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段时间,一位资深的媒体大佬跨行进入某区域规模大所,受聘为律所的CEO,负责组建律所的执行管理机构,分管运营、行政、人事、财务等一系列事务。
听到这个消息,我还是非常“惊喜”的,一方面,对律所痛下决心引进高端人才来“管理”律所的「做法」深表钦佩;另一方面,也是为这位资深大佬愿意来破局行业难题的「勇气」倍感振奋。
2. 这样的“做法”有多难?是对律所治理结构的挑战!
大多律所的属性是普通合伙制,合伙人会议相当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类似于企业里的股东大会。但有意思的是,绝大多数的律所并没有实质的决策机构,基本表现为:
几位核心的创始合伙人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但对于涉及到人、财等事务,仍是大会决策制,可很多会议几乎形式大于实质。
我以前开玩笑说,即便是决策“为前台行政每月加500元工资”,都要每个合伙人发表一通意见才行。大多情况下,都是议而不决、议而再议的状态。
3. 这样的“勇气”多可贵?要突破三层阻碍!
一是,该对谁负责?在合伙制的治理模式下,律所可以管事的、要管事的、没事总想管事的人数不清。高级合伙人、合伙人,还有一系列老资历的律师,似乎任何人都可以指指点点。
二是,团队在哪里?律所可受支配的资金有限,有战斗力的行辅团队该如何搭建?
大多律所的现状是,既没有钱,也没有对应的培养机制。因为薪酬不高,成熟优秀的人才很难招,几乎无法形成良性的梯队建设。从人员编制上,普遍律所的标配,行政人事2-3人,财务1-2人,再能够招1-2个专门的品宣人员,这个律所就已经在区域内算顶尖了。那么,如何施展一身计划与武艺?
三是,自己如何融入?高阶人才到了律所,最难突破的就是自己那一关——既要懂律师,还要懂管理,更重要的是有极强的耐心。
与许多企业不同的是,规模型的律所更像是平台,律师与律所之间是弱组织关系,因而,通过管理出效益的难度极大。一个管理高手,在企业付出8分力,可能有80分的业绩反馈。在律所付出10分力,可能连10分的业绩反馈都没有。
如此一来,如何找到对价自身付出的业绩结果,是创收?人均创收?律所利润?人员规模?还是什么?因为很难直接相关,所以很难去定义。
比如:9点多了,律所的门还没有开;中午吃饭时,带饭的律师需要排很长的队来使用微波炉热饭;有些合伙人并没有到规定地点吸烟,对其他同事造成了影响等等。
6. 第二板斧:做改变。他抓的第二件事儿,就是律所的“程序正义”。
之前,因为律所的几位核心合伙人都是兄弟伙,大家长期以来习惯了“有事儿好商量”。但随着律所逐步做大了,“好商量”也破坏了很多章法。
比如,一些评先评优,都由几位大佬来商量,很多想出人头地的青年律师,就得靠拉近与大佬的关系,才能被注意,从而获得机会。如此以来,就让律所染上了“人治色彩”,导致很多活动,特别是评比的活动,没有人愿意参加,都觉得是“内定的”。
看到这样的情况,他觉得非常不好,因此,在最近的一次市级评优中,他采取了完全“公开”的方式。他的逻辑是,公正是目的,公开是过程,公平是结果,要保障目的和结果,过程是关键。
所以,他制定了详细的内部评选流程,并通过律所内部大群,公开每一个环节,从报名,到材料提交,再到评比过程及理由,每个步骤都足够透明。甚至,一位律所老资历的同事,超过了时间提交材料,他都坚决拒收。
这一板斧下去,很多人看到了律所的改变,要知道,没有什么比“程序正义”,对法律人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