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天津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注释从略。
“政治传播”在中国:概念生成与知识建构
苏颖 |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传播研究所、政府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摘 要:政治传播研究于21世纪初期在中国兴起。“政治传播”在中国的出场离不开与两个既有概念“宣传”和“政治沟通”的对话。相对于“宣传”,“政治传播”突出了对政治民主的关怀;相对于“政治沟通”,“政治传播”凸显了对传播能力的强调。以上两方面内在相通,即“政治传播”致力于推进传播专业力量融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从而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国政治传播需要开展规范性研究,尤其是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度嵌入“政治传播学”的知识体系建构,从而形成与其他规范体系对话、互鉴的知识内容。在中国,“政治传播”融入国家治理实践主要表现为宣传体制内部的专业化探索、传媒体制与政治传播中间层的建构、公众舆论与政治传播反馈机制的建设等,这些探索反过来又推动了政治传播的知识建构。在此基础上,中国的政治传播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度融合,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专业性作用,并就中国现实展开更深入的理论研究。
“政治传播”是改革开放后被引入我国的一个学术概念。从思想史角度来看,新概念不会凭空出现,它总是与宏大的历史语境相互呼应,其背后联结着厚重的、一般的社会和知识源泉。“政治传播”概念及研究的兴起正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以及相应的智识环境的反映,承载着变革社会中一代学人的价值期待与知识创造的努力,更是在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的张力之下,中国学界进行自主概念生成与知识建构的成果。“政治传播”概念由国外引入后,为国内相关领域的探讨打开了一定空间;在回应本土政治经验的过程中,这一概念的内涵及相关的知识构成得到了不断拓展。
中国政治传播研究的兴起有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是国内政治学界最早发表以“政治沟通”(political communication当时多译为“政治沟通”)为主题的学术论文的时间,也是新闻传播学界首次编写政治传播学教材的时间。此时,“政治传播”还是一个纯粹由西方引入的概念。二是21世纪初,随着更多相关学术论著陆续发表,中国学人开始在“政治传播”的知识范围内进行原创性探索。思想的更新是一项延续性的对话。“政治传播”概念被引入中国后,在与两个既有概念——“宣传”与“政治沟通”对话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其价值关怀与现实旨向。“政治传播”在中国最初的对话对象是“宣传”。在中国,“宣传”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一些先进知识分子为了实现国家独立与富强的目标而引入的一个概念。自20世纪40年代开始,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宣传体制机制以及与之相匹配的当代宣传理论与观念逐步形成。但是,就学术研究而言,如果“宣传”这一概念足够有效,就不会有“政治传播”这一新概念的出现,或者更明确地说,“政治传播”概念正是在“宣传”概念无法解释的理论空白地带出现的。将两者对比来看,一方面,“宣传”与现实政治的相关性过高。“宣传”通常是“正面地说”“以文件为依据地说”,言说空间有限,因此,长期以来相关研究以宣传资料汇编为主,学理性较为薄弱。而政治传播研究则期待能够比宣传研究有更多的理论建树,亦即,政治传播研究要开拓一个能够容纳争议与反省的学术性言说空间,同时推动中国政治传播实践的发展,包括推动宣传工作从经验总结式研究向理论建构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政治传播”概念的引入与中国所处的历史情境是相互呼应的。从上文提到的两个时间节点来看,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始阶段,21世纪初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党面临着继续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任务。这一时期,苏联解体后,苏联式宣传体制的有效性受到反思,西方一些较有影响的研究甚至将“宣传”与纳粹等反民主的政治形式相关联,“宣传”被“污名化”导致其“正当性”受到质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应对“宣传”的正当性危机,“政治传播”概念及相关研究在中国兴起。“政治传播”的理论基石是民主理论。埃里克·麦格雷指出:“政治传播是两个多世纪为个人权利和言论自由而斗争的结果。