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刚从厦门“考察”回来,本来想写写一些踩盘分享的,但回来后一直在天天忙咨询,根本没时间腾出手来写,今天难得有空聊聊近期咨询问题,供大家参考,如下:
可能是接近年底吧,最近接了不少小情侣打算买婚房的咨询案子。
虎爸发现,除了楼盘咨询外,客户们都会问到,婚前买房要不要写两人的名字?
比如,只是某一方出钱,担心后面感情破裂了难扯清楚(没有直说,虎爸秒懂的)
比如,双方都出钱,但因为想用某一方的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个人的名字购买(因为另一个人有负债不能用公积金贷)。
再比如,担心以后政策变动,不想把房子放在两个人名下,预留未来腾挪空间。
恩,与其说,这是关于房子的问题,不如说是房子延伸出的一系列情感与金钱问题: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我们国人有个优良传统,就是关系越亲密,聊钱就越不好意思。这种事前不计较的习惯,在事情没发生前是美德,而一旦发生了,反而让事情变得更糟了。
不过让虎爸比较欣慰的是,当下的年轻人已经可以很坦然的谈钱了,吃饭可以AA,买房前干嘛不AA分清楚?
这是一种时代的进步还是退步,大家就冷暖自知了,不在本文的讨论之中。虎爸还是本文主题给大家一些建议参考:
如果是单方出钱且是自己赚的,看你对金钱和感情怎么看了,一个人也得,两个人也罢,都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喜欢就好,年轻人就要任性,好吧(狗头)。
如果是单方出钱但是其父母提供的资金,就要多斟酌一些了,毕竟钱是父母出的,你就不能凭借个人喜好是去看待了,虽然婚后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可以提前约定父母出的部分是个人财产(详见《婚后父母用我的名字买房,如何做财产切割》),嗯,这里有些复杂,建议双方家庭协商清楚落实,在这里不多展开。
如果是男女双方共同出钱的,无论是否金额一致,强烈建议(对,是墙裂那种)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哪怕是后期小夫妻俩感情破裂了,双方都有基本保障。否则,如果只写一个人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会有以下BUG:
1、持有方卖房子,不需要另外一方同意也能过户,而且全程都不需要另一方参与,比如配合银行面签、过户等,只要持有方出现就行。
2、如上同理,持有方如果拿房子去做抵押、融资,也不需要另一方同意。
而如果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必须双方都同意签字才能做以上动作。
所以,相比损失的那点利息,这个保障是绝对值回票价的。
最后声明,本文只是在讨论利弊,绝对没有倡导任何影响夫妻和谐的意思,我们是帮人买房的,不是做情感建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