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选登 | 中国职业足球亟需提升行业自治效能、推动行业法治化建设
文摘
体育
2024-12-25 10:50
北京
2024年1月11日,注册禁令披露系统在国际足联官方网站正式上线。在当天FIFA公布的首批纪律处罚信息中,涉及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78条注册禁令信息赫然在列,其中,涉及中国三级职业足球联赛体系中俱乐部的禁令共有13条。拖欠球员、教练的薪酬,违约金和其他款项是中国俱乐部遭到FIFA纪律处罚的主要原因。在12月16日更新的国际足联注册禁令披露系统中,目前仍存在转会注册禁令且还处于中国男子职业足球三级联赛体系中的俱乐部及禁令条数为:武汉三镇(中超,5条)、沧州雄狮(中超,4条)、江西庐山(中甲,3条)、延边龙鼎(中乙,1条)、广州(中甲,1条)。这5家俱乐部也没有出现在12月2日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一批清欠名单内,能否出现在2025赛季的联赛中仍然是未知数。欠薪是中国职业足球的“老大难”问题,甚至有球员因球队长期欠薪而走上参与假球、操纵比赛等违法行为的不归路,最终落得终身“禁足”、锒铛入狱的凄惨下场。虽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有明文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也要求俱乐部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法律规范和行业规定由于种种因素无法起到立法者预期的规范效果,并不能很好地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中国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亟需提升行业自治效能、推动行业法治化建设双轨驱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提升足球行业自治效能,日本J联赛的做法可资借鉴。与中国职业联赛中俱乐部欠薪、解散频发不同,日本的J联赛很少出现欠薪和俱乐部解散的情况。J联赛的管理者从1999年开始推动一系列改革,包括创立经营咨询委员会,专业审计各俱乐部的财政状况,有针对性地给予各家俱乐部关于资金管理与财务规划的专业建议;设立“联赛稳定举办基金”的援助机制,为面临经济困境的俱乐部提供资金支持;出台俱乐部牌照制度,将俱乐部的一线队与青训内容以及法务与财政表现列入考核范围等。J联赛的健康发展得益于严谨的财政管理与合理的政策引导,以合理、完备、细致、系统的制度安排引领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应虚心学习其中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职业足球发展的客观实际,完善俱乐部管理运行机制,切实提升行业治理效能,以根治“欠薪”等中国足球长久以来的行业病。同时,在俱乐部运营方面,谨慎的财务管理将俱乐部每个赛季的支出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数据显示,J联赛俱乐部一线队的球员成本普遍未超过50%,其余费用则投入了商品销售、青训及主场运营等能够带来收入的领域,再加上能够为俱乐部提供稳定且可预期的资金的转播收入,共同构成较为均衡、健康的收支结构。而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生存发展所需的资金主要依靠赞助商企业,自身缺乏盈利能力,这就导致俱乐部能否正常运转完全取决于赞助商企业的投入。一旦赞助商企业缩减投资规模,俱乐部的正常经营就可能会难以为继,欠薪等现象不可避免。这对于俱乐部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显然是不利的。改变资金来源单一的现状,建立均衡健康的收支结构,提升自身盈利能力,是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必答题”。而这也是从源头上治理欠薪等顽疾的关键。在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体育行业特别是足球领域的法治化建设亟需提速。第一,加强体育领域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实效。我国体育领域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多为借鉴欧美现行体育法律规范。2023年5月,由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院姜熙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外体育法律法规的翻译、研究与数据库建设》正式落地,通过该项目引领相关学者对国外体育法规进行翻译、研究,建立数据库,充分借鉴吸收国外高水平体育法治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中的优秀成果,建设完善符合中国体育发展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与世界接轨的高水平现代化体育法律法规体系。第二,尽快完善我国体育领域仲裁制度、机构建设。实际上,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欠薪与合同纠纷,大多都提交至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并非《体育法》32条规定的体育仲裁机构,并不具备法律层面的强制执行力。因此,相关仲裁的实际效果往往也无法让人满意。因此,在体育部门和各体育协会之外单独设立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是有其必要性的。以此改变长期以来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现状,建立健全适应中国体育行业发展实际的体育仲裁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体育仲裁制度体系、相关机构,及时、公正、专业地解决体育领域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体育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三,行业各方主体积极作为,形成强大合力,共建行业绿色、健康发展环境。一方面,行业管理者、各俱乐部、相关机构应做好依法依规办事的行业表率,以开放的姿态向国际高水平同行学习,不断与国际职业足球体系接轨。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法治教育,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此外,体育法律人更应自觉担起推动足球行业法治化进程的时代重任,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积极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咨询、代理、辩护等专业法律帮助;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学习,紧跟国际体育法治发展潮流,掌握国际体育规则,在涉外体育司法实践中为我国运动员、俱乐部、行业相关机构争取主动权。中国足球行业走上现代化、高水平的道路离不开行业内各方主体共同推动中国职业足球长足稳定发展的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提升行业自治效能和推动行业法治化发展双轨驱动中国职业足球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需要体育人、足球人、体育法律人携手同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迈出铿锵步伐!田行健,国家一级足球运动员,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体育法方向)2024级本科生。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体育与法”公众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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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谷月、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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