它让从政者、记者和‘通过民意测验表达出来的公共舆论’这三个关键行动者发生关系。它并没有催生出一个因交流而魔法般和解的共识社会,而是催生了一个永无休止的、矛盾的、试验性的建设空间,而这就是民主本身。”从西方政治传播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尽管其源头是政治宣传中所运用的政治劝服理论,但是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与现代民主政治运作相交融的“政治传播”逐渐与“战时宣传”区别开来。在引入“政治传播”概念时,中国学界也沿袭了这一概念的价值关怀并进行了本土转化,希望通过政治传播研究切实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相关研究在厘清政治传播中的政治与传播的关系时,或将结构独立性作为政治传播研究的基本理论问题,或认为政治传播具有现代公民教育的意义。前者强调权力的边界性,后者强调公民的行动性,两种取向虽有差异,但都是在现代性的民主关怀中将政治传播与中国古代的臣民教化或特殊时期的响应性政治运动区别开来,从而使理论研究聚焦于中国现代政治文明的发展。同时,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又表现出鲜明的“中国品质”,因为中国政治传播根植的社会结构不同于西方,而且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之中,其理论建构也必然区别于西方的“竞选中心论”和“传媒中心论”。政治宣传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具有特殊地位,这是由中国政治制度的本质和特性所决定的。因此,在构建中国自己的“政治传播”概念的过程中,开展有关宣传实践与理论的研究是面向中国现实需要的学术任务。为了应对西方学界对“宣传”的“污名化”,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者们把“宣传”置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进行了理性的学术分析,既批判了恶性“宣传”,指出其会带来种种不良政治后果,也肯定了正当的、正面的“宣传”的历史功绩,并以建设性态度呼吁中国的“政治宣传”向“政治传播”转变。从这一维度可以将政治传播在中国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政治宣传阶段、从政治宣传向政治传播转型阶段、政治传播的新拓展阶段。这种阶段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对应了西方政治传播发展的“三代”之分:西方政治传播的第二代和第三代与具有宣传特性的、“从属于一个强而稳定的政治制度和信念”的第一代相对照,而中国政治传播也是在与宣传对照并对话的实践中,为了回应社会需求而不断得到发展。但政治传播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又与西方有着明显的不同:西方政治传播实践是相对成熟的,其历史研究是融于现实的经验归纳;而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则秉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立足于实践的发展,力图引导形成一种更加贴近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方向的政治传播新境界,它不仅总结过去,而且描述现实,更加指向未来。2.与“政治沟通”对话:“政治传播”突出了传播能力诉求。“政治传播”对应的英文是“political
communication”,在中文里,这个英文词组根据不同的语境还被翻译为“政治沟通”“政治交流”等。实际上,这些中文表达上的差异体现了不同的学术传统和学术思想。大体来说,“政治沟通”是一个政治学而非新闻传播学的概念。当政治学界使用“政治沟通”概念时,其侧重点在于从信息沟通的视角理解政治传播。在中国的现实情境里,这种研究尤为关注中国政治体系运行中信息传播通道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末俞可平等学者将“政治沟通”概念引入中国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政治学界的大部分学者都使用“政治沟通”而非“政治传播”这一术语。政治学界在引介政治沟通理论时,着重强调政治沟通中的“反馈”功能,通过双向沟通与单向沟通的对比来突出研究对民主政治发展的意义。从学术传统来看,政治沟通研究可以追溯到卡尔·多伊奇、戴维·伊斯顿的系统理论以及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在政治传播研究中,这类研究被称为“政治的传播论”(communication theory of politics),其试图用“传播”诠释政治系统的运作,将所有的政治活动视为传播,认为沟通使组织、控制成为可能。作为“社会中心论”的代表性理论之一,政治沟通理论在西方学界以系统稳定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系统更新为目标,但该理论在中国却遇到了难以解释的问题:其一,在中国,政治沟通是古老而非新兴的事物。自秦汉以来,强大的信息沟通体系就与以官僚科层制为核心的超稳定结构相互耦合、嵌套、强化,从中国的历史经验来看,很难说强大的信息沟通体系与民主政治直接相关。