有论者称赞道:“伟哉!顾亭林之言曰:‘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其有所鉴而言乎?”尽管如此,他们所述之义已与顾氏所言存有本质性差异,较之清季此类思想亦有所深化。可以说,他们的理论诠释主要立足于民初的现实社会之需要,既继承了顾氏思想之精髓,又弘扬了清季的近代精神,赋予其更多近代义。众所周知,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具有浓厚的“明道救世”的经世思想,其所言之“天下”与“国”迥然有别。他强调:“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不仅如此,顾氏还抨击了当时腐朽的社会风俗,认为欲“保天下”须自“正风俗始”。对其论说,当代学者张锡勤评论道,顾氏之论旨在强调人人均有责任来维护传统的礼法、道德、秩序(推而言之亦可指中国的文化传统),这与后来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含义不尽相同。但顾氏界分“国”与“天下”之别的观点颇有其重要价值,具有某些近代色彩。基于此,结合民初实际,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眼中的“天下”与顾氏之言可谓是形同而神异。


(二)清季维新派与革命派的“天下”与“国家”渐具一定近代义


     相比而言,清季维新派与革命派所言之“天下”则近似于中国近代民族国家,较之顾炎武所言已有较大进步。1897年,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中指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昌而明之,推而广之,呜呼,是在吾党也矣!”1900年,唐才常亦曾言及:“四郊多垒,卿士之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麦孟华也一再声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后来,梁启超还诠释了“朝”与“国”之别,认为前者为“一家之私产”,后者为“人民之公产”。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多被“国家兴亡,人人有责”代替使用。这表明梁、唐、麦诸君既继承了顾氏的积极思想,又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君主、朝廷即国家的观念,使“天下”渐具近代国家义。

     与此相似,在辛亥革命过程中,“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同样是革命志士的强大精神驱动力。如章太炎曾对顾炎武之言下按语曰:“顾所谓保国者,今当言保一姓;其云保天下者,今当言保国。”强调“责”之所重在于“保持道德”。有的革命志士声称因受此感召而投笔从戎。谭人凤指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二三同志盟歃血,梅城聚首立机关,五岳三山访豪杰。”何香凝疾呼:“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公开号召“二万万女子”应与男子一样尽义务。《留日女学会杂志》强调,面对瓜分之祸,女界同胞宜与男子奋袂争先,共担义务,同尽天职。还有论者将“天下”改为“中国”以激发国人爱护祖国之思想。在这里,“天下”实为革命志士理想中的近代国家共和国,而辛亥鼎革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拜其所赐。


(三)民初新式知识分子的“天下”与“国家”乃共和国代名词


     迨至民初,受孙中山大力倡导的深刻影响,舆论视野中的“天下”又逐渐衍化为由五大民族共同组成的共和国。为增强国民的近代民族国家意识,一些新式知识分子直接将“天下”诠释为“国”。如有论者提出:“盖天下者,国之概称也。”或曰:“天下者,国民与有责者也。”并将“天下”与“国家”交替使用。其时,有论者更明言道:“国也者,非一人之国,乃人人之国也。既属人人之国,则当爱之护之,惟恐其不至。”不仅如此,还有论者作了今昔对比,认为昔之“国”为帝王之业,今之“国”则为种族之业。结合他们所处时代及所欲表达的主旨,他们所言之“国”,既非顾炎武所言之一家一姓王朝的代称,亦非清季存有歧义的近代民族国家,而是民初现实社会中共和国的代称。联系前文可知,“天下”与“国家”已逐步衍化为同一概念,即“共和国”。

     据此可知,前人易混淆的“天下”与“国家”两个概念经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的理论新释而逐渐明晰起来,二者已聚合为近代共和国,政治体制与道德教化之义兼而有之。


三、“匹夫”已由中国传统的臣民一跃而为近代的国民


     与前述“天下”与“国家”逐步衍化为共和国相吻合,“匹夫”一词也渐渐发生转化,由传统臣民逐渐转化为近代国民。经此转化,国家与国民分别取代了“天下”与“匹夫”。中国传统不平等的“天下”与“匹夫”关系遂衍化为具有近代平等义的国家与国民的关系。


