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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讲人:郭炜
节目编辑:夏寒斐、程涵
今天是第十个“国家扶贫日”,咱们不妨聊聊古人的“扶贫”故事,当年的政府又有哪些具体的扶贫措施呢?
古代怎么实行扶贫救灾
曾经有位研究中国救荒史的学者统计过,从公元一世纪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被史料记载过的各种自然灾害一共发生过5023次,平均每年发生三次,每十年左右就会有一次范围较广、灾情比较严重的灾害。
当然有灾就得救,否则人民没饭吃就得造反,于是,古代政府也在这接二连三的灾害中摸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扶贫救灾政策。
想要“扶贫”,首先就得确定一个事儿——到底谁是贫困人口?古人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当时的社会现状,基本上确定了六类扶贫对象,也就是《礼记》中提到的“矜、寡、孤、独、废疾者” 。
早在先秦时期,国家领导人就已经认识到了扶贫的重要性。比如在《周礼》当中提到了“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六条“养万民”的政策。
《周礼》中还列出了一些官职的名称和分工,其中就有专门负责社会保障、实施救助事务的官员,一些基层官吏也有查明辖区范围内老幼残疾具体情况的责任,还要按照每家每户的不同情况给予政策优惠或是金钱帮助、合理分配徭役。
对于扶贫救济问题,春秋时期的各位思想家也发表过自己的看法。
比如孔子追求人人为公的“大同社会”,墨子说“使民之饥者得食,寒者得衣,老者得息”,荀子主张“收孤寡、补贫穷”,还有老子提出了“损有余而补不足”等等。说白了,当时已经有不少有识之士意识到,统治者应该站出来,在扶贫上多下些功夫。
如果说之前帮扶贫困、救济老弱病残还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要求,进入秦汉之后,帮助弱势群体已经上升到了国家律法的高度。比如在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上,就提到过如果有因为自身残疾而误事的人,官府应当予以宽大处理。
咱都知道,秦朝是中国建立皇帝制度之后的第一个历史时期,秦朝确立下来的制度与律法,很大程度上为之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奠定了基础。
远的先不说,就拿汉朝举例子。
萧何编制的《九章律》基本上套用的都是秦朝的律法,只是去除了一些比较严酷的刑罚。所以汉代的法律中依旧保留了要助残扶弱的思想,并且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当然不止在法律上,汉代官府应对灾荒的救助措施也逐渐完善。
精准扶贫,制定“大数据决策”
您相信吗?汉代居然已经搞起了 “精准扶贫”!那么,对于不同的人,他们是如何给予不同的赈济措施的?
咱们先来说说特殊时期,也就是发生灾荒时的政策。当灾荒发生时,官府一方面要给灾民发粮食、衣服、种子和农具,让灾民能尽快恢复过来,一方面也会引导灾民迁移到平安富庶的地方扎根。
在比较太平的年份里,汉代扶贫套用现在的话就是依靠“大数据决策”和“精准扶贫”,毕竟资源实在有限,当然要让那些真正需要被帮扶的对象获得更多资源。
那“大数据”是怎么个意思呢?原来,每年秋天,地方官吏要向朝廷提交一份“籍簿”,写明当地的人口状况,官府就通过“籍簿”摸清老者的情况,作为帮扶的依据。
到了隋唐时期,甚至还有人搞起了“科技创新”。
唐朝时期有一位赋税改革的杰出人物名叫刘晏,他在担任转运使的时候也搞起了“大数据决策”,建立了一个几乎覆盖全国的经济信息网络。他用丰厚的报酬招募善于走访的人才,探查各地的物价并上报,即使是边远地区,消息传递到署衙也就是几天的时间。
通过这种方式,刘晏可以直观地看到哪里粮食不够、价格飞涨,从而调节物价,让全国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在日常的扶贫救灾工作里,隋唐统治者也意识到,光靠官府手里这点人手和存粮可能一时之间管不了那么多灾民,所以隋文帝时期引入了社会力量,第一次出现了“义仓”,让乡里的富庶人家每年出米、麦、粟各一石,存储在义仓里,以备灾荒年岁使用。
宋朝对于贫困人口尤为关注。宋太宗时期,朝廷把农户中占有田地在二十亩以下的称为“贫民”,会给予一些特殊关照。还有大名鼎鼎的“王安石变法”,相信您肯定不陌生。
在王安石的变法政策里有一条叫做“保甲法”,就是把五户人家划分为一保,25户为一大保,250户是一都保,其中最富裕的人担任保长、大保长和都保长。
农忙的时候大家各自下地干活,农闲的时候就要集合保里的人丁进行军事训练,维持地方治安。
除此之外,王安石还把民户分为不贫、次贫、极贫三种,收税时不同家的要求也不一样,定下的等级同时也是扶贫的依据。
虽说王安石变法最后失败了,不过他设立的“保甲制度”却被后人传承下来。
扶贫济困,制度逐渐完善
咱都知道宋朝有钱,因此社会福利制度的类型也很多样、而且覆盖面广,大体上包含了贫困救济、医疗救助、养老救济和殡葬福利几个方面。
咱们先来看看贫困救济。
首先,如果有家境贫寒的妇女即将临盆,官府会给她发生活补贴,以此预防杀婴现象,保证孩子能够顺利出生。
其次,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慈幼局”,就跟现在的儿童福利院差不多。由官府提供资金雇佣乳母,养育孤儿和弃婴,还会给他们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如果民间有人愿意收养慈幼局里的孩子,政府还会每月给一笔钱和一些粮食,一直持续三年。