其二,就中国传统政治经验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统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文化上的“教化”而维系,这与多伊奇的理论路径所讨论的组织“控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其三,在现代国家范畴内来看,政治沟通表现出多种类型,既有多元沟通,亦有高度一元化的沟通。在现实中,“上情下达”可能压倒“下情上达”,造成信息的扭曲,甚至可能出现一种体制性的“传播失灵”困境。总之,我们通过作为政治学概念的“政治沟通”的视野,发现仅从政治的或行政的角度很难解释历史与现实中的问题。于是,学者们将研究视野转向了一个新的方向——媒体/媒介(media)。与“政治沟通”相比较,“政治传播”是以政治学与传播学为主的“视界融合”而生成的一个新的学术概念,它更强调媒介技术尤其是新闻媒体的作用,既关注物质的、非物质的信息传播,也探究“媒介的工具存在、社会存在对于现代社会中人的影响”。国内早期的政治传播研究关注的“政治社会化”理论正是从“大众媒介的功能”入手,进入政治学的研究领域的。比较而言,政治学界开展政治传播研究的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新闻传播学则更关注“传播”的科学规律,致力于在实践中实现良好的传播效果,从而凸显了政治传播对专业化传播能力的诉求。这一诉求与政治传播的专业化趋势相吻合。政治传播的专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政治传播发展的普遍趋势之一,集中体现在对新兴技术的响应度(response
to technologies)上。在西方,政治传播的专业化主要表现为政治“媒介化”(mediatization)驱动的广告、公关、民意测验、民意操纵(spin)等政治营销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中国,这些技术中有一部分被不同程度地引入,并被本土实践所改造。从相关理论的引介到面向中国现实问题的初步探索,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政治传播”概念的本土生成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里已基本完成,即“政治传播”就是“政治共同体的政治信息的扩散、接受、认同、内化等有机系统的运行过程,是政治共同体内与政治共同体间的政治信息的流动过程”。对于中国政治传播来说,“政治民主”与“传播能力”这两种诉求是内在相通的。从政治传播研究的发展历程来看,如果说政治沟通研究深受“政治的传播论”影响,而与“沟通”研究相对照的“传播”研究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播的政治论”(political theory of communication)的影响,其强调传播建立或扰乱的社会秩序是“政治的”,此时传播是具有政治意义的力量、影响、权威、控制、协商、符号交易等。从国家立场来说,现代国家要求具备一种“建制性权力”或者说“基础性权力”,亦即以制度化方式向社会渗透、与社会互动的能力,这本身就是国家的传播能力的体现。从媒介立场来说,专业传播技术的应用,意味着传播成为一种更为宽泛意义上的政治性力量,可以影响或改变传统的“专制性权力”形式。于是,作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交融而形成的研究领域,政治传播便自然地将“民主政治”的价值关怀与“传播能力”的专业性诉求融合在一起,在中国的实践中,更呈现出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现实取向——中国政治传播致力于推进“传播性”的专业力量融入国家与社会的公共空间,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构坚实的社会根基。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中国政治传播研究面临着更为艰巨的知识建构任务。政治传播领域的既有理论主要由西方学界所建构,中国政治传播研究既要回应中国的现实需要,亦需要尊重已有的学术理论成果,如此才能以特殊经验补充既有理论,进而实现中西理论之间的交流与对话。在下文中,笔者将聚焦中国政治传播的实践进展与理论探索,并展望其理论发展前景。本文无意对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进行全景式梳理,而是着重呈现这一领域中具备自主知识特征的内容。这里所谓的“自主知识特征”,一是指回应中国具体现实,与基于西方经验的经典政治传播理论有对话感,但又有所区别的知识内容。因此,下文并不涉及西方理论的引介或综述。二是作为“知识”,中国政治传播研究自主建构的理论应具有空间上的普遍适用性和时间上的穿透力,亦即,它不仅是“中国特色的”,更应是“中国式”的,其作为一种基于中国经验的普遍性知识,可能为人类的知识生产和实践探索提供启发。所以,本文尤为关注从“民主”“现代化”“国家治理”等角度出发的规范性研究。