(一)中国传统的“匹夫”渐趋衍化为近代的国民


     从语义学来看,“匹夫”本指古代平民中的男子。孟子曰:“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相比而言,顾炎武所言之“匹夫”意为“平民”,是“家国一体”君主专制下的下层百姓。而民初一些新式知识分子多视“匹夫”为“国民”,具有大丈夫风范。如有论者指出:“匹夫者,国内之民人也。”或云:“天下孰任之?曰匹夫任之。”在他看来,“天下兴,国民之荣也;天下亡,国民之辱也”。联系其前言后语及其时代语境,不难发现,论者虽使用的是传统耳熟能详的“匹夫”,但其含义实为国民,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新陈代谢印记颇为明显。

     其实,类似表述在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言论中可谓比比皆是。如在论及国民与国家关系时,有论者说:“吾人一匹夫耳,例于一国不过么匿已耳。然此纤细么匿,实为组织国家之原质,有不可须臾离而毫末丧之势。”事实上,此辈将“匹夫”等同于国民,实际上是延续和发展了清季维新派的相关表述。如在梁启超诸多言论中,所谓“匹夫”意即“国民”。因梁氏的理论界定比较清晰,后来该词遂被广为采用,民国初期自不例外。

     需要指出的是,在民初新式知识分子中,直言“国民”之语者为数不少。如论及国民与国体关系时,有论者指出,“中国今日国体将确定为共和,一般国民皆休养生息于共和国体之下”,而“所谓共和国民者,必其国内之大多数人民,知识学术,及政治上思想,皆与国体相符合,而后国家基础益固定而不可以动摇”。在他们看来,国民乃构成国家之分子。  


(二)“天下”与“匹夫”相当于国家与国民的关系


     既然“天下”一词已衍化为近代共和国,“匹夫”也转换成近代国民,那么,“天下”与“匹夫”的关系实乃国家与国民的关系。对此,一些新式知识分子从近代社会学角度展开了具体论证。如有论者认为天下事即天下人分内事,他说:“夫天下者,乃天下人共有之天下也,匹夫虽贱,既具此耳目口鼻,为天下之人,则天下之事,即其分内之事。”因此,天下兴亡与国民之福祸荣辱息息相关。或曰:“顾林亭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盖以天下之兴我受其福,天下之亡我受其祸,其关系为最切也。”又说:“天下者,国民与有责者也。天下兴,国民之荣也;天下亡,国民之辱也。”论及国与民关系时,有的直接将“国民”与“国家”对应使用。如言:“国也者,千万民之积也,即千万匹夫之聚也。一夫怀竞争之志,国家即多一夫之援。”国视民为转移,民强国强,民弱国弱,民富国富,民贫国贫,二者不可分。或曰:“国,吾民托命之所也;民,吾国保命之具也。二者相依为命,不可须臾离,离则不祥莫大焉。”如此诠释,实际上契合了民初共和政治的需要,近代韵味十足。


(三)近代国民的素养如何直接决定着国家的未来


     不仅如此,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还从国民为国家之基的角度阐述了民与国的关系。有论者指出:“国赖人民以成立,人民赖国以保障。”在他们看来,国民对于国家之责任既重且远。国家自立实立于国民,“国民之恒性在,国家断不至亡”。此外,他们还注意到国民的道德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发展,认为“一国政治之良否,由国民之道德心为之”。在国际上,国于今日之世界虽至弱小,亦不能超然于世界潮流之外,其“所受波及之祸福,则胥视其国家实力与国民能力之如何以为区别”。因此,战争之胜败终决于国民全体之能力。可见,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视国民为共和国之基,若“夫共和国家赖人人负责,而后克收治理之效”。这里的诠释虽不尽全面、深刻,但字里行间透露出近代政治思想的光芒。

     总体来看,民初新式知识分子根据政治鼎革实际在赋予“天下”以近代国家新义时亦视“匹夫”为近代国民。至于他们将“天下”与“国家”、“匹夫”与“国民”交替使用的情况,实乃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共和过程中新旧语言尚未完全定型的自然外现,也凸显了以耳熟能详的旧语来传递时代新义的高超话语表述技巧。其实,如此语言表现形式所取得的效果甚佳。由于“天下”“匹夫”等传统话语耳熟能详,颇富感染力,易为民众所接受,故“国家”“国民”等近代时髦语更易为民众所肯认与接纳,客观上促进了中国传统观念的近代化。