更值得一提的是,北宋熙宁十年,朝廷颁布了《惠养乞丐法》,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济贫法,比英国早了足足五百多年。
里面规定,每年十月到转年三月,政府要派人挨家挨户检查,把丧失劳动能力的穷人、病人和乞丐一一登记造册,每天提供粮食和生活资助,让这些人能挨过寒冷的冬天,不至于在过年的时候饿肚子。
宋代的医疗救助也十分有特点。据说苏轼在杭州担任知府时,创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福利医院——安济坊,专门收治孤苦贫困的病人。后来这个做法得到了推广,京城也建立了安济坊,由官府雇佣医生为患者治病。
除医院外还有施药局,为老百姓提供低价乃至免费的药物。养老问题上也差不多,建有安老坊、安怀坊、安济院等等“官办养老院”,为鳏寡孤独等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提供庇护,可以免费提供住所、食物和医疗服务。
除了以上这些,宋代还有漏泽园等福利性的公墓,让僧人收敛安葬无主尸体,为贫困家庭提供无息贷款,让他们能够安葬亲人,还会帮忙置办随葬品和祭品。
看得出来,宋代的福利体系几乎覆盖了“生老病死”各个方面,足见官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同时在宋代,还发生了不少与赈灾救济有关的名人轶事。
宋代科学家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话说在皇佑二年的春天,吴中地区发生了一场大饥荒,饿死者的尸体遍布道路。
饥荒年岁,粮食价格自然飞涨,原先每斗粮食才三四十文左右,一下子涨到了120文一斗。当时浙西路的主管官员是范仲淹,按理说,想要救灾的第一步肯定是要降低物价,让粮食恢复到大家都买得起的价格才对,可范仲淹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宣布官方粮价180文一斗,比市场价足足高出一大截。
价抬这么高,穷人更买不起了,怎么范仲淹也有这么糊涂的时候?您别着急,再听听范仲淹接下来的操作。
公布定价之后,范仲淹立刻派人出城,沿着长江散播浙西出现灾情、粮价超高的特大新闻。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周围的商人一听就知道,这时候到浙西去卖粮食,肯定能大赚一笔,再加上两浙地区可是漕运的重地,沿着长江的许多城市都有仓储粮食,很快,远近商贾闻讯而动,不分昼夜地往浙西地区运送粮食。
粮价为什么涨啊?不就是因为粮食供应不足吗?现在运来了这么多粮食,粮价当然也就会降到合理水平,让百姓都能吃得起了。
所以有人说,范仲淹这招就是保证了粮食市场的供需平衡和价格稳定,属于是最原始的“供给侧需求改革”了。
粮食问题解决了,范仲淹又使出了第二招:鼓励百姓出门游玩。
此招一出,太守以身作则,几乎每天都到西湖上游玩宴饮;当地百姓喜欢划船比赛,范仲淹就鼓励民间多举办赛事;百姓们信佛,范仲淹就支持各个寺院兴建土木,就连官府也跟着把仓库和官吏的住所翻修了一遍。
这么一搞,地方的监司当然看不下去了:明明是灾荒年月,你范仲淹不但不踏实救灾,反倒嬉戏游乐毫无节制,又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根本不体恤百姓!
影视作品中的范仲淹
范仲淹听说之后,拟了一篇奏章为自己的行为解释了一下,原来,他之前就召集了各家寺院的住持,说饥荒年岁工匠的工钱也低,正是各家寺庙大型土木的好时候。再加上官府雇佣来翻修仓库的,每天雇佣工匠能有一千多人。还有准备比赛的、从事贸易和饮食行业的、靠给工地干活养活自己的,都算下来每天能有上万人。这样一来,寺庙和官府多余的钱都流向了百姓,百姓有活干、有收入,能买得起粮食,灾荒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您瞧瞧,范仲淹不光有本事调来那么多粮食,还能把赈灾物资从“直接发”变成了“靠劳动换”,以工代赈,还真是解决灾荒的好办法。
有了宋朝这套社会福利制度和救灾措施打底,明清时期各种救济制度和备荒的仓储体系就更加完善了,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晋商、徽商等地域性的商人团体,民间救济尤为发达,给政府提供了不少助力。
看得出来,从先秦到明清时期,各朝代统治者对于贫困和受灾百姓的救济制度越来越完善,民间的救济制度也越发完备。而统治者们之所以这么重视“扶贫”和灾后救济,是因为这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持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虽然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即使人们摸索出了一个又一个扶贫政策都没能彻底解决救济穷人、赈济灾民、乃至消除绝对贫困的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确实在“扶贫”这事儿上下了不少功夫,给当时百姓的生活条件带来了一些改善,更是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值得学习的经验与做法。
编辑:谢佳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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