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两份征求意见稿,拟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
据悉,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由50万提高至60万元;
加推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由90万提高至110万元;
符合购买首套房、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等条件的,可贷额度最高还可上浮100%,即:
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关要求,深圳公积金中心继对租房阶段性100%提取公积金政策续期后,又推出《贷款补充规定》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支持租房与购房两方面协同发力,助力广大缴存职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家庭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款补充规定》明确,三类购房情形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即:
购买首套住房可以上浮40%;
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以上浮40%;
购买深圳保障性住房可以上浮20%。
若职工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上浮比例还可以累加。例如,
多子女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60%;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额度可以上浮80%;
若同时满足以上三种上浮情形,最高额度则可以上浮100%,即职工个人申请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共同申请最高可贷220万元。
为防范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贷款补充规定》拟同步调整最高额度的动态调整机制内容。
当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积金个贷率在85%~95%区间时,最高额度上浮比例拟回调20个百分点;
当上年度末深圳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5%(含)以上时,暂停执行上浮政策。
早在今年5月,东莞曾上调公积金可贷额度:东莞发文!公积金异地贷款不限户籍!最低2成首付!
目前,东莞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首套120万元、二套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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