四、近代共和国语境下“匹夫有责”

的丰富学理意蕴


     民国初期新式知识分子在赋予“天下”“匹夫”以近代新义之际,对“匹夫有责”亦作了必要的时代诠释。如此诠释并非简单的传统话语移植,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学理韵味,体现出其较高的理论修养,也从一个侧面显现出中国传统思想观念近代化的实际程度。


(一)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的道义精神


     在具体诠释“匹夫有责”时,民初新式知识分子大体沿袭了中国传统内倾式思维定势,对“责”之基本内涵予以极大关注。具体地说,此辈心目中的“匹夫有责”凸显为自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的道义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德责任思想可谓源远流长,历朝历代均不乏一定宏论。如儒家倡导“重义轻利”,认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强调“修齐治平”。后来的董仲舒、二程、范仲淹、张载、朱熹、陆游、顾炎武等诸辈均不乏类似的道义情怀。而清季舆论界反复吟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无不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迨至民初,此一思想更具时代特色。因为此期实乃中外思想文化由激烈碰撞逐渐转向深度交融的时期,国民与国家的关系日渐明晰。在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看来,“责”实为中国历代理想人格精神在民初的具体外现,自觉弘扬中国传统民族的道义精神乃势所必然。

     在论及“匹夫有责”时,有论者从语言学角度作了一定的理论诠释,认为从“國”字形体上即能看出匹夫应有责于国。他指出:“国以字形言之,内从口从一从戈。口,即人民也,人民荷戈以守一;一,土地也,为防御他人之干犯,故荷戈以保卫其固有之土地也。其外则围以口,是为形成一团体。此国字之形义也。以此观之,则匹夫有责于其国,已形之于国字矣。”与之相似,一位署名味农的作者在《大公报》上刊文明确反对望文生义,舍本逐末,追逐私利。他指出:“匹夫者,皆有主持国家之特权”。“人尽匹夫,人各有责。”倘若理解偏狭,以为天下兴亡大计我须干涉,势必纷纷扰扰,日无宁时。“若贸贸然,责匹夫以兴天下,适以速天下之亡耳。”在其心目中,顾氏所言“是责匹夫以明道也。道之盛,即天下之兴”。他批评一些后世学者舍本逐末,“不知率性谓道,修道为教,自私自利,相习成风。如不言自私,则谓之背人民心理;不言自利,则谓之逆世界潮流”。此言可谓对当时社会上一些人狭隘、片面解读中西文化融合的一定程度上的矫正,是民初理性精神的自然彰显。

     可以说,民初新式知识分子对“责”的理论诠释实际上将传统“匹夫有责”中昂扬向上的积极精神与近代共和精神相结合,在推陈出新的基础上重塑中国近代国民理想人格。


(二)“责”为近代天赋人权精神中应有之义


     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虽从不同角度深入解读“匹夫有责”的时代内涵,但追求“四民平等”,彰显个性解放,凸显独立人格的理念则颇为一致。他们认为“责”实为近代天赋人权精神中的应有之义。

     他们从平等视角来审视“责”之内涵,认为凡人即有责。对此,有论者在《叒社丛刊》上撰文指出,“造物者之于人也,赋以能力,予以思想,使其智识充足,血性磅礴,处于块然大地之上,思所以如何屹立其国家,引起种种之观念”,于是,“思想拓而能力尽,不负其人,即不负造物者之初意”。另一论者也说:“人非禽兽,非草木,未有不具天下之责者也。”还有论者认为:“匹夫对于天下其一理相感,非必有人可以使之,亦非有人可以禁之。”在这里,“责”被视为人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利,不可被剥夺。不仅如此,他们还打破了原有等级之“责”,强调无论贤愚亦当尽分子之责。其时,类似之论甚多。如言“人生在世,果具有完全之人格,即当负完全之责任,绝无有放弃责任而尚可称为有人格者”,“所谓负责任者,要当本自己之人格,为有意义之主张”。在他们看来,责任实为与生俱来的义务,为近代理想人格的当然精神品格。此与中国传统社会所崇尚的等级之“责”甚至漠视普通大众之“责”的思想迥然有别,近代独立、平等之意颇为鲜明。