如果说,政治传播在西方是现代民主政治运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政治传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离不开规范性研究,尤其需要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度嵌入“政治传播学”的知识体系建构之中。中国的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现代化的”政治虽有暴力属性,但暴力不是目的。在韦伯看来,政治与国家密切相关,现代国家是在一定疆域内对暴力的正当性垄断。既然国家关涉正当性问题,那么作为“争取权力分享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的“政治”,就不能仅仅诉诸铁拳。从政治传播视角来看,现代性的“政治”在本性上具备“传播”属性——政治理应是“被传播的政治”。政治传播是通过“劝服”之艺术,制造“人民同意”,从而使民众形成合理服从(而非铁拳下的臣服),进而得到政治权力最为稳固的存续根基——政治的观念之维——意识形态权力。可以说,在现代政治中,传播不仅是政治的形式,亦是政治本质的应有之义。拥有自下而上的“人民同意”或“共识”基石的权力,就具备了“合法的”属性。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韦伯对“合法性”的理论阐释,将合理的规则和程序视作权威,强调作为形式理性的程序合法性建构的重要性。就此而言,中国政治传播作为现代政治的一部分,其价值取向在于建构程序—法理合法性,甚至目标直指“制度权威的建构”。但是,中国政治传播的权威建构又与西方的情况不同。西方政治传播主要应用于政治竞选,选举是民主授权的核心程序,因此这种政治传播形式与选举形式的合法性天然交织。但是,合法性不仅仅来自“选举授权”,而是一个包含了合法律性、有效性、人民性和正义性的概念体系。因此,中国政治传播致力于建构一种以民主与法治的制度性质为内核,同时包括制度有效性、制度公共性价值的“复合式”权威结构。中国政治传播归根结底是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点突出表现在,中国政治传播研究运用辩证的理性批判思维,在“政治理想”的层面上重新确证了政治宣传的正当性。相关研究指出,政治宣传的正当性在本质上源于其是“推展政治理想的政治传播形态”。政治不完全是理性的产物,理性之外的“理想”对于政治发展而言有“改进现实”的功能,正如萨托利所说,“理想的作用是向现实挑战……正是在不把理想视为现实时,理想才改进着现实”。而且,作为政治宣传主要内容的政治理想,既然没有实现,就不能笼统地断言它是“虚假的”或“欺骗的”,因而也不能评价其为“不正当的”。在中国,政治宣传是政治传播的重要形式。中国政治传播的“政治”内核始终把“民主”既视为一种现实实践,又视为一种政治理想。根据“可传播性”这一标准,作为一种政治价值的“民主”,可区分为经验价值、规范价值和终极价值三种级态。具体的“经验级态”有必要上升为“规范级态”,才能符合传播对于普遍性的要求,进而在“终极层面”普惠于人类。这就意味着,政治宣传在进行“民主的传播”时,例如,在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与实践进行宣传时,应着重呈现其“终极层面”的价值意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宣传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成就时,要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界限,以“终极层面”的民主理想为规范性标准,以现实为依据,以发展为取向,避免出现“将理想当作现实”的扭曲式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度嵌入为中国的政治传播研究奠定了规范性基石。在现代政治中,政治传播的内在逻辑在于实现民众对国家政治统治的自主自愿认同。这种认同是“认同主体的自主选择”,所谓“自主”可以理解为“自内而外”形成的,而非外在压力驱动的。那么,对于现代个体来说,“自内而外”“自下而上”的认同何以形成?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是唯物主义,它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此来看,国家认同就不单单是“观念”或“意识”层面的问题,而更是国家建设本身的问题。正如学者所指出的,“任何人都不能因此将国家认同的建构完全寄托在国家意识形态层面的教育与宣传上。实际上,对国家认同建构来说,这种宣传教育不是本,而是末,真正的本在于这种宣传与教育所服务的国家制度是否为创造国家认同提供了可能”。也就是说,现代政治认同的建构离不开“政治宣传”,但又不能仅仅依靠“政治宣传”。从经验来看,以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政治认同容易导致国家治理绩效的波动。而“政治传播”也并非意识形态宣传的替代词。对于中国来说,从“国家建设”本身这一视角去认识政治传播,就是要认识到政治是“做”,传播是“说”,政治传播实际上是把政治“做”的事以更好的方式“说”出去,亦即,“政治”本身的作为,是政治传播能否实现有效政治认同的前提。此外,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对于理解当前媒介技术的发展及其与国家传播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系亦具有指导意义。政治传播在西方国家之所以成为一个“高度专业化”的领域,就在于其对专业性传播技术的强调,这尤其体现在它对于新兴技术的高响应度上。