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选登 | 欧盟球员转会自由法治保障不断加强:从博斯曼案到迪亚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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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2025-01-02 11:00
北京
博斯曼法案是前职业运动员博斯曼为比利时甲级联赛 RFC列日的球员,在其1990年合同到期后列日俱乐部将博斯曼的薪资降低60%,博斯曼提出转会至法国俱乐部敦刻尔克,由于当时的政策下球员的转会需要原俱乐部的同意,且新俱乐部需要支付给原俱乐部高额的转会费,导致博斯曼转会失败,列日俱乐部按照比利时足协的规定处以“无薪且不得代表列日队以外任何球队踢球”的处罚,导致博斯曼强烈不满,将列日俱乐部和比利时足协起诉至比利时列日第一地方法院,并在1995年胜诉,掀起20世纪九十年代欧洲足坛自由转会风波。迪亚拉案是由前职业足球运动员Diarra(下文称迪亚拉)于2013年与俄罗斯足球俱乐部莫斯科火车头签约,2014年迪亚拉与主帅发生争议且面临降薪通知,迪亚拉罢训后,莫斯科火车头以涉嫌违约终止合同,且将争议提交至国际足联争议解决分庭(“DRC”)请求赔偿,经“DRC”处理后认定迪亚拉应赔偿莫斯科火车头俱乐部1050万欧元的赔偿金。迪亚拉在与莫斯科火车头俱乐部解约后,收到比利时甲级俱乐部的报价,但该邀约的前提中有一条是该俱乐部不向莫斯科火车头支付任何赔偿,由于当时比利时和“DRC”未能提供相关保证,导致迪亚拉在推迟将近一年后才被另外一家俱乐部签约。迪亚拉将次案件交由比利时法院以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的规定(“RSTP”)部分违反了欧盟法的理由来处理,经过将近十年对此案件的处理,2024年10月4日,欧洲法院 (“ECJ”)迪亚拉案作出判决,裁定迪亚拉在起诉国际足联一案中胜诉,掀起国际球员转会热潮。本次案件揭示了职业体育领域长期存在的两大法律难题:运动风险的知情同意原则与联盟健康保护义务的边界。
博斯曼法案与迪亚拉案同样都为足球运动员的转会纠纷,博斯曼案由于比利时足球运动员博斯曼在合同到期后,博斯曼想要转会至法国俱乐部敦刻尔克,敦刻尔克拒绝满足比利时俱乐部的转会费要求,列日俱乐部也拒绝将博斯曼释放至敦刻尔克而产生的转会纠纷。迪亚拉案是由于迪亚拉与俱乐部的合同尚未到期,但他希望通过转会离开俱乐部,迪亚拉的俱乐部坚持不放行,莫斯科火车头对迪亚拉开出理由不够充分的1050万欧元的罚款,且没有愿意支付违约赔偿金的球队这样的背景下所产生的转会纠纷。两案虽都为转会纠纷,但博斯曼法案是在球员合同到期后所发生的纠纷,而迪亚拉案是在球员合同未到期所产生的纠纷,故两案有着质的差异。博斯曼法案的裁决依据:法院裁定国际足联的制度的构成限制了工人的自由流动,并被《欧洲共同体条约》第39(1)条所禁止。迪亚拉案的裁决依据:法院裁定国际足联转会规则的某些方面与《欧洲联盟运作条约》不相容,限制了工人的自由流动。博斯曼是针对合同到期球员的转会费,认为这违背了欧盟《欧盟共同体条约》中关于自由流动的规定。迪亚拉是针对他与俱乐部签订的具体条款是否符合法律,并且是否能够影响球员的转会决定,尤其是他是否能够在合同到期后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两案都是以欧盟的自由流动原则来判断俱乐部对运动员的转会限制是否合法,但聚焦点却有所不同,博斯曼法案聚焦在球员转会的高额转会费限制了球员的自由流动,而迪亚拉案聚焦在欧洲法院是否有权干预国际足联等体育组织在球员合同和转会管理中的行为。三、打破不合理的合同违约赔偿金限制,扩大球员转会自由保障两起案件都涉及到了欧盟关于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在体育领域的现实应用;两起案件同样都影响了欧洲的竞技体育领域,特别是职业球员转会的规则方面的影响;两起案件都推动了俱乐部与球员之间合同谈判的自由化,加强了足球职业运动员转会的法律环境。但最终的产生的影响却存在较大差异,博斯曼法案产生的影响:1.球员与现有俱乐部的合同还剩六个月或更短时间,球员现在可以与另一家俱乐部达成免费转会的预合同。2.禁止欧盟成员国的国内足球联赛以及欧足联对外国球员施加配额。迪亚拉案产生的影响:1.给球员提供了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尤其是球员不再完全受到俱乐部和体育组织规则的束缚,特别是关于转会的条款。2.球员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俱乐部通过要求不合理的违约赔偿金来限制球员的转会自由,且这种做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博斯曼法案与迪亚拉案共同推动球员的自由流动,使得球员自身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但球员自由流动的加强使得一些老牌青训强队难以留住人才,少数豪门俱乐部凭借高薪垄断转会市场,诱使运动员转会至豪门球队,这种现象导致“豪门”中高手云集,而中小型俱乐部无法纳强,足球联赛成“一边倒”的趋势。球员的自由流动和俱乐部管理间的平衡仍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百宇航,西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2024级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研究生。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体育与法”公众号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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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谷月、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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