(三)“责”具体体现为职责、责任、良心与诚信等道德素养


     其实,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还认为“责”首先是人之内在价值,具体体现为职责、责任、良心与诚信等道德素养。如有论者指出:“责者,职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另有论者则强调:“匹夫虽小,其责甚大。职尽则责尽,职亏则责亏。”还有论者从语言学角度解读“责任”之意,剖析道:“责任的责字是要求的意识,任字是负担的意识。”也有论者从道德视角切入,指出:“以道德言之,所谓责任者,但当注重于主观的有愧与否,而客观则在所不计也。”高劳指出:“语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乃谓匹夫有匹夫之责,非谓匹夫当尽负天下之全责也。”可以说,责任即个人所应为之事务,既有法律责任,亦含道德责任。

     欲达此目的,这些新式知识分子认为还需厘清对己之责任,辨别有形与无形的责任。具体地说,对己之责任,除衣食外,还应有“两件最要紧的”言语,即对良心和行为的言语。这需要做到“诚”与“信”。“一个人先要做这两个字的工夫,然后对于自己的生活、对于国家的义务方能负担责任。”欲做一个好国民更应在诚信两个字上用功夫。救国先要从自己身心上救起,做一个“有诚有信的人”。如果一个人“不能刻苦砥砺,潜修默造而完其人完,宁非所谓对于自身不能负其责任也乎?”其实,对个人责任首要之点在于以朴素战胜浮华,以恬淡劫制炎热,以谦让改移骄蹇,以耿介更易柔媚,“果若是,则令闻自广,德业自荣矣”。简言之,所谓责任就是人应具备基本的诚信等道德素养,具有真正独立的近代理想人格。


(四)“责”蕴含浓厚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的价值诉求


     不仅如此,民初新式知识分子还从社会学角度来解读“匹夫有责”的时代新义。在传统文化长期熏染下,中国传统士人素具面向社会的人生价值观。在中国历史上,他们最初出现于历史舞台便与所谓“道”颇难分开,尽管“道”在各派思想中的含义不尽相同。受此影响,民初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的“责”蕴含着浓厚的政治文化与社会文化的价值诉求。

     就政治而言,他们反复吟唱“匹夫有责”旨在维护民主共和与抵御外来侵略。其时,社会中人漠视国事者甚多。有论者抨击道:“今之漠视天下者,辄谓天下兴亡,彼衮衮者任之,而不知彼故无远志也。彼其所谋所行,爵位之赫也,金钱之积也,姬妾之众也,彼又乌知天下事哉?”在他看来,大凡国亡必有其根源,而漠视国难、放弃责任则首当其冲。“不欲其兴一任其亡,无有一人焉肯尽责任心以救之者,而国乃真亡矣!”如果民不爱其国,那么,国与民皆危,因为民不爱国,国不系民,国为孤立之国,民为乌合之民。如是而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之时代,习故安常,无所畏惧,酣歌漏舟之中,厝火积薪之下。“亚洲一隅,吾不知其惨酷将伊于胡底矣?”欲免重蹈清季专制覆辙,他们极力推崇顾炎武,称道“斯言诚是也”,其积极维护民主共和之意甚明。

     在这些新式知识分子看来,国民既为国家的主人翁,那么,“责”就是其当尽之义务,故应自觉积极参与政治,践行共和主义。他们认为,中国国事,统而言之,“四万万人之责”;分而言之,我一己之责。国家实源于国人负其国事而兴,故“匹夫虽小,其责甚大”。国民责任为天所赋,昔弃今收,在国家面临危亡之际,“国民自负其责,而政府之责以轻”。具体地说,国民应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平日外交内政,亦不当如囊昔之一任肉食者谋,而自处于庶人不议之列”。当然,力除武人政治,防止政党专权,也是其应尽之责。在他们心目中,今既易专制为共和,国民理当同心共济,起而兴之,责无旁贷。“吾人既为匹夫,对于国家所负之责任要不可不躬行而实践也。”同时,一些士人也猛烈谴责那些身居津要者阻民尽责的消极态度。有论者痛斥道:“今日本要求称兵威胁,民之闻者,万口同声,奔走警告,排斥日货,衮衮诸公且禁止之。呜呼!匹夫欲引为己责,而不得使之尽其责。”其作为国民的愤激之情,可谓溢于言表。