近年来,很多研究探讨了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政治传播中的具体应用,将新兴技术视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手段。从马克思唯物主义理论视角来看,媒介技术所具有的物质属性对人的意志具有制约性。马克思尤其强调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或者说在生产力发生急剧变革的状况下(相对于成熟稳定的经济时期),新兴技术作为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既有生产关系的破坏作用。这正是目前中国政治传播研究中,媒介技术视角兴起的根本缘由。在一个“媒介化”的时代,媒介是政治所处的生态,未来国家间的竞争必然建立在新兴媒介技术的“座驾”之上。不过,新兴媒介技术应用于政治传播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同样值得我们警惕。当前,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存在使用政治机器人干预舆论、操纵算法制造虚假共识、“回声室”与“过滤气泡”效应导致极端主义和社会分裂,以及权力与技术合谋可能形成“数字利维坦”等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西方政治传播领域,但对我们亦具有警示意义。面对新兴媒介技术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我们需要从公共性等维度思考技术应用的规范性,通过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尤其是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来防范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可能遭遇的风险。
政治传播对政治民主的促进不仅诉诸技术逻辑的物质属性,它更强调要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具备专业素养与能力的、能够通过驾驭技术来影响现实政治的实践力量。在西方国家,这些专业力量包括广告专家、民意调查专家、舆论顾问(spin doctor)、数字化运营公司等;与之不同,中国政治传播实践力量包括宣传体制内部的力量、媒体和公众。相较而言,西方政治传播专业实践主要由社会领域尤其是商业力量所主导,因此其主导理论将政治视为“市场”,政治传播通过“政治营销”理论得以解释。而在中国政治传播实践中,国家从未离场,一直是主导性力量,其他实践力量一般以多种方式融入国家政治制度和传媒体制中发挥作用。中国的政治传播始终是“实践性”的,是具体的、创造性的,这一特征要求其知识建构直面现实问题、回应实践需求,而这一过程又不断推动着理论的发展。在中国政治系统内部,专业化的政治传播由体制内的宣传部门承担,这与西方国家形成鲜明对照。西方国家一般没有专门的宣传部门,政治传播主要由竞选团队运用于政治竞选过程。在西方主流理论中,政治传播对政党认同机制的依赖程度(包括意识形态影响力)与政治传播的专业化程度(如技术响应度)成反比,亦即,当一个政党越依赖于传统的政党认同,其政治传播活动对技术的响应度越低。在中国,政治传播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沟通”功能的具体实践。当然,高度分化的现代社会也要求“政治”通过变化来适应外部环境的复杂性,由此,中国的政治传播实践表现出高度的适应性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政治传播经历了复杂的功能分化过程。在“积极的”政治传播(即输出“应该”被传播的内容)方面,分化为两种传播方式:一是所谓的“硬宣传”(propaganda),主要涉及与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传播;二是所谓的“新宣传”,主要表现为公开发布(publicity),包括政府新闻发布、政府公共关系等实务的探索。以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为例,这方面的建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的对外宣传领域,大体经历了制度初创期、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全面建设期、第二个十年的制度完善期,当前正处于全面提升期。早期的新闻发言人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自21世纪初开始,我国逐步建立全国性的新闻发言人培训制度,开启了政府新闻发言人职业化进程,并于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逐步确立了完备、明确的绩效评价体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是一个由外生性压力推动到内生性因素驱动并逐渐实现制度化的过程。中国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最初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传播困局,因而我国政府新闻发布的专业化进程与历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紧密相。