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我们说到了哲学的定义和哲学所要研究的几个基本问题,今天我们来聊聊哲学与我们现代日常生活的联系。我曾经有一个家境优渥的朋友,在大学里学的是哲学。同我们这些学习实用类学科的相比,显得非常高大上。哲学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很大、很玄,也很奢侈——而所谓的奢侈,也可以被通俗的理解成“贵而无用”。今天哲学中的许多概念原理,都是从古希腊的贵族阶层不断的思考开始的——因为他们不需要像奴隶阶层一样整日劳作而换取口粮,除了思考,他们也实在是无事可干,但正是这些看似无用的思考,照亮了人类文明的漫漫长夜,塑造了人类精神的美好品质。与科学不同,哲学给人的印象往往是脱离实际的,但真实情况可能并非如此。我们在生活中时刻享受着科学发展带来的成果,比如打开电脑,戴上耳机,坐上地铁,开启导航,但与此同时,我们实际上也围绕在各种各样的哲学观念之中,站立在哲学思考的地层之上,以下我来举几个例子,以证明哲学同现代生活的紧密联系。罗素《西方哲学史》英文版封面
功利主义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边沁在其于1789年出版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的一种哲学思想。其核心观念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如果能够带来更多的幸福、快乐或者利益,那么这个行为就是道德的。这一理念反映在今天的消费观念上,就是对商品性价比的重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仔细权衡所获得的效用与付出的成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其中的效用涵盖了满足感、实用性等多个方面,而成本则包括价格、时间等因素。比如,消费者在选购手机等数码产品时,会进行多方面比较。一款性价比高的手机,其性能能够满足用户在日常通讯、娱乐和工作等多方面的需求,同时价格又相对合理。功利主义影响下的消费者会倾向于选择这类能在付出一定成本的情况下带来最大效用的产品。
与此同时,功利主义促使消费者在消费决策中考虑长期效用和短期效用的平衡。有些商品在短期内能带来较大的满足感,但长期来看可能存在不利影响;而有些商品则相反。以快餐消费为例,它能迅速满足饥饿感,这是其短期效用。然而,从长期来看,过度食用快餐可能损害健康,从而减少长期的幸福总量。与此相反的是,购买健身器材或健康食品,虽然短期内可能需要付出较高成本且存在延迟满足的情况,但长期来看有助于保持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增加长期的效用。因此,功利主义消费者会在这类消费选择中谨慎权衡。另外,功利主义还不断鼓励消费者追求多样化的消费体验,以获取更多不同类型的效用。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单一的消费模式或商品类型,而是渴望通过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来丰富自己的生活,从而提高幸福总量。这其中,旅游消费的兴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人们不再局限于本地的日常消费,而是愿意花费金钱和时间去不同的地方旅游,体验不同的文化、美食和风景。这种多样化的消费体验被认为能够带来独特的满足感和效用,也完全符合功利主义追求最大幸福的理念。存在主义是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在欧洲兴起的一种哲学思潮。其核心观点是,人的存在先于本质。即每个人在存在之前并没有固定的、先天的本质——人都是先存在着,然后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动去创造自己的本质,而这也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具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并且都要为选择的后果负责。在现代社会,人们面临着海量的选择机会。比如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直接就业、创业或者从事自由职业等多种道路。从客观上来说,这种丰富的选择可能性提供了美好的生活前景,但同时也特别容易引发存在主义的心理困境。因为从心理机制上讲,大脑在面对众多选择时,需要对每个选择的后果进行评估。然而,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很难准确预测每个选择的结果。这种不确定性会激活大脑的杏仁核,而这一区域与情绪处理尤其是恐惧和焦虑情绪直接相关。当杏仁核被激活时,身体会产生一系列生理反应,如心跳加速、肌肉紧张等,从而产生焦虑感。
与此同时,存在主义认为人本质上是孤独的存在。这种孤独感是因为每个人都必须要独自面对自我存在、自由和责任。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在本质上是无法消除的,因此个体的孤独是个体存在的一部分。从心理机制来看,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有归属和社交的需求。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在存在的核心问题上是孤独的,那么在思考生命的意义的时候,他人就无法真正替代自己去解答。而这种孤独感会触发大脑的边缘系统,而边缘系统则与人的情感、记忆和社交行为等内容相关。孤独感会使得边缘系统中的一系列神经递质如血清素等的水平可能下降,进而导致情绪低落、焦虑等负面情绪。另外,在存在主义寻找生命意义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现成的、普遍适用的答案,人们在高节奏的现代社会就会变得更容易陷入心理困境。例如,一个人在经历了失业或亲人离世等的重大的生活事件之后,往往会重新审视自己生命的意义。这种对意义的探寻会使大脑处于一种高度紧张的思考状态。而大脑的海马体在参与记忆和认知过程中,会不断频繁地增加活动,但同时也会因为找不到明确答案而产生挫败感。这种挫败感会通过神经回路反馈到大脑的情绪调节区域,从而引发难以抑制的焦虑情绪。义务论是由德国哲学家康德于18世纪提出的哲学观点。义务论为普通公民提供了明确的基本道德行为准则。例如,像不撒谎、尊重他人、信守承诺等义务,是义务论所强调的基本道德要求。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这些准则就像是道德行为的指南针。在日常生活中,一个遵循义务论的公民会在与他人交往中保持诚实。比如在商业交易中,不会故意隐瞒商品的缺陷;在人际交往中,不会传播没有根据的谣言,因为这违背了不撒谎的义务。这种明确的准则有助于公民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迅速判断自己行为的道德性。
义务论促使普通公民提升自身的道德自律性。由于义务论强调道德义务是基于理性的、绝对的要求,公民需要依靠自己的理性来遵守这些义务。例如,在没有外界监督的情况下,一个秉持义务论的公民仍然会遵守公共秩序,不会随意破坏公共设施或者插队。他们内心的道德责任感会驱使他们按照道德义务行事,而不是仅仅因为害怕被惩罚才遵守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自律性有助于公民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同时也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另外,义务论有助于普通公民形成内在的道德价值观。通过长期遵循义务论的道德准则,公民将这些外在的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比如,尊重他人的义务会让公民逐渐形成尊重他人权利、尊严和平等的价值观。在多元文化的现代社会中,这种价值观有助于公民更好地与不同背景的人相处,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包容。当公民将尊重他人作为自己的内在价值观时,他们会更积极地反对歧视、偏见等不良现象。以上是笔者选取的三个哲学理论与现代生活的联系。接下来我们将从古希腊哲学开始,沿着时间的脉络,来了解一部完整而清晰的西方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