     至于抵御外来侵略自是国民当仁不让之责,此辈论述甚多。如有论者指出,民国成立已逾三载,国基飘摇,外侮纷至。“我国之势,危于累卵,国人无不惊心动魄,慑于外患之足以亡国。”谷钟秀坦言:“今因日本迫我以不能领受之条件,救亡救亡,忽又大声发于水上,噌吰不绝。”梁启超围绕中日交涉而作的《痛定罪言》所言“今欲国耻之一洒,其在我辈之自新。我辈革面,然后国事始有所寄”,亦表达了相似诉求。而民初新式知识分子纷纷疾呼“匹夫有责”,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主张积极抵御外来侵略爱国思想的自然外在反映。

     在社会方面,民初新式知识分子注意到个人与社会关系密切。如有论者强调,社会积人而成,与人息息相关。社会发达与否全视乎人之组织是否完善。“夫社会不良,由于制度,而吾人实负有改良此制度之责任。”欲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国民须知关心和尊重他人与社会,树立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具体地说,在和平时期,国民均当各司其职,尽职尽责。所有国民无论其职业与境地如何,皆宜尽其身心之力,各按本业以期作至完善地步。无论政府、长官,还是士农工商,均应各守其范围,各尽其责。“苟人人能喻此旨,未有不家齐国治天下平者也。”作为学生,其现实责任在于修德以定志与砺学以养锐,确立对国家、科学、实业、社会等的正确观念。有论者振臂高呼道:“夫一切为人类造幸福者,莫不惟我等之是赖!其责任岂浅鲜哉?”他们大声疾呼“匹夫有责”,旨在强化国民对社会的责任意识,进而促其知行合一,自觉外化于具体的日常生活之中。

     其实,民初新式知识分子对“匹夫有责”所释的新义颇多,而前述几个方面则是其中最主要的。这些阐释所关涉的道德和政治等责任虽尚非全面、深入、系统,但字里行间流露出将传统“匹夫有责”中积极向上的精神融入近代理想人格之中,从共和理路追求国权与民权统一的强烈愿望。此举在客观上进一步深化了中国近代以来的国民性改造。

  

     综上,围绕“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讨论,民初一些新式知识分子积极涉足其中。他们来自不同的地域和领域,其诸多理论诠释并非清季相关思想的简单承继与内在精神的弘扬,而是赋予了丰富而深刻的时代伦理义,具有强烈的明大义、伸民权、御外侮、正人心、移风俗等深意,表达了深厚的民族精神实乃国家和国民赖以生存与发展之根本的价值诉求。他们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崇尚“公天下”的道义精神,希望国民具备新的国家政治观。这些理论阐释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合理的近代公私关系,彰显了近代人本主义精神,重塑了中国近代国民的道德精神,推动了传统忠君爱国思想转向近代爱国主义,促进了中国传统理想人格逐步近代化,加速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近代化的进程。较之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新文化精英以新式个人本位改造传统人格之弊的努力,民初新式知识分子使用传统韵味十足的话语表达来展示新的社会整体价值诉求,从另一路径推动着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近代化,是中国近代义利观的具体外化。可以说,这些理论新释极大地拓展了中华民族传统爱国主义丰富而深厚的文化内涵,使之逐渐衍化成中国近代爱国主义的代名词,其影响既深且远。在抗日战争时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再度响彻云霄,成为促使广大中国人民投入抗日战争洪流之中的时代最强音。这从一个侧面透露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所具有的超时空价值。在当代国内外形势日趋复杂,中国现实社会中利益价值日趋多元化的情势下,其激发国人爱国情怀的积极意义仍弥足珍贵,值得大力弘扬。





附本文引证格式


1.赵炎才:《民初新式知识分子重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河北学刊》2024年第5期。

2.赵炎才.民初新式知识分子重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论[J].河北学刊,2024(05):1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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