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280万在北京买到560万的房子,这样的好事谁不心动?可就在装修期间,一个意外发现让买家措手不及。
装修时无意间从邻居口中得知,这套房子不仅曾发生过火灾导致,还有人丧生,那么问题来了:卖家能否隐瞒房屋曾发生过人员死亡的事实呢?
案情回顾
为了给儿子准备婚房,母亲张女士看中了北京某地铁站附近一套二手房。
这套房子周边同户型均价500多万,而这套只要280万,价格优势明显,在当前北京房价高涨的情况下,这无疑是个难得的机会。
中介告知房子曾发生过火灾,且房主急需用钱,才会低价出售,张女士觉得只要没出人命就能接受。
看房时,房屋刚经过粉刷,显得焕然一新,布局也相当合理,在没有发现任何明显问题的情况下,张女士便匆匆签约成交。
然而在装修期间,准儿媳的舅舅无意中从邻居口中得知一个惊人事实:这套房子不仅发生过火灾,还有人在火灾中丧生。
这个重要信息,房东在交易时却只字未提,更令人震惊的是,邻居们都对这套房子讳莫如深,甚至表示“白送都不要”。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张女士的家人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相关记录确认,确实有一名男子在这场火灾中不幸身亡,面对这个触目惊心的事实,张女士立即找到房东理论。
房东承认确实有人在火灾中死亡,但辩称这只是一个“意外”,并不构成欺诈,他们认为,既然已经告知了火灾的事实,就不存在故意隐瞒。
但在张女士看来,这显然是一种有意识的信息屏蔽,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焦点在于:房东是否有义务告知买方房屋内曾发生过人员死亡?这个问题涉及到二手房交易中的信息披露义务范围。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订立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隐瞒重要事实。
虽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凶宅”的概念,但根据社会普遍认知,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会严重影响房屋的使用价值和交易价格。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普遍认为,如果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这种情况会对普通购房者的心理造成重大影响,属于重大事项,卖方应当主动告知。
特别是本案中,买方明确表示是要购买婚房,这更加重要,一般人都不会愿意在这样的房子里开始新的生活。
房东虽然告知了火灾的事实,但刻意隐瞒了人员死亡的重要信息,这显然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原则。
而且房屋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也从侧面反映出这一信息的重要性。
法院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信息隐瞒,严重影响了买方的购买决定。
法院最终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判决解除买卖合同,要求房东退还280万购房款,并赔偿装修等损失10余万元。
案件看法
有网友评论说:“这种事情必须说清楚,买来做婚房用,这关系到别人小两口一辈子的幸福。”
也有网友表示:“凶宅本身没有问题,但买卖双方应该诚实相待,为了利益最大化而隐瞒重要信息,这种行为太不道德了。”
你觉得房东的做法对吗?如果是你,会选择买这样的房子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