也正是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中国的新闻发布制度逐渐从突发事件的应对管理转变为常规性的制度设置,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已归至宣传部统一管理,实现了内外宣传工作的融合,并在专家在场、沟通互动、公众回应、新媒体、可视化数据、大数据等传播能力层面展开了更加深入的实践探索。总的来说,宣传体制内部的专业化探索过程,也是中国政治传播从“意识形态宣传”向外拓展的过程,并在公开发布、数字治理、文化创新等层面上丰富了政治传播的知识构成。这些转变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经验凝结的实践成果,也是政治传播的专业思维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产生影响的具体体现。政治传播的核心要素是政治权力、受众及二者之间的“媒介”。在西方国家,“媒介”既不属于纯粹的政治领域,亦不属于纯粹的市民社会领域,而是政治权力与受众之间的中间层。但中国的传媒体制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同时兼具经济性、公共性等多重属性,“党管媒体”是中国传媒体制的基本原则。在中国政治传播体系中,作为政治宣传“阵地”的主流媒体,受党和国家相应机关的管理或支持。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有一部分媒体走向市场化运营,具有了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属性,并受到新闻专业主义影响,强调媒体报道要遵循公平、无偏见、完整、准确和可靠性等原则;同时,媒体的公共议题又呈现出价值框架、社会框架和主题框架等中国特质。中国“传媒体制”(media system)由此基本形成,这也被西方学界看作中国出现“政治传播”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中国的传媒在舆论引导、意识形态话语创新、社会共识建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发展方向来看,中国的主流媒体还需进一步借鉴、吸收专业主义的理念,拓展全球视野,突破西方情境,从更为多元化的经验里汲取知识养分。一方面,主流媒体应将一种政治性的责任感作为其专业标准之一,形成面向中国现实的“政治性专业”的媒体属性(这并非中国独有,在波兰等国家也存在);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专业实践的规范建构,将新闻传播发展为一种连接国家与社会的、具备“公共信任”属性的事业。政治传播不仅连接政治系统和新闻媒体,也在连接公众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一种理想的公共生活中,政治传播致力于实现一种公共性,亦即“政治传播是依据公共舆论调整政治活动、谋求公众支持的过程”。在政治传播实践中,通过民意调查来收集信息和反映公众舆论是一种常态性活动。西方政治传播与政治竞选过程内在结合,为了争取公众选票,政治候选人及其团队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民意测验、民意调查,以此为参考调整竞选策略;公众则通过投票这一制度性表达渠道实现萨托利所言的“舆论与民意的统治”。中国的政治传播实践在连接民众方面与之有明显不同。在中国,公众舆论对现实政治也发挥着较大的影响。当前学界已有大量研究聚焦于批评性报道与舆论监督、网络媒体与网络舆论、公共领域与舆论场、突发事件中的网络舆情等议题。这些研究对公众舆论的关注,已经突破了西方的“选举中心论”,即公众舆论不仅可以应用于政治竞选,而且与更为常规的政治生活相互交织,成为“政治沟通”的一个反馈性要件。在中国政治传播实践中,制度层面已建立起一整套专业化的舆情回应体系,舆情成为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治理工具。既有研究已建构诸多模型,用以建设舆情监测分析系统,呈现社会舆情结构,从而为国家的舆情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舆情机制的引入,反映了一定的价值期待,因为舆情承载的民意是“社会的皮肤”,是社会状态的指示器和晴雨表,也是衡量决策效果的试金石。在政治传播实务中,“宣传工作向舆情工作的转向”被认为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一大“创新”和“飞跃”,“蕴含着工作方向、内容、对象、方式的重大变化”。学界对“舆情”与“舆论”概念之间张力的反思,体现了公众舆论的多面性。在中国,公众舆论在一定意义上是治理的对象,但同时也有其自主性,从而成为中国政治传播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网民的表达和参与空间得以拓展,民众的广泛参与凝聚了人民对善治的追求。从理论基础来看,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对公众舆论的关注颇有阿伦特的“言说即行动”的取向,往往将公众角色与一种积极身份相关联,在“国家—媒体—社会”的互动中,或者更明确地说,在“政治体系—传播媒介—公众舆论”的关系链条中,探讨一种参与式民主的可能性。