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除颤
早期电除颤的理由:
①引起心跳骤停最常见的致命心律失常是室颤,在发生心跳骤停的患者中约 80% 为室颤;
②室颤最有效的治疗是电除颤;
③除颤成功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少或消失,除颤每延迟 1 分钟成功率将下降 7%-10%;
④室颤可能在数分钟内转为心脏停止。因此,尽早快速除颤是生存链中最关键的一环。
(1)除短波形和能量水平
除颤器释放的能量应是能够终止室颤的最低能量。能量和电流过低则无法 终止心律失常,能量和电流过高则会导致心肌损害。
目前自动体外除颤仪(Automatic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AEDs)包括二类除自波形:单相波和双相波,不同的波形对能量的需求有所不同。
单相波形电除颤:首次电击能量 200J,第二次 200-300J,第三次 360J。
双相波电除颤:早期临床试验表明,使用 150J 可有效终止院前发生的室颤。低能量的双相波电除颤是有效的,而且终止室颤的效果与高能量单相波除颤相似或更有效。
(2)除颤效果的评价
近来研究表明,电击后 5 秒钟心电显示心搏停止或非室颤无电活动均可视为电除颤成功。这一时间的规定是根据电生理研究结果而定的,成功除颤后一般心脏停止的时间应为 5 秒钟, 临床比较易于检测。第一次电除颤后,在给予药物和其它高级生命支持措施前,监测心律 5 秒钟,可对除颤效果提供最有价值的依据;监测电击后第 1 分钟内的心律可提供其它信息,如是否恢复规则的心律,包括室上性节律和室性自主节律,以及是否为再灌注心律。
(3)“除颤指征”:
重新出现室颤,3 次除颤后,患者的循环体征仍未恢复,复苏者应立即实施 1分钟的 CCPR,若心律仍为室颤,则再行 1 组 3 次的电除颤(注:如一次除颤成功,不必再作第二次),然 后再行 1 分钟的 CPR,并立即检查循环体征,直至仪器出现“无除颤指征”信息或实行高级生命支持(ACLS)。不要在一组 3 次除颤过程中检查循环情况,因为这会耽搁仪器的分析和电击,快速连续电击可部分减少胸部阻抗,提高除颤效果。
(4)“无除颤指征”:
①无循环体征:AED 仪提示“无除颤指征”信息,检查患者的循环体征,如 循环未恢复,继续行 CPR,3 个“无除颤指征”信息提示成功除颤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行1-2 分钟的 CPR 后,需再次行心律分析,心律分析时,停止 CPR。
②循环体征恢复:如果循环体征恢复,检查患者呼 吸,如无自主呼吸,即给予人工通气,10-12 次/分;若有呼吸,将患者置于恢复体位,除颤器应仍连接 在患者身体上,如再出现室额,AED 仪会发出提示并自动充电,再行电除颤。
(5)心血管急救系统与 AEDs (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心血管急救(ECC)系统可用“生存链”概括,包括四个环节;①早期启动 EMS 系统;②早期 CPR ;③早期电除颤;④早期高级生命支持。
临床和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四个环节中早期电除颤是抢救患者生命最关键一环。早期电除颤的原则是要求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携带除颤器,并有义务实施 CPR,急救人员都应接受正规培训,急救人员行 BLS 同时应实施 AED,在有除颤器时,首先实施电除颤,这样心脏骤停患者复苏的存活率会较高。
使用 AED 的优点,包括:人员培训简单,培训费用较低,而且使用时比传统除颤器快。早期电除颤应作为标准 EMS 的急救内容,争取在心跳骤停发生后院前 5 分钟内完成电除颤。
(6)心律转复
心房颤动转复的推荐能量为 100-200J 单相波除颤,房扑和阵发性室上速转复所需能量一般较低,首次电转复能量通常为 50-100J 单相波已足够,如除颤不成功,再逐渐增加能量。
室性心动过速转复能量的大小依赖于室速波形特征和心率快慢。单形性室性心动过速(其形态及节律 规则)对首次 100J 单相波转复治疗反应良好。多形性室速(形态及节律均不规则)类似于室颤,首次应选择 200J 单相波进行转复,如果首次未成功,再逐渐增加能量。对安置有永久性起搏器或 ICDs 的患者行电转复或除颤时,电极勿靠近起搏器,因为除颤会造成其功能障碍。同步与非同步电复律电复律时电流应与 QRS 波群相同步,从而减少诱发室颤的可能性,如果电复律时正好处在心动周期的相对不应期,则可能形成室颤。在转复一些血液动力学状态稳定的心动过速,如室上性心动过速、房颤和房扑时,同步除颤可避免这种并发症的发生。室颤则应用非同步模式,室速时患者 如出现元脉搏、意识丧失、低血压或严重的肺水肿,则应立即行非同步电复律,在数秒钟内给予电除颤。为了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室颤,除颤器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潜伏”室颤 对已经停跳的心脏行除颤并无好处,然而在少数患者,一些导联有粗大的室颤波形, 而与其相对导联则仅有极微细的颤动,称为“潜伏”室颤,可能会出现一条直线类似于心脏停搏,在 2 个 以上的导联检查心律有助于鉴别这种现象。
2.自动体外除颤(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ion,AED)
由于医院使用的除颤设备难以满足现场急救的要求,80 年代后期出现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为早期除颤提 供了有利条件,AED 使复苏成功率提高了 2-3 倍,对可能发生室颤危险的危重病人实行 AED 的监测,有助及早除颤复律。
自动体外电除颤包括:自动心脏节律分析和电击咨询系统,后者可建议实施电击,而由操作者按下 “SHOCK”按钮,即可行电除颤。全自动体外除颤不需要按“SHOCK”按钮。AED 只适用于无反应、无呼吸和无循环体征的患者。对于无循环体征的患者,无论是室上速、室速还是室颤都有除颤指征。
3.公众启动除颤(Public Access Defibrillation,PAD)
“公众启动除颤”(PAD)能提供这样的机会,即使是远离 EMS 急救系统的场所,也能在数分钟内 对心跳骤停病人进行除颤。PAD 要求受过训练的急救人员(包括警察、消防员等),在 5 分钟内使用就近 预先准备的 AED 仪对心跳骤停病人实施电击除颤。实施 PAD 的初步实践表明,心搏骤停院前急救生存率明显提高(49%)。
4.胸前叩击
胸前叩击可使室速转为窦律,其有效性报道在 11%-25%之间。极少数室颤可能被胸前重叩终止。由于胸前叩击简便快速,在发现病人心脏停跳、无脉搏,且无法获得除颤器进行除颤时可考虑使用。
5.盲目除颤
盲目除颤指缺乏心电图诊断而进行除颤,目前已很少需要,这是由于自动除颤器有自动心脏节律分析系统可做出心电诊断,而手持除颤器操作者可以通过电极的心电监测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