这与西方政治传播的现代性取向并不完全一致,因为,西方现代政治民主的指标之一恰恰是民众从古典主义的、积极意义的公民(citizenship)向消极意义的“旁观者”(spectatorship)的转变。近年来,国内的公众舆论研究吸收了弗雷泽、克劳斯、纳斯鲍、布迪厄等人的观点,开始重新认识“参与式民主”中的民众理性。从现实来看,主导中国网民行动的内在逻辑更多的是一种情感逻辑,民众以情感作为社会动员的资源,通过不同的情感化叙事形成“舆论倒逼”。因此,“情感”而非“理性”构成当前中国公共实践的重要方式。这也说明还需要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与政治参与渠道,从而避免公众将关注的重点从获取真相转向身份归属与道德评判。此外,网络动员中的主导情感,如悲情、戏谑、愤怒等,往往被冠以“负面情感”“非理性”“不文明”等标签,致使网络中一些情感表达受挫,因而近年来的网络事件更多地表现为以共识性为特点的新媒体事件。在舆论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的情况下,如何提升舆论的理性品质,以导向社会共识、助益于治理实践,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十多年来,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在“使命—实践”的双轮驱动下不断发展,面向中国的现实场景,中国政治传播研究进一步丰富了“政治传播”概念的内涵,这与西方尤其是美国学界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研究取向形成对照。正如相关研究所指出的,概念使用的变化往往预示着一种政治创新,甚至可能引发社会政治系统的变革,就此而言,“政治传播”不仅事关“学术”,其概念的使用是“学术作为一种行动”进而影响现实的重要方式。但必须承认的是,“政治传播”至今对中国现实的影响还十分有限。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政治传播研究还需要在以下的理论进路上做更多的探索:其一,推进中国政治传播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深度融合。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政治传播研究必须保持其学术上的省思品格,发挥其价值导向功能。从初始引介起,“政治传播”就是一个关注“民主”价值的学术概念。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方向。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政治传播处于何种位置,承担何种角色,如何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机融合?以上问题是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必须要有所突破的理论难点。其二,促进中国政治传播研究与国家治理理论与经验的相互供给。政治传播研究从来就不是纯粹的学理性论证,而总是与我们具体的政治经验相互滋养、与实践密切联系的。近年来,政治传播与国家治理理论及其实践之间的关联越来越凸显。国家治理理论是深受政治话语影响的新兴理论,它既强调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亦强调“政治社会”对现实治理的融入。这一特点与政治传播的内在品质颇为相通,对于现实政治传播经验的理论解释和理论提炼将为国家治理提供更多的理论资源。其三,增强中国政治传播研究对中国现实的理论解释力。西方政治传播研究源于“竞选政治”和“媒体中心论”,它关注的是媒体的政治影响力。而在中国,政治传播研究更多关注政治信息流通、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与社会的沟通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提出有效的理论解释,尤其是要使这种理论解释具有普遍性,而不是仅仅将其作为一种特殊的经验,也是未来中国政治传播研究不可回避的议题。为此,中国政治传播研究一方面要引入更丰富的理论资源如政党理论等,另一方面要汲取更加多元化的现实经验,推进这一领域的比较研究。责任编辑:唐 静
--------------------------------------------------------------------------
| 投稿邮箱 tjshkx@126.com 网络投稿系统 https://tjsk.cbpt.cnki.net/ |
本刊发表的署名文章均为作者研究成果,文责自负,不代表编辑部意见。本刊对来稿有编辑修改权,如不同意修改请特别声明。本刊已入编“中国知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及“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等,凡在本刊发表的文章都将进入以上电子出版物,本刊所付稿酬已包含电子出版物及网上服务的报酬,不另计酬,凡有不同意者请特别声明。本刊严禁一稿多发,来稿不退,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
编辑:唐 静
审核:王 贞